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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五行相乘的是五行木克土木生火(五行相乘的順序)

五行 風水命理 03-11

五行之間的相乘相侮

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瞭正常的制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如土氣不足,則木乘土(虛)。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制之行。如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則木(亢)乘土,從而使土氣受損。

應當說明,“相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亦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本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來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本身弱弱,被克者因其衰而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氣虛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五行的相乘、相侮是什麼?

相乘與相侮,是五行關系在某種因素作用作用與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現象。乘,即乘虛侵襲。侮,即恃強凌弱。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瞭正常制約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克之行。

問:五行學說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有什麼含義,養

五行的生克乘侮

(一)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效果;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效果。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大自然的正常現象;對人的身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由於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讓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因為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因為火生木,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亦即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其實就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因為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因為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隻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原由,才能生化不息,並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二)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比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邊,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比如:木本但是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因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瞭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比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邊,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後者那麼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能夠侮金;金虛時,既能夠受到木的反侮,又能夠受到火乘。

五行為怎樣相乘的?

太強克太弱

五行為怎樣相乘的?

太強克太弱

五行之間具有啥相互之關聯聯系?

五行學說在研究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特性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探討五行之間的相互之關聯聯系,這種關系被叫作“生克制化”,即五行相互之間既有促進、助長,又有制約、抑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具體內容如下:

相生:即促進、資生、助長之意。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另一行具有促進、資生、助長的效果,如木可以助火燃燒,叫做木生火;水可以滋養木生長,叫做水生木;火燃燒後成灰而變成灰土,叫做火生土;金埋在土中,可認為是土生金;金熔化後變成液汁,可以認為是金生水。《難經》中把這種關系比喻為“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如木生火,木為火之母,火為木之子。

餘可類推。五行學說還規定瞭五行相生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即制約、抑制之意。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另一行具有制約、抑制的效果。如水可以滅火,叫做水克火;火可以熔金,叫做火克金;金屬制品可以伐木,叫做金克木;木生土中可以疏達土壤,叫做木克土;土可以築堤擋水,叫做土克水。這種關系又稱“所勝”、“所不勝”。

我克者為我所勝,克我者為我所不勝。例如金克木,金對木講,木為金“所勝”,金為木“所不勝”。餘可類推。五行相克亦有固定次序: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五行之間的正常關系,五行之間就是在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的關系中保持著動態平衡。五行間的這種關系又稱為“生克制化”關系。例如土克水,假如隻有相克,水被制約,就會愈來愈弱,不過水又生木,木可以克上,因此水又間接地對土進行制約,而土又生金,金能夠生水,所以土又間接地促進瞭水,這樣才保持瞭五行之間的動態平衡。張景嶽在《類經圖翼》中作瞭非常好的說明:“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假如五行之間出現異常的克制現象,破壞瞭五行的平衡,稱為“相乘”和“相侮”。

相乘,是指某一行對另一行過度的相克。因為某一行的過度亢盛,恃強凌弱,超過瞭正常制約的范疇,在五行學說中稱為“相乘”,如木克土,木行太盛,過度克土,稱為“木乘土”。

相侮,是指反克。如木克土,而土行太過,不但未被木所制約,反而欺凌木行,叫做土侮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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