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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記的前世姻緣(免費測試前世身份)

风水大全 風水命理 01-20

一:胎記與前世有關麼?

不一定一定有關,但有也許有關,下面引用兩則故事說明:

1。在這本書裡面就有這麼幾個案例,我們來看看他是怎麼樣講他經常提到的胎記理論。其中有個如此的案例,講到美國有個小女孩,這個小女孩叫溫妮,生活在一個傢庭裡,這個傢庭父母、自己、還有個姊姊。在一九六一年,溫妮才六歲,就在一次車禍中不幸身亡。當溫妮去世以後,父母、一傢人都籠罩在悲痛之中。當她死後六個月,溫妮的姊姊,也是個女孩,她就夢見溫妮說要回到傢中來。這個事情以後大約兩年的時間,她媽媽就懷胎瞭。在懷胎當中,也能夠清楚的夢見,溫妮說「母親,我此刻要準備回傢中來團聚瞭」。後來生產瞭,一九六四年生產,在生產的時刻,她爸爸在產房門口,很清醒的時刻,就可以聽到他自己過世的小女兒溫妮來告知他,聲音也很清晰,說「父親,我此刻回傢來瞭」。後來就生瞭一個小女兒,起名叫蘇珊。

。。。。。。

蘇珊她的左臀部有一塊胎記,這塊胎記的形狀和它的部位,就跟她的上一世溫妮遇車禍的時刻被車撞傷的部位,真的無比的符合。這也是史蒂芬森教授後來找到溫妮死的時刻那傢醫院,依據醫院過去的驗屍報告圖來進行核實的。所以她身上留著那個胎記形狀和位置,都是跟過去的受傷部位是一致的。

2。另外一個案例也是講的一個印度的小男孩。他在能夠說話的時刻,就能講述自己前生是個男子,也是在印度,叫做馬哈。這個男子在上一世是被人謀殺的,是用手槍近距離打死的,子彈穿過的部位正所謂他的胸前,胸口的具體位置。史蒂芬森教授不僅核實瞭這個小男孩所述說的前生的情形,找到他前生的傢庭,還找到瞭他所說的前生的那傢醫院。他那個時候受瞭槍殺以後,在醫院搶救,那個時候在那個醫院中死亡,於是找到瞭死亡的報告和驗屍圖。此處的右圖,就是他的前世在那傢醫院死亡的驗屍報告圖,你看他胸前的部位就是子彈穿過的部位。這一世是左圖,這個小男孩,諸位假如仔細看,可以看到他的胸前確實有塊胎記。胎記的形狀和部位,跟前世子彈穿入的部位,真的是很相似。

這種案例,史蒂芬森教授為我們提供瞭兩百多個。每個案例都是找到前生,他所死亡的那傢醫院的驗屍報告圖,跟他今生身上的胎記,來進行核對。因此他用兩百多個案例給我們證實,人身上的胎記是跟前世有關的。這個理論,我們想想也是有道理的。為什麼?由於人假如是被他殺的,被手槍子彈打死的,或者被車撞死的,死的時刻身心一定是巨大無比的疼痛。這種巨大無比的疼痛,給我們靈魂深處留下瞭很深的印象,這種印象甚至能夠帶到下畢生,甚至能夠在我們身體上展現出來,成為胎記。

二:胎記和前世有啥關系

很是復雜 前世去過惡道的 會有這個 這個位置將來亦會有樣式不一的問題 疾病 等等···············

三:有胎記的人據說是前世死去時沒有喝孟婆湯~ 並且今世的姻緣是前世未瞭的。。。

有胎記的人是由於你在母胎裡面發育的時刻可能黑色素的沉淀吶或者是怎麼樣的等等。才會產生那個胎記。而不是什麼前世這一生的姻緣,什麼未瞭的情等等皆為不可能的。還有什麼死去的時刻沒有喝孟婆湯,這幾個都是屬於的講法。其實也就是說有胎記是由於你在母親的肚子裡面發育的時刻,可能由於某一些因素而一些激素的沉淀在你那個胎記的地方,所以說你生出來以後那個地方才會有胎記出來。所以我們無論是什麼胎記呀也好,還是等等的,或者是什麼也好,我們要從科學的角度去理解,才可以從醫學的角度去理解,莫要信等等的。

四:胎記和姻緣有關?

應該沒關系吧,沒有科學根據

五:佛說姻緣未到的緣故佛說愛情婚姻不順的緣故為啥姻緣遲遲

往昔(包括前世)有惡業,這幾個惡業與姻緣相關,打比方說曾經欺人老婆,故這一生此時,姻緣遲到,或愛情婚姻不順。這是一種因果,叫善惡有報。

姻緣遲遲不到,佛門中有一個方法,就是寫求妻疏或求夫疏,你可以百度搜索瞭解下。

六:夫妻姻緣前世通常是種的什麼因?

  • 夫妻的因緣,並非一世二世的事,而是多生所種的樣式不一的善惡之因交融,不是簡單容易的公式。

    愛情根本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

    世間自古多少人歌頌愛情,贊嘆愛情,更希望愛情能使有情人終成眷屬,浪漫淒美的愛情故事,賺取多少人的熱淚,如中國梁山伯與祝英臺,西方羅蜜歐與朱麗葉,多得不勝枚舉,但是佛教以什麼看法來解釋呢?

    以佛教的看法,愛情根本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所謂‘願力’,是主動積極的力量,源自內心的‘意願’;所謂‘業力’是被動不自主的力量,也是源自內心,但卻是‘不願’。兩者力量會促使愛情的發生。(當然世間角度,會有各種理由,如溫柔體貼,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傢境富裕等)。

    就‘願力’來說,如一對夫婦感情本來很恩愛,更希望來生續為夫妻,故在佛前發願,希望來生再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為夫妻,永不分離,這種願力,將來時機成熟後就會發生(無論人變成什麼模樣)。或者這一生相愛至深,因戰亂或傢庭反對,以致這一生無緣的男女情人,兩人相互約定,希望下輩子再來成為夫妻。由於彼此都惦記這個約定,故在輪回中兩人再次相遇,會有一見如故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決定共渡畢生。

    另外一種情況,因受到對方的恩惠,無以回報,如患病被救活,或者幫忙償還債務,或者救回爹娘至親,故願意來生做牛做馬回報,因此因為感恩報恩的心願,來生可可以成為老婆侍候,心甘情願,毫無怨言,這種‘願力’經過多生多世之後,仍會發生。

    就‘業力’來說,如一個人欠下巨債,無以償還,固然這一生至死都沒有還清債務(有些人還故意拒還),緊接著就有一股力量,在未來世發生作用。假如是成為夫妻的情形,先生(太太)便有一種無奈,為啥呢太太(先生)老是折磨他呢?他一點辦法也沒有,隻有痛苦往肚吞,承受這樣壓力,兩個就成瞭怨偶。

    又假如在過去生本來為夫妻,先生曾遺棄太太(如另結新歡,或惡意遺棄,或出傢隱居)造成太太的怨懟,於是業力的牽引下,這一生他便可能遭配偶的遺棄(或者被折磨,以瞭宿債),這種‘業力’,無論天涯海角,時空轉變,無論變成什麼樣子,還是會發生。

    因為願力和業力的相互作用,加上兩個的習性、傢庭、教育、觀念等不同,同時又和外人的牽扯,交錯復雜,因此男女之間便產生不同的形式,也構成大千世界男男女女之間的愛情瞭。

    接著下面討論夫妻關系的那種,並提供我本人的看法,以供參考。

    夫妻關系的那種

    夫妻關系的那種粗分為五類:

    一、恩愛型:兩人相處雖有不同原因,但因往世結下瞭善緣,關系和睦,非常恩愛,不易分離。:

    二、怨偶型:往世結下惡緣,兩人相處,或者冷淡,或者爭吵,或者壓迫傷害,甚至殺死對方。

    三、鳥巢型:兩人關系簡單,感情平淡,不穩定,隨時可能分離。

    四、平順型:兩人關系除瞭感情,通常還有其他因素的保障,如事業、傢族、生活背景等共同的依賴環境,因此還算平順。

    五、共修型:兩人關系除瞭非常好的感情,還有宗教、修行上的緣故。

    造成這幾個類型的因果業力真相

    一、恩愛型

    (1)男歡女愛型::男女雙方深陷情欲,並多重於淫欲,雙方認為要表現愛情,惟有肉體親蜜的接觸。現代人對愛情觀念越來越開放,隻要我喜歡,有何不可以的情形下,易發生以‘淫欲’為基礎的愛情,這幾個男女就是往世各自欠下瞭淫債,且從惡道中出離不久,所以習氣深重。

    (2)相敬如賓型:彼此態度穩重,也比較和諧。因為雙方個性成熟穩重,能為對方考量,不以自己為中心,所以相處時較少爭執,這是以‘成熟’為基礎的愛情。這幾個男女往世緣分較好,互相照顧和關心。

    (3)甜似膠漆型:相互彼此的香甜如膠似漆,不過在個性上較依賴,也欠缺單獨,感情是互相依賴,這是以‘互相依賴’為基礎的愛情。 這種多數是往世感情深刻的父子母女等傢親眷屬這一生相遇,因往世的疼愛之情過目難忘,所以這一生仍然如此強烈的互相依賴占有對方。

    (4)如父如女型:男女年齡有較大的差距,男較年長,可靠穩重,女較年輕,依賴撒嬌,相處有如父女相偎相依,如五、六十歲的先生和二、三十歲的太太,其相處也頗為愉快,這是以‘照顧’為基礎的愛情。

    (5)比翼雙飛型:因個性和理想相同,彼此也能相互配合,有如比翼雙飛,相知相惜,同為理想目標而努力。雖有磨難,但能彼此齊心協力,所以這是以‘理想’為基礎的愛情。

    (6)惺惺相惜型:男女雙方可能同樣落魄,或有志不能展其才,或都是出身貧窮,所以彼此互相體諒,惺惺相惜,彼此攜手,共同努力,這是以‘互相體諒’為基礎的愛情。

    (7)情深似海型:彼此曾是多年的friend,但有著深情,經過歲月的歷煉,彼此互相珍惜這份情誼,於是由情生愛而進入愛情。在有深邃的‘友情’基礎上,這份愛情能耐得起歲月的考驗。

    親蜜型的愛情,一般來自過去曾結的善緣(不管是過去生或這一生),留有好的體驗感覺,無論是恩情、愛情、親情、友情,在相互彼此的意識或潛意識,留有好的記憶。從這個角度來講,居士學佛,仍應善待對方,為對方付出,關心對方,留下好的印象,無論這一生或來世,至少相處或再見面時,對方也能回報善待,互相都以好的態度相處,這也是‘善的循環’。

    不用羨慕他人的愛情,這一切隻是個‘好夢’!

    二、怨偶型

    (1)仇深似海型:彼此中間有非常大的仇恨。在雙方互動中,不滿、仇恨、嗔怒慢慢產生,直到‘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有如結瞭十幾輩子的仇恨。或許在過去生中真的是仇人也說不定,過目難忘,由於某些業力在這一生將兩位結為夫妻,但是香甜一過,過去的怨仇便一一自潛意識浮現出來。

    (2)討債型:一方極度耗用另一方的福報,一點也不覺得可惜。常見先生努力工作,但太太卻大筆揮霍;或是太太節儉,但先生賭得傾傢蕩產;或者太太對先生照顧無微不盡,卻任憑閑賦在傢的先生辱罵淩虐,也不敢吭聲。或許在過去生同樣的景象依在,但角色互換,如今時空一變,欠的總該還回來。

    (3)討命型:一方謀害另一方,但無極大冤仇,可能隻是為瞭小事而已,便錯手將對方致於死地。夫妻兩口子之間或許有可能累積瞭很多委曲和怨恨,但一般還不致於殺夫或殺妻,但假如過去生有殺死對方(不一定是夫妻,也有或許是貓狗的動物)的因果,這一生成為夫妻,很有可能便會發生‘討命’的情形,在有意無意之間,果報便發生。假如曾經殺死對方,就算天涯海角,也還是會碰面,果報是跑不掉的。

    (4)爭吵型:常為小問題大吵特吵,吵得不可開交。或許看法不一致,或許習慣不同,或許本身愛爭吵(更甚者會有人視爭吵為運動),反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已司空見慣。打開社會版新聞,例子處處可見,因爭吵而歐打,潑硫酸,離傢,跳河跳樓,這也是當今社會的問題。假如有爭吵,必須以慈悲對待對方,爭吵的氣氛才會降低。假如視爭吵為理所當然,將會破壞生命的平穩安定(怒火三丈,人的情緒狀態也難保平靜)。

    (5)遺棄型:一方無論另一方的死活而遺棄對方。如先生遺棄妻兒遠走他方,或者男性有新歡而遺棄舊愛。這種遺棄的行為,會造成另一方深深記恨,這種恨意,將在未來的時空中,會產生‘報復’的行為(特別是所謂‘報復’的行為(特別是所謂‘惡意遺棄’)。遺棄他人的一方,本身將會留下‘虧欠’的記憶,對於被報復,無形中也看成是命該如此,也隻能無奈。假如遺棄妻女,出傢修行,因中止瞭夫妻本有的因緣,即便這一生修行有成,但還是必須再輪回,必須再出嫁,以瞭前緣。等宿緣全瞭,才能不再輪回,這是‘因果不昧’之理。

    (6)相敬如冰型:雙方態度冰冷,已不再為對方著想,但不撕破臉面。盡管身處同一屋簷,但貌不合,神亦離,根本是各過各的生活,也不互相過問關心。通常也是由於彼此緣份(或說善緣)快盡瞭,所以沒有任何感覺。‘名存實亡’,剩下的隻是愛情婚姻契約的名份而已。假如此時各有各的對象,預示舊緣已瞭,開始另一段因緣(即便不離婚,舊因緣等於已結束)。

    (7)不服輸型:雙方比較學歷高低,賺money多寡,傢世貴賤,地位高下,能力強弱,彼此互不服輸(在修行上,還是互比境界和神通)。好勝心的效果下,生活如戰爭,為瞭自尊一點都不服輸。有些天界的天人和阿修羅,也有這種習性,故轉入人間時,各方面表現也不錯,但就是‘不服輸’沿襲瞭以前的習性。

    (8)脾氣古怪型:一方脾氣古怪,難以相處,另一方隻好忍氣吞聲。例如先生性格孤獨,憤世疾俗,自比不世出的英雄,但好高騖遠,終究一事無成,身為太太隻有無奈無言;或者太太深信算命風通常脾氣古怪的一方都不自知自己‘脾氣古怪’,反而自以為是,指責別人的不是。探究原因,一方面是‘欠缺慈悲心’,另一方面是‘癡業’所造成的。欠缺慈悲心,所以不能善待對方;由於癡業,所以自以為是,脾氣古怪而不自知。

    (9)離傢型:先生或太太常想離傢,以爭脫傢庭的束縛。或許沒有外遇,沒有理想,但是傢庭的壓力甚大,束縛甚多,已沒有足夠的勇氣來面對壓力和束縛,所以常離傢,流漣在外,或許到朋友傢,或許喝悶酒,或許留在公司加班,借口不回傢,這也是沒有勇氣承擔責任的一種類型。這種人往世都曾讓他人感到壓抑和煩悶,所以這一生也要承受。

    (10)虐待型:以殘酷狠毒的手段迫害另一方,如動粗、歐打、鞭打,關在密室等。這種虐待對被虐者來講,身心都是一種煎熬,這種痛苦將深刻記錄於意識和潛意識,在未來總有機會報仇,也要把對方折磨得死去活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把這股怨氣出瞭才算一個瞭結,這種殘酷對方的心態,是因往世冤仇重大,這一生會繼續造成極重的惡業,在八識心田極易造成地獄種子。這種夫妻的愛情,亦可稱為‘地獄的愛情’。

    世間怨偶許多,以上隻是大體列舉。這幾個原因造成雙方痛苦無奈,怨恨心起,又無力解決,最後訴諸法律,請求離婚。同時雙方結下惡緣,在未來生中,事情可能重演,但角色互換,眾生便在生生死死的輪回中,一再演出這種無奈的悲劇。這便是‘惡的循還’。

    無奈的悲劇,是不是有終止的一天呢?許多人以為學佛,或者遁入空門,便可以擺脫這個輪回的夢魘。此說法表面沒錯,不過就算是再高明的修行者,也要償還過去結下惡緣的宿債。這是法界‘因果定律’,在法界內無人可免。

    在消極方面是懺悔,在積極方面則是誠心求佛菩薩協助弟子面對(不是佛菩薩全部代還,許多學佛者會錯意,還會怪罪佛菩薩不護念加持)。詳細情形因人而異,還要請教善知識‘如法’解決才是。

    人生數十載,何必結惡緣呢?假如能以‘最積極’的態度,來善待對方,慈悲對方,忍辱對方,即便再大的惡緣,終有破解的一天,進而轉為結善緣。千萬勿再自以為是,還要對方服侍,種下惡緣還不自知,將來隻好受惡果瞭。或許這此話有此危言聳聽,但法界自有因果定律,也不是你我可以隨意否定。

    三、鳥巢型

    鳥巢之義為‘簡單但不穩定’的關系,有如鳥巢。兩人關系隻是暫時的,或關系淡薄,隨時有分離的可能,這預示兩人固然有緣,但終究不踏實,緣也不深。

    (1)同命鴛鴦型:雙方都沒成就,又沒社會地位,受社會忽視,生存於陰暗的一角,同病相憐,而且朝不夕保。例如逃難的夫妻或偷渡客,可能都不知道明日會怎樣。從古至今,戰爭之後,許多夫妻便淪於這種命運。

    (2)露水鴛鴦型:因緣不深,有如露水鴛鴦,今日有緣相會,但明日又各奔東西。這種情緣,多數緣於男方在過去生,曾對女方有救命之恩,故這一生女方對男方發生愛情,並有一宿之緣,不知不覺中也瞭此救命之恩。以往所謂‘救命之恩’,以佛教因果來看,會有各種方式來償還此救命之恩(而且必定要償還),但以情感感情方式最多。

    (3)人生過客型:有些夫妻出嫁沒多長時間,或者由於罹患絕癥,或者突然患病,或者意外事故,即告命終。傢屬當然悲痛,更有甚者,喜事當天變喪事(如車禍意外)。或許他們彼此有些宿緣,但緣份又短,來人間一遭,有如人生過客。

    (4)非正室型:非正室其實就是無正式的愛情婚姻關系,在當今社會社會稱為‘外遇’。這種關系在現今社會並無保障,所以遲早也會結束。為啥除瞭正室,還會有這這種關系呢?可能是由於貪欲;或許在過去生他們雙方是夫妻,在輪回之後,這一生再遇,所以一瞭宿緣,隻是如今的太太無法忍受,甚至大動幹弋。在多生多世的輪回,我們個人在各道都可能結瞭太數次緣,人就是與太多人牽扯,因此才會有這麼多糾紛。

    (5)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型:年長的一方生命所剩無多,於是財產便遺留給年輕的一方,或許彼此相愛並不深,或許年輕的一方隻是覬覦另一方的財產,大部份還是‘功利取向’的考慮。由於是‘利益’考量,而非感情因素,所以雙方緣份並不深。

    (6)異國情懷型:雖為夫妻,但常年分居兩地,相聚時間少之又少。譬如先生為瞭事業被公司調派海外分公司,太太在此又有事業走不開,兩人聚少離多。由於分居兩地,彼此固然有情,但仍屬於緣份不深(因仍有力量使其分居兩地)。

    (7)借腹生子型:彼此其實也就是說沒有感情,隻是留下與媽媽或爸爸緣份較深的孩子。在古時候為瞭延續香火,有時采用借腹生子,當今社會則有精子銀行。有瞭小孩之後,彼此關系便告結束。基於‘某種目地’而有關系的男女,由於不是由於情緣,所以將來亦會有‘某種目地’的共同果報,也就是他們的“共業”。

    (8)萍水相逢型:因某些因緣而相聚在一起,如一起旅遊,或共同出任務,在相聚時,彼此有感情,可是等旅遊或任務結束,因緣結束之後,便分開各奔東西。對彼此來講,隻不過是一段美滿的記憶,但終究是萍水相逢而已,無法延續。萍水相逢,也可能造成未來更深的因緣,由於彼此皆有好印像,在意識和潛意識會記下對方。例如本師佛的本生故事中,在過去生為修行童子時,為瞭供養燃燈佛,與賣花女子結下‘五莖花’的因緣。賣花女子希望修行童子未成正果前,可以成為修行童子之妻,修成正果後,能被修行童子所渡化,最後修行童子也答應賣花女子的要求。

    有關鳥巢型的那種應不在少數,這種緣盡人散,在當今社會社會還真多,或許以平常心看待,也就不足為怪瞭。對於學佛者來講,看待這型的愛情或愛情婚姻,至少要知道兩方面:(一)學佛者如發願行菩薩道,固然彼此緣淺,但仍要珍惜把握來善待對方,結好善緣。(二)學佛者仍要知道世事本來就無常,如夢如幻。

    四、平順型

    (1)事業成功型:因事業成功,傢庭基礎穩固,所以雙方愛情有面包的基礎,還算穩固,各方面的需求,也不虞匱乏,生活的享受也較常人為高,這可能可歸功於其‘人間福報’較足。事業成功,一般來自過去的褔報。假如事業屬於兩人共創,彼此會更加珍惜。

    (2)共同理想型:因求學懷有共同理想,自然共組傢庭,生活平順。共同追求理想,在第八識並且容易種下共同記憶的種子,假如經過多生皆有共同理想,轉來學佛,說不定亦會有共同的願呢!有共同理想,可為夫妻、兄弟、好朋友等關系。

    (3)門當戶對型:不管在事業、個性、傢世、學歷、地位都得雙方傢族同意,門當戶對,所以相互彼此的感情相當平順,也不會因差距太多而有沖突。假如門當戶對,多能維持某種程度的穩定關系,這種感情多已加入傢族的成份。

    (4)共同成長型:因背景環境許多相同,如鄰居,或青梅竹馬,或共同求學,或相同工作環境,彼此有許多相同經驗可以共享,也一起渡過低潮磨難,一起共同成長,這種關系穩固瞭相互彼此的感情。因為共同成長,可以一起面對難關考驗,這種力量的延續,這一生可以相系,來生或許比較容易再來相聚。

    (5)媒妁之言型:經由相親方式,彼此也能認同,進而共組傢庭。彼此因需要安定,所以感情也相當平順。某些經由宗教方式而產生的愛情(如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大體上也可算是這一型。

    五、共修型

    (1)共有願力型:修行人本身有願力,彼此相約來世間,可能彼此也有宿緣,因此也就相約成為夫妻。固然是世間夫妻,但也都精進修行,因此生活上也多與宗教有關(不管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任何宗教),共同利益世間。

    (2)共有習性型:由於修行的習性、方式相類似,或生生世世常在一起修行,彼此多能熟悉,所以這一生今世也一起共修,共同學習。一般假如還未修行有成,一方面尚未瞭生脫死,一方面又要瞭卻人間因緣,以此方式最好。

    (3)共有業力型:夫妻固然共修,但來世間必須承擔共同的果報。由於固然也在修行,在智慧不足時可能犯下某個錯誤,因此未來世必須共同承擔曾犯下錯誤的果報。面對果報時也不須驚慌,必須兩人同心面對,共同解決,即便共同賠上性命,也必須坦然接受,不是學瞭佛,佛菩薩就必定保平安。假如這樣做,佛菩薩也違背瞭法界因果原則。

    以上討論,僅提供參考。世間夫妻千百樣,樣樣不一樣。居士學佛,不見得是‘幸福美好’的生活,但至少可以‘安貧樂道’,不再憂煩。

    面對不同因緣的正確態度

    瞭解愛情的根本,夫妻關系的那種,並非消極的認知、宿命,就認為隻好如此悲哀命運過一世,相反的,而是在面對相互彼此的問題時,積極尋求解決之道,好好互相善待。爭爭吵吵在所難免,假如能保持理性的態度,有誠意的互相溝通,互相體諒,不要記恨(從某種角度來講,由於自己有問題,才會記恨別人,假如自己能學習慈悲,別人的誤會諷刺,就能夠視作‘虛妄’,就能夠不記恨),問題總有解決的時刻。就怕‘主觀認定’、‘無中生有’,無法溝通,不講道理,也不認錯道歉,一味指責對方的不是,問題大約也永久無解。

    從學佛的看法,修行本是要瞭生脫死,不入輪回,但誰能保證這一生修行必定成就呢?假如效法佛菩薩行菩薩道,也務 必要有願,重回世間,進入輪回。以居士身修行,愛情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其實也就是說更正確的講法,居士修行,是隨順因緣而不強求因緣。假如出傢修行,愛情婚姻問題也就不再是重點瞭)。最有利的情況,夫妻共修,共組學佛傢庭,瞭這一生之緣,又能共行菩薩道。(拋傢棄子的修行方式,並不圓滿。有些人說‘要修行就要出傢’,通常這幾個人認知不清,不然就是隻會要求別人,自己不做的批評者而已。)

    萬一有惡緣宿債時該如何辦?是一走瞭之嗎?是拒絕來往嗎?我本人的看法,不是消極忍受,而是要積極破解,坦然承受,要沒有怨言,由於一切最初的作者都是自己,自己往世寫好瞭劇本來為自己這一生演出,其它的角色也都是自己往世邀請來的,不管善惡都是本人的作品,與他人無關。他人對等本人的好與壞就是自己曾經對待他人的好與壞,若感覺這一生委屈、痛苦、受傷害,就應該想到他人往世就是被自己如此對待的,越決定痛苦就應該越慚愧,越虔誠懺悔,越坦然面對,越善待對方,勿讓惡緣成為這一生的夢魘,兩人成瞭怨偶。更積極的作法,是讓對方瞭解學佛佛的有益之處(就自個的經驗,須要一位對方能認同,又能相信的‘善知識’,才能讓對方信服,憑自己很難說服對方),可以接受學佛人,進一步本身本固然有些困難,假如因緣到瞭也水到渠成,說不定還比自己精進!),兩人互相‘慈悲’對方,在菩薩道上互相扶持。在有惡緣宿債時,這時忍辱的功夫尤為重要。

    假如對方就是不學佛呢?別急!想想當初自己,還不是由不學佛轉入學佛的呢?所以這時應以更和善的態度對待對方,不急著要對方學佛,更是萬萬不可以責罵對方,說對方業障重(罵對方‘不學佛就是業障重’,這種是傲慢的心態),要用本人的修行成果來感召對方,自己沒有做好是感化不瞭對方的。修行要讓傢人肯定,等到對方發覺自己所作所為,都能符合佛教的慈悲心,柔和忍辱時,才會覺得學佛的確很好(能做到慈悲,並不是掛在嘴吧上說說而已)。假如對方真的學佛瞭佛,應保持‘協助鼓勵’的心態,而非‘嘲笑數落’的心態,不然學佛的心再熱。也馬上就泠瞭。

    萬一經過這麼多努力,對方仍執迷不從,還是欺負虐待呢?(甚至還認為你學佛,就該慈悲我、侍候我;我沒學佛,所以不必慈悲你,也可欺負你。)假如‘確定’自己已完全盡力做到‘慈悲喜舍’(至少能無怨無悔的付出),宿緣已瞭(該還總該還清),然而對方仍認為理所當然,絲毫不改,我本人的角度,是對方無此褔報,應該早早離開才是,不須留戀。學佛人是‘學佛’,學慈悲智慧大老公,不是‘學懦弱’,該舍則舍則舍。(行菩薩道,應‘不舍眾生’,但不是‘不舍愛情婚姻’,可以協助學佛,但不務必要留戀婚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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