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在一个单位规定(夫妻公务员关系)
两口子在同一单位,单位有权让二个人同时下岗吗
天蝎座
劳动法不允许夫妻在一个公司?
法律剖析:法律目前尚无此规定,或许是公司规章规定。假如用人单位对夫妇、亲属等关系可能作用与影响利益回避原则有所顾忌的,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同部门或直属上下级关系的员工间不得具有夫妻或亲属关系,一旦存在此类关系的,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岗位作出调整。假如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务员法规定夫妻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应当回避吗
这个也要分具体的情形,两夫妻在同一单位任职不是必然回避,他们不得在同一jiguan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路人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路人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路人职务的jiguan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路人职务的jiguan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参考根据:《公务员法》第6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jiguan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路人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路人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路人职务的jiguan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夫妻可以同在一个单位吗
不可以。《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明确: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jiguan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路人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
领路人关系的职务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路人职务的jiguan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
门担任领路人成员。因地域或是事业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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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6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能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治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治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条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治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jiguan担任领路人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2十六条规定的情况。调任jiguan应当依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依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路人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jiguan内设机构领路人职务和别的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jiguan内转任。
上级jiguan应当注重从基层jiguan公开遴选公务员。
第七十二条 依据工作需要,jiguan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jiguan的人事关系。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服从jiguan的交流决定。
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依照管理权限审批。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jiguan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路人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路人关系的职务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路人职务的jiguan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路人成员。
因地域或是事业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jiguan、县级jiguan、设区的市级jiguan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路人职务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第1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作用与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七十七条 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外人员可以向jiguan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形。
jiguan依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第七十八条 法律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中华人民公务员法
公务员报名夫妻可以报一个单位吗
可以报名,不需要解除爱情婚姻关系。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中其实没有明确规定夫妻不能报考同一单位,因此是可以报名的。
依据公务员回避制度,存在夫妻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位或有上下级领路人关系的职位。
回避制度也是要正式成为公务员之后才需要执行,与报考其实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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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蕴含两个内容:
1。亲属回避。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位或有上下级领路人关系的职位;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路人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路人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
2。 公务回避。公务员在实施公务时,凡涉及处理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同胞兄弟姐妹关系以及儿女姻亲关系的问题,必须回避,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或施加作用与影响。
参考资料:知识混装大无极—公务员回避制度
夫妻可以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工作吗
夫妻可以在同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但是两人的工作要在不同部门,并且不能有直接的指挥和有关联的部门。具体的回避措施要依据所属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公务员法》第6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jiguan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路人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路人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路人职务的jiguan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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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夫妻两口子之间,一些子女在爸妈作用与影响下“子承父业”,从专业对口角度,在本行业就业是适合的。“一刀切”不许报考,好像有些不领人情。但在“近亲繁殖”严重的现实下,出台更严格的回避措施,领路人干不为此承受某些不便,是为官伦理要求,亲属则有配合实现的义务。
问题积重难返,不下猛药非常难见效。宏观上说,“近亲繁殖”不公平,但在微观操作层面,要具体说哪一个“繁殖”不合规,也很不容易。假如条文没有大的变化,“近亲繁殖”延续甚至进一步加剧,不但是可以预见的最终,也是经常看见的现实。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务员及其同业亲属很有必要做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