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預測推算許敏案最後結果(郭威八字命理看後運)
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結果是什麼
“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結果已經出來瞭,法院給出的結果是維持一審判決。如此的最終,許敏當然是不太算滿意的。從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後許敏的律師行動表現來看,許敏可能依然不會服輸,重新上訴的可能性還是很大。
二審判決結果出來後不久,許敏的律師李聖在網上開瞭一場直播。直播的過程中,李聖固然沒有說過的的話,但看見出來依然鬥志昂揚。有消息說,在二審結果出來之前,李聖曾經去瞭蘭考一趟,而蘭考就是郭希寬的姑姑郭希志的居住地,而郭希志又和“錯換人生28年案”有著非常大的聯系。看來,李聖同樣也不願服輸。
“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結果已經出來瞭,這不但是二審的最終,也一樣是終審的最終,但這也並不象征著這是“錯換人生28年案”最後的結局。
從法律上來說,終審就是法院對一起案件的最後判決,終審判決出來之後,局中人就不能再申請上訴。不過依據規定,假如局中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是有錯誤的,依然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不過呢局中人需要提供更加的多的證據證明法院的判決有誤。這總之,許敏依然還有翻案的機會,而杜新枝依舊不能高枕無憂。
其實也就是說,無論真相究竟怎樣,無論是錯換還是偷換,結果對於許敏來說都是不幸的,由於許敏花費瞭28年的時間,用自己全部的身心培養愛護姚策,但結果換來的是喪子之痛,這是已經改變不瞭的事實。不管是錯換人生還是偷換人生,許敏所受到的傷害都業已無法彌補補充,此亦為難以更改的事實。
那麼這樣也就是說,不管許敏是還是不是還會提起再審,希望網民朋友都理性看待這檔子事,由於許敏的初衷也不過呢是想要一個事實真相而已。
許敏案件最可能的結局
結局:不存在偷換。
距離許敏起訴相關醫院和杜新枝的案件已經過瞭半年多後,法院給瞭最後的審判結果。這也預示著錯換人生二十八年事件已經確定被定性為:偶然間錯換,不存在偷換行為。判決結果中寫道:“經多方深入調查和取證,沒有犯罪事實發生,本案證據證明不存在偷換行為。”
結局感悟
錯換人生二十八年事件發生以來,牽動著億萬網民朋友的心弦。
為啥呢兩個孩子在四天隻有三個男孩出生的情形下發生瞭互換,讓許敏順產所生的郭威被杜新枝抱走,讓杜新枝剖腹產所生的姚策被許敏抱走,這個謎題到現在還沒有得到解答,或許也永久不能得到名符其實的答案。
但錯換人生事件還是迎來瞭大結局,迎來瞭很多人不能同意相信的結局。
“錯換人生28年”案判瞭,這起案件是否象征著真真正正完結瞭?
從許敏發現自己養瞭28年的兒子不是親兒子,並決定弄清楚本人的親兒子究竟是被錯抱的、還是偷換的開始,“錯換人生28年”案經歷瞭一個漫長的過程。
許敏夫婦最終獲取瞭一個結果
2023年4月28日,歷經千辛萬苦調查取證的許敏夫婦終於迎來瞭第1個最終,開封鼓樓區人民法院針對此事再次開庭,並且給出瞭第1個答案。認定淮河醫院因為當年管理混亂等因素,致使瞭許敏夫婦的兒子與杜新枝夫婦的兒子錯抱,使爸媽與親生兒子骨肉分離28年。於是,判定淮河醫院向許敏夫婦賠償798361、1元。這筆賠償款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鑒定費等項目。並 且,判定淮河醫院向郭威賠償精神損失費20萬元。另外,駁回瞭許敏夫婦要求杜新枝承擔隱瞞乙肝病史的賠償責任的訴求,理由是沒有證據能證明。並且對於“偷換”一說不予立案,理由是經調查沒有犯罪事實發生。通過這個最新的判定結果可以看出,當年的兩個孩子最終被認定為是“錯抱”,並不是“偷換”。因錯抱的主要責任在醫院,所以責令醫院承擔瞭錯抱的責任,向許敏夫婦做出瞭賠償。
那麼,這檔子事情是還是不是就算蓋棺定論、到此乃止瞭呢?
其實也就是說,責令淮河醫院承擔賠償責任,便象征著已經定性為“錯抱”,再談“偷換”已經沒有意義。由於假如是“偷換”,那承擔主要責任的顯然沒有可能是淮河醫院,而是指使及實施“偷換”行為的某個人或某些人。並且,這個判定結果的順序也很有講究,許敏夫婦接受瞭淮河醫院的賠償,也就象征著接受瞭“錯抱”的結果。屬於先發制人,後面也就沒理由再提“偷換”。所以,“錯抱”說與“偷換”說之間的爭論,截止到目前算是徹底完結瞭。開封鼓樓區人民法院兩次認定“偷換”說不成立,不予立案。著重是由於事情確實過去太久瞭,不管是許敏夫婦還是警方,尋找出有力的證據都較為困難。固然案件中提到的當年醫院的相關人員還在,但人的證言、證詞並不像實物證據那樣不管事情過去多長時間都可以保持沒有太大的變數。並且,對於如此的案件,單憑人證並不能下結論,仍然需要物證配合支持。於是,盡管網民朋友們認為仍然存在很多疑點,但許敏夫婦再追究“偷換”,也不一定可以得到想要的最終,終究,取證難度確實太大。
仍然有未結束的事宜
拋開28年前的真相不談,到目前為止,許敏當年送給姚策的婚房仍然在熊磊手中。許敏與熊磊之間的房產之爭也業已經歷瞭不短的時間,至今依然沒有一個最後的結果。其實也就是說,這個事情的結論並不難下,由於當年許敏夫婦饋贈這套婚房的先要做到的是送為自己的親生兒子。並且,夫妻倆當年並不曉得姚策並 不是本人的親生兒子。再加上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已經證明姚策並 不是許敏夫婦的親生兒子,並且,許敏當初欲割肝救子時所做的親子鑒定也證明瞭這一點。基於以上前提條件,許敏夫婦完全可以提出“當年將這套婚房饋贈給姚策,並 不是夫妻倆的真實意願,屬於無效贈予”的申請。隻要這個贈予行為被取消,即使熊磊手中有房產證,這套房產也不算她,而是屬於許敏夫婦名符其實的親兒子郭威。
從目前來看,“錯抱”與“偷換”已經沒有再提的意義,但“房產之爭”依然沒有結束。
結語:
縱觀這個案件的整個發展過程,“錯抱”與“偷換”基本已有定論,許敏夫婦無需再考慮。接著下面,需要將主要精力放在“房產之爭”案件上。最後結果會怎樣呢,我們拭目以待。大傢認為房產最終會判給誰呢?
潘律師此刻接受許敏案件,後續會有怎麼樣的結局?
潘克,牛人!東南亞地區著名刑事案件律師,2012年9月20日到21日,潘克曾作為中國律師參加“湄公河慘案”的全部審判訴訟過程,義務援助最後替受害者傢屬討回公道,獲得瞭應有的賠償。
之前,潘克律師曾寫過這樣一篇文章《我在金三角做律師》,文中就詳細的表明瞭他在金三角地區做律師的所經所往,從2005年五月份開始,一直到2008年,潘克律師就紮根在泰國、老撾、緬甸開展工作。
看完這履歷,還有誰會質疑潘克律師的能力呢?因此講他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也是相當強悍的!潘克律師義務援助許敏查詢真相,這絕對會推動案件的進一步發展,隻能說是“百利而無一害”。
義務援助引發點贊其中要特別說明一點,潘克律師也是江西人,關於這起“28年人生互換”事件,那可真的是鬧得人盡皆知。眼看當下,隨著“不予立案”的發佈,案情也的確是陷入瞭緊張狀態。
潘克律師站瞭出來,要公益援助許媽查詢真相,引發無數網民朋友的點贊,還可以讓大夥看見瞭新的希望。
經歷過大風大浪的潘克律師,其經驗必然是十分的豐富,有瞭他的“加盟”,尋求真相的力量也就更大。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一個負責民事案件的李聖律師,再加上一個負責刑事案件的潘克律師,他們當然是能夠從多個角度、多個細節與關鍵出發,找尋到更加的多有益的線索,相信真相當然是不遠的。
“不予立案”,並不代表瞭案件就此結束,就好像許多網民朋友說的那樣,也隻有拿到不予立案,才能夠繼續上訴。許敏亦是如此,所有的人都不會就此丟棄。
再加上有許多律師後援團的聲援,相信此事件斷然不會就此罷休,總歸是有如此多法律專業的專傢地址在關註此事件,就論明瞭這檔子事情作用與影響著整個社會輿情,沒有可能說就此瞭解。
會朝著如何的方向發展?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也就隻有三種可能:
其一就是許敏這邊掌握瞭足夠的線索,能夠觸發進一步的調查,有瞭新的眉目,勢必會好許多。由於當前缺的就是臨門一腳,潘克律師加入援助隊伍,時間內當然也是不會迅速的推動調查,由於他要與已經足夠熟悉此事件的李聖律師對該事件作推敲,前因後果,包括細節與關鍵都清楚明白之後就好做瞭;
其二就是許敏通過繼續上訴,開封明確可以立案,那麼相對而言,調查也就更簡單瞭。就打比方說說一直躲在後面,不敢發聲的郭希志,在面對調查面前,她還能隱藏的瞭嗎?很顯然是沒有可能的!
就包括杜新枝此前作出的一系列證件造假行為,當然也是是會全部被挖出來,公諸於眾。
其三雙方私底下達到完成協議,也可以這樣說醫院方面再繼續對許敏這邊做出賠償,在真相確實無法調查的情形下,或許這樣的狀況下也就沒有瞭後續調查。
不過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樣的狀況基本沒有可能發生,由於許敏和眾人調查真相的態度是堅決的,這不是賠償能夠解決的事,假如說是為瞭賠償也大可不必費此周章。
真相特別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真相特別重要,無No正好是關乎於社會正義,這便是最要緊的一點!由於該事件的作用與影響的的確確是無比的大,調查真相並不說是針對於杜新枝,正所謂由於有質疑聲產生,所以更需要調查真相。
由於隻有面對真相,才可以知曉究竟是什麼情況,究竟是孰是孰非?一切言論在真相面前都是不堪一擊。
所以綜上所述,不管是維護許敏,還是說維護杜新枝(畢竟任何人的立場都不一樣,此刻就存在如此的情況)。隻要有瞭真相,一切不就水落石出瞭嗎?正所謂由於立場不一樣,所以更需要真相去鑒定。
“清者自清”,就打比方說說有人所想的“不過呢是一場意外罷瞭”,縱使是意外,也隻有有瞭真相之後才能夠進行甄別。其實也就是說準確的來說,當前真相比於杜新枝是更加加倍的重要,沒有真相,是沒有可能打消網民朋友的疑慮,是沒有可能阻止這場風波。
因此講,無論從哪個方面而言,真相比於事件之中的兩傢人都是很重要。除非就是說有一方明知虧心,不敢繼續調查,不能同意看見真相罷瞭
普通的情況來說,越是懷疑、輿論越大,真相就越加重要!
寫在最後有瞭潘克律師的援助,我們有理由相信真相是不遠瞭,實力如此強勁、辦案經驗如此富饒的潘克律師必定 會帶動案件的進一步發展。由於當前缺少的就是一個有著豐富刑事案件調查的律師。目前短時間內大體上不可能有太大的動作,畢竟才剛加入。
此事件的熱度也的確是愈來愈小,但從許敏的屢屢表態來看,未到最後一刻,真相調查的態度是不會動搖的,我們也要支持、相信她!
後周皇帝郭威今生是還是不是一個傳奇?
郭威(904━954年),邢州堯山(今天河北省隆堯)人,五代時期後周王朝的建立者,公元951━954年在位。郭威本為常氏子,幼時隨母適郭氏,故冒姓郭。契丹滅後晉,沙陀部人劉知遠起兵太原,即皇帝位,國號漢,歷史稱為五代後漢,拜郭威為樞密副使。後漢隱帝時,又加拜郭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後的日子,漢隱帝猜忌郭威,乾始四年(公元951年),郭威弒隱帝,代漢稱帝,建都汴(今河南省開封市),國號周,年號廣順元年,歷史稱為後周。
郭威稱帝後,治國很註意和提防招收人才,得到魏仁甫、李轂、王溥、范質等很有才幹的人。他深知人民疾困,能免掉額外賦斂,改進刑律,糾正沙陀部後漢的好殺之風。郭威還禁止州縣貢獻,並能虛心納諫。
後周廣順三年(公元953年),郭威封義子柴榮為晉王。廣順四年(公元954),郭威逝世,晉王柴榮繼位,改年號顯得元年,是為周世宗。郭威在位實際隻有三年零半個月,終年51歲。他的重要功績,是初步懲治瞭腐敗,給註入瞭新鮮空氣。
郭威的治國體制,是通過改革達到統國的意圖。他所進行的改革不但是多方面的,而且收到瞭顯著的作用。綜合起來,主要包括:提倡節約儉樸;整頓吏治綱紀;減輕壓迫和剝削;招撫流民,組織生產;治理河患,灌溉良田;準備統一,開展統一戰爭。
郭威的、經濟改革和統一戰爭,收到瞭顯著的作用,為後來趙匡胤建立宋王朝奠定瞭良好的基礎。
姚策郭威被錯換的人生,法律如何看
關於在醫院抱錯孩子,不免使俺想到經典韓劇《藍色生死戀》,抱錯互換瞭人生,卻錯不瞭病史遺傳。附於陰差陽錯的愛情,譜寫瞭一個震人心魂的悲情故事,到現在還使俺迷糊雙眼。
以前還看過一部國產劇,韓雪主演,片名《錯愛畢生》。劇的片頭也很有意味,杜鵑將別的鳥窩裡的蛋踢出去,換上本人的蛋,緊接著飛走。劇中保姆把本人的孩子和主人傢的孩子對調瞭。保姆的孩子在主人傢相當地受寵愛,長大後刁蠻任性。主人傢的孩子隨保姆離開,雖歷經生活苦難波折,依然養成恬靜溫和的品德性格。劇情中的保姆,偷盜他人的嬰兒自行撫養,已然觸犯刑法。《刑法》並沒有針對偷盜嬰兒的特殊罪名,多數以拐騙兒童罪論。
姚策與郭威被錯換的人生,究竟是人為還是失誤,沒有證據,無法定論。並且,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最長追訴時效為20年,超過20年之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如今已過28年,當年的事,在沒有鐵證的情形下,在刑法角度,基本已經畫上句號瞭。除非有符合應當追訴或者中斷追訴時效的法定情形發生。
在未依法予以認定的情形下,各位看官心中有思量也好,福爾摩斯上線也好,自由心證也好,自己隨便想想不是犯罪,但萬萬勿為擅斷。
且說錯換的人生,兩人與兩個傢庭的恩怨糾葛,法律如何看?
第1,姚策與郭威,與各自養爸媽之間的法律關系怎樣認定?
姚策與郭威,與各自養爸媽之間,在法律上並未形成收養關系。
依據《民法典》第1千零九十三條規定,被收養人(未成年人)范圍為:(1)喪失爸媽的孤兒;(2)查找未到生爸媽的未成年人;(3)生爸媽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且收養需經依法登記。按事發那個時候的法律,《收養法》第4條規定,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1)喪失爸媽的孤兒;(2)查找未到生爸媽的棄嬰和兒童;(3)生爸媽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無論是按現行法律,還是按那個時候的法律規定,姚策和郭威與其養爸媽之間,都不能形成法定的收養與被收養的關系。依據送養的相關規定,其相互之間也未能依法形成送養與被送養的關系。
第2,姚策名下房產歸屬怎樣認定?
據相關報道,姚策的病史:自3歲查出大三陽起,醫藥不斷,後診治得效轉為小三陽,但因故又惡化。職業生涯是不願打工,許敏一傢籌集資金支持其創業發展,但打瞭水漂,後也因病未工作。
綜合來講,姚策本應無力購置房屋。但由於房子登記在他名下,依據物權的公示效力,房子依法歸其所有。假如姚策不同意返還房屋,許敏夫婦也不能直接要求其返還房屋。
不過,對於購房款,根本上屬於許敏夫婦對於兒子的贈與,是基於親屬關系而產生的贈與關系。《民法典》第1百四十七條規定,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許敏夫婦依法是可以主張撤銷贈與和返還錢款的。
第3,涉事醫院的責任幾何?
法律之外,關乎人情。撇開法律,兩個傢庭之間的恩怨糾葛又應該咋樣說?
老話說, 生恩不如養恩大 。姚策的畢生是悲慘的,也是異乎幸運的。對比一下兩傢人對於姚策和郭威各是怎樣對待的。姚策:終其畢生都是被用心疼愛的,集瞭許敏一傢兩代人的萬千恩寵,花費半生繼續供養他長大,終姚策畢生皆在積極其其尋醫問藥,還資助其創業和置業成傢,固然他事業也終是一事無成。而郭威:窮人傢的孩子早當傢,讀書也隻是完成瞭九年義務教導,在傢中任勞任怨為一個傢付出,還要照顧患病的姐姐,好在人生未被命運打敗,終也得到瞭榮譽的職業和幸福的小傢庭。
假如當年沒有抱錯,郭威的童年一定不會留下陰影,而姚策的畢生,或許不會有那樣多尋醫治病的機會,至少沒有一個願意為他割肝救命的母親。
由於抱錯,姚策固然離瞭親生爸媽,但生活並未虧待他。值得他感恩的,太多太多,而最值得他感恩的,莫過於養母許敏。但報道中好像出現姚策與許敏鬧僵的情節,若屬實,捫心自問實屬不該。
而姚策生爸媽,對於親生兒子被他人抱錯,並寵愛畢生幸福長大,莫非不應心懷感激嗎?為啥呢還生出“許敏還我一個病孩子”之感?姚策的病何時成瞭許敏之罪瞭?雙方糾葛不斷,網上的爭論亦不休,但若從心而論,從善如流,哪有那樣多紛紛擾擾。
世人慌慌張張,難道都為瞭圖那碎銀幾兩?又何必隻為圖那碎銀幾兩?
因這個抱養的故事,我同時想到近日傳得熱門的另一則故事:女子刷抖音,刷到與自己長得相同的人。據報道,倆人系雙胞胎(暫未鑒定DNA),兩姐妹均為被抱養。這兩個姑娘,因網上紛亂太多,為瞭保護雙方的傢長,選擇不進行DNA鑒定,同時盡力安撫傢人情緒,倆人之間互認姐妹,兩方傢人互相敬重對方傢人。
相比之下,姐妹花的故事,更加的多瞭些人間真情和暖意。我也相信,人間自有真情在,便亦有瞭那春暖花開。
(圖片非用於商業目的,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