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怎麼變(怎樣才能改姓名)
如何申請更改名字?
以儀隴縣為例,公民申請更改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給予更改。
《中華人民戶口度登記條例》中規定: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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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戶政管理工作規范》
第5十二條 姓名變更范圍:
成年人原則上不允許變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姓名:
(1)爸媽離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2)依法被收養或者收養關系變更的;
(3)姓名或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5)戶口登記機關認定可以變更的其他情形。
對依法被剝奪權利,或者正在被刑事處罰,以及變更姓名可能作用與影響其他公民、組織依法正常行使權利的人員,不予變更姓名。
參考資料來源:儀隴縣人民-成人改名具體資料及程序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
如何才能改名字?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則的話,遇見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
【成年人姓氏流程】
準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有關證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所屬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
公安分局5個工作日內核準
經核準後到戶口所在居住地辦理變更
換領新的居民身份證
【未成年人姓氏流程】
由爸媽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
向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申請辦理變更
5個工作日內核準
如何改姓名
變更姓名需要去自己的戶口所在居住地進行辦理,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元建議及復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收養關系變更的要帶著收養證。
2。上述材料準備好瞭,就向戶籍科提交,緊接著是自己經過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後,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審核。還要說的就是之前之名字會在戶籍頁“曾用名”一欄中展現。
二、身份證變更名字有嚴格的申報限制條件和理由
(一)戶口本與身份證之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己一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
(三)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關於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1是本人要表達變更名字的意願,第2是變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3是本人要承諾變更名字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畢生隻能變更一次名字。
拓展資料:
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務必要慎重,由於名字變更後會作用與影響到本人的檔案、學歷證書、、社保卡、醫保卡以及產權證等以往其他證件的使用,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很多麻煩。小卖部門也有規定,為保證社會關系的穩定性,成年人申請變更名字的,應當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
法律根據: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我想改名字,如何改?
一、需要手續
需要審批手續。變更名字由辦理,變更姓氏由縣市區級以上審批。
1。18周歲以下需要材料:
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變更姓名,憑生爸媽雙方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因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其它有關責任,並保證今後不再申請變更等內容)、居民戶口簿、爸媽出嫁證,在校學生的同時提供學籍證明或學校同意變更證明。
2。18周歲以上需要材料
18周歲以上成年人變更姓名,憑本人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因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其它有關責任,並保證今後不再申請變更等內容);
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單位證明(單位職工、公務員需有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變更更正的證明;村民需有村委會證明;在校學生需有學校同意變更證明)。
二、需要條件:
1。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收養或解除收養、爸媽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3。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4。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錄載入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它特殊原因的。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方可申請變更、更正姓名。但對依法被剝奪權利,或正在被通緝、接受刑事追訴、服刑、被勞動教養的人員,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三、程序: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調查核實,相關公安機關審批後,給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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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法律根據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很有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假如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一8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瞭,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作用與影響,賠禮道歉。
參考資料來源: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公民更改姓名
十堰市人民-13、想把身份證上名字改一下要走哪些流程
如何改本人的名字
鄒雨欣
如何才能改名字?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則的話,遇見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
【成年人姓氏流程】
準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有關證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所屬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
公安分局5個工作日內核準
經核準後到戶口所在居住地辦理變更
換領新的居民身份證
【未成年人姓氏流程】
由爸媽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
向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申請辦理變更
5個工作日內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