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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改字好改嗎(給名字加一個字很麻煩嗎)

风水大全 風水命理 01-02

小孩子改名字好改嗎

好改。 一、改名字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02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養 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改名字需要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居民戶口簿、居民 身份證 ; 3。屬機關、團體、企事業等單位職工的,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屬於在校學生的,由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

改名字好改嗎?

改名字挺不錯改的,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去當地即可

改名字的麻煩嗎?

名字可以改許多次。

但是成年後改名字比較麻煩。16周歲以後,改名字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戶口本上改名字是需要相關的流程和程序,改名字的審核結果會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會獲得通知的。

依據《小卖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的規定: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姓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

因此,沒有充分理由,小卖部門不輕易給予更改,假如是正在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滿三年的,小卖部門也要暫緩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法律根據】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刻,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第十九條 公民因出嫁、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刻,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1)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的;

(2)假報戶口的;

(3)偽造、塗改、轉讓、出借、出賣戶口證件的;

(4)冒名頂替他人戶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依照規定辦理旅客登記的。

此刻改名字好改嗎

好改。我國成年公民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步驟

材料,未滿十六周歲變更姓名,由監護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六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戶口本。姓名變更正當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流程:申請→ 窗口受理→ 現場審查→ 審批→辦理,變更姓名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錄即可。

如何給自己改名字

此刻我也想為自己改一個好聽好記的名字,響亮之名字,由於我感覺我這個名字比較土,由於這個名字是我爺爺給我起的,此刻感覺這個名字不好聽

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一)本人書面申請;

(二)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三)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四)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

(五)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則的話,遇見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

基於以上考慮,你若堅持要改名字就應該在上述問題都還沒有形成前進行,以此刻就改為最佳。

身份證上的住址是學校的地址,說明你的身份證是在學校辦理的,那麼你的戶口肯定是在入學時遷到瞭學校,屬於學校的集體戶口,當然你不可能有戶口簿,但在學校的集體戶口上,你會有一張屬於你本人的單頁。

你的任何戶籍變化(包括姓名變更)都要在戶籍登記中載明。

如何改本人的名字?

1。果年齡未滿18歲,可以由傢長或者孩子的扶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緊接著讓改名者戶籍所在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就能夠更改名字瞭。

2。但是假如年齡超過18歲,原則上是不能改名字的,更改名字需要有正當的理由做根據,這種情況就需要由改名者自己提出書面申請,還要在自己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開據變更的證明。

3。”正當理由”一般是指: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需要將法名改成俗名的;姓名中含有不易識別的生僻文字或者不雅文字的;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或者變更收養關系等情形狀況。

4。更改姓名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改名字還是有點困難的,還帶過來瞭許多麻煩,所以須要經過的審批流程很非常繁雜也很嚴格,更改名字是需要縣區級公安機關以上部門批準的。

知識擴展: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1。怎樣改姓:改姓主要發生在隨父姓還是隨母姓之間更改,或是收養關系變更、涉外愛情婚姻,父母離婚或再婚的情況,才允許改姓的。改姓程序與改名程序相同。

2。所需材料:辦理前需填寫個人書面改名申請且本人簽字,準備好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程序:辦理人攜帶資料,到原戶籍所在居住地提交申請,蓋章通過後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新名登記,7-14個工作日後即可正式更名。

4。假如需要改名字的人已年滿十八周歲,可本人自行辦理,要是沒有年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需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假如改名人已經就業,則改名後要將所有的記錄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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