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婚姻關系的形成原因有哪些(作用與影響愛情婚姻的三大因素)
一:愛情婚姻制度的產生到底是什麼?
我國古代的愛情婚姻制度是從動物變成人而產生的方式方法!是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之間產生的!在原始社會人和如今的貓狗一樣可謂是亂倫的!男人和女人因為身體特質不同,使命也不同,男人生存能力強但是自己不能繁殖,女人繁殖能力強但是不能生存,但是我們天天活著務 必要生存!如果想長時間活著務 必要繁殖!所以女人務 必要找男人找優秀的男人活下去,優秀的男人象征著生存能力強!但是常常男人和女人發生性關系後男人就離開瞭,就不能同意為女人付出瞭,女人自己大著肚子,把孩子生出來!是非常不容易的,在原始時代!女人自己不能打獵,能活下去就很困難瞭!孩子生下來之後,為瞭讓他和自己好好活下去,女人還是務 必要找男人!但是當男人騙瞭她後發現她肚子大瞭,就又跑瞭!所以女人就造成瞭一個輪回!
男人自己有生存能力,可是他知道自己找完有一天會死,如果想使自己的基因活下去,他必須去找漂亮的女人繁殖,由於漂亮的女人會對本人的基因改造會更健康!胸大的女人象征著奶水多!孩子會更好的活下來!皮膚白的好比皮膚黑的疾病少!但是男人和女人發生性關系後就會走掉,由於在男人眼裡隻有處女最幹凈!處女才是自己基因的完美繼承著。(你們可以想想為啥處女膜著東西男人沒有,而唯獨女人有呢?)
當男人發現和自己發生性關系的女人不是處女後,他就不會再為她付出瞭!他就理所當然的覺得和自己沒關系瞭!還要說的就是男人特別特別在乎本人的女人和其他男人發生性關系,著對男人來說是一種生存價值上的侮辱!還要說的就是其實也就是說男人非常喜歡當傢長的類型感覺,男人會為瞭自己完美的基因付出生命都行!
一點一點的男人和女人的愛情婚姻契約就產生瞭!
有一個很聰明的人叫伏羲,他應該是第1個和女人出嫁的男人!他和女媧出嫁瞭!他覺得女人自己帶孩子不容易,又沒有生存能力!
就讓女媧給自己守貞操,他就理所當然的保護女人的生存!讓女人有天天吃的!女人給他生瞭他本人的孩子!這便是愛情婚姻制度的雛型!
此刻咱們國的愛情婚姻制度都是和西方學的,西方人比中國人原始的多得多!愛情婚姻制度也不太適宜中國人!我問你們中國古代人們傻嗎?不知道男女性格不一樣嗎?不知道男女大腦想法不一樣嗎?不知道男女在一起不合適要離婚嗎?(古代人們都是上千年的經驗,而我們當今社會連100年都未到!)當然知道,就是由於知道才讓男女在一起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信任!男女離婚後的後遺癥太大瞭太嚴重瞭!女人一旦不是處女瞭和男人出嫁男人是非常非常在意的,就算他那個時候說不在意那是他那個時候想睡你,出嫁後一定會在意的!
中國從古至今愛情婚姻都是爸媽之命,由於爸媽之命更成熟,年輕人都情緒不穩定的!都是情竇初開!沒有那個爸媽希望本人的孩子不幸福的!
愛情婚姻制度就是這麼形成的!
二:愛情婚姻傢庭法律關系的形成是基於
傢庭人員關系基於子女的出生、法律擬制(如收養)等原因而發生,基於離婚、傢庭成員死亡、擬制血親關系解除等原因而消滅。於是,關於確認傢庭成員之間的親屬身份,規定傢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及其產生、變更和終止等方面的問題與事項,均屬於傢庭人員關系的范疇。不管是愛情婚姻關系還是傢庭人員關系,都要接受愛情婚姻傢庭法的規范。
三:夫妻關系怎麼產生的。。。
所謂夫妻關系是指男女倆人通過瞭合法的出嫁手續在性生活社會生活及經濟等方面過著共同生活的關系。 當然全地球有多種形式的出嫁和夫妻關系。隨著時代的變遷出嫁形式和夫妻關系也隨著而變化。如一夫多妻或多夫一妻等便是相當難以處理的夫妻關系。有的夫妻不同居,有的是老婆撫養老公,是還是不是同對方爸媽住在一起,對夫婦關系作用與影響極大。
這裡我們研究一下近代東方及歐美最普通的夫妻關系形式,傢庭指的是老公比老婆稍微年長經戀愛而出嫁夫婦隻同子女一起生活的所謂現代小傢庭。 把傢庭人員關系統一加以整理歸納以後,夫妻關系和外人際關系相比有如下特點: 第1男女雙方以公眾承認的形式結合為兩性關系。性生活隻是夫婦關系的一部分但沒有性生活的夫婦關系顯然是不正常的因為性關系愈來愈受到法律限制,因此男女雙方的性滿足便成瞭他們結為夫婦的最要緊因素。就出嫁動機來講,這是一個外表看不出的強有力的動機。
從人的一般關系看,性生活是最密切的肉體接觸,有這種關系的男女因其親密性而構成特別的關系。因為雙方以身相許,鸞鳳和鳴,男歡女悅,從而產生一種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這樣的信任感能越過性的互求性而促進他們相互間在生活上的親密關系。同時構成夫婦間推心置腹的相互依賴性,至少也構成一種無男女拘束的生動的一體性。即使這種肉體上的接觸缺乏人格的或精神上的愛,它至少也能產生生物性的親密感。假如夫婦間在人格上也互相敬愛,又保持經常的肉體接觸,那麼他們相互間便自然產生一種淳樸真摯的親密感。正由於是夫妻的關系,才得以相互無所顧及,同吃一盆菜,連內衣也彼此搶著洗或讓對方代勞,之間也有這種親密感,但那是由於養育護理和依存的關系而產生的,並不是象夫妻那樣有性的結合而產生的,應當說性的結合是夫妻關系的最大特征。
夫妻關系的第2特征是:夫妻因是一傢人,兩人在社會經濟生活上均視為一體。嚴格說來固然未必能做到,但已習以為常瞭。老公的社會地位看成老婆的社會地位老公的經濟能力因共同生活而決定瞭老婆的經濟生活。夫妻雙方的衣食住行生活條件也完全是這樣。也就是說世人把夫妻是看成一體的。所有這幾個條件都超越瞭爸媽和子女間關系。在過去,老婆不過呢是老公的附屬品沒有實質性的活法權限當然,此刻已完全平等,不過老婆在社會經濟和生活的地位上同老公相比仍有很小的差距這是由於老婆作為老公附屬品的時代延緩的太長的原因這類例子是屢見不鮮。 夫妻被當作一體的觀念是歷史的產物之後夫婦進而叫作人生的伴侶,共同命運者。當然,稱呼是夫妻但由於是可分的二個人。所以不會度過完全一樣的畢生。工作內容不同,死神降臨之日也各異。盡管如此,既然兩人是夫妻,便會同甘共苦,患難與共這樣才是命運的夫妻。夫妻如能連續慶祝銀婚和金婚。那自然是長期穩定的共同生活者瞭。年輕是分享歡樂,工作互相幫助,晚年白頭偕老。這才是名符其實的共命運。 不管是男是女。假如孑然一身度過一世,那是一種折磨人的社會存在,應當要求異性共同生活相互真心體諒,互助互愛,兩人應共同努力建立傢庭唯獨這樣才能求得社會經濟和生活上的一體。
夫妻關系的第3個特征是生兒育女撫養他們長大成人。有的夫妻關系未必如此,但從夫妻關系來說,有孩子無疑是正常的,豐富瞭傢庭生活。從人的關系看,養兒育女是隻有夫妻關系才能做到的一種獨一無二的共同工作。因男女的性關系而生男育女是自然的事,在過去,從二個人繁殖為幾個人有時竟達10人以上也是常見的。夫妻兩人為瞭把孩子撫養成材幾乎獻出瞭本人的一切。傢庭裡人際的關系,也因從兩人增為三人五人而頭緒紛繁豐富起來。夫妻兩人越是把精心安排的活法看成是天堂。傢庭就越容易因孩子的中心地位而受破壞。不過同隻是夫妻兩人相比較有孩子的傢庭便有瞭生機有瞭生氣有瞭希望。孩子的成長又不斷給傢庭帶來變化著的新問題。為瞭全力應付孩子的事,夫妻兩人的關系甚至會疏遠起來,假如小兩口的夫妻關系尚不十分成熟,那麼,有孩子大概是一種妨礙,甚至會感到討厭。 誠然,以往不少夫妻是為瞭生孩子而出嫁的,可是,結瞭婚的男女就想有本人的孩子,就想按本人的想法培養他。這是很自然的,近年。因貫徹計劃生育政策,孩子的數量減少,同時培養也更加精心瞭,為瞭娃兒而把夫妻關系全部犧牲掉的事已經沒有瞭。不過伴隨著孩子的出現與成長夫妻關系卻起瞭巨大變化隻有在夫妻兩人分別體驗瞭養兒育女的甘苦以後,夫妻關系才變的完善起來。 各種人際關系都各有其自己一身目的隻有通過新生命的創造和培養夫妻方能意識到不隻是為瞭自己並且也是為瞭一個遠大古板而自然的大目標。 以上所談的夫妻關系的三個特征,雖似有點理想化但仍不失為最普通的夫妻關系特征從實際的夫妻關系中,除去那些愛情在中途遭受磨難最後離婚者外出去那些因病因事故不生育和夭折者外,缺少上述某個特征或完全沒有這幾個特征的夫妻也是存在的,不過應當說從夫妻的角度看那時不充實不完善的。
四:愛情婚姻的主體是什麼
作為愛情婚姻法調整對象、愛情婚姻法學研究對象的“愛情婚姻”,務必要有一個明確的法學概念。愛情婚姻的法學概念應當與民法學中的民事行為概念相對應,並能在愛情婚姻法學體系中始終如一。它應涵蓋以下三層含義: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應包括各種合法愛情婚姻和違法愛情婚姻,能將其與婚前性行為、納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現象區分開來,而應避開和出嫁、愛情婚姻關系等法學概念混為一談。
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
這是愛情婚姻的自然層次上之寓意。男女兩性的生理差異、人類固有的性本能,是愛情婚姻賴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愛情婚姻固有的自然屬性,這種自然屬性是愛情婚姻關系區別於其他社會關系的重要特征,假如沒有上述種種自然因素,人類社會根本就不可能出現愛情婚姻。
縱觀整個愛情婚姻發展史,愛情婚姻都是以男女兩性的結合為內涵。恩格斯在《傢庭、私有制和國傢的源頭》一文中,不但研究瞭愛情婚姻的源頭和發展,而且對未來社會的愛情婚姻進行瞭推想。蒙昧時代、野蠻時代的群婚制、對偶婚制下的愛情婚姻是異性之間的結合,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以通奸和賣淫為補充的一夫一妻制,從名稱本身就論明瞭它是男女兩性之間的結合。從恩格斯對一夫一妻制起源的分析,更可以看出它必然要求異性結為愛情婚姻。“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而以經濟條件。
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愛情婚姻的目的是什麼?不同的國傢,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表述。中國古代一直以“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為愛情婚姻的目的;基督教愛情婚姻,出嫁的目的在於子女的生養教育以及夫妻間的互相扶養和性要求的慰藉;近現代各國的法律也對愛情婚姻的目的做瞭種種規定。這幾個“目的”固然紛繁復雜,但透過這幾個表面的目的,我們可以發現它們有一點是共同的,那麼這樣就是它們都強調結為愛情婚姻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生活”。這既是愛情婚姻對當事人主觀心理狀態的要求,也是一直為人們所追求的愛情婚姻在理想層次之寓意。
所謂“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為同一個傢庭的成員,處在同一個生活消費共同體中。通常情況下,還包括夫妻兩口子之間的性生活和夫妻間的互敬互愛。史尚寬先生認為,“共同生活”一般為“精神的活法共同(互相親愛、精神的結合)、性的活法共同(肉的結合)及經濟的活法共同(傢計共有),”這是對“共同生活”全部內容的概括。
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愛情婚姻的現象層次上之寓意。它要求愛情婚姻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愛情婚姻概念的這一層含義,蘊含兩方面的內容。
第1,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周圍群眾也認為他們是夫妻。
總之,男女雙方既要具有夫妻生活的內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公眾所承認的夫妻身份。婚前性行為、納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現象的存在,要求愛情婚姻法學建立對應的法學名詞。而是要把這幾個法學名詞和愛情婚姻的概念區分開來,就必然要求愛情婚姻的概念以“夫妻身份的公示性”為內涵。
第2,夫妻身份隻要為公眾認可,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愛情婚姻法學界普遍認為,“合法”是愛情婚姻概念的必要內涵。這與愛情婚姻法學中有關愛情婚姻種類的論理相矛盾,與我國法律法規的內容也不吻合;既有害於從整個歷史發展過程來研究愛情婚姻制度,也有害於從世界范圍來研究愛情婚姻制度;而且與我國當前的愛情婚姻狀況也不相稱。在法律法規和愛情婚姻法學典籍中,涉及各種愛情婚姻:包辦愛情婚姻,是指第3者(包括爸媽)違反愛情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強迫他人愛情婚姻的行為;買賣愛情婚姻,是指第3者(包括爸媽)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愛情婚姻的行為(參見1992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的建議》);事實愛情婚姻“是指男女雙方未經出嫁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結合”;無效愛情婚姻,“是指違反愛情婚姻成立要件的違法愛情婚姻”。上述種種愛情婚姻,都不合法,但在我們的立法、法律解釋和法學研究中,都視它們為愛情婚姻。於是,我們在界定愛情婚姻概念時隻應確定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而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五:愛情婚姻的意義何在
愛情婚姻的意義何在
愛情婚姻的意義何在,相信這是許多恐婚得人想理解的一個問題。對於恐婚得人來說,一個人挺不錯的,完全不知道愛情婚姻有啥好處,覺得愛情婚姻就是一種束縛,接下來由我為大傢帶過來瞭愛情婚姻的意義何在,一塊瞧瞧。
愛情婚姻的意義何在 1
愛情婚姻的意義何在
1。延長壽命:男性更受益。
愛情婚姻對健康的最大好處就是能延長壽命。然而,男人從中受益更加的多,倫敦經濟學院人口學教授邁克爾·莫菲通過調查發現,未婚中年男性的死亡率要比已經成傢中年男性高出2倍,未婚女性和已經成傢女性差別則沒有這麼大。研究者認為,出嫁有助於男性遠離一些致命的。意外災難、暴力犯罪和可避開的自然災害。
2。抵禦疾病:男性更受益。
愛情婚姻能大大降低人們患上多種疾病的可能,包括糖尿病、心臟病、老年癡呆、肺病等。其中,對男性心臟病的預防最為明顯。2009年的一項研究發現:與已經成傢男性相比,未婚男性死於心臟病的可能性會高出3倍。
3。遠離抑鬱癥:女性更受益。
愛情婚姻關系對男女的精神健康皆有好處,不過女性從中受益更大。美國北卡州維克森林大學社會學教授羅賓·西蒙通過研究發現:女性更加容易由於心情憂傷而患上抑鬱癥,但已經成傢女性患上抑鬱癥的可能性會明顯降低。
4。克服不良嗜好:男性更受益。
出嫁後,男性在改正不良嗜好方面進步的空間更大。2006年的一項研究詳細追蹤記錄瞭上千位年輕人出嫁前後的活法習慣,結果發現,婚後男性飲酒、吸煙的量會有所減少,作息也更正常。
3回頂部
5。保持正常體重:女性更受益。
愛情婚姻固然有益健康,但卻會作用與影響人們的腰圍。美國賓州拉斐德學院經濟學教授蘇珊·埃弗瑞特發現,長期穩定的愛情婚姻關系讓男女的體重都會增添,不過男性更加容易出現腹部肥胖,女性則胖得比較均勻健康。出嫁後,男性體育鍛煉量要比女性少許多。
6。降低壓力:男性更受益。
與守舊的看法相反,男性比女性更加容易受到壓力的作用與影響。2010年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有配偶陪伴的男性體內壓力激素水平會降低,面對壓力調節能力也更強。
7。財務狀況的穩定程度:平局。
與單身男女相比,已經成傢男女的財務狀況更加穩定。固然愈來愈多的女性在經濟上更單獨,但總體上仍然是女性從愛情婚姻中獲得的經濟利益更加的多,而男性著重是從社會和心理因素中獲得瞭滿足
愛情婚姻的意義何在 2
人到底為啥要出嫁
我們活著是為瞭使自己快樂,讓身邊的人快樂。我們出嫁,是為瞭讓這份愛完整,豐滿。傳說中女人是男人丟失的肋骨,男人和女人打從一 生下來,就僅有一半的生命,我們一直在尋找著本人的愛人,尋找著屬於本人的另一半。茫茫人海,我們隻有找到瞭本人的另一半,才能擁有完整的人生,才能讓生 命豐盛、快樂。因此我們不停地尋找,勇敢地戀愛,錯瞭,傷瞭,痛瞭,緊接著絕望瞭,迷失瞭,由於沒有找到名符其實的愛人,由於真愛是可遇不可求。人今生也許會 遇見好幾個愛人,也可能僅有一個。你也許會和愛人永久在一起,直到老死的那一天;也可能幸福就好像曇花一現,快樂或者憂傷,都是愛情,都是愛情婚姻。
其實也就是說許多人誤解瞭出嫁的真正含義,尤其是一些年輕的懵懂少年。出嫁應該是真愛最終的見證,是神聖而莊重的,可能有人會誤認為出嫁是一種枷鎖,可以將二個人栓在一起,或者有人認為是有個傢的歸屬。固然出嫁實質上也隻不過是一種形式,但卻一定具有很深刻的意義的。無論怎麼樣,都該自然而然,不問原因。一切該發生的就讓它發生著,順勢而為,不用勉強,也無需特意。很喜歡這樣一句話:出嫁去吧,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實在無聊瞭鬥鬥嘴也好,免得一個人寂寞。
六:愛情婚姻涉及到底是一種如何的關系
在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中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