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風水解釋1949年乙未紀年公歷(1949年10月1日黃歷)
十月一日是什麼日子?有啥意義
中華人民成立之日,中國國慶節
為啥新中國成立時間安排在1949年10月1日?
最早提出‘國慶日’的,是時任政協委員、民進首席代表馬敘倫先生。1949年10月9日,中華民族協商會議第1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第1次會議。許廣平委員發言:“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發言附議,要求討論決定。當日會議通過《請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意見案,送請中间位置人民采擇施行。1949年12月2日,中间位置人民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指出:“中间位置人民委員會茲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一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國慶日。”這便是把“10月1日”確定為中華人民“生日”,即“國慶日”的由來。 從1950年起,每一年的10月1日變成瞭中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
為啥將10月1日定為國慶節?
“國慶”一詞,本指國傢喜慶之事,最早見於西晉。西晉的文學傢陸機在《五等諸侯論》一文中就曾有“國慶獨饗其利,主憂莫與其害”的記錄載入、我國封建時代、國傢喜慶的大事,莫大過於帝王的登基、誕辰(清朝稱皇帝的生日為萬歲節)等。因而中國古代把皇帝即位、誕辰稱為“國慶”。今天稱國傢建立的紀念日為國慶。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國成立的紀念日。這裡應該說明一點,在很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l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瞭有數十萬軍民參加的中華人民開國大典。其實也就是說,人們腦袋中的這一印象並不準確。由於,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典禮是中華人民中间位置人民成立盛典,而不是開國大典。事實上,中華人民的“開國”,總之中華人民的成立,早在當年10月1日之前一個星期就已經宣佈過瞭。那個時候也不叫 “開國大典”,而是稱作“開國盛典”。時間是1949年9月21日。這一天,中華民族協商會議籌備會主任悟 真 網006在政協第1屆會議上所致的開幕詞中就已經宣告瞭新咱們國傢的誕生。
那麼10月1日的國慶又是什麼情況呢?在咱們國傢人民協商會議第1屆全國委員會第1次會議上,許廣平發言說:“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悟 真 網006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提示,由決定。”1949年 10月2日,中间位置人民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國慶日的決議》,規定每一年10月1日為國慶日,並以這一天作為宣告中華人民成立的日子。從此,每一年的10月1日便形成全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瞭。
我國為啥呢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是誰第1個提出來的?
由一個國傢制定的用以紀念國傢本身的法定假日,被叫作國慶節。我國古代把皇帝誕辰、即位時間叫作“國慶”。而“國慶”一詞最早出此刻西晉,那個時候指國傢喜慶之事。文學傢陸機在《五等諸侯論》寫道:“國慶獨饗其利,主憂莫與其害。”到瞭近現代,才把國傢建立的紀念日等日子叫做國慶節。大傢都知道,咱們國傢的國慶節是每一年的10月1日。則是誰提出將10月1日定為國慶日?理由又是什麼?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中间位置人民成立典禮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預示著新中國正式成立,中國人站起來瞭,舉國歡慶。9日,中華民族協商會議第1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第1次會議。會上,魯迅的第2任老婆、時任全國政協委員的許廣平提出:“馬敘倫委員因病不能出席會議,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的成立,應該有國慶日,因此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
所以,第1提出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的人,不是許廣平,而是馬敘倫。沒錯,就是那個最初建議把《義勇軍進行曲》作為中華人民國歌的人。
馬敘倫,浙江杭州人,於1885年生長於一個書香世傢。他曾當過《東方雜志》編輯、《新世界學報》主編、《政光通報》主筆,先後在廣州方言學堂、浙江第1師范、北京大學等學校任教。他是中國民主促進會的主要締造人和第1位做主的人,也是一位書法傢。馬敘倫作為政協常務委員,本應出席這次會議,卻因病缺席,隻能委托許廣平在會上說出本人的提議。
馬敘倫之所以提出把10月1日作為國慶日,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10月1日當日,舉行瞭開國大典,中華人民正式成立。它預示著中國完結瞭長達100多年的屈辱史,進入瞭一個新的時代。對中國來說,10月1日是建國日,意義重大。
二是依照我國幹支歷法,10月1日是甲子日。古代人們認為,甲子為幹支之始,是第1個幹支組合。甲子出場後,其餘的天幹地支組合才一個接一個地出場,等同於事之起始,事之確立之時也。凡事之始,用甲子日最吉利。所以把這天作為國慶日,不但吉利,還寓意著是一個新的開始。
會上,林伯渠委員也發言附議,要求討論決定。當日,會議通過瞭《請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意見案,送請中间位置人民采擇施行。在12月2日舉行的中间位置人民委員會第4次會議上,委員會宣佈:從1950年起,每一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國慶日。這便是中國國慶日的由來。
老黃歷年份對應表,生肖與年份對應表
老黃歷年份對應表
編史續志和纂修譜牒,是崇文尚德之舉,是國強民富的盛世之果,三者是構成中華歷史學大廈的支柱,其中譜牒為史志之本。鐘健群在《宗譜學略論》中認為:譜牒,唐代名族譜,宋代名傢譜、傢乘,後又稱宗譜、傢牒、世譜等。譜牒在《辭海》中的釋讀解義是:“依照事物類別或系統編成的表冊,亦謂編列成譜。”譜牒在我國西周時代就已廣為流傳,被譽為“史傢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歷史巨著《史記》,就是吸取瞭包括譜牒在內的出色文化遺產而寫成的,《史記·三代世表》雲:“餘讀牒記,黃帝以來都有年數…自殷以前,諸侯不可得而譜。”《史記·自序》雲:“維(夏商周)三代尚(久遠)矣,年紀不可考,蓋取之譜牒舊聞,本於茲,於是略推,作三代世表之一。”
史學界認為:傢譜與方志、正史相互參證可以補史志之闕,常常史志未備未詳,或記敘有誤,恰恰詳備於傢譜之中。被梁啟超譽為“方志之”的清代史學傢章學誠說:“傢譜有征,則縣志取之;縣志有征,則國史取焉”;魯迅先生稱國史就是“的傢譜”。傢譜的價值不僅為學術傢認同,也為政要所註重和重視。同志1957年在成都會議上說:“假如傢譜、族譜加以研究,可以知類發展規律,也能夠為人文地理、聚落地理提供寶貴的資料。”筆者在顧問《湖塘鎮志》中有也體會:湖塘老街清初以來業發展的史實,多 於《蕭宗譜》和《毗陵楊氏宗譜》等;上店古鎮明清以來的崇文尚德基蘊,多 於《惲氏傢乘》和《張氏宗譜》等。在查閱和運用傢譜的過程中,筆者在紀年表述、陰歷與公歷的換算等方面有諸多疑惑,在查證有關資料且鉆研梳理後略有所悟,若為孔見,權作拋磚。
1。紀年的源頭
紀,在《說文·系部》載:“紀,別絲也。”段玉裁(龔自珍外祖父清文字訓詁學傢)註:“別絲者,一絲必有其首,別之是為紀。”在《國語·周語上》載:“紀農謝功。”韋昭(三國史學傢)註:“紀,謂綜理也。”在《中國大》載:物質存在的客觀形式是空間和時間,其中時間描述的是物體運動的持續性和發生的順序,時間也泛稱年歲。所以歷書的紀年就是對歷史過程長短和發生順序的度量,是鏈接歷史的紐帶,是提挈空間 的綱索。歷史的空間有瞭紀年就能綱舉目張,一目瞭然。反之,假如沒有紀年,或者紀年有誤,那麼歷史的空間以及作為其載體的國史、方志和傢譜,將是一團亂麻、一盤散沙。
紀年的本源是原始的“結繩記事”。最早的文字出自《竹書紀年》,是春秋晉國史官和戰國魏國史官所作的一部編年體通史,也叫《汲塚紀年》,於西晉咸寧五年(公元279年)墓者發現,由於是寫在竹簡上的史書,所以命名《竹書紀年》。中國目前最早的紀年存世之作是《史記》,記錄載入瞭上起中國上古中的黃帝時代(約公元前三千年),下至漢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年)共3000多年的歷史。中國歷史上最早有確切紀年的年表,是西周元年(前841年)。《史記》中的“十二諸侯年表”即為這年開始,司馬遷在編纂史書時查閱瞭大量的文獻資料和有關紀年的書籍,發現“五傢之文怫異,維太初之元論”,即黃帝以來多種紀年資料眾說紛紜,無法確定真實的歷史紀年,隻有在元年以後的記錄載入是一致的,按史錄要實事求是的原則,就沒有收錄公元前841年以前的紀年史料,這幾個貴重的史料就隨著歷史的演進漸漸湮沒瞭,所以後來就把傳承下來最早的《史記》中的十二諸侯年表為根據,確定公元前841年作為我國有確切紀年的歷史的開始。
2。紀年的種類和淵源
中國從確切紀年開始,先後有多種紀年法,主要的有帝王在位、王朝年號、天幹地支、公歷、國號紀年等。
帝王在位紀年(也稱王公即位年次紀年)自公元前841年開始,這年因西周厲王殘暴,激起國人,周厲王逃入瞭彘(今山西中部),周公和召公共同執政(一說由大臣共伯和執政),所以稱“元年”。彼時其餘諸侯國則為“魯真公十五年”、“齊武公十年”等。如《廉頗藺相如列傳》:“趙惠文王十六年,廉頗為將。”此類記述法沿續到西漢高後(呂雉)八年(前180年),文帝(劉恒)繼位後,曾因遇非解之事而重新計元年(不是年號),史官為記述方便而分稱前元、後元;其後景帝(劉啟)在位間有前元、中元、後元。帝王紀年法實行到漢景帝後元三年(前141年)止。
王朝年號紀年,自漢武帝(劉徹)即位第2年(前140年)開始,創年號“建元”,太初元年(前104年)定《太初歷》,從此以後歷朝相繼。記述如“漢武帝建元三年”、“唐貞觀五年”、“宋咸淳五年”及“康乾盛世”等。皇帝所用年號少則一個,多則十幾個,如唐高宗就有14個,明清間除明英宗有兩個年號外,其餘都是一帝一號,故後世即以年號為其稱呼,如皇帝、乾隆皇帝等。此外,年號還與幹支同時紀年。
天幹地支(簡稱幹支)紀年,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幹,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各對應一個生肖),按甲子、乙醜…依次類配至癸亥,共六十組合往復循環的紀年,60年為“一個甲子”即由此出,故老人六十歲俗稱“花甲之年”。幹支紀年出自黃帝時代,唐代劉恕在《通鑒外紀》中引古書說:“(黃帝)其師大撓…始作甲子。”實際是萌芽於西漢初,始行於漢成帝末年。東漢以後,時行《太初歷》的“太歲紀年法”漸與天象不。據《資治通鑒》載:漢章帝元和二年(85年),“《太初歷》施行百餘年,歷稍後天。上命治歷編、李梵等綜校其狀,作《四分歷》;二月,甲寅,始施行之。”朝廷下令把幹支紀年輔助年號紀年,作為夏歷排組的具體表述,如《核舟記》“天啟壬戌秋日,虞山叔遠甫刻”,如筆者所考惲南田傢鄉上店古橋石刻“歲弘治壬戌孟春吉旦”等,在全國推行後日趨完善。幹支紀年和12生肖屬相以及24節氣等成為如今陰歷的傳統特色和公歷的重要輔助。公歷與幹支歷間有簡便換算:以公歷年數,如2023 減3除以10得餘數是2,以2對應上述天幹序之第2是乙(能整除對應末位癸),再以2023 減3除以12得餘數是8,以8對應地支序之第八是未(能整除對應末位亥),便可知2023 年即為幹支“乙未”年,但兩者僅是不全等的交叉關系。
公歷簡稱“公歷”,是通行的紀年體系。以中的生年為公歷元年,簡稱“公元”,等同於中國西漢平帝元始元年。公歷紀年的起點是公元1年,沒有“公元0年”,公元以前的中國歷史用倒推法計算。中國實際使用公歷在“辛亥”以後,開始官稱“西歷”,如《24年中國外交年鑒》裡的中外年度對照均聲稱“西歷”;文壇也稱“西元”,如《北新活葉本文選》:“光緒十六年,歲次庚寅,當西元一o年”;則俗稱“陽歷”。成立,宣佈使用公歷紀年,首刊於《》日期欄:“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
紀年(也稱國號紀年),是成立後的紀年。清宣統三年夏歷辛亥年八月十九(1911年10月10日)等人武昌,瞭中國2000多年的,開辟瞭中國歷史新,歷史稱為“辛亥”。辛亥年十一月十三日(1912年1月1日),在召開各省都督,宣佈成立,宣誓就任臨時大,並為瞭“行夏正,以順農事,從西歷,以便統計”,決定使用公歷紀年。翌日發佈改歷改元通電(《市志》):“改用陽(公)歷,以黃帝四千六百零九年(辛亥)十一月十三日為元年元旦。”以國號紀年(具體金科玉律同公歷)替換瞭皇帝年號紀年,也稱“國歷”或“新歷”,同時仍在使用夏歷紀月日。1913年7月,大袁世凱批準內務總長鈐 “擬請定農歷元旦為春節” 的報告(夏歷正月初一古稱“元旦”,宋代吳自牧《夢梁錄》:“正月朔一,謂之元旦,俗呼為新年。”),次年起夏歷歲首(正月初一)稱“春節”。1949年9月30日起,中國隨區域擴大而一步步廢止紀年改用公歷。
3。中國現行紀年歷法狀況
上述可見,中國使用公元紀年,同時輔以傳統夏歷。公元1949年9月21日,中國會同各和沒有人士代表,在北平召開中國之一屆全體會議,在開幕詞中提議“采取和世界大都相同的年號。”27日下午,“方案會”代表、促進會負責人馬敘倫向大會報告:“ 紀年,大部分代表同意采取世界大都所用紀年——公歷。”因此決議通過的第2項就是:“的紀年采用公元”,決議後執行 宣佈:“從此刻起,…以公歷,今年為一九四九年。”考慮到中華的歷法傳統,長期以來都是以夏歷行政、幹支輔助,加上文化風俗、農事指導和接受過程等因素,於是沿用“夏歷及幹支”輔助行政歷法。1949年10月1日《》公歷日期欄下同時表註:“夏歷己醜年八月初十”字樣,為區別夏歷和公歷兩個新年,把夏歷正月初一稱“春節”,把公歷1月1日定為“元旦”。
後來把“夏歷”改稱“陰歷”,是1968年元旦《》首易其名,延續到現在(早有其名,筆者曾見過《一九六三年陰歷》的歷書)。近百年來,陰歷有多種稱謂:如時的《漢口日報》、《東北日報》等稱“農歷”;《日報》、《群眾日報》(陜北)等稱“舊歷”;宋教仁主張以黃帝即位年為元年,把西元1904年精密推算為黃帝四六零二年,同盟會機關報《民報》采用此紀,故有“黃歷”之稱。按此算,公元2023 年是第四711個黃帝歷年。
公歷以地球繞太陽公轉周期稱為年(對其科學的理解應該在“日心說”之後,近似等於回歸年),所以又叫“太陽歷”、“陽歷”。因為周年是365天48分46秒,所以平年2月為28天(該年為365天),把餘數在第四年湊成一天(多餘的百年少閏一次)置於閏年2月,所以閏年2月是二十九天(該年為366天)。所以公歷年能被4整除的年分就稱“公歷閏年”,如2012年、2023 年等。
咱們國的陰歷,自古就以月亮望朔(圓缺)周期為月,以地球自轉一周為日,古稱月亮為太陰,故謂“農歷”,又以地球繞太陽運動周期為年,實質該稱合歷法(幹支和節氣即其陽歷成分)。月亮繞地球一周為29.53天 ,為瞭協調與回歸年之間的天數差,古代人們采用瞭“19年7閏”的,即在19個陰歷年中在7個年份裡加一個閏月,有閏月之年也稱閏年,其餘稱平年。因此閏年就有383天~385天,平年隻有353天~355天。如:陰歷甲午馬年(閏九月)從公歷2023年1月31日始,至2023 年2月18日止,計384天;陰歷乙未羊年(平)從公歷2023 年2月19日始,至2023 年2月7日止,計354天。
因為我國公歷陰歷的同時使用,公歷的365。366天,與陰歷的353。354。355。383。384。385天形成交叉關系(偶然亦有 關系),《邏輯學》叫作“兩個概念的外延僅有一部分相同”,所以為瞭保證兩個歷年之間對照換算的準確性,弄清楚其間的邏輯關系有必要。
4。公歷與陰歷之間分合相兼的年度關系
在成立(1912年)前,都是用帝王在位紀年和王朝紀年,同時輔以幹支紀年的陰歷法,將公歷引進後,尤其是有關重大或歷史上的名人生卒年表等,就產生瞭古今對照的精密推算和現代紀年的表述問題,特別是年關前後的月日更易搞錯。當前的年歷、月歷上都標有幹支紀年,如2023年陰歷甲午年、2023 年陰歷乙未年等;《新華字典》和《現代漢語詞典》等工具書,以及有些近期續傢譜裡也附有同類的紀年對應表(例如武進圖書館現存的近300部新譜中就有20餘部設置瞭對應表),然而上述對應表隻能反映公農兩個年度的重合部分,具體到月日時就會“陰差陽錯”,讓人一頭霧水。具體有以下幾類情況。
通常公歷年 著前個陰歷年末的一個多月,和後個陰歷前十個多月。如公元2023 年對照陰歷是乙未年,其實也就是說從元旦至2月18日,是甲午年十一月十一至十二月底的49天;而2月19日才是乙未年正月初一,到12月31日隻是乙未年十一月廿一,其後的38天又到2023 丙申年去瞭。如嶽飛被害於“宋高宗紹興十一年辛酉十二月廿九”,紀年表對照紹興辛酉年是公元1141年,故有的資料誤註嶽飛生卒為1103—1141年,有的則寫成“紹興十一年(1141)陰歷臘月廿九”等,其實也就是說“紹興辛酉十二月廿九”已經跨出瞭1141年,延續至公歷次年初,所以嶽飛陰歷被害日對應“公元1142年1月27日”。
有時公歷年會跨三個陰歷年。如公元18年1月1日,是王莽(把十二月定為正月)天鳳四年丁醜十二月廿五,至1月5日的5天是丁醜年;1月6日始是天鳳五年戊寅正月初一;12月27日始又是天鳳六年,至12月31日的5天其實就是己卯年。就是說,公元18年裡除 瞭陰歷戊寅的全年外,還 瞭戊寅年前後的丁醜、己卯兩年的各5天。
個別還有公歷、陰歷年首同日,如公元13年1月1日即王莽始建國五年癸酉正月初一。若是陰歷平年,次年歲首會在公歷年末出現;若遇閏年,陰歷年末會延至公歷次年初。
以上三種情況裡,遇見陰歷閏年,一個公歷年裡就有兩個一樣的陰歷月;若是平年一個公歷年歷就有9—12個一樣的陰歷日。比如:1893年1月1日,是光緒壬辰十一月十四,同年12月31日是光緒十九年癸巳十一月廿四,期間就有十一月十4。十5。十6。十七、十八、十九、廿、廿1。廿2。廿3。廿四等11個同名月日,即出生於該年十一月十九,據葉子龍等人查閱《韶山四修族譜》記錄載入:“清光緒十九年癸巳十一月十九辰時生。” 對照公歷,是年末的十一月十九,由此核定毛的生日為公歷1893年 12月26日,於是風趣地說:“哦,俺的那碗面條,從此以後不在農歷十一月十九日吃,改在陽歷12月26日吃!!!”後來公眾所知其確切的生日就是這麼來的 。
上邊兩歷間復雜的交叉關系,決定瞭現代纂編正史、方志和傢譜嚴密精的必然要求,紀年表述不嚴密,歷法換算就不會精確準確,史料也就失去瞭意義。
5。紀年有關內容的表述
紀年的表述著重是時間,時間展現於數字。自西歷傳進中國後,曾有多種表述,如“西歷一千九百24年”(《中國外交年鑒》)等,為瞭統一數字的使用方法,語言文字工作會等7個單位,於1995年12月13日發佈瞭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2011年又更新標準。按其要求: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使用數字,如:公元前841年、20世紀80年代、公元2023 年4月12日等;非公歷紀年則用漢字數碼,如:清乾隆二十六年辛巳十一月廿6。念三年十月六日等。在豎排時(如傢譜等)公歷可以 使用漢字表述,但應定義明晰。
目前用紀年的更大單位是世紀。歷100年稱為一個世紀,由於沒有公元0年,所以通常把公元1年到100年根稱為一世紀,從可被100整除的後一年始為下一個世紀,如2001年即為21世紀(或說將公元1世紀定為99年, 按此定義,兩千年則為21世紀的之一年)。次於世紀的以10年為計,稱“年代”,相約成俗把2001年—2023 年稱為21世紀初,2023 年始稱20年代,以此類推。次於年代的為年、月、日、時,俗稱歲月、年月、日期等。歷史上還把1840年戰爭前稱“古時候”,其後至1919年“”稱近代,繼其後至1949年成立稱“現代”,再其後稱“當代”。
公歷用數字表述簡單明晰,如公元2023 年4月12日(“日”俗稱“號”)。陰歷通常用漢字(及幹支)表述,每一年把十二(閏年多出的月,隨同前個月)個月四分成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以孟、仲、季三分;每月以上、中、下分三旬;上旬從初一至初十,中旬從十一至二十(或廿、卄,魯迅詩:“卄年居上海”);下旬從廿一(廿大寫為“念”,如民時《日報》用“念四日”)至三十(或卅,如民時《黃海日報》用“卅六年”);每一天以地支為名分十二個時辰。明中葉後,西洋鐘表作為禮品和商品始入中國,世人稱鐘表點數為小時也稱點,稱時辰為大時,今大時之名已被淡。時辰日首子時,等同於今時間23時至次日1時,醜時為1時至3時,以此類推,時間比地支時辰晚一個鐘頭交日,在月末、年末之時就有月、年之差。
陰歷年以半個月左右為期,分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二十四個節氣,其中上半月的稱節氣(簡稱節)、下半月的稱中氣(簡稱氣),西漢《淮南子》所載廿四節名序即與此相同。唐高宗時李淳風所編《麟德歷》規定,置閏時以沒有中氣的月為前個月的閏月。延續到現在,例如2023年陰歷九月,後個月僅有節氣立冬,沒有小雪中氣,就定其為閏九月。節氣基本對應於公歷某日期,以天象指導農務,此乃陰歷沿用各朝且盛於之緣由,亦為“陰歷”名稱之 。其中立春節氣相傳原先是幹支紀年的歲首。
歲首的確定。幹支紀年初以立春為歲首,歷史上曾以立春為春季的開始,故也稱其為春節,但在夏歷閏年之時,年初年末都逢立春節氣,此即上文提及的“兩頭春”之亂,漢武帝撥亂反正,於太初元年(前104年)定《太初歷》確立“夏正”,以夏歷正月為歲首。兩千餘年來, 行政及風俗都已認同陰歷正月初一為新年的開始(元旦),處於從屬輔助地位的天幹地支紀年,以及按十二地支所對應動物屬相的生肖,亦隨“夏正”更年,這在《元史》、《明實錄》、《清實錄》等均有記錄載入,以來的資料更為翔實,史、志、譜及執政等均以此乃記。而被司馬遷認為“讓人拘而多畏”的歷代占卦吉兇、卜測宜忌、四柱算命的們,仍在以立春為年首行道,沭陽籍研究專業人士秦倫詩,在他2013年纂編的《易學指掌萬年歷》中堅持認為:“陰歷必須到立春節才能算第2年的開始。如2004年…立春以後才能算甲申年。”竊以為,秦先生的看法作為歷史傳統文化之一說尚可,而讓世人“必須”改變兩千餘年來順應發展的既成世俗,似頗無稽。
簡稱和省略。公歷紀年形式具有惟一的特點,所以“公元”兩字,目前除嚴格的公政文書外,通常都已省略;必要時“年月日”也可省略,在數碼之中用頓號間隔,如時的《世界知識》即用“一九四6。5。二三”;公元前可簡稱“前×年”。公歷陰歷合用時,如公元2023 年4月12日陰歷乙未年二月24日,可簡化為:2023 年4月12日乙未二月廿四。可簡稱“×年、民×年、民時”。成立,是歷史的裡程碑,使用頻率特別高,在一屆會議定國名時,建國會代表黃炎培等提議用“”為簡稱,李達(一大代表)提議用“中國”為簡稱,被大部分代表所否定,而作為地理概念,目前中外皆在用“中國”為簡稱;亦有人建議以“”為簡稱,用“成立前、後”替代帶色彩的“前、後”,或“新中國成立前、後”,作者本人是這樣想的,此應於凡例中表明。也可運用中性詞“鼎革”,表達改朝換代之意,例如《明河南參政袁公墓志銘》:“當曾大父葬時,正際鼎革,四方之亂未敉。”《近代前夜的發展與遲滯》:“正當明清鼎革的戰火紛飛之際,1640年英國開始瞭資產階級。”
6。數歷合用時的科學表述
歷史上曾經有過數次改元易歷,例如夏朝定孟喜月(元月)為正的夏歷、商朝定臘月(十二月)為正的殷歷、周朝定冬月(十一月)為正的周歷、秦統國後建陽春月(十月)為正,漢武帝始采用夏歷(後章帝始配以幹支紀年)延續至清末。廢年號改用國號紀年,月日排序同西歷(實為同歷異名),固然行政均換新歷表述,不過一時難改舊俗,在國號紀年的並且 還在用夏歷紀月日,如“二十五十二月廿五”。由此開始,對日期的表述就顯現瞭多種形式,因為公歷與陰歷間有前述的三種交叉情況,導致當代史志譜,特別是續修傢譜中,常常產生歧義。
以筆者之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值得探討。
一是年度的對照換算。紀年與公歷紀年異名同歷,加1911就是精確的公歷日期。而公歷陰歷的日期對照,當前的隻表述到年度,例如公元2023 年通常對應為陰歷乙未年,其實也就是說2023 年精確相應的日期是“陰歷甲午年十一月十一至乙未年十一月廿一”,而乙未年相應的是“公元2023 年2月19日至2023 年2月7日”。所以作者本人是這樣想的當前版對應表隻能權作參考。
二是有序表述。通常記述當代的人物或,公歷在前陰歷括註於後,以前的陰歷在前公歷括註於後,例如《晉陵樟村陸氏宗譜》所記“1952年6月25日(壬辰閏五月初四),宣統元年己酉十月十二(1909年11月二十四日)”。
三是統一表述。例如“二十、廿、卄、念”等通用字詞或名稱,同文該統一為宜,而如《毗陵前墳蕩張氏宗譜》所記“道光廿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又如《毗陵謝氏宗譜》所記二十五世寅清“…女一適上墊惲學乾遷居上店。”(上店、上墊為同地異名)就欠妥。
四是精確表述。目的是免生歧義誤導後人。有些老譜隻用年號紀年易生誤差,如世恩堂《張氏宗譜》所記張惠言(常州詞派創始人)生日,本為乾隆二十六年,因為木刻不清,繼修時被誤為一十六年,丁亥再修時演化為乾隆十六年,筆者考其世系時曾多經曲折。當代新譜(包括有些),多數是公歷紀年陰歷紀月日,例如《省莊韓氏宗譜》:建富“公元一九五七年又八月十一日生”;另一種是在公歷的年月之間加置幹支,如《惲氏傢乘》記惲逸群(中國文化新聞界傑出戰士)“一九七八年戊午十二月十日在寧病逝”。前例若無“又”字,就會被誤作公歷八月十一日;後例常會被認作陰歷十二月十日。此外還有其它多種容易產生歧義的表述形式。
作者本人是這樣想的,避開歧義或差錯主要有以下幾種:first of all是統一表述方式並在凡例中說明,例如公歷用數、陰歷用中文數,以及其它的簡稱、省略等項。其次如上述《晉陵樟村陸氏宗譜》那樣公歷、陰歷分別表述。再次是前的年號加幹支紀年,不必畫蛇添足換算括註公歷年;後的註意和提防陰歷十一月上旬後的日期,若在公歷次年的要作括註,如上述後例可改成“惲逸群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日(戊午十一月十一)在寧病逝”(註:有說在次日凌晨逝)、上述前例可改為“建富公元一九五七年十月四日(丁酉又八月十一)生”才對;又如《小留徐氏宗譜》載壯樂天(、民進常務副 徐伯昕生母)“卒三十一年壬午十二月二十七日子時即夏歷十一月”,“壬午”兩字應於夏歷後之後;再如“1904年陰歷十二月十九”,對照後改成“1905年1月二十四日(甲辰十二月十九)”才無歧義。
七、參考資料的抉擇和編制。
查閱資料的抉擇亦有講究,有高科技的工具就能一本萬利。目前書店或圖書館有多種歷書,除上述秦倫詩著的外,還有上海科技出版社2007年8月版《新編實用萬年歷》,由王平輝編著的2009年8月版《新編中華民間風俗萬年歷》,由樊嵐嵐編著的2023 年1月版《新編實用萬年歷》、《中華傳統萬年歷》等。筆者推薦由郭世輩、張正祥所編2002年11月版《萬年歷》,特點是公歷對照古時候各歷日期時,在幹支表後附有公歷12月31日所對應陰歷年的月日,從而可以精密推算陰歷年延續至第二年的日期,例如2023年12月31日(甲午十一月初十)。
另外,在互聯 上有多種電子版萬年歷可以查閱。筆者常用的是《漢典萬年歷(擇吉老黃歷)》,其特點:一是操作簡易,一旦在擬查的年月框內點上數即清;二是信息寬容,縱向可達前後任何年月日,橫向基本涵蓋有關內容;三是現實客觀,其自註聲明: 吉兇、宜忌等“無科學根據”。
在正史、方志、傢譜文後附編紀年對應表,可便利讀者查閱比對,值得推廣。建議按上述郭、張所編的《萬年歷》那樣,在公歷年度後增一欄,即公歷12月31日對應陰歷的月日(應在凡例說明),就可避開兩歷間的交叉而產生誤解。
為常州市譜牒與祠堂文化研究會副會長、常州市武進區譜牒文化研究會副會長
上面便是與老黃歷年份對應表有關的內容,是關於幹支紀日的共享。看完生肖與年份對應表後,希望這幫助到大傢!!!
為啥將10月1日定為國慶節?
“國慶”一詞,本指國傢喜慶之事,最早見於西晉。西晉的文學傢陸機在《五等諸侯論》一文中就曾有“國慶獨饗其利,主憂莫與其害”的記錄載入、我國封建時代、國傢喜慶的大事,莫大過於帝王的登基、誕辰(清朝稱皇帝的生日為萬歲節)等。因而中國古代把皇帝即位、誕辰稱為“國慶”。今天稱國傢建立的紀念日為國慶。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國成立的紀念日。這裡應該說明一點,在很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l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瞭有數十萬軍民參加的中華人民開國大典。其實也就是說,人們腦袋中的這一印象並不準確。由於,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典禮是中華人民中间位置人民成立盛典,而不是開國大典。事實上,中華人民的“開國”,總之中華人民的成立,早在當年10月1日之前一個星期就已經宣佈過瞭。那個時候也不叫 “開國大典”,而是稱作“開國盛典”。時間是1949年9月21日。這一天,中華民族協商會議籌備會主任悟 真 網006在政協第1屆會議上所致的開幕詞中就已經宣告瞭新咱們國傢的誕生。
那麼10月1日的國慶又是什麼情況呢?在咱們國傢人民協商會議第1屆全國委員會第1次會議上,許廣平發言說:“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悟 真 網006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提示,由決定。”1949年 10月2日,中间位置人民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國慶日的決議》,規定每一年10月1日為國慶日,並以這一天作為宣告中華人民成立的日子。從此,每一年的10月1日便形成全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