五行的相生關系有哪些五行木生火水生木(五行相克相生夫妻命)
五行中的相克相生
(一)五行的相克相生
五行構成瞭萬事萬物,但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仍按一定的規律互相依存、互相制約,以維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動態平衡。在正常狀態下,有五行相生與五行之間相克兩種機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循環往復的圓周運動。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種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難經》稱為母子關系。以木為例,因為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亦即土是木之母,木為土之子。而火為木之子,木為火之母。

2、 五行之間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約之意。五行之間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與五行相生一樣,也形成循環往復的圓周運動。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與“我克”兩種關系。“克我”者為我“所不勝”,“我克”者為我“所勝”。《內經》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以土為例,克我者是木,因而木為土的“所不勝”;我克者是水,因而水為土之“所勝”。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約、克制;化即生化、變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動態平衡關系。《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五行相生,助長、促進事物的發生與成長。相生太過,就必須克制,因此才有五行之間相克,以抑制、制約事物的過分亢盛為害。這樣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正常的平衡協調和發展變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圍內,雖有量的變動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動,但不致出現質的變化。若因某種原因,統一對立的生克制化關系失去瞭動態平衡,就會致使反常的生克關系。常常見到的有相生太過、相生不及、相克太過與反克四種情況。
1、 相生太過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過,若無有效及時抑制,絕對會亢盛為害。例如水氣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為金氣及時有效制約,必致使過克與反克,亦即乘土侮金。並 且,木氣偏旺,生火也偏亢,致使火氣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虛衰,必將引起兩種相生不及的異常變化。一種是母病累子,例如火可以生土,若火母不足,則土子也不足,結果火衰土虛。另一種是子病累母,例如木為水之子,若木氣久衰,勢必下損水母,終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將致使乘侮異常。
3、 相克太過
相克太過又稱為相乘,簡稱過克。乘是乘虛侵襲之義。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度克制“所勝”行的狀態。常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偏亢則會過度克制此氣之“所勝”。例如,金氣偏亢,必乘木;火氣偏亢,必乘金;土氣偏亢,必乘水。另一種是某氣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氣過度虛弱,此時某氣正常的克制就成為瞭一種相對過度的克制,也稱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氣過衰,則水氣雖未偏亢,而已造成過度克制火氣情況,稱為火虛水乘,同樣還有土虛木乘、木虛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稱反侮。侮有持強凌弱之義。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勝”行的狀態。常見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有餘則會反向克制其“所不勝”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氣偏亢,必侮土;金氣偏亢,必侮火。另一種是某氣處於正常水平,而“所不勝”之氣偏衰,此時某氣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成為瞭一種相對強盛的反向克制,也稱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氣偏衰,此時土氣固然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變成反向克制“所不勝”之木的狀態,稱為木虛土侮。並且 還有金虛木侮、水虛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後者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現象,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總的來說,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異常均可表現為相關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過與相生不及均可引發相關下的相乘或相侮。這4種生克反常實質上是息息相關、互相聯系、互相作用與影響的。正如《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說:“氣有餘,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金木水火土的相克相生關系?
五行相生:木→火→土→金→水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陽木克火,陽火克土,陽土克金,陽金克活水,陽水克木
木生火:木幹暖生火;
火生土:火焚木生土;
土生金:土藏礦生金;
金生水:金凝結生水;
水生木:水潤澤生木。
五行之間相克:金→木→土→水→火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剛勝柔,因而金勝木;由於刀具可砍伐樹木;
專勝散,因而木勝土;由於樹木可紮根土裡;
實勝虛,因而土勝水;由於堤壩可阻止水流;
多勝寡,因而水勝火;由於大水可熄滅火焰;
精勝堅,因而火勝金;由於烈火可熔化金屬。
看起來相克,其實也就是說是相生。
五行相克相生的關系
天下萬物分為五類:金、木、水、火、土,彼此之間存在相克相生的關系: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由於地球上最原始的水就是從地球內部轉化而來的;
水生木,由於水灌溉樹木,樹木便能欣欣向榮;
木生火,由於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燒盡,則火會自動熄滅。
火生土,由於火燃燒物體後,物體化為灰燼,而灰燼便是土;
土生金,由於金蘊藏於泥土石塊之中,經冶煉後才提取金屬;
五行之間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金克木,由於金屬打造的割切工具可鋸毀樹木;
木克土,由於樹根吸收土中的養分,來補己用,樹木強壯瞭,土壤假如不能得到補充,自然削弱;
土克水,由於土能防水;
水克火,由於火遇水就熄滅。
火克金,由於烈火能溶解金屬;
在歷史裡問五行的相克相生關系是什麼?
“生”就是相生,含有互相資生、互相促進、互相助長之義。“克
”就是相克,含有互相克制、互相制約互相抑制之義。五行的生克,說明事物的運動變化並不是孤立的、割裂的,而是聯系的、整體相關的。在人體,主要用來反映正常的生理過程中各臟腑間的相互之關聯聯系。
五行相生,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互相資生,互相促進的關系。其規律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隋蕭吉《五行大義·論相生》解釋:“木生火者,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鉆灼而出,因而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熱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因而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潤而生,集土成山,山必長石,因而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陰之氣,潤燥流津,銷金亦為水,所以山石並且從潤,因而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潤而能生,因而水生木也。”直觀解釋為:木材燃燒生成火,火燒瞭木頭成為灰土,土中有金屬礦物,銷金能夠為鐵水,銅水,水能灌溉樹木。五行相生也有取象比類的意思,泛指事物運動變化中的互相促進關系。木生火,
是由於木性溫暖,
火隱伏其中,
鉆木而生火,
因此木生火。
火生土,
是由於火灼熱,
因此能夠焚燒木,
木被焚燒後就變成灰燼,
灰即土,因此火生土。
土生金,
由於金需要隱藏在石裡,
依附著山,
津潤而生,
集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因此土生金。
金生水,
由於少陰之氣(金氣)溫潤流澤,
金靠水生,
銷鍛金也可變成水,
因此金生水。
水生木,
由於水溫潤而使樹木生長出來,
因此水生木。
五行之中。火和金是相生還是相克啊
相生,可以細想一下,火能煉金。
金木火土水在四柱中分別預示什麼?
金木水火土 五行
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元素的運行、變化)。中國古代思想傢企圖用這五種物質來說明世界萬物的源頭。中醫用五行來說明生理病理上的種種現象。的人用五行相克相生來精密推算人的命數。
五行學說最早在道傢學說中出現。它著重整體概念,刻畫瞭事物的結構關系和運動規律。假如說陰陽是一種古時候的統一對立學說,則五行可謂是一種原始的普通系統論。 五行學說是中國古代的物質組成學說,與西方的水、火、土、氣四元素學說類似,不過伴隨著近代化學的發展,這兩種學說的物質構成理論都被否定。
中國西周末年,已經有瞭一種樸素唯物主義看法的“五材說”。從《國語·鄭語》“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萬物”和《左傳》“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到《尚書·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的記錄載入,開始把五行屬性抽象出來,推演到其他事物,構成一個固定的組合形式。在戰國晚期提出瞭五行相勝(克)相生的思想,且已把勝(克)、生的次序固定下來,形成瞭事物之間互相關聯的模式,自發地展現瞭事物內部的結構關系及其整體把握的思想。就在這個時期,《內經》把五行學說使用於醫學,這對研究和整理古時候人民積累的大量臨床經驗,形成中醫專有的理論體系,起瞭重要的推動作用。
五行之間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數理: 金為七, 木為八, 水為六, 火為九, 土為五。
古時候勞動人民通過長期的接觸和觀察,認識到五行中的每一行皆有不同的性能。“木曰曲直”,意思是木具有生長、升發的特性;“火曰炎上”,是火具有發熱、向上的特性;“土爰稼墻”,是指土具有種植莊稼,生化萬物的特性;“金曰從革”,是金具有肅殺、變革的特性;“水曰潤下”,是水具有滋潤、向下的特性。古代人們基於這種認識,把宇宙間各式事物分別歸屬於五行,所以在概念上,業已不是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一大類在特性上可相比擬的各式事物、現象所共有的抽象性能。
中國哲學史上的五行思想類別: “直至今,我們大體上已把五行的各式意義剖析過瞭,為瞭清楚起見,我們再把這幾種意義綜合列舉如下:
(一)指五種行為原則,疑為荀子所持。
(2)指五種物性,如尚書洪范及周子太極圖說所持。
(3)指人類生活上的五種必須的物質條件,如左傳裡蔡墨所持。
(4)為分類學上的五種分類原則,如呂氏春秋所持。
(5)指借著陰陽二氣之流動而存在的五種“存在形式”,如白虎通及黃帝內經素問所持。
(6)指木材(植物)、火炎、泥土、金屬及流水。它們的代表象征意義分別是生機興發,活動或變化,孕育或培植,禁制與伏藏。此乃蕭吉所持。
以上有關五行的六種意義,除(一)及(三)之外,若把其餘(二)(四)(五)及(六)這四項結合在一直,才是陰陽五行思想中五行的完整意義。
*方位:東西南北中。
*五行相溺:金蒸水,水溺木,木溺火,火燥土,土掩金。
*天幹與五行、方位的關系:
甲為棟梁之木,東方。乙為花果之木,東方。
丙為太陽之火,南方。丁為燈燭之火,南方。
戊為城墻之土,中方。己為田園之土,中方。
庚為斧鉞之金,西方。辛為首飾之金,西方。
壬為江河之水,北方。癸為雨露之水,北方。
八卦所相應的五行:
金-乾、兌 乾為天,兌為澤
木-震、巽 震為雷,巽為風
土-坤、艮 坤為地,艮為山
水-坎 坎為水
火-離 離為火
*地支相沖(激):
子(鼠)與午(馬)相沖,醜(牛)與未(羊)相沖, 寅(虎)與申(猴)相沖,
卯(兔)與酉(雞)相沖,辰(龍)與戌(犬)相沖,巳(蛇)與亥(豬)相沖。
*地支相害(穿):
子(鼠)與未(羊)相害,醜(牛)與午(馬)相害,寅(虎)與巳(蛇)相害,
卯(兔)與辰(龍)相害,申(猴)與亥(豬)相害,酉(雞)與戌(犬)相害。
*地支相刑(妨):
子(鼠)與卯(兔)相刑,醜(牛)與戌(犬)相刑,寅(虎)與巳(蛇)相刑,
辰(龍)與辰(龍)相刑,巳(蛇)與申(猴)相刑,午(馬)與午(馬)相刑,
未(羊)與醜(牛)相刑,申(猴)與寅(虎)相刑,酉(雞)與酉(雞)相刑,
戌(犬)與未(羊)相刑,亥(豬)與亥(豬)相刑。
*地支相合(和諧):
地支三合:
子(鼠)。辰(龍)。申(猴)合水局;巳(蛇)。酉(雞)。醜(牛)合金局;
寅(虎)。午(馬)。戌(犬)合火局;亥(豬)。卯(兔)。未(羊)合木局;
地支:
子(鼠)與醜(牛)相合化土,寅(虎)與亥(豬)相合化水,
卯(兔)與戌(犬)相合化火,辰(龍)與酉(雞)相合化金,
巳(蛇)與申(猴)相合化水,午(馬)與未(羊)相合化日月。
*地支與五行、方位的關系:
子(鼠)屬陽水,北方;亥(豬)屬陰水,北方。
寅(虎)屬陽木,東方;卯(兔)屬陰木,東方。
巳(蛇)屬陰火,南方;午(馬)屬陽火,南方。
申(猴)屬陽金,西方;酉(雞)屬陰金,西方。
辰(龍)。戌(犬)屬陽土,中方;
醜(牛)。未(羊)屬陰土,中方。
1。金的特性�
金主義、金曰“從革”,從者,順從、服從也,革者、變革、改革、因而金具有能柔能剛、延展、變革、肅殺的特性。�
金:其性剛,其性烈,八字中金旺者,面方而白骨骼清秀,體健神清,為人義氣,剛毅果斷,不畏強暴,仗義疏財,嫉惡如仇,有自知之明,深知廉恥。�
四柱金太過為忌者,作事魯莽、有勇無謀,好鬥貪婪,不仁不義,不及者優柔寡斷,貪淫好殺,茍刻狠毒。�
2。木的特性�
木主仁:木曰:“曲直”、曲者、屈也,直者、伸也、因而木有能屈能伸之性,木納水土之氣,可生長發育,因而木又具有生發向上修長的柔和、仁慈之性。�
木:其性直,其性和,八字中木旺者,仁慈、溫和、博愛、有惻隱之心,助人為樂,慷慨,身材修長、舉止瀟灑,頭發濃密光亮、活潑、積極、進取心強。�
八字中木太過為忌,則為固執、偏激、不及者懦弱、嬌妒、忘恩負義、冷酷。�
3。水的特性�
水主智:水曰“潤下”,潤者,濕潤也,下者,向下也,因而水具有滋潤向下,鉆研掩藏的特性。�
水其性聰、其性善,八字中水旺者,面裡有神,腦袋靈活,多智多謀,才識過人,應變力強語言伶俐。�
八字中水太過為忌者,貪婪淫欲,詭計多端,言語激進,易惹是非,不及者身材矮小,面色黑暗,為人變幻多端,膽小無謀,心胸狹窄。�
4。火的特性�
火主禮:火曰“炎上”,炎者,熱也,上者,向上者。因而火有發熱溫暖,向上之性,火具有驅寒保溫之功,鍛煉金屬之能。
火其性急,其性恭:八字中火旺者,精神閃爍,積極上進,謙恭有禮,註重儀表,熱情豪邁,坦誠友好。�
八字中火太過為忌者,面紅聲燥,性情急躁,容易沖動,逞強好勝,易惹是非,不及者瘦尖額,妄言是非,奸詐嫉妒,有始無終。�
5。土的特性�
土主信:土曰“稼禾嗇”,播種為稼,收獲為,禾嗇,土具有載物,生化藏納之能,因而土載四方,為萬物之母,具貢獻厚重之性。
土:其性重,其情厚,八字中土旺者,圓腰潤鼻,眉目如畫,口才聲重,為人忠誠老實,膽量寬厚,言必行,行必果,樂於奉獻兼收並蓄。�
八字中土太過,為忌、性格內向,愚頑不化,性格執拗,不明事理,不及者,面偏鼻低,神色憂滯,言而不信,狠毒吝嗇,自私自利,蠻橫無理。
一.五行學說的基本概念
五行,其實就是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
五行學說認為全地球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之間的運動變化而生成的。並 且,還以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關系來闡釋事物之間的互相聯系,認為任何事物皆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克的運動之中維持著協調平衡。這其實就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
二.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木的特性:古代人們稱“木曰曲直”。“曲直”,實際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為枝幹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為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木。
火的特性:古代人們稱“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為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火。
土的特性:古代人們稱“土爰稼穡”,是指土有種植和收獲農作物的效果。因而引申為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土。所以有“土載四行”和“土為萬物之母”之說。
金的特性;古代人們稱“金曰從革”。“從革”是指“變革”之義。引申為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金。
水的特性:古代人們稱“水曰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和向下的特性。引申為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於水。
事物的五行屬性歸類。
①歸類法:事物的五行屬性是將事物的性質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總結出的。如事物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於木;與火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於火等等。比如:以五臟配屬五行,則因為肝主升而歸屬於木,心陽主溫煦而歸屬於火,脾主運化而歸屬於土,肺主降而歸屬於金,腎主水而歸屬於水。以方位配屬五行,則因為日出東方,與木的升發特性相類,故歸屬於木;南方熾熱,與火的炎上特性相類,故歸屬於火;日落於西,與金的肅降特性相類,故歸屬於金;北方寒冷,與水的特性相類,故歸屬於水。
②推演法。如:肝屬於木,則肝主筋和肝開竅於目的“筋”和“目”亦屬於木;心屬於火,則“脈”和“舌”亦屬於火;脾屬於土,則“肉”和“口”亦屬於土;肺屬於金,則“皮毛”和“鼻”亦屬於金;腎屬於水,則“骨”和“耳”、“二陰”亦屬於水。
③五行學說還這樣想屬於同一五行屬性的事物,都存在著相關的聯系。如方位的東和大自然的風、木以及酸味的物質都與肝相關。現將自然界和人體的五行屬性,列簡表如下。
對人的身體來說,是將人體的各式組織和功能歸結為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個生理系統。
五行的生克乘侮
(一)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效果;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效果。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大自然的正常現象;對人的身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由於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讓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因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作用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因為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亦即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其實就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因為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因為本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隻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原由,才能生化不息,並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二)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五行之中還有“相乘”和“相侮”乘是趁虛而入,侮是欺侮。相乘就是過度克制,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本人的那一行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比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邊,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比如:木本但是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因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瞭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比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邊,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後者那麼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能夠侮金;金虛時,既能夠受到木的反侮,又能夠受到火乘。
三.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說明臟腑的生理功能與相互之關聯聯系
①說明五臟的生理活動特點,如肝喜條達,有疏泄的功能,木有生發的特性,故以肝屬“木”;心陽有溫煦的效果,火有陽熱的特性,故以心屬“火”;脾為生化之源,土有生化萬物的特性,故以脾屬“土”;肺氣主肅降,金有清肅、收斂的特性,故以肺屬“金”;腎有主水、藏精的功能,水有潤下的特性,故以腎屬“水”,
②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系。如腎(水)之精以養肝,肝(木)藏血以濟心,心(火)之熱以溫脾,脾(土)化生水谷精微以充肺,肺(金)清肅下行以助腎水。這便是五臟互相資生的關系。肺(金)氣清肅下降,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木)的條達,可以疏泄脾土的壅鬱;脾(土)的運化,可以制止腎水的泛濫;腎(水)的滋潤,可以防止心火的亢烈;心(火)的陽熱,可以制約肺金清肅的太過,這便是五臟互相制約的關系。
③說明人體與外界環境四時五氣以及飲食五味等的關系。也就是說,五行學說使用於生理,就在於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之間互相聯系的統一性。
說明臟腑間的病理作用與影響
如肝病可以傳脾,是木乘土;脾病也可以作用與影響肝,是土侮木;肝脾同病,相互作用與影響,即木鬱土虛或土壅木鬱;肝病還不錯作用與影響心,為母病及子;作用與影響肺,為木侮金;作用與影響腎,為子病及母。肝病是這樣,其他臟器的病變也是這樣,皆可以用五行生克乘侮的關系,說明它們在病理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
五行和其它我國傳統文化的關系
在咱們國傢傳統文化之中,五行與方位、天幹、顏色、神獸等皆有密切關系。
東方:甲、乙:木:綠色:青龍
南方:丙、丁:火:紅色:朱雀
西方:庚、辛:金:白色:白虎
北方:壬、癸:水:黑色:玄武
中间位置:戊、己:土:黃色:黃麟
用於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一)在疾病診斷上的運籌使用
從本臟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本臟病。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可以診斷為心火亢盛。脾虛的病人,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心臟病人,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等等。
從它臟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五臟疾病的傳變情況。如脾虛病人,面見青色,脈現弦象,為肝病傳脾(木乘土);肺病之人,面見紅色,脈現洪象,為心病傳肺(火乘金)。五臟中任何一臟有病,皆可以傳及其他四臟,用五行學說來剖析,存在著相乘、相侮、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四種傳變關系。
從色與脈之間的生克關系來推測斷定疾病的預後。如肝病面色青,見弦脈,為色脈相符。假如不見弦脈,反見浮脈,則屬相勝之脈,則克色之脈(金克木),為逆,主預後不良;若見沉脈,則屬相生之脈,即生色之脈(水生木),為順,主預後良好。
(二)在疾病治療上的運籌使用
①控制五臟疾病的傳變。如肝病能傳脾(木乘土),預先予以補脾,防其傳變。“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故先實其脾氣”。
②確定治療原則。概括為“補母瀉子”法,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補母,是針對具有母子關系的虛證而治療的,如肝虛補腎,由於腎為肝之母,所以補腎水能夠生肝木。瀉子,是針對具有母子關系的實證而治療的,如肝實瀉心,由於心為肝之子,所以瀉心火有用且助於瀉肝木。
依據相克關系來核實確定治療原則,可以概括為“抑強膚弱”法,即瀉其克者之強,補其被克者之弱。如肝木太過而乘脾土,肝木太過為強,必須瀉之,脾土為弱,必須補之。
③制定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方面,如滋水涵木法,是用滋補腎陰以涵養肝陰的方式方法,適合使用於腎陰虧損而肝陰不足的病證。又如培土生金法,是用健脾益肺的方式方法,適合使用於脾失健運而肺氣虛弱的病證。又如扶土抑木法是用疏肝健脾藥治療肝旺脾虛的一種方法。
此外,在針灸和精神療法方面,皆可以利用五行的克制作用以選穴和調節情志。如悲可以勝怒,是由於悲為肺志屬金,怒為肝志屬木的原因。
在實際運用的過程中,陰陽五行學說,往往是互相聯系,不可分割的。陰陽五行學說的結合,不但可以說明事物矛盾雙方的一般關系,而且可以說明事物間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較為具體和復雜的關系,從而能夠起到好作用的解釋復雜的生命現象和病理過程。
四柱五行生克中對應需補的臟腑和部位
木: 肝與膽互為臟腑表裡, 又屬筋骨和四肢。 過旺或過衰, 較宜患肝, 膽,頭, 頸, 四肢, 關節, 筋脈, 眼, 神經等方面的疾病。
火: 心臟與小腸互為臟腑表裡, 又屬血脈及整個循環系統。 過旺或過衰, 較宜患小腸, 心臟, 肩, 血液, 經血, 臉部, 牙齒, 腹部, 舌部等方面的疾病。
土: 脾與胃互為臟腑表裡, 又屬腸及整個消化系統。 過旺或過衰, 較宜患脾, 胃, 肋, 背, 胸, 肺, 肚等方面的疾病。
金: 肺與大腸互為臟腑表裡, 又屬氣管及整個呼吸道系統。 過旺或過衰, 較宜患大腸, 肺, 臍, 咳痰, 肝, 皮膚, 痔瘡, 鼻氣管等方面的疾病。
水: 腎與膀胱互為臟腑表裡, 又屬腦與泌尿系統。 過旺或過衰, 較宜患腎,膀胱, 脛, 足, 頭, 肝, 泌尿, 陰部, 腰部, 耳, 子宮, 疝氣等方面的疾病。
武術中,古時候武術傢用金、木、水、火、土(五行)預示形意拳中的劈、崩、鉆、炮、橫五種基本拳法,或預示太極拳中的進、退、顧、盼、定五種步法。
臨床應用
祖國醫學的五行學說,是將人體各部分歸屬成木、火、土、金、水五大類。同類事物之間發生縱的聯系:例如屬於木的,有肝、膽、目、筋、怒、青、酸、風等,其互相之間的關系是“肝開竅於目”,“肝主筋”,“怒傷肝”,肝病易生“肝風”等;望診時,青色多屬肝風,赤色多屬心火,黃色多屬脾濕,白色多屬肺寒,黑色多屬腎虛;
用藥時,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咸味入腎等。各類事物之間發生橫的聯系:即運用生克、乘侮等變化來說明五臟之間在生理和病理情況下的互相聯系。例如某一臟有病,既可以因生克關系由另一臟傳來,也可Yi經過生克關系傳到另一臟。“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等就是這個理論的具體應用。
壬水壓丙火,戊土克水,乙木克土,庚金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