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一次名字想用回曾用名(改名离异曾用名)
改过一次名字,能改回曾用名吗?
改过一次名字能改回曾用名吗?那你都改过一回名字了,那曾有名,这个还真不清楚
可以改回曾用名吗
一般而讲是不可以的,曾用名原则上只允许更改一次,依据《户口管理规范》可知,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其监护人经协商一致可以申请一次姓名变更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没有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有正当理由,以一次为限。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小卖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5十三条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其监护人经协商一致可以申请一次姓名变更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没有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有正当理由,以一次为限。
能不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
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
变更姓名需要去自己的户口所在居住地进行办理。
法律根据是:
《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jiguan认为很有必要的时刻,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刻,由本人或者爸妈、收养人向户口登记jiguan申请变更登记;假如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jiguan申请变更登记。
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和
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户籍科提交,紧接着是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要说的就是之前之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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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务必要慎重,由于改名后会关系到本人的、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很多麻烦。
(一)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爸妈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居住地公安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二)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不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居住地公安申请,报县级公安jiguan审批后,办理变更。
(三)爸妈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四)爸妈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 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爸爸和继母,或者妈妈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爸爸和继母,或者妈妈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自己的同意;
③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爸爸和继母,或者妈妈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五)公民要求增添"曾用名"的,需增添的"曾用名"务必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jiguan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参考资料来源:
知识混装大无极-公民变更姓名
户口本上有两个名字,想恢复曾用名,如何办?
改名字需要去更改 ,假如已经入学了 建议不要改名字了 ,到时候读高中 大学,名字不一 也是比较麻烦的
把曾用名换回来和改名一样吗?
一样
恢复曾用名和改名哪个麻烦?
改名字更麻烦哦亲亲,可以。改名字需要:出生证、家中的户口本和单位证明不可少。
1。身份。所在公司可以,去当地的、民政局也可以。(你需要在一个地方有住的屋子以及有工作才可以。)
2。户口改名直接去当地(专门办理户口改名的)。?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因为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所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