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歷新歷還是農歷(公歷是陽歷之義嗎)
農歷和陰歷、新歷和陽歷是相同的嗎?
農歷=陰歷
新歷=陽歷
農歷是陰歷的學名,公歷是陽歷、新歷的學名
陽歷,即太陽歷,是以四季循環的回歸年(地球繞太陽一周)為基本周期,與月相變化無關。太陽歷歷年的平均長度等於回歸年,歷月的日數和年的月數是人為規定。
陰歷,即太陰歷(月球中國古代稱太陰),以月球圓缺的周期朔望月為基本周期。歷月平均長度29、5天,規定單數月30天,雙數月29天,12個歷月為1年,共354天。規定30年內增添11個閏日,安置在第二,5,7,10,13,16,18,21,二十四,26,29各年的12月底。目前太陰歷隻在伊斯蘭教國傢和地區使用。(註意和提防跟我們有的陰歷不是一個概念)
公歷,公共歷法簡稱。現行世界通用歷法,真名格裡高利歷(羅馬教皇制定頒佈),太陽歷的一種。天天在用就不具體說瞭。
農歷,我國傳統歷法,屬陰陽歷(我們經常簡稱為陰歷,這裡務必要與前面所說的太陰歷區別)。以月相變化周期朔望月作為歷月的基礎,並且還考慮回歸年的周期,采用加閏月的方式方法使歷年的平均長度和回歸年的長度接近。以朔日作為第個歷月的初一,兩朔日之間的時間為一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1年設12個月,共354或355天。為使歷年平均接近回歸年,在19個歷年中加入7個閏月,有閏月的那年有13個月,共384或385天,稱之為閏年。19個歷年和19個回歸年的長度幾乎相等,7個閏月一般在第三,6,9,11,14,17,19年。具體安置在哪一個月,這和24節氣的中氣有關。24節氣實際是由12個節氣和12個中氣組成(是還是不是出你意外),二者相間排列,每月皆有它固定的中氣,如含有中氣雨水的月為正月。19個回歸年中有19*12=228個中氣和節氣,但有235個朔望月,顯然有7個月沒有中氣,7個月沒有節氣。陰陽歷規定沒有中氣的月份作為此一年的閏月
陽歷是新歷還是農歷呀``1
陰歷是新歷啊
公歷是新歷還是農歷啊
你好朋友,公歷就是新歷,也是陽歷。
好運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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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歷是公歷還是農歷
陽歷是國歷,如這一世界通行的公歷就是一種陽歷。太陽歷又稱為陽歷,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運動周期為基礎而制定的歷法。平年365天,閏年366天,每四年一閏,每滿百年少閏一次,到第4百年再閏,即每四百年中有97個閏年。公歷的歷年平均長度與回歸年隻有26秒之差,要累積3300年才差一日。
太陽歷的歷年近似等於回歸年,一年12個月,這個“月”,事實上與朔望月無關。
陽歷的月份、日期都與太陽在黃道上的具體位置較好地符合,依據陽歷的日期,在一年中可以明顯看出四季寒暖變化的情形;但在每一個月份中,看不出月亮的朔、望、兩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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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從辛亥剪掉鞭子後即從民國元年采用陽歷,故也叫作曰“國歷”。為與中國舊歷相對稱,故也叫作曰“新歷”。1949年正式規定公元紀年。
1949年後,大陸官方不再使用國歷一詞,但在地區仍在使用。“國歷”亦即“公歷”。
公歷是此刻國際通用的歷法,又稱格列歷,通稱陽歷。“陽歷”也叫作“太陽歷”,系以地球繞行太陽一周為一年,為西方各國所通用,故也叫作“西歷”。我國從辛亥剪掉鞭子後即從民國元年采用陽歷,故也叫作曰“國歷”。為與我國舊有之歷相對稱,故也叫作曰“新歷”。1949年正式規定公元紀年。
公歷前身是儒略歷,1582年羅馬天主教教宗格列高利十三世把全面儒略歷1582年10月4日的下一天定為格列歷10月15日,中間銷去10天。同時修改瞭儒略歷置閏金科玉律。
地球繞太陽一周實際為365、二十四219天(太陽年),按一年365天計算,每一年少0。二十四219天,每隔4年少0。96876天,每隔400年則少96、876天,於是,400年中需置97個閏年。閏年在2月末加上一天全年366天。這樣經過3333年才有一天的誤差。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國歷
公歷是農歷嗎還是陰歷
公元,即公歷紀年法,是一種源自於西方社會的紀年方法。原稱基督紀元,又稱西歷或西元,是由意大利醫生兼哲學傢Aloysius Lilius對儒略歷加以改革而制成的一種歷法——《格裡歷》,其淵源為《授時歷》。1582年,時任羅馬教皇的格列高利十三世予以批準頒行。
公歷紀年以耶穌誕生之年作為紀年的開始。在儒略歷與格裡高利歷中,在耶穌誕生後來的日期,稱為主的年份Anno Domini(A。D。)(拉丁)。而在耶穌誕生之前,稱為主前Before Christ(B。C。)。不過現代學者為瞭淡化其宗教色彩以及避開非基督徒的反感而多半改稱用“公元”(Common era,縮寫為C。E。)與“公元前”(Before the Common Era,縮寫為 B。C。E。)的講法。
公歷是農歷嗎?
不是。公歷是此刻國際通用的歷法,又稱格列歷,通稱陽歷。“陽歷”也叫作“太陽歷”,系以地球繞行太陽一周為一年,為西方各國所通用,故也叫作“西歷”。我國從辛亥剪掉鞭子後即從民國元年采用陽歷,故也叫作曰“國歷”。為與我國舊有之歷相對稱,故也叫作曰“新歷”。1949年正式規定公元紀年。 平年十二個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全年354天或355天(一年中哪個月大,哪個月小,年年不同)。因為每一年的天數比太陽年約差十一天,因此在十九年裡設置七個閏月,有閏月的年份全年383天或384天。又依據太陽的具體位置,把一個太陽年分成24個節氣,以利於農業種植等系列活動。紀年用天幹地支搭配,六十年循環往復。這種歷法相傳創始於夏代,故而又稱為夏歷。亦稱舊歷。 人們由於24節氣對於農業生產有重要意義,因而常把夏歷稱為“農歷”,但24節氣應依據太陽在黃道上的具體位置而決定,應該屬於太陽歷部分。因此把夏歷稱為農歷是不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