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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取名限制起名取名名字(中國對取名的法律規定)

取名 八字算命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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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代姓名學的古今取名三十四忌

1。忌粗俗

粗與細是相對的,俗與文是相對的。所謂“粗”字就是粗糙的未經加工的帶有原始味道的字詞。美之名字應當是一件精致玲瓏的藝術品,“粗”是與它格格不入的。用“粗俗”字取名有兩種主要表現:

(一)是用詞粗魯、俗氣未經加工。如狗蛋、野貓、牛仔、石頭、黑孩、毛妹等,這幾個多數都是乳名,有的又用作大名。

2。忌洋化

不要起洋化之名字。我們是華夏兒女,我們有我們的道德、倫理、文化,我們是全地球的一大民族,取名要有民族特色,而不應起外國人名,如:約翰、瑪莉、麗沙等洋名。等孩子長大瞭給交往帶來不方便。

3。忌狂妄自大

起名選字不能太狂妄、太放肆。由於狂妄、放肆是缺乏修養的表現,它不但是一種自我暴露,而且也是對他人的不尊重,容易引起反感。為人謙虛謹慎,是中國人的美德。一個狂妄自大的人,無論其能力怎樣,總是要四面受攻而處境不利的。像“獨尊”、“超人”、“超眾”、“無敵”之類之名字,便容易引起這一方面的後果。

4。忌用某些不祥動物名

某些動物的名稱不適宜入名(綽名除外)。如:蠅、虱、鼠、狼、豺、豬、雞、鴨、蛇、蠍……等。但有些動物名稱卻往往入名,如虎、豹、鴿、燕、雁……等;起名為馬金豹、李文虎、王平鴿、趙小燕、馮金雁……等。

5。忌用預示輩分的稱謂字

預示輩分的稱謂字,一般不入名(綽號除外),如:爺、奶、爹、爸、媽、孫、兒,……等。但有些稱謂字卻經常入名,如祖、姐、妹、弟;起名為張繼祖、李念祖、王祖貴、顧小妹、楊三姐。以“祖”為名,常有配合的字。這一配合的字,皆是一堆特別規定的、後輩人與祖輩有所聯系的字預示後輩對祖輩的尊敬、懷念、承繼等。如配入其他不尊重之字,則為大忌。“兒”字亦有例外,如隋末有農民起義領袖魏刀兒,唐貞觀年間有宮廷樂師裴洛兒,唐代上官儀的孫女為上官婉兒。

6。忌用帶女的貶意字

與女性有關,但又含貶意的字,不宜入名。如:婊、娼、妓、 、嫌……等。

7。忌文藝作用中典型人為名

文藝作品中典型人物的姓名也多為後人不取。某些典型人物的姓名,與某些著名的歷史人物一樣,也已傢喻戶曉。如:秦香蓮、孟薑女、花木蘭、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王熙鳳、孫悟空……等。

8。忌用過頭字

“過火”指超過瞭“分寸”,超過瞭適合的“度”。常常見到的有兩種情況:一是自誇“過火”,形成“自吹”,效果不佳,如陳萬策、卜萬科、管萬敵、李萬春,這幾個“萬”字顯然是誇大其辭,令人難以置信;陳柱天、孫天柱、何承天,這幾個名字顯然是過分誇大瞭本人的作用和力量。另一類是自謙“過火”,形成“自殘”、“自貶”。謙虛應當有個限度,那麼這樣就是不能違背“實事求是”的原則;違背瞭這個規則,就會走向反面;如:王拙、劉迂、衷癡、虞愚。他們真的認給自己拙笨、迂腐、癡呆、愚蠢嗎?肯定不是。內心不以為如此,卻要以此乃名,作為招牌行世,這是什麼行為?非“虛偽”即“欺騙”,反正不是實事求是。於是,“拙、迂、癡、愚”等不一定都是“自謙”詞,要具體情況具體剖析。

9。忌用繞口的字與詞

有些名字念起來費勁、聽起來吃力,弄不好就會讀錯、聽錯。原因何在?起名用字拗口,幾乎成瞭“繞口令”。如伶州鳩、沈既濟、叔孫州仇、胡楚父、陳雲林、呂勵藝、傅築夫等。忌用“繞口”字取名,著重是指不用雙聲、疊韻字取名。掌握瞭這個道理,取名時隻要認真落實,就可以做到。

10。忌用過繁字

“繁”字是指筆畫多結構復雜的字,如此的字寫起來麻煩又不好看。名字中繁字多瞭就會造成黑白失調,黑糊糊的一片,透但是氣來,令人產生憋悶感。

忌用劃數太多的字:我們中國字,從一劃到二三十劃,劃數多的字,寫起來不方便。假如一位小學生,剛開始上學,便要他寫幾十劃的字,不僅對他是一項浪費的負擔,而且會連帶的使他對寫字感覺麻煩頭痛。就成年人來說,名字劃數太多,也是有弊無利的。

11。忌用冷僻字

名字是與別人打交道的工具,要盡最大力量選用眾人能認能讀之字,而不要選用太冷僻的字。

12。忌用相同部首字

3個字的部首偏旁完全相同。例如,江浪遊、何信仁、郭鬱邦這幾人就有這種的體驗感覺。

13。忌音不雅

名字念起來要響亮,要順口,不要念起來死氣沉沉,甚至拗口,尤其不要起諧音不雅之名字,如“朱石”諧音“豬屎”,“柏材”諧音“損財”,“丁會師”諧音“定會死”等等。

14。忌淺露

取名字最好含蓄一點,類似於“萬富”、“偉大”、“雄才”、“豪傑”等等之名字就太淺露瞭,容易引起反感,不屬好名。

15。忌用拼盤之字

有之名字不是經過慎重考慮、反復推敲、精心選字組詞制作出來的,而是隨意找幾個字湊起來的,就象一個“拼盤”,它有如下特征:(一)中心意思不明確,如田川流。(二)字詞的搭配不和諧,如陳剛強。(三)字詞之間存在著矛盾與混亂現象,如林森火。

有之名字,姓與名意思脫節甚至對立,造成瞭語義的矛盾與混亂。如毛鐵橋,“毛”與“鐵橋”怎樣配搭?齊如山,“平齊的山”沒有意思,而“像山那樣整齊”好像又不通,“齊”與“山”的關系不好調解,羊舌虎,“羊舌”與“虎”或者“羊”與“虎”,是沒有可能並存的,如此的名字違背常理,是典型的“雜湊”。

16。忌用消極之字

消極字大致分三種類型:一是纖弱型,如石縫中的小草那樣纖細瘦弱,令人可憐。陸瘦燕、周瘦鵑、秦瘦鷗、陳秋草、薛用弱、雷弱兒、丘弱等,是纖弱型的代表。二是憂傷型,含苦茹悲,憂傷孤獨,內心酸楚,令人哀嘆。獨孤鬱、黃連茹、韓頹當、子沮、顏孤、孤竹、國哀、龐晃(彷徨)等,是憂傷型的代表。三是灰暗型,寒風嘶鳴,白霜茫茫,陰霾沉重,前途暗淡,令人心寒。陸厥、孫默、張假、孫抑、薑晦、普寂、嚴霜、廢名、周懶予、謝念難、徐悉艱等,是灰暗型的代表。不錯的名字應當具教導作用、鼓舞作用、審美作用和益智作用,於是,用“消極”字起名,沒有可能成為“美名”,我們應當汲取這個教訓。

17。忌用多音字

漢字中存在著一字多音的現象。僅3500個常用漢字,就有250個多音字。這幾個多音字最少有兩個讀音:“參”有三個讀音(參觀)、(參差)、(人參)。如:王朝聞、周長行、張重參。什麼時間讀甲音,什麼時間讀乙音,要依據語言環境判斷出來的。

於是,考慮到大部分讀音的便利,還是以忌用多音字取名為好。註意和提防,一定不要用兩個多音字組詞起名,那將是麻煩上再加麻煩,讀音非常難處理。如“周長行”,這個名字有四種讀法,這怎麼得瞭?

18。忌用男女不分

此處的“異化”是指女性起典型的男名,男性起典型的女名,在名字上造成性別的混亂。不錯的名字應當展現性格特點,應當便於社會交流。“異化”之名字不符合這幾個要求,因此不適宜提倡。

從實際生活之中,的確有一部分性格、氣質較特別的人:男子性格柔和、氣質文靜、作風細膩,具有女子之風;女子性格要強、氣質粗放、作風潑辣,具有男子之氣。這類性格上具有異性特征的人,取名顯示出個性特征是可以的,但要適度,不能完全“異化”。完全“異化”不符合實際,有害而無益。

具有明顯“異化”傾向之名字是,男子用紅、彩、花、香、靜、鳳之類的字起名;女子用雄、豪、壯、偉、飛、龍之類的字起名。完全“異化”之名字是,男子用女、妹等字起名;女子用男、郎、漢等字起名。這類男名如:王彩鳳、霍彩紅、趙繼美、林文芳、薛佩珍、曹如玉、侯順香、於樹花、凋鳳玉、尹雪曼、羅林妹等。這類女名如:朱志豪、馬險峰、徐林俠、謝阿蠻、閻宏偉、劉虎成、張龍地、丁駕飛、李烈、俞雷、苗林郎等。

19。忌用“醜陋”的字詞、事物或現象詞取名

如張醜、盧醜、直接用“醜”字命名。

豬狗是醜、臟而又常用以預示下賤的傢畜。有一些地方罵人時說:某某連豬狗都不如。可見豬狗是醜陋物的代表,不過有些地方卻以“豬狗”作人名,這顯然是受“賤名長命”落後意識的作用與影響。這種做法是對主人的極大不尊,也是對人名文化的玷污,是應當堅決掃除的。如現在的人仍有寧豬狗、郭狗狗、趙阿狗以及周驢駒、賈毛猴之類之名字,這與當今講文明、喜歡美的社會風尚極不協調。

用令人厭惡的毛蟲命名。如蟣虱、甘蠅、仲虺、湯蠖、張蠔、梅蟲兒、王蜀、許莫等。

用令人不快的動物命名。如董狐、海采、貓頭鷹一類的兇鳥。

用令人不快的社會現象命名。如牛牢、樊籬。樊籬指鳥籠子,比喻不自由的境地。

20、忌用“兇壞”字

“兇”、“壞”字起名,主要表此刻兩個方面:一是用“病疫”字起名,過去用瘡痤、許點、石癡、宿瘤女以及王慪、陳果等。這幾個名字不但表明瞭身體的病態,而且造成瞭精神的壓力,讓人難得開心一笑。二是用“兇禍”字起名,如元兇、朱邪、郭老虎、許赤虎、王羆、洪水、烏雲、黃天等。像這樣的名字,有的是“洪水”、“猛獸”,威脅著人們的生命與安全,是人類的大敵。

21。忌用“惡劣”字

此處的“惡劣”字包括兩層意思,一是指品德方面的,二是指造成“惡劣”後果的。用這兩種意思取名,都會給正直、好心的人們造成反感,因而是不值得選取的。如堅刁、刁協(邪)、唐狡、狂狡、熊疑、趙奢、谷缺、吳賤安、李混子等,是用“惡劣”的品行字命名。

預示後果“惡劣”之名字,如崔夭、陳完、閩損、趙衰、楊棄、普窮、葉光、田蕪、孔圍、營終、寒貧、周公卒、孔翁歸、國歸父、郭則沉、陳大悲、熊負羈、畢祖朽等。這幾個名字,有的以死而終,令人沮喪;有的“衰”、“沉”,心情不佳;有的“貧”、“窮”,生存艱難;有的“悲”、“棄”後果難堪。如此的名字,容易給人造成頹喪感、壓抑感,而毫無生氣和鼓舞向上的力量,因此也是不值得選取的。

22。忌用嫌疑之字

所謂“嫌疑”字,是指人們特別敏感的一些字,如烏龜、王八、禿、驢、醋、酸、臭、綠巾等。名字中直接用這類字的幾乎沒有,不過諧音轉化成這類字的偶樂仍有出現,此亦為應當避開的。如吳(烏)金貴(龜)、王霸(8)業、呂(綠)金(巾)榮、項尚(上)圖(禿)、班之侶(驢)等。

23。忌用貶義字

前面說過,名字應當音、義、形兼美。用“貶義”詞起名,不符合“義美”的要求,因而應當忌用。不過,眾古到現在,用“貶義”詞取名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是應當引起註意和提防的。

先使俺們看一下用“貶義”詞取名的典型例子:希卑、慎潰、冀缺、孟陋、任鄙、文5。漢黯、刁匙、嚴重、問隅、賈混、百傢奴、唐土恥、鄧扒才、張落魄、閣大肥、惡怪愚等,這幾個名字的“貶義”鮮明,一望而知,不必解釋。還有一類是需要略加評點的,如鳴(史)策、胡篤(糊塗)。郭(鍋)翻、吳(無)德、韋彰(違章)、葉光(葉子落光瞭)、陳規(陋習)等。

二十四、忌用“嫌人”字取名

所謂“嫌人”,即指嫌人的便宜。名字是用以呼喚的,有些詞語用作名遼,甲呼喚,乙應答,在一呼一應中乙就賺瞭甲的便宜。如此便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或者造成心理障礙,作用與影響正常的社會交往,起名時應回避這類詞語。

極易造成“賺人”效果的詞語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用於尊長的稱謂詞,如父、叔、伯、翁、公、老、祖、宗、姑、娘、母、奶、婆等。用這幾個詞語命名的如傢父、文叔、誠伯、史翁、記公、阿老、鄭光祖、列宗、李發姑、張玉娘、雲四婆等。這幾個名字,假如呼應,就有“賺人”之嫌。另一類是用於預示官銜、職稱及尊稱的詞語,如相(丞相)。

25。忌用偉人、先賢之名取名

崇敬偉人、仰慕先賢是一種積極向上的精神,但這與用偉人、先賢之名取名是兩碼事。有人以為,用偉人、先賢之名起名,就是對偉人的崇敬和對先賢的仰慕,其實也就是說不然。崇敬偉人,就應學偉人的思想、品格和精神;仰慕先賢,就應以先賢之名字為名,這本身就缺少“創造精神”,不符合偉人與先賢的教誨。

26。取名忌“俗氣”

這裡說的“俗氣”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思路上的俗套子,如沿用過的老一套,取名字仍然圍繞著福祿財喜、仁壽安康、光宗耀祖、禮義廉恥、忠厚賢德、金銀珠寶、龍虎鳳鱗、英花蘭香等兜圈子,走不出新路子。二是套用俗詞俚語取名字,缺乏新鮮感。如高山、高峰、華夏夏、商丘、唐詩、章法、正常、玄虛、康樂、古板、應用、京城、廖得金、劉盆子、畢修勺、商大節、許善心、金如山、高連升、馬蘭花等。

27。取名忌“疏漏”

所謂“疏漏”,是指取名時因為考慮不周而造成的漏洞、產生的遺留問題,也即有“後遺癥”。常常見到的“後遺癥”有二類:(一)漢字具有多義性,取名時常常顧此失彼,考慮不周,造成其他語義方面的“疏漏”。打比方說馬蹄疾。這個名字是用典,唐代孟郊:“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在詩句中“疾”是輕快之義,反映“登科”者的得意心情。可是獨立抽出3個字來用作名字,語境變瞭,理解就允許不全相同。“疾”的另一層意思是“疾病”,從這個角度理解,這個名字就很不吉利瞭。(二)借用成語的字詞直名,卻沒有認真推敲成語的意義,由此造成名字“語義”的不良傾向,這是另種“疏漏”。打比方說有人名叫“黃粱”,其實也就是說“黃粱美夢”是個貶義性的成語。

28。忌用語言或諧音不美的字詞

語音或諧音不美,其主要指如下一些情況:吳本是以國名為氏,是歷史性姓氏。但因它的語音與“無”相近,組詞時容易由諧音而轉義,造成話柄。如“吳禮”——無禮。於是,吳姓取名時受到一定限制,最好不直接與仁義禮志信、明亮光方正、平安寧靜樂、康健喜悅頌、德功道德惠、福祿壽晶星等字組詞。總之,吳姓取名時選字更應反復推敲,應當避免的字盡最大力量避免,不能留下“後遺癥”,給名字的主人帶來麻煩或不快。

其次為語義不美的因素,是指多義詞姓氏中,有的義項為貶義或在使用中展現出貶義。

29。忌與大部分人同姓名

要盡最大力量克服從眾心理,絕不要趕“時髦”而起的名跟別人一樣。要處心積慮,別出心裁,獨樹一幟。要有“名不驚人誓不休”之精神起出不同凡響的好名字。

30、忌用祖先的名號取名

在古時候漢族取名,一般避諱祖先的名號。其理由有二:一是漢族傳統極講輩分。以祖先名號為名,便打亂瞭輩分的排序;並 且,也會被看成是對祖先的不尊重。二是漢姓漢名的格局所決定的。漢姓名,first of all是承繼分姓,緊接著起一個隻代表其自己的名字(單名或雙名)。而不像某些少數民族或外國人,有本名、父名或本名加母姓、父姓。如咱們國的維吾樂族,其姓名一般為本名的後邊加父名構成;法國人的姓名通常來講為三段,即本名,加母姓,加父姓。漢姓名在承繼瞭父姓以後,若是再加上祖先之名字,那麼兩者就沒有絲毫區別瞭。

31。忌用穢物不潔之字取名

某些預示穢物和不潔的字一般不作名號。如:臟、屎、尿、屁、痰、鼻涕……等。當然亦有例外,打比方說某些人或某些地區有給孩子起“賤名”、“醜名”、“臟名”的風俗,為的是讓自己的娃娃不為病魔和妖魔光顧,便可消災免禍、萬壽無疆。其實也就是說這是一種,且大多流行於窮鄉僻壤和缺少文化的地區。

32。忌用預示疾病的字取名

某些預示疾病和不祥的字,一般不入字號。如:災、難、兇、惡、禍、厄、疥……等。不過也有例外。如漢代有名將霍去病,漢宣帝劉詢初名為“病己”,南宋有著名詞人、愛國將領辛棄病。但是“去病”和“棄疾”,是不要病、不要疾,為“病”和“疾”的否定。但不知“病己”初起之時為啥呢意,是指天幹之第6位呢,還是指自己?前者病在己時後者則為克己助人——病自己一個人,還要病別人?但他畢竟還是改瞭名的。

33。忌用人體器官取名

人體的多數器官名稱不入名(綽號除外)。如:眼、鼻、舌、臉、喉、嘴、腳、胳膊、腿、肺、肝、腎、胃、脾……等。不過有的也入名,甚至常入名。如秦漢時有趙相名張耳,戰國時期的楚懷王名熊心。

34。忌用特除符號

特除符號包括標點符號、標記符號、自創符號等等

國傢有規定不能取兩個字之名字嗎

當然能取,沒有制度表明不許取兩個字之名字;

隻是不建議取兩個字之名字,由於會有許多重名的;

此刻很多傢長還願意取四個字之名字,把爸媽的姓氏都加進去,很新穎,又對爸媽雙方都公平瞭些,還能讓自己的娃娃在名字這一點上得到更加的多的註意和關註。

關於中國人起名字的規定

小卖部07年6月出臺瞭《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已由小卖部研究起草完成,並下發各地公安機關組織研修。小卖部相關業務部門人士稱,“條例”還在研究過程中,此刻隻是個初稿。 ★子女取名立新規爸媽雙姓可同用 《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首次對公民取名作出硬性規定:公民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許采用爸媽雙方姓氏。子女采用爸媽雙方姓氏時,可依照雙姓取名,但不算作復姓,依照目前我國現有1601個姓氏計算,這種做法將新增128萬個雙姓,從而緩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復的問題。 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允許子女隨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爸媽雙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與爸媽雙方的傢族和血緣關系,同時對於解決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復問題,也具有積極意義。 ★起名用字有限制 對於公民起名用字,應當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條例》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損害國傢或者民族尊嚴的; 2。違背民族良俗的; 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 考慮到我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來講為二至三個漢字、復姓或者采用爸媽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兩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打比方說:老公姓鄭,妻子姓付,他們就能夠給寶寶起名“鄭付貝克漢姆”。 《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 1.已簡化的繁體字; 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 3.自造字; 4.外國文字; 5.漢語拼音字母; 6.阿拉伯數字; 7.符號; 8.其他超出規范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范圍以外的字樣。 變更:改名畢生僅有一次 《條例》規定子女采用爸媽雙方姓氏時,可以依照雙姓取名,不算作復姓,一旦實施,許多爸媽可能就會打算將子女之名字進行更改,而《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並且 還規定,為瞭防止濫用姓名權,頻繁變更名字現象的發生,條例實施後,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的,以一次為限。《條例》還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騙取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處800元以下罰款。

咱們國傢的法律對名字有哪些規定,

按道理來講你說的皆可以,但實際操作上不一定能行。

姓名權有三個方面的內容:姓名決定權、姓名使用權、姓名改變權,其中姓名決定權,指自然人決定自己姓名的權利,每個人無權幹涉,法律對姓名字數沒有強行限制,漢族公民最長15個字姓名的亦有。

1。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本人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民在戶籍機關正式登記的本名。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冒用。《戶口登記條例》第一8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作用與影響,賠禮道歉。

2。對於公民起名用字,應當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損害國傢或者民族尊嚴的;2、違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范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范圍以外的字樣。考慮到我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來講為二至三個漢字、復姓或者采用爸媽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二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

參考資料:民法通則,戶口登記條例

咱們國傢的法律對名字有哪些規定?

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

商號取名的相關法律規定

在這裡的意思不是“決定瞭”可以理解為“卻,不過”

此句出自張九齡的《感遇·其二》

原詩句:運命惟所遇,循環不可尋。

可以翻譯為:命運遭遇常常不一, 因果輪回奧妙秘訣難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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