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卦占星宮位(占星12宮位兇宮)
卜卦占星學的基本要素
如同本命盤一般,一個卜卦盤的形成,必須具備時間和地點,亦即根據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來繪制出卜卦盤。在本命盤的繪制上,是以嬰兒的誕生時間和所在居住地點,來決定本命盤的繪制。而在卜卦占星學上,是以事件詢問的當下時間和地點,來決定卜卦盤的繪制。
通常,就時間要素來說,是比較不成問題的。由於占星傢一般是居於被動地位,由詢問者主動提問卜卦問題與事項,而占星傢就根據詢問者提問的當下時間,來作為卜卦的時間要素。然而就地點來講,是存在某些爭議性的。由於詢問者除瞭“當面”向占星傢提問外,也可能透過“電話”或“信件”來作提問。在此情形下,占星傢照樣是以接到電話或打開信件閱讀的當下時間,來作為卜卦盤的時間決定要素。可是,詢問者打電話的所在居住地,或信件發信的所在居住地,可能遠在他鄉或異國,如此一來,地點的決定就有待商榷瞭──究竟是應該以占星傢的所在居住地,或者是以詢問者的所在居住地,來當做地點的決定要素呢?一般的卜卦規則,是以詢問者的所在居住地為主,亦即假如是透過電話或信件來作提問,那麼地點應該是改成詢問者的所在居住地點。目前有些占星傢並不認同於此,而一律以占星傢的所在居住地點來繪制命盤。有關地點決定的爭議,最友好的解決辦法乃是──看卜卦盤上怎麼說!總之,既然已經是針對某殊事件來作卜卦,那麼照理說卜卦盤上必然會針對該事件,而有所征象上的顯示。於是同時間,但卻不同地點,其所繪制出來的卜卦盤,應該是以事件征象較明顯者為主。
另外,在時間的決定上,其實也就是說也可能發生誤差。由於當占星傢在繪制卜卦盤時,有可能受到幹擾,進而致使時間上發生落差。打比方說說,占星傢有可能講電話講到一半,或閱讀信件看到一半時,臨時有事發生(如他人來訪),而在時間上呈現中斷現象。於是,最有利的解決辦法是,占星傢不妨馬上記下時間。 在本命占星學上,基於個性論斷的必要,所以常常星座有其用武之地。但在卜卦占星學上,基於隻看重事件的結果,所以一般是以宮位為主,而忽視瞭星座。
因此,一般而講,星座在卜卦占星學上隻居於輔助地位,亦即當宮位缺乏征象時,可用星座來作輔助,或者當宮位有所征象時,星座可用來強化征象的更為明朗化。打比方說說,假如所卜問的事件與職業有關,這應該著重是看第十宮(主宰職業問題與事項),而摩羯座(包括摩羯座的宮主星──土星)可用來當做輔助征象;當第十宮內沒有行星落入,而摩羯座內卻有行星落入時(特別假如是有較多行星落入的話),那麼針對職業問題與事項的卜問,摩羯座內所呈現出來的征象有其作用與影響力。 在本命占星學上,每一顆行星皆是重要的,由於任何的本命盤論斷,乃是全部行星的整合。而在卜卦占星學上,一般是隻應用到相關的行星而已,不必進行全盤的整合。因此,有關本命占星學上的三方宮和四正宮、半球和象限等的大方向論斷,在卜卦論斷上一概免瞭。
針對卜卦盤上的行星論斷原則,很有必要記住下列四點:1、一般是以傳統的七顆行星為主,現代行星的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固然也有其作用,但比不上傳統七顆行星。同時,一般而講,現代行星也不當作宮主星來用。2、行星的最大作用,乃是作為詢問事件的宮主星,並依此而論斷卜卦的結果。打比方說說,所卜問的問題與事項與第二宮有關(屬於錢財問題與事項),而第二宮宮頭落在獅子座(宮主星為太陽)上,那麼太陽最主要的論斷作用,就是作為第二宮宮主星,並依此來論斷錢財事務。3、行星的次要作用,乃是作為詢問事件的作用與影響星,並依此而論斷卜卦的結果。打比方說說,所卜問的問題與事項與第七宮有關(屬於愛情婚姻問題與事項),而假如木星是落入第七宮,那麼預示木星會對第七宮發揮作用與影響,並依此而論斷愛情婚姻問題與事項。4、假如所卜問之問題與事項,與某顆行星的特性有關,那麼該顆行星也會對卜卦的結果產生作用與影響。打比方說說,如果所卜問之問題與事項是屬於錢財事務,因為金星是主宰金錢,所以金星的情況也會對卜卦的結果有所作用與影響。
有關行星所主宰的宮主星分配情形,說明如下:
星座宮主星
白羊座火星
金牛座金星
雙子座水星
巨蟹座月亮
獅子座太陽
處女座水星
天秤座金星
天蠍座火星
射手座木星
摩羯座土星
寶瓶座土星
雙魚座木星
以上除瞭太陽和月亮隻主宰一個星座以外,其餘的五顆行星分別主宰兩個星座。
以下簡單闡述每一顆行星在卜卦盤上所代表的涵義:
太陽──意味著生命力。在卜卦盤上,一般是一種強勢競爭角逐的代表象征,假如太陽正好落入所問之問題與事項的宮位內,那不如就預示問題的凸顯,可根據太陽的相位關系來論斷事情的結果,以及說明詢問者對該事件所體現出來的意志力。
月亮──是卜卦盤上最重要的一顆星,一般是用來決定事件的結局。同時,月亮也當作是詢問者的“共同征象星”,與命主星共同代表詢問者。另外,月亮也代表就該卜問事件來說,詢問者所體現出來的環境適應能力,亦即月亮可用來透視詢問者對該卜問事件所準備作出的心理反應。
水星──主宰溝通,凡是與文件、考試或傳遞訊息有關的卜問事件,水星的重要程度加強。
金星──主宰資產和愛情,於是有關愛情和錢財事務的卜問,金星是觀察的重點。同時,因為金星乃是一顆吉星,所以當金星落入所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一般是吉兆的加強。
火星──主宰行動和競爭角逐,乃是一顆具有攻擊性的行星,有助於促使事件的明朗化。
木星──主宰國外、旅行、法律、宗教和啟發等,凡是有關此類事件的卜問,木星是觀察的重點。而與金星一樣,木星也是一顆吉星(其吉兆力量大於金星),所以當木星落入所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一般是吉兆的加強。
土星──主宰事業、困難,所以當土星落入所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一般是意味著事件的達到完成有其難度。
天王星──主宰革新、創見、科技,當卜問事件的屬性與天王星有關時(打比方說問及計算機問題與事項),則天王星有其參考價值。
海王星──主宰幻想、覺醒、化學,當卜問事件的屬性與海王星有關時(打比方說問及藥品問題與事項),則海王星有其參考價值。
冥王星──主宰轉換、重建、神秘,當卜問事件的屬性與冥王星有關時(打比方說問及秘密問題與事項),則冥王星有其參考價值。
通常三顆現代行星,在卜卦盤上是被看成是兇星,具有破壞征象;但有些占星傢則隻把天王星和海王星看成是是兇星,而冥王星則被看成是是中性行星。一般而講,當行星落入第一宮內時(或靠近命度時──或許是落入第十二宮內),最足以代表詢問者在卜問時的心境。 不同於本命盤占星學,通常在卜卦占星學上隻使用到“入相位”,由於“入相位”代表事情的即將發生,而“出相位”則代表事情的已經發生。於是,除非“出相位”是度數相當接近,幾乎接近“正相位”,不然在卜卦時是舍棄“出相位”的。而經由如此的舍棄,卜卦盤上的考量因素就可減少很多。
經常提到的“入相位”,指的是當一顆移動較快的行星,與一顆移動較慢的行星形成相位關系時,移動較快的那顆行星的度數是少於移動較慢那顆行星的度數。反之,假如移動較快的那顆行星的度數是多於移動較慢的那顆行星的度數,那不如就是形成“出相位”。而經常提到的“正相位”,指的是兩顆行星的度數正好一樣,這種情形發生的機率很低,一般是多少皆會有點度數上的差距。以(1999/3/11,04:11pm,臺北市)來看,月亮與水星所形成的90度,其實就是屬於“入相位”,由於月亮移動速度比水星快,而且月亮的度數(1度10分57秒)少於水星的度數(3度59分)。又月亮與土星所形成的120度,其實就是屬於“出相位”,由於月亮的移動速度比土星快,而且月亮的度數多於土星(1度03分)。
在相位的應用上,一般是隻用到主相位而已,即0度(合相)、180度、120度、90度和60度等,有時候也會使用到150度,尤其是針對有關疾病的卜卦時。至於其它的次要相位和小相位,通常是略而不論的。然而,假如月亮發生“空虛”(請參見後面的說明)的話,那麼次相位和小相位是派得上用場的。
在相位容許度的使用上,通常會比本命盤來得較寬,特別是針對“入相位”所代表的事件的即將發生,兩顆行星(特別指的是“征象星”,參見後面的說明)之間的入相位容許度,可擴大至整個星座,亦即這兩顆征象星在離開自己所落入的星座之前,其所也許會形成的任何“正相位”,皆可用來論斷事件的發展和結果。這種情形,可說是卜卦占星學的特殊處之一,特別是月亮,在月亮離開自己所落入的星座之前,其所可能形成的任何“正相位”,皆足以顯現事情的發展過程和結果,尤其是月亮的“最後相位”,通常就是事情結果的指針。同樣以(圖三)來看,月亮是落入摩羯座,當月亮逐漸移動而進入寶瓶座之前,她會分別與水星(90度)、木星(90度)、火星(60度)、太陽(60度)和金星(90度)形成相位關系,其中與金星之間的90度相位關系,乃是月亮在離開摩羯座之前所形成的最後一個相位,於是當這個卜卦盤是問及“欠款能否收回”時,答案是“肯定的”;由於第八宮代表欠款對象(由第七宮來作代表)的錢財,有金星和木星落入,預示對方身上有錢,可是因為月亮和金星之間的相位為90度,具有困難之象,所以即便能收回,也無法全部收回,而隻能收回一部份。 在卜卦占星學上,最重要的就是宮位,由於必須先透過事件歸屬的宮位所在位置,才能夠論斷事件的結果。而在宮位系統的使用上,一般是隻應用Placidus或Regiomontanus這兩種宮位系統,而不使用等宮制系統。
至於卜問事件歸屬的宮位決定,有時會是很明顯的,有時卻會是頗為復雜的。打比方說,假如隻是單純地卜問本人的錢財事務,那麼直接是與第二宮有關。而假如所卜問的錢財事務,涉及與他人之間的錢財往來或合資情形,那不如就並不單單隻看第二宮而已。通常,基於事件征象的應該反映在卜卦盤上,所以占星傢總是采取“卜卦盤上怎麼說”的原則(即卜卦盤上呈現出什麼),來決定卜問事件的宮位歸屬。
另外,宮位也涉及到詢問者與被詢問者之間的人際關系問題。這是由於詢問者在提問問題時,其問題的當事者並非就一定是詢問者自己。打比方說說,某位詢問者卜問她的妹妹的應征工作,這樣的結果是否可獲錄用?此時,詢問者自己是由第一宮來作代表,而她的妹妹(被詢問者)是由第三宮來作代表(第三宮是主宰兄弟姐妹),所卜問的問題是屬於妹妹的工作,因此應該是看第三宮的第十宮(第十宮代表職業),變成是看第十二宮。換句話說,是把第三宮當作第一宮,緊接著再來看第十宮。又打比方說說,某位詢問者卜問他的friend的爸爸的病況怎樣?此時,詢問者同樣是由第一宮來作代表,而被詢問者則是透過兩層關系,第一層是朋友關系(第十一宮主宰朋友),第二層是父子關系(第十宮主宰爸爸),於是被詢問者的所屬宮位應該是第十一宮的第十宮,也就是卜卦盤上的第八宮,而後把第八宮當作第一宮(代表被詢問者),再來看第六宮(第六宮主宰疾病),等於是要看卜卦盤上的第一宮,其整個的關系串連是第一宮的第十一宮的第十宮的第六宮。
因此,當所卜問之事件的當事者,並非是詢問者自己時,很有必要透過“轉盤”的手續,來核實確定當事者的所在宮位。通常,轉盤所涉及的人際關系有幾種:一是配偶關系,要先經過第七宮,打比方說卜問另一半的事業,是要看第七宮的第十宮,即第四宮;二是兄弟姐妹關系,要先經過第三宮,打比方說卜問兄弟的另一半的錢財,是要看第三宮的第七宮的第二宮,即第十宮;三是孩子關系,要先經過第五宮;四是朋友關系,要先經過第十一宮。其餘的人際關系,是要根據詢問者與當事者的某種特定關系來作決定的,打比方說老板的女兒,是看第十宮的第五宮,由於老板是基於職業關系而來的,所以第十宮代表雇主、老板,再加上第五宮的孩子關系。
以下分別說明每一個宮位所代表的主要卜卦涵義:
第一宮──代表詢問者,當有行星落入時,可呈現詢問者的某些狀況。
第二宮──錢財、資產事務的宮位。
第三宮──兄弟姐妹的宮位。
第四宮──代表卜問的結果,並且也是傢庭事務的宮位;而根據一般占星傢的觀點,第四宮是主宰媽媽,第十宮是主宰爸爸,然而這也並不一定,所以應該是根據“卜卦盤上怎麼說”的原則,來決定第四宮是代表媽媽或爸爸。打比方說說,當問及情人時,這位情人的征象可能呈此刻第五宮(代表愛情)、第十一宮(代表朋友)或第七宮(代表夫妻)上,此時就要根據倆人的實際親密程度,以及卜卦盤上的那一個宮位比較凸顯,來作為情人的宮位歸屬。
第五宮──競爭角逐、孩子和愛情事務的宮位。
第六宮──疾病和健康的宮位。
第七宮──代表相對的一方,打比方說問簽約或買賣的能否達到完成時,第七宮就代表對方;並且也是愛情婚姻、合夥的宮位;假如問題是由當事人親自來作提問,第七宮就代表占星傢自己(與詢問者相對的一方);也代表“無關系的第三人”,打比方說說當你看到報紙或電視上,報導某些失縱兒童時,你卜問瞭這位失蹤兒童能否尋回,此時這位失縱兒童與你無任何關系,所以是屬於無關系的第三人,由第七宮來作代表。
第八宮──性、死亡和他人錢財事務的宮位。
第九宮──法律、宗教和國外事務的宮位。
第十宮──職業、地位的宮位。
第十一宮──朋友、團體的宮位。
第十二宮──損失、遺失的宮位。 交點有兩個,一是北交點(龍頭),另一是南交點(龍尾)。通常在西方的卜卦占星學上,北交點等同於木星,當落入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有增添吉兆的效果;而南交點等同於土星,當落入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有增添困難的效果。可是,在印度的卜卦占星學上,北交點等同於火星,南交點等同於土星,兩者皆為兇星,當兩者相位於卜問事件的宮位時(印度占星學上的“相位”概念,是不一樣於西方占星學的),會對事情的結果造成不好的作用與影響。
至於阿拉伯點的應用,最常見的是“幸運點”,其計算公式是:命度的絕對經度加上月亮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減去太陽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因為目前都是使用占星計算機軟件來繪制卜卦盤,所以幸運點的確實位置可直接得出。但很有必要註意和提防的是,有些占星計算機軟件會根據白天生或晚上生的區別(一般是以早上六點和下午六點,來作為白天生和晚上生的區隔),而計算出不同的幸運點位置。在基於卜卦占星學是保持著古老傳統的原則下,通常是沒有區分白天生或晚上生的差別,所以幸運點的計算公式是如上所述的。
假如是問及愛情婚姻關系,偶爾會應用到“愛情婚姻點”,其計算公式為:命度的絕對經度加上“降度”(即第七宮宮頭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減去金星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假如所問及的問題是涉及疾病或死亡時(打比方說卜問會不會致命),會使用到“疾病點”和“死亡點”,疾病點的計算公式為:命度的絕對經度加上火星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減去土星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死亡點的計算公式為:命度的絕對經度加上第八宮宮頭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減去月亮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
幸運點的符號為“⊕”,愛情婚姻點的符號為“○,裡面是個英文字母大寫M”,疾病點的符號為“○,裡面是個英文字母大寫S”,死亡點的符號為“○,裡面是個英文字母大寫D”。阿拉伯點在卜卦盤占星學上,乃是一種輔助性工具,足以讓征象更加的顯著,而假如不使用阿拉伯點,其實也就是說對於結果未必有很大的作用與影響。而根據實論經驗,除瞭這幾顆阿拉伯點比較重要和具有實用性外,其餘的阿拉伯點是略而不用的。
卜卦占星學的基本考量
有事沒事,就卜上一卜,這是有違卜卦的涵義。因此,研究卜卦所必須謹記的是:“無事不卜”,亦即要“有事”才卜。而經常提到的“有事”,從廣泛的意義來說,指的是“想瞭解答案”的事,也可以這麼說,當你心有所疑,渴望探窺某事的結果時,就能夠進行預測推算。但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所要預測推算的事件,應該有其“實用性”;換句話說,卜卦所得的答案,無論是肯定或否定,對問卜的人來說,都具有某種程度上的作用與影響力,而且作用與影響力愈強大,就代表卜卦的實用性愈大。
另外,也可以從事件的迫切性,來規范問題的意義。一般而講,卜卦占星學是以三個月為界限,在三個月以內的事情,特別具有預測推算性。即便事件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來作答案的證明,但最長也不能超過一年,而且愈具有時間的迫切性,則常常卜卦的預兆就愈明顯。打比方說說,當一個女人問及她“今年”會不會出嫁?如此的問題固然是有其意義性,但時間的迫切性可能就有待評估瞭。由於假如她已經有瞭一位很要好的男朋友,甚至已經論及婚嫁瞭,可是男方卻遲遲未能明示,那麼這個問題的迫切性就更加的顯著。可是,萬一她還待字閨中,目前尚未有適當的對象,那麼這個問題就比較缺乏迫切性。另一種情形是,如果她已經懷胎瞭,正準備奉子完婚,要是男方沒打算娶她,這下子可就慘瞭!於是她卜問:“三個月內,他會不會娶我?”那麼這個問題是很有意義的,而且有其迫切性。
因此,當你想進行預測推算時,心中可得浮現這麼一個問號:這個問題有意義嗎? 這裡經常提到的“問題有效性”,並非是從問題的本身來作界定的,而是從卜卦盤上所呈現出來的征象來作詮釋的。換句話說,根據問卜的時間和地點所繪制出來的卜卦盤,其實也就是說在卜卦盤上就自然會針對事件的有效性,先進行某種程度上的檢驗。通常,問題的無效性,有兩種情形:一是,問題早已回天乏術,即便知道答案也什麼用處,一切已成定局;二是,問題問得太早瞭,總之時機未到,征象尚未浮現,所以答案無法得知。
在卜卦占星學上,針對第一種情形(已成定局),著重是透過命度(Asc)的落在27度~30度之間,來作認定的;亦即當你繪制出卜卦盤時,卜卦盤上的命度(Asc)是落在星座的最後面三度之內,就預示此卜卦盤的參考價值有待商磋,另一種觀點是說,所卜問的問題已超過可判斷的范疇,所以無法加以論斷。根據我本人的實論經驗及一些占星傢的觀點,這條規則有時並不適用。理由是,在不同“宮位制”的應用下,有時候第一宮(即命宮)非常可能會呈現出“截奪宮”的情形(即第一宮把整個星座涵蓋在內),此時在卜卦上或許是另一種涵義的顯示──通常指的是自己的無力主宰整個事件;而就事件的卜卦有效性來看,還是具備的,隻是這時候的命主星(即第一宮宮主星)也許有二:一是命度所在之星座的宮主星;二是被第一宮所截奪掉之星座的宮主星。而假如沒有發生截奪的情形,那麼這個卜卦盤的有效性是要存疑的。
至於第二種情形(問得太早),一般是比較明顯的。當你的卜卦盤上呈現出命度(Asc)是落在0度~3度之間,亦其實就是落在星座的最前面三度之內,就預示問題隻見端倪,還沒發展到一定階段,所以連上蒼也無從知曉答案為啥呢。在這種情形下,一般是要有所等候的,亦即過些時候再來卜問吧。隻要卜卦盤上有此情形發生,通常占星傢是不會進行問題的回答,由於失準的可能性很高。
另外,相同問題的一問再問,或者是早已經問過別的占星傢瞭,這兩種情形也也許會使得問題的答案呈現有所偏差。
還有兩種情形也需要顧及到,一種是當命度(Asc)落在天秤座15度~天蠍座15度之間,此情形稱為The Via Combusta(我將其譯成“空洞區”)。當命度落在此“空洞區”內時,預示問題的答案“混沌不明”,或呈現“膠著”狀態,所以無法進行論斷。比較嚴謹的占星傢,甚至連月亮落入於此“空洞區”內時,也把該卜卦盤看成是是無效盤,不加以論斷,以免出錯。這條規則,從古留傳至今,尚沒被打破。根據我所閱讀的資料來看,這可能與古代巴比倫的十一星座有關,亦即更早期的黃道帶劃分,其實也就是說是隻有十一個星座而已,把天蠍座的大部份當做是“不明區”,而後才根據等宮制劃分成十二星座,但這個黑暗不明的涵義卻在卜卦占星學上一直保留下來。這條規則的唯一例外,就是天秤座23度,由於有顆吉兆的恒星Spica正好落定於此,因為這是一顆強力的吉兆恒星,所以當卜卦盤上的命度或月亮落定於此時,一般是看成是對事件是有益的。
另一種情形是有關土星的問題。因為土星代表瞭阻礙、困擾,所以當土星落入第一宮或第七宮內時,也需要註意和提防卜卦盤的有效性。這可分成兩種情形來看,一種為假如你是自己進行卜卦的,那麼你自己是由第一宮來作代表,當土星落入第一宮內時,除瞭預示所卜問之事情呈現困難性外,也或許是卜卦盤的繪制出瞭問題,務必再次作時間和地點上的檢查;另一種為如果你是占星傢,問題是由別人來作提問的,那麼占星傢是由第七宮來作代表,當土星落入第七宮內時,同樣地必須對於繪制卜卦盤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再次的檢驗。後一種情形,可作另一種解釋,預示占星傢的狀態不對,或心神不寧,不適宜進行判斷,由於出錯的機率偏高;特別是當土星又入弱或入陷的話,那麼預示占星傢的判斷力受到阻撓,誤判的可能性很大。
最後尚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問卜者可能基於某種考量,而沒有把事情的真實情形說出來,這也會作用與影響到卜卦盤的有效性。此種情形可能呈此刻兩方面:一是,當第七宮宮主星發生逆行時;二是,當水星發生逆行時。因此,有此兩種情形產生的卜卦盤,占星傢通常很有必要針對問題的內涵,作進一步的認知和明確化。 所要卜問的問題,可說是千奇百怪的,但總脫離不瞭與平時生活有關。隻是,有時候所卜問的問題范圍,可能過於廣泛,以致於答案不明顯。因此,在問題的提問上,很有必要針對問題的范疇性進行一個明確化的工作。直接舉例來說,同樣是問及錢財問題,有人也許會問:“我將來會不可能有錢?”這個問題應該是透過本命盤來作論斷,由於這涉及個人畢生的命運問題。或者改問:“我今年可不可以賺到錢?”如此的問題,並不是不能回答,隻是就范圍性來說,還是有點過於籠統,由於隻要努力以赴,一般是可以賺到錢的,問瞭等於白問。如果又改個問法:“我今年可不可存較多的錢?”那麼因為存錢是賺money扣除花錢之後的剩餘,所以問題范圍就越來越縮小瞭。
假如把問題改成:“假如我繼續從事這項行業,是還是不是可賺得比去年較多的錢?”或者改問:“我有還是沒有機會得到遺產?”或者改問:“我妻子會不會給我帶來錢財上的支持?”諸如此類的問題,因為有涉及比較明顯的標的對象,即“這項行業”、“遺產”和“我妻子”,所以會使得征象更加的顯著,而占星傢在進行卜卦論斷時,也很容易鎖定相關的特定宮位來作判斷,自然問題的答案也就比較有所凸顯瞭。
因此,當你針對問題的范疇性來作考量時,最好是能夠把答案的結果,設定在有或沒有,可或不可,會或不會等,具有一翻兩瞪眼的肯定或否定的問題上,盡最大力量避免“質”和“量”的答案。打比方說說,卜問:“我參加這項考試好還是不好?”答案隻有兩種:好或不好。可是,如此的問法,有點涉及“質”的問題,正確的問法,應該是在參加考試之後,問:“我可不可以考取?”又打比方說說,卜問:“這筆生意我可不可賺得許多錢?”如此的問法,有點涉及“量”的問題,正確的問法,應該是問:“這筆生意可不可以成交?”
也就是說,卜卦問題的范疇性愈是狹窄,常常所鎖定的判斷征象就愈形縮小,而得來明確的答案也就愈有可能。甚至可以這麼說,卜卦盤上所呈現出來的答案,或許是“顯的”,也或許是“隱的”,而當問題的設定愈明時,答案就可能愈偏向“顯的”一面,反之則可能浮現“隱的”一面,隱隱約約的,難以看得清楚明白。
卜卦占星學的概述
Horary Horoscope(卜卦占星學): 用來作為單一問題與事項之預測推算或可能答案的尋求。答案是肯定與否定兩種之一,就好像我們一般所做的卜卦一樣,看卦象來決定可以或不可以。隻是它的判斷是根據天體的星象,而不是八卦的卦象。也蘊含某些事件之前因後果的解析。主要針對某特殊問題提供解答,其命盤是以問卜那個時候的時間來繪制。它的限制是一次隻能問一個問題。例如:*賣掉房子好嗎?**走失的皮包找得回來嗎?*一般來講卜卦占星學是相當實用的占星學,由於人總是會有所求問的。
卜卦占星學的基本原則
在卜卦占星學上,一般是根據「人」的因素來決定問題屬性的劃分,因此可分成以下的四大類:
自個的卜問──問題的產生是直接與詢問者有關。假如詢問者是向占星傢作提問,那麼此詢問者是以第一宮(命宮)來作代表,而占星傢則由第七宮來作代表;而假如是占星傢自己問有關本人的問題與事項,那麼第一宮就變成是代表占星傢自己。此類問題的提問,一般是直接與自個的生活問題與事項有關,並根據事件的屬性來作宮位歸屬上的認定。打比方說說,提問「我今年會出嫁嗎?」「我參加這項考試可以考上嗎?」「我這個Case可以談成嗎?」如此問題都是直接與詢問者有關的。
第三者的問題──當詢問者所問及之問題,並非是直接與個人有關,而是問及另外第三者的問題,那不如就很有必要透過「轉盤」手續,來先決定第三者的所在宮位,緊接著再透過事件的屬性歸屬來決定宮位的落置,此類問題諸如卜問「我的姐夫的謀職是否可以順利?」「我嶽父的疾病是否得以康復?」「我太太的標會能否標得到?」等等。
無關系之第三人的問題──假如閑著沒有幹,或者是好奇心太過濃厚,或者是想印證卜卦占星學的效用,你也許會問及某人的某些問題與事項,而這位某人並不認識你,與你沒有直接的人際關系,你照樣可以透過卜卦占星學來看出一些端倪。打比方說說,卜問「這位失縱兒童可否被尋回?」「臺北市長的選舉,誰會當選?」「柯林頓總統的性醜聞,會不會致使他的下臺?」「的總統選舉,誰會當選?」等等。
普遍性及哲學性的問題──這類問題是涉及到大方向或一群人,或者和思想有關的問題,其答案常常會是比較不明顯的。打比方說說,卜問「zhong gong會不會對臺動武?」「AIDS何時可被完全根治?」「口蹄疫的危機危難何時可破解?」「占星學的現代命理概念何時可普佈?」「占星傢所追尋的終極目標為啥呢?」
一般而講,卜卦的問題著重是集中於第一類和第二類的問題上,至於第三類問題,有時候會問及。而第四類問題,是比較少見的。無論問題是屬於何種類型,隻要對於所要卜問之問題的內涵和相關訊息有所瞭解,並且本於出自一片善心的出發點,加上卜卦盤上所呈現出來的基本有效性,那麼盡管問題的答案有明顯和隱晦之別,基本上還是可以進行卜卦論斷的,隻是基於論斷經驗的深淺有別,也許會有不一樣的詮釋。 在進行卜卦的解讀時,無論你是解讀別人的問題,或者是解讀本人的卜問,很容易產生誤判的來歷起源,或者說很容易發生觀察有誤的情形,一般是與自個的主觀意識有關。換句話說,身為一位卜卦盤的解析者,可能基於本人的某種主觀意識上的期待,或者基於問題詢問者的某些言詞上的引導,致致使論斷線索上的誤引,最常見的情形是,特別關註於肯定的征象,而忽視或輕視瞭否定的征象。
打比方說說,有次我十分期待我傢的小豆豆(我養的一條可愛小母狗)懷胎,照常理說小狗隻要發春期來臨,放它到外面風騷一番,應該是可以勾引公狗的搭訕,懷胎是不成問題的,於是我卜瞭個卦,判定它會懷胎。可是事後證明,它實在太挑瞭,看不上附近的公狗,連理都不理,連上都沒上,寧可保持清白之身,結果是得到瞭否定的結局。此時,我的主觀期待也許會讓我產生誤判。從卜卦盤上來看,月亮落入第五宮(第五宮主宰孩子),因為我寡傢孤人,又喜愛小動物,所以把小狗當成是孩子一般來養,因此小狗就等同於是我的小孩(通常小寵物是由第六宮來作主宰),而月亮代表母性和懷胎,照理說應該是會懷胎,可是卜卦盤上的月亮是形成「空虛」,所以答案應該是「沒事」──根本就沒發生交配!我的主觀期待,把我引導到月亮落入第五宮的線索內,而致使我的誤判。同樣地,假如某些期待懷胎的女士問及她有否懷胎?而且在卜問時,透露她和先生是怎樣地努力做人,而醫生也判定她夫妻倆沒什麼懷胎上的生理障礙,此時占星傢非常可能會基於些微的懷胎征象,而直接判定已經懷胎瞭。因此,在進行卜卦盤解讀的那個時候,最好是能夠保持客觀的立場,以一片清靜之心來面對卜卦盤,看卜卦盤上怎麼說,這樣才能降低誤判的產生。 在進行卜卦盤解析之前,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先解決「征象星」的問題。而征象星,一般是分成兩種,一種是「主要征象星」,另一種是「次要征象星」,並且要根據「人」和「事」,來分別決定征象星的歸屬。說明如下:
有關「人」的征象星,隻有主要征象星,沒有一次要征象星,其劃分如下:
第一宮(命宮)代表詢問者,所以命主星(第一宮宮主星)就是代表詢問者的主要征象星。
假如所卜問之事件,有涉及到對方某人,那麼代表對方某人之宮位的宮主星,也算得著是屬於人」的主要征象星。打比方說說,當我卜問朋友所欠我的錢何時可歸還時,這位朋友是欠我錢的對方,因此他由第七宮來作代表,於是第七宮宮主星也是主要征象星。
在任何的卜卦盤上,月亮一律代表詢問者的「共同征象星」,用以判斷詢問者的問題與事項結局。可是,假如命主星基於特殊情況,轉而成為代表事件的主要征象星時,那麼此時的月亮就變成是唯一代表詢問者的征象星,不再是詢問者的「共同征象星」,而是詢問者的「主要征象星」。打比方說說,假如所卜問之事件與職業有關,而湊巧的是第十宮(主宰職業)落在雙子座上,其宮主星為水星,可是此時的命度是落在處女座上,其命主星也是水星,這時候的水星應該轉而代表「事件」的主要征象星(第十宮宮主星),詢問者的主要征象星由月亮所取代。有時候,月亮也可可以成為是事件的主要征象星,打比方說所卜問之問題與事項與健康有關,而偏偏第六宮(主宰健康)落在巨蟹座上,其宮主星為月亮,此時的月亮就取消瞭作為詢問者「共同征象星」的任務,轉而代表詢問事件的主要征象星,而詢問者的主要征象星就直接由命主星來作代表。
有關「事」的征象星比較復雜,一般是分成主要征象星和次要征象星兩種,其劃分如下:
凡是所卜問之事件的宮位宮主星,一律當成是事件的主要征象星。打比方說說,卜問有關錢財事務,因為錢財事務是由第二宮來作代表,所以第二宮宮主星就理所當然地是事件的主要征象星。
凡是落入所卜問之事件的宮位內的行星,基於其會對事件的結果產生作用與影響,所以一律當成是事件的次要征象星。打比方說說,所卜問之事件是屬於錢財事務,因此凡是落入第二宮內的行星,一律被當成是事件的次要征象星。
凡是落入所卜問之事件的「本質星座」內的行星,同樣可被看成是是「次要征象星」。屬於這一類型的次要征象星,是用來輔助卜卦論斷的,其重要程度低於上面第二點所提及的次要征象星。打比方說說,當所卜問的事件是與錢財事務有關時,金牛座基於「本質星座」的關系,而具備瞭第二宮的屬性,於是落入金牛座內的行星,可被看成是是「次要征象星」。
行星本身基於特性的關系,而與所卜問之事件有關時,可被看成是是事件的「普遍征象星」,同樣地會對事件的結果產生作用與影響。打比方說說,當所卜問的事件與錢財事務有關時,因為金星乃是金牛座的宮主星,本身具有主宰錢財的特性,於是在此金星就被看成是是一顆事件的「普遍征象星」。
根據上面所述之各種征象星的劃分,來對照於(圖三),即可把相關的征象星作歸類,說明如下:(此卜卦盤乃是卜問欠款可否收回?)
命度落在獅子座,基於獅子座的宮主星為太陽,所以太陽是代表詢問者的主要征象星。
月亮是詢問者的共同征象星。
問題是涉及某一對象,而此對象是由第七宮來作代表,所以第七宮宮主星(為土星,由於第七宮的宮頭是落在寶瓶座上)也是「人」的主要征象星,可稱作為「被詢問者的主要征象星」。
問題是涉及錢財事務,所以水星(第二宮宮主星,代表詢問者的錢財)和木星(第八宮宮主星,代表被詢問者的錢財),是屬於「事件」的主要征象星。
因為水星、木星和金星是落入第八宮內,所以這三顆行星是屬於事件的「次要征象星」。在此卜卦盤上,第二宮內並沒有行星落入。
土星落入金牛座(第二宮的根本星座)內,火星落入天蠍座(第八宮的根本星座)內,所以這兩顆行星可被看成是是事件的「次要征象星」。
因為金星本身具有錢財的代表象征意義,所以金星是事件的「普遍征象星」。
透過以上的各種征象星的劃分,我們可看出如此的情形:
詢問者的主要征象星(太陽),落入第七宮(欠款者),預示詢問者很在乎這筆款項的能否收回。並且也代表詢問者會主動催款,以及預示欠款者很在意欠款這件事。
第八宮內有金星和木星這兩顆吉星落入,代表欠款者有能力償還欠款。
第二宮宮主星水星落入第八宮,並且與第八宮宮主星木星形成合相,預示欠款可以收回,由於我方的錢財與對方的錢財有所感應。可是因為水星是逆行,有「出相位」的預兆,因此短期間內難以完全收回。
月亮(代表詢問者的共同征象星)在離開摩羯之前所形成的最後相位,是與代表錢財的金星形成90度。因為月亮代表事情的最終結果,所以討債的結果將會是有點困難、延遲的(由於90度的關系),但還是可以收回欠款,由於詢問者(由月亮來作代表)與錢財(由金星來作代表)之間,有相位關系的產生。尤其是月亮在離開摩羯座之前,會與第七宮內的太陽形成60度,相當能夠起到好作用的款項的收回。
第四宮和第四宮宮主星也代表事情的最終結果,因為第二宮宮主星(水星)與第四宮內的冥王星是形成120度的吉相位,再加上第四宮宮主星的火星,也會與月亮形成60度,所以最後的結果是可以收回款項的。固然火星會與天王星形成90度,但就移動速度來說,在火星與天王星形成90度的正相位之前,月亮早就走瞭摩羯座,並且與火星之間早就形成瞭60度的正相位。
透過上述的說明,可以得知在卜問某一事件時,首要的工作就是先決定征象星的歸屬,這部份的作業,一般是與事件之宮位歸屬同時進行的。 因為卜卦占星學仍保留著很多的古老論斷原則,所以除瞭在宮主星的認定上,不把現代行星納入外,在行星廟旺陷弱的認定上,也有其特殊之處。根據古時候留傳下來的行星廟旺陷弱的該定,可分成以下的幾種情形:
入廟或入垣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火星 金星 水星 月亮 太陽 水星 金星 火星 木星 土星 土星 木星
這是最為有力的代表象征,亦即當行星落入自己所主宰的星座內時,其力量是增強 的,有助於肯定的結果。
入旺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太陽 月亮 木星 水星 土星 火星 金星
這是力量稍遜的,但隻要有此情形發生,還是有力量增強的征象,對於肯定的 答案還是有所輔助的。
三方宮的白天和晚上之分 根據古時候的論斷原則,是把每一個星座分成白天和晚上,分別有不同的主宰行 星。於是,透過卜卦那個時候的時辰是為白天或晚上,可以拿來更進一步地判斷行 星的力量。以下分別列出白天和晚上的區別主宰行星。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白天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晚上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入弱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金星 火星 木星 土星 土星 木星 火星 金星 水星 月亮 太陽 水星
一旦行星落入入弱星座內,將會削減行星的力量和吉兆,所以會助長否定答案的呈現。
入陷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土星 火星 金星 太陽 月亮 木星 水星
入陷的情形,一般是屬於比較差的,會大幅削減行星的力量,而增強否定答案的力量。
區分力量的認定
這一部份的力量認定,自古留傳至今,在度數的區隔上呈現不規則狀態,隻好硬背瞭。
木星 金星 水星 火星 土星
白羊座 1-6度 7-14度 15-21度 22-26度 27-30度
金牛座 16-22度 1-8度 9-15度 27-30度 23-26度
雙子座 8-14度 15-21度 1-7度 26-30度 22-25度
巨蟹座 7-13度 21-27度 14-20度 1-6度 28-30度
獅子座 20-25度 14-19度 7-13度 26-30度 1-6度
處女座 14-18度 8-13度 1-7度 25-30度 19-24度
天秤座 12-19度 7-11度 20-24度 25-30度 1-6度
天蠍座 7-14度 15-21度 22-27度 1-6度 28-30度
射手座 1-8度 9-14度 15-19度 26-30度 20-25度
魔羯座 13-19度 1-6度 7-12度 20-25度 26-30度
水瓶座 21-25度 13-20度 7-12度 26-30度 1-6度
雙魚座 9-14度 1-8度 15-20度 21-26度 27-30度
區間的力量認定
這一部份的力量認定,是以每隔10度來作劃分的,其規則有點不同於我們所常見到的星座 區間的行星主宰關系,因此還是得硬著頭皮背上一背。
1-10度 11-20度 21-30度
白羊座 火星 太陽 金星
金牛座 水星 月亮 土星
雙子座 木星 火星 太陽
巨蟹座 金星 水星 月亮
獅子座 土星 木星 火星
處女座 太陽 金星 水星
天秤座 月亮 土星 木星
天蠍座 火星 太陽 金星
射手座 水星 月亮 土星
摩羯座 木星 火星 太陽
寶瓶座 金星 水星 月亮
雙魚座 土星 木星 火星
在卜卦占星學上,行星廟旺陷弱的決定是尤為重要的,由於這不隻是涉及到行星力 量的體現,進而作用與影響到答案的傾向,並且也會透過「互容」的關系,而呈現某種事 件上的轉機跡象。也就是說,當行星落入入廟或入垣星座內,或者是落入三方宮內(註 意白天和晚上的差別)時,針對該顆行星的力量來說,是有所增強的,並且也是吉 兆力量的強化。相對地,假如行星是落入入弱或入陷星座內,則其力量會受損,同 時也是兇兆力量的強化。
以上有關行星廟旺陷弱之力星的判定,是根據1234567的順序來決定其重要程度的, 亦即最重要的力量決定是「入垣」或「入廟」,而最不重要的力量決定是「區間」。
最後,在卜卦占星學上有一個重要的觀念──「浮遊」(peregrine),指的是當一 顆行星沒有呈現出任何的廟旺陷弱情況時。在此情形下,這顆行星對於卜卦的結果 ,是缺乏作用與影響力的。
九卦十不準啥意思
總之許多算卦都不準。
就古時候的占星學分類來看,著重是分成四大類:一是本命盤占星(包括運勢與運氣的論斷),二是卜卦占星學和擇日占星學,三是世俗占星學(有關、自然災害的論斷),四是醫藥占星學。這四大類別,除瞭世俗占星學涉及一大群人或大自然外,其它的三種類別被廣泛地應用在平時生活當中。
卜卦占星學和擇日占星學,通常被歸屬為同一范疇,由於兩者同樣都是“當下”時間的決定。隻是卜卦占星學為“靈機一動”的“當下”,而擇日占星學為“特意挑選”的“當下”。
更明確點來說,卜卦占星盤乃是根據事件之發生的“隨緣性”來作繪制的,而擇日占星盤乃是根據事件之先前“篩選性”來作繪制的。
打比方說說,或許你會卜問如此的一個問題:“她會答應嫁給我嗎?”答案隻有兩種:會與不會。而對於答案的掌握,並非操之在你的手上,而是掌握在她的手上,你是居於被動的立場。
占卜、占星和星座研究之間有什麼關聯和不同?真實與否?研究有何意義_百 。。。
三者有區別
前者是一個特別大的統籌概念,包括瞭從古至今的巫卜以及其後的衍生,比較有表現性的為宋朝邵康節研發的“梅花易數”,來測人斷事,以及六爻斷卦(多占事業),還有看生辰八字,看八字自唐朝就有,不過那時候主要隻看六字(由於不加上時辰),後來到徐子平那個年代系統趨向於完整,因此也叫子平術、子平八字。
占星在遠古時候有就,傳說紫微星鬥是道教陳摶老祖發明,唐朝時期到瞭頂峰,代表人物有袁天罡等人,不過到瞭民國時期,已經接近於失傳,觀星臺的荒廢、從民國之後,幾乎再無人會用七政四餘之術、量天尺,目前學習紫微星鬥的人數應該極少,多在港臺地區。
星座來源許多說法,普遍認為源出西方。
對前兩者真實性,任何人皆有任何人的觀點,我本人認為這學問系統性比較強,知識面非常廣,還是比較挺好的。
至於第三者,我真的不認為把人分成十二種是一種可以相信的事情。生辰八字五十多萬種排列可能尚且不能算盡天下蒼生,一個星座就把人定死,這種學問太過於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