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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才算是訂婚婚姻夫妻愛情(經常提到的訂婚有什麼含義)

婚姻 風水命理 03-18

啥是訂婚

訂婚,又稱婚約, 按照我國民間風俗,通常出嫁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按照我 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出嫁前必備之流程,不經訂婚之愛情婚姻,不失其愛情婚姻之效力。

中文名稱

訂婚

外文名稱

engage

別稱

婚約

地點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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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的來歷

清吳桭臣《寧古塔紀略》:"訂婚時,父牽子同媒往拜婦之爸媽,次日,女之父亦同媒答拜。" 清譚嗣同《湖南不纏足會嫁娶章程》:"訂婚之時,以媒妁婚書為憑,或略仿古禮奠雁之意,隨意備禮物數色。" 高一涵 《漫談胡適》三:"他與江冬秀女士的愛情婚姻,是依照封建傢庭的慣例,完全是自小由他的媽媽訂婚的, 胡適 與他從來沒有見過面。"

基督教《聖經》申命記7:3中"不可將你的閨女嫁於他們的兒子(是指異族異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兒子娶他們的閨女"此句話中表明瞭爸爸有包辦兒女愛情婚姻的權力。但關於曹菁《愛情信仰論》裡所述:"《聖經》裡沒有婚前愛情描寫,也沒有對於愛情的論述。在聖經《創世紀》中上帝安排亞當與夏娃出嫁。上帝從來沒有批評過愛情婚姻包辦。"的言論是完全錯誤的,雅歌裡詳細描述書拉密少女和她的情郎牧人的忠貞愛情故事,即便那個時候所羅門王以金錢地位和關懷備至的關心想打動少女的心也沒有成功。 另外《聖經》中關於愛情的描述還有:雅歌8:六、《聖經》中有關訂婚的內容如下:1、出埃及記 22:16 2、申命記22:23-29

訂婚原本與愛情婚姻包辦有相關性,但不是絕對性。

訂婚的特性

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 這是一種身分契約。此身分契約具有幾點特性:

1,婚約的訂立不得代理,要不然不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婚約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 才能從事訂婚行為。法律上對於訂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基準:男滿十七歲,女滿十五歲即具訂婚能力。若違反此規定而訂立婚約者, 此婚約並 不是無效,隻是局中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由於,不滿20歲之未成年人,其婚約須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雖然應該遵守,不過 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若有一方不至於履行時,不能強制執行。

婚約的違反

在法律上,已經訂定瞭婚約, 不過單方面未經對方同意而不願去履行契約,即構成「婚約違反」,其後果是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損害賠償責任分成下列兩種:

1,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也就是可以請求金錢損害賠償。

2,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如慰問金, 其金額的衡量是依雙方局中人的社會地位、經濟能力、教導程度、以及所遭遇的苦楚情況來定。

婚約的解除

婚約解除不同於失約違反。婚約違反是單方面違反, 而婚約解除則可分為單方解除與雙方解除兩種。

雙方解除

是雙方同意解除婚約,有無要求損害賠償,相互言明後就涇渭分明。

單方解除

則必須依據法律所特定的原因,如對方與別人訂婚、或者再與別人出嫁,即可單方解除婚約。另外,是某方受到「禁治產宣告」,即個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或者和別人通奸發生性關系,此情況則可讓另一方考慮進行單方解除。合法的單方解除婚約就不算違反婚約, 無須負法律損害賠償責任。

彩禮的返還

訂婚後又退婚,閃婚閃離的事件增多,對應的,需要退還彩禮的情形增多。因此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一299次會議通過關於適用《中華人民愛情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局中人請求返還依照風俗給付的彩禮的,假如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出嫁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出嫁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致使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訂婚禮俗記要

訂婚又稱"文定",昔稱"納吉"及"納徵",訂婚固然不像出嫁般繁復,但傳統風俗仍非常註重和重視,男女雙方均需準備若幹禮品,其過程如下:

·新郎先在傢行完傢祭,而後與媒人同乘一車前往女方傢迎娶。下瞭車,進瞭門,紅包可跑不掉哦!

貢禮官

俗稱"押箱先生",專門負責送禮行聘事宜。貢禮官必須控制人數(湊成雙數)、車輛(六輛或十二輛)、聘金(雙數且用紅紙包裝妥當)、六件禮。

傢祭

出發前往女方傢納采之前,男方先行在傢行祭祖儀式,這時將納采所用之"盒仔餅"或大餅,上香祭告列祖列宗,將前往某處女方傢下聘,請示列祖列宗保佑這段姻椽美好幸福。

出發

行完傢祭後,貢禮官負責將所有聘禮搬上車,新郎與媒人同乘一事,前往女傢。

紅包

出發前貢禮官除瞭打理人數、車數、聘禮外,也得提醒新郎多準備紅包。如:前來開新郎車門的舅爹、"壓桌"、六名隨去的親人都需備有新娘見面禮、捧洗臉水的女方新友、媒婆禮。

訂下終身後怎樣下聘

"吃米香,嫁好婿",六禮中要有米香餅。

準備四色糖的意義

是象征新人甜香甜蜜,白頭到老之義。

聘禮不但代表男方報答女方傢長的心意,感謝女方傢含辛茹苦撫養即將過門的新嫁娘,並且也代表著男方的自尊。所以大都都願意添置得風風光光、體體面面,而且每件聘禮也都蘊含瞭討吉利、增圓滿的代表象征意義。

聘禮通常分簡單容易的六件禮或講究的十二件禮,聘禮的多寡按照自個的預算安排,同時不妨托媒人向女方傢長請教,詢問女方意見,做個兩全其美的排場。

男婚女嫁正式登場

霹哩叭啦!鞭炮聲響起,男方迎娶的人到啦!當日要進行祭祖、奉茶,直到戴上牽手到白頭的戒指後才算禮成。

大禮過後,女方怎樣回禮

中國人一向講究"禮尚往來",在男方過大禮後,女方自然也要備回禮,可不能讓男方空手而歸啊。

漢族婚俗

過去漢族青年的愛情婚姻多由爸媽包辦,大多數是爸媽從小時候就給訂瞭婚,有的還指腹為婚,即孩子還未出生,兩方父母就為他們確立愛情婚姻關系。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於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實行族外婚時遺留下的規定。春秋時,人們同姓婚會造成後代畸型及不育已有進一步認識,但同姓婚配仍在貴族中時有發生。戰國後,以氏為姓,漢代以後,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對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一宗唐律,同姓為婚乾杖而離之。明、清時地域更大,人口眾多,早成為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取代瞭原先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故《明律例》與《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為二,中表面規定兩者皆禁止通婚,實際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出嫁。清末冊律,將同姓不婚與親屬不婚合並,隻禁止同宗出嫁。

訂婚前要請媒人到女傢去求婚。訂婚時,由男方給女方一些財物作"訂禮",出嫁時女方也要帶給男傢許多財物,叫"陪嫁"。

舉行婚禮那天,新郎要坐上禮車或花轎,到女傢去"迎親",禮車或花轎前邊有樂隊。新娘被迎進男傢後,要參拜天地和爸媽。禮畢,新婚夫妻入洞房。這時男傢設宴款待前來賀喜的親朋。有一些地方還有鬧洞房、聽壁腳的習性。

查日子:漢族愛情婚姻習俗。又稱報日子。流行於廣西大部分縣鄉。農村議婚訂婚的一個步驟。男女青年相識瞭解後,稟告爸媽,托媒溝通,男方給女方送彩禮,緊接著定婚期。

舊時多先請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進行。有些地方雙方傢長相會為子女訂婚。如全州縣一帶,雙方意見一致後,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給女方,約定日期陪同女方傢長和舅舅到男傢相會,男方設宴款待。小夥子執壺斟酒,先敬女方舅舅後敬自傢舅舅,緊接著先客後主依序敬酒。雙方商定婚期,訂婚告成。爾後男女送女方重禮、聘金,女方準備嫁妝,男方準備傢具,依期舉行婚禮。如女方催婚,便做一對糯米粑(俗稱"團圓粑")送到男傢,男方心領神會,盛情款待並請左鄰右舍陪客。一般均尊重女方倡議將婚期提前。

賀郎歌:漢族愛情婚姻習俗,流行於桂東北興安縣一帶。拜堂、晚宴後,親朋友好友簇擁新郎於正廳,唱賀郎歌。即興現編賀詞,亦有戲謔、詼諧之詞。親朋友好友唱一首,新郎飲一杯酒。唱到半夜,送新郎入洞房。女歌手閉門以待,男女對唱《開門歌》,盡興方開門。進門後唱歌鬧房,由"恭賀新郎酒一杯"唱到"十杯",新郎依次由1飲到10杯(酒力不勝者可由男歌手代飲)。緊接著唱《交歡酒》,新人雙雙同飲一杯。最後歌手扣門唱《扣門歌》以結束婚禮。

坐紅堂:漢族愛情婚姻習俗,流行於桂東北全州縣一帶,男女青年出嫁前夕分別在自傢祭祖並接受尊長訓誡。新娘穿紅掛飾,由同班姐妹相伴,端坐堂屋細聲委婉唱《哭嫁歌》,念爸媽恩,敘姐妹情。姐妹們叮囑新娘過門後孝敬老人、和睦兄弟姐妹,贊新郎俊秀勤勞。當新娘訴說不如意的心事時,姐妹們多方勸慰。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別並贈禮品。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傢正廳,接受長輩勤儉理傢,待人接物之教。教育結束老人退堂,小夥子們說笑打諢追新郎,歡樂深夜方散。

討鑰匙:漢族愛情婚姻習俗,流行於桂東北全州縣一帶。新娘之嫁鑰匙,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送親郎"掌管。拜堂前,新郎向送親郎送封包討鑰匙,以便拜堂後打開箱子,展示其中谷米錢物,象征婚後五谷豐登、傢庭富裕。送親郎嫌少不接,新郎數次添加。送親郎收下封包,新郎討得鑰匙後,歡歡喜喜與新娘拜堂。

看屋:漢族婚俗之一,農村議婚中的一個重要流程。也叫作看傢門、查傢。流行於廣西大部分縣鄉。屆時女方和兩位稱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親朋友好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訪傢況(亦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設宴款待。媒人介紹議婚雙方相識。女方親朋友好友代提財禮要求,男方那個時候通常一概應承,並贈諸賓客"行腳錢"。次日,雙方通過媒人細議。有些地方還允許進入議婚男子內室翻箱倒櫃察真情實況,之後再通過媒人議婚。

黑房搶親:漢族愛情婚姻習俗,流行於桂東賀縣一帶。在下程山區,新娘哭嫁兩天兩夜後,過門之日清早與女伴們同藏黑房。男女迎親隊伍到達後,新娘的兄長(或堂兄表哥)和親威中的男青年破門而入。女伴擲沙子揮竹枝抵抗。搶者力圖將女伴們拖出門外以排除幹擾。如兩個搶者敗陣,則增到4人乃至10多人,直到把新娘強背出門。再由男方迎親隊中的兩個(或4個)女子輪流背新娘到郎傢。搶親角逐中,男給女抹鍋煙墨,女撕男衣衫,使古搶婚遺風演變為男女青年的打鬧嬉戲。

拜堂彩語:漢族愛情婚姻習俗,流行於廣西大部分縣鄉。婚禮中的一個重要流程。常由新郎的舅舅點燃供桌上的一對喜燭,並說彩話賀喜祈福。如桂東賀縣一帶常用彩語:"龍獨光光,高照華堂,夫妻並壽,福祿成雙"、"手拿花紅丈二長,恭喜外甥娶新娘,鸞鳳和鳴添福壽,夫妻和睦百年長。"祝詞說完後,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並對拜成親。

回門:舊時漢族愛情婚姻習俗。即成婚後3。6。七、九、十日或滿月,女婿攜禮品,隨新娘返回娘傢,拜謁老婆的爸媽及親屬。自親迎始的成婿之禮,至此完成。此俗起於上古,泛稱"歸寧",為婚後回傢探視爸媽之意。後世各地名稱不一,宋代稱"拜門",清代北方稱"雙回門"南方稱"會親",河北某些地區稱"喚姑爺",杭州稱"回郎"。近代通鮑在婚後第3天,又稱"三朝回門"。此乃婚事的最後一項儀式,有女兒不忘爸媽養育之恩賜,女婿感謝嶽爸媽及新婚夫婦恩愛和美等意義,一般,女傢皆設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長陪飲。新婚夫婦或當天返回,或留住數日,若留住時,則不同宿一室。

坐喝:渭河北人叫"吃酒席",渭河南人叫"過禮",民間人貶之為"抄、抄、抄",意謂"吃、吃、吃",坐喝之禮儀非常隆重。這天,男傢要殺豬、宰羊,備齊雞、鴨、魚、肉,請廚做菜,搭棚待客,房上架高音喇叭等搞得排排場場,以示富有。男方親屬應邀帶禮品赴宴,女方通知族門、鄉黨、親戚扶老攜幼來坐吃媒席,以表贊同。普通坐喝,待客七八桌,多者竟達二十多桌,上菜二三十道,其流程是:

(1)進門先喝茶,佐以糕點、幹果,有四碟九盤者,也有十三花(九大盤上架四小碟)。

(2)吃先飯,以吃臊子面居大部分,專請村中巧婦操作,要達到:"薄如紙,細如線,下到鍋裡蓮花轉",臊子有豬肉、羊肉、雞絲等。

(3)兩頓飯:先飲酒,再吃飯。飲酒時,開始出盤擺八個或四個菜;緊接著邊喝酒邊上菜,山珍海味、五花八門。飲中,男對象由女傢一人領上為女傢客人逐一敬酒,叫認女婿,女對象則由男傢一人領上給男傢客人敬酒,讓其認媳婦。酒過三巡,介紹人將男方為媳婦所備衣物和客人所贈之禮品,放在大盤內,呈於女傢主婚人面前(包括事先約定的婚禮,用紅紙封好)當面交付,如無意見,即完成訂婚(過禮)任務。酒後吃飯,通常是一盤端,九個菜帶饃。現行訂婚禮,大致分為"仁義親"二十四0元,"普通親"360元,多於以上者為"高價親"。過禮之後,每逢四時八節,未婚男女要互送節禮,男方之禮重於女方,女方來男傢送節禮叫回門,男傢必盛情接待。

訂婚的議程

訂婚的議程

我國自古崇拜禮儀,傳統婚俗以周禮為依規,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等六禮。

納采:古時婚儀之主,預取女時,以雁為見面禮,使媒人致意於女父,今稱〝提親〞。

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卜吉兆,今稱〝合八字〞

納吉:問名若屬吉兆,則進媒人致薄禮相告,今稱〝小定〞。

納征:此儀節著重是送定金、囍餅及多種飾物、祭祀物品,作為正式下聘訂盟之禮物。今稱〝大定〞。

請期:俗稱「送日頭」,是由男方委請擇日師擇定吉日良時,請媒人征求女傢意見,所以又叫〝乞日〞。

親迎:婚期確定,新郎乘墨車,迎親隊伍一路爆竹鑼鼓喧天,喜氣洋溢赴女傢迎取新娘,拜堂完婚。

由上可見,"六禮"中得前面五禮都是屬於訂婚得領域。此婚禮程序在我國延續瞭2000餘年。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思想的解放,自由戀愛代替瞭爸媽包辦,訂婚儀式已經可有可無,不再是出嫁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今天的訂婚儀式可能叫做"雙方傢長的正式會晤"更貼切一些。

法定婚齡確定

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慎重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邊要慎重考慮社會因素,即、經濟及人口發展情況,於是,各國關於法定婚齡的規定有所不同:丹麥、波蘭、美國一些州規定為男二十一歲,女十八歲;瑞士、越南規定為男20歲、女十八歲;德國、俄羅斯、新加坡規定男女均為十八歲;日本、羅馬尼亞、巴基斯坦規定為男十八歲,女16歲;規定為男16歲,女十四歲。我國封建時代有早婚的風俗,唐朝男十5。女十三聽婚嫁;宋明清時期男十6。女十四可以嫁娶;我國"民法典"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出嫁。"我國1950年愛情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20歲,女十八歲。這與那個時候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的覺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適應。1980年修改愛情婚姻法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能夠起到好作用的廣大青年的心身健全、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並且也註意和提防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訂愛情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出嫁年齡統一為一個標準,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亦有的同志建議降低法定婚齡。考慮到1980年確定的婚齡執行情況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沒有作出修改。

我國愛情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亦不是最佳婚齡,而是出嫁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愛情婚姻與合法愛情婚姻的年齡界限,隻有達到瞭法定婚齡才能出嫁,要不然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依據本人情況推遲出嫁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愛情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條文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出嫁年齡,不批準男女雙方出嫁,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出嫁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愛情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出嫁的局中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幹涉不可能得到所需證明時,愛情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愛情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出嫁證》。"

訂婚風俗

業已不存在訂婚的之類的,愛情婚姻的成敗與否是兩個新人自己去斟酌,領瞭出嫁證即使是訂婚瞭吧,與北方的習俗習慣是不同的,許多這樣錢那樣錢都是沒有的,不過酒席是必需得擺哦!當然這個得依據本人的情況而定酒席的檔次的高低,但必需要擺!買戒指是男方買,但多數都是買鉑金的鉆戒,很少買黃金戒指瞭,當然,這個也要依據各自的情形而定哈,

朋友訂婚送什麼禮物好

假如實在想未到以上講到的兩種情況的東西,則可以送一些常常見到的比較守舊的訂婚禮物:

1。可以送一些有意義的出嫁祝福禮物,獨特的定制禮物就是很好的選擇,打比方說送一對刻字戒指,或是送一對刻字項鏈,刻上要訂婚的兩人之名字簡稱,是非常有意義。

2。可以送象征喜慶,成雙成對的禮物,打比方說一對紅色的大抱熊,大紅抱枕等等。

3。擺飾也是個挺好的選擇,訂婚的人應該都要裝飾新房,那麼在新房中就需要用到擺飾來裝點瞭。

送禮其實也就是說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不僅僅要送得對,還要送得"巧"。更加的重要的是要做足收禮人的自尊,這個是最關鍵的噢!

訂婚戒指

訂婚戒指是男女雙方訂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戒指,在西方國傢求婚戒指可以相當於訂婚戒指,但是在中國傳統風俗裡,是沒有求婚戒指這一說的,而叫作訂婚戒指。尤其是在舊社會,男方媽媽會將祖傳的戒指傳給未來的準兒媳,意指對女方地位的認可。

出嫁戒指是男女雙方出嫁時使用的戒指,通常為一對,現稱為出嫁對戒。出嫁戒指通常是男女雙方一同選擇,可以依據財產力量挑選,財產力量普通的可以選擇銀對戒或金對戒,傢底強盛的

訂婚有什麼含義

訂婚有什麼含義?接下來由我們一起去瞭解關於訂婚後多長時間出嫁以及不訂婚直接出嫁好嗎如此問題的答案,抓緊去看一下吧。

1。訂婚有什麼含義

簡單容易的說就是男女之間簽訂婚約。按照我國民間風俗,通常出嫁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按照我 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出嫁前必備之流程,不經訂婚之愛情婚姻,不失其愛情婚姻之效力。

在法律上,已經訂定瞭婚約, 不過單方面未經對方同意而不願去履行契約,即構成婚約違反,其後果是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損害賠償責任分成下列兩種:

1、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也就是可以請求金錢損害賠償。

2、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如慰問金, 其金額的衡量是依雙方局中人的社會地位、經濟能力、教導程度、以及所遭遇的苦楚情況來定。

2。訂婚後多長時間出嫁

假如想要曉得訂婚後多長時間可以出嫁,那麼這個問題隻要還是看新人兩邊傢庭是怎樣商議的,有的可以是十幾年,有的也可能幾年,有的大概是幾個月。

所以具體的時間都是依據訂婚傢庭他們本人的想法做的,有的是二個人之間傢族關系,想要二個人出嫁有一個傢庭,不過由於年齡不夠,因此就先訂婚,這種就是等待娃娃們到瞭法定 出嫁年齡 緊接著再辦出嫁等事宜。

有的更甚者會有娃娃親,這種也算得著是婚約的約定,多出此刻古時候,現當代很少有這樣的狀況發生嗎,有的也都做不得真,就是說這玩玩的,長大後都是依據他們的情感去選擇的。

3。不訂婚直接出嫁好嗎

沒有啥是不好的。沒有明確法律規定說隻有訂婚才能出嫁,所以不訂婚出嫁也是相同的,隻要二個人的日子過的好,即便不擺酒席隻是領證出嫁,生活好才是真的好。

而且實際生活中其實也就是說不訂婚直接出嫁的人還是許多的,畢竟訂婚其實也就是說還是很麻煩的,各式程序,多數都是人都明白知道出嫁累人,那麼訂婚等同於一次簡單容易的出嫁。

所以不論是在程序上還是其他問題上都會比較復雜,亦不是那樣的輕易的,所以許多人為瞭方便,大都都省略瞭訂婚直接出嫁。人世間沒有啥事情是不好,也沒有啥事情是絕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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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之寓意

訂婚又稱婚約, 源於咱們國傢的傳統婚嫁風俗,通常出嫁前先有訂婚儀式,包括訂立婚書、交換禮物、立媒妁人,選擇良辰吉日完婚等內容。但訂婚並不是出嫁前必經的程序,隻要合法領取出嫁證,即便沒有訂婚儀式的愛情婚姻也具有法律效力。

啥是訂婚?

訂婚其實也就是說是我國民間傳承下來的一種習俗,就是男女雙方互贈禮物作為信物,說明兩人的關系正式確立瞭,可是有些地方特別是農村,男方還要給女方彩禮,緊接著雙方傢長長輩們坐在一起吃個飯,以示雙方的關系正式確立,緊接著雙方就能夠商定生麼時候去領出嫁證瞭,其實也就是說領出嫁證與訂沒訂婚一點關系沒有,沒訂婚隻要男女雙方同意,甚至不經傢人的同意即可領出嫁證。

訂婚和出嫁的不同是什麼?

1。性質不同:訂婚與出嫁最根本的區別是性質上的區別。訂婚是傳統婚俗中男女雙方立下婚約的一種做法,而出嫁那麼是兩人從實際中結合並共同組建一個傢庭。

2。法律屬性相異:訂婚與出嫁最要緊的區別是而這法律屬性上的區別。訂婚更加的多的是一個約定的法律概念,而出嫁那麼是一個愛情婚姻的法律概念。

3。操辦程序不同:訂婚與出嫁最實際的區別那麼是操辦程序上的區別。訂婚最關鍵的流程是訂立婚約,而出嫁最核心的流程是領取出嫁證。

訂婚跟出嫁的不同

訂婚和出嫁的不同表此刻法律效力、年齡層次、復雜程度上,訂婚不會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且對年齡的限制較低,訂婚程序也相對較為簡單,而出嫁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隻有年滿22周歲的 男人、年滿20周歲的 女人可以申請出嫁,並且出嫁程序復雜。

訂婚和出嫁有哪些不同

1。法律效力

訂婚和出嫁的法律效力不同。訂婚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種愛情婚姻嫁娶習俗,不被法律認可,自然斷然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而出嫁是通過法律認可的,具有法律效力。

2。年齡層次

訂婚和出嫁的年齡層次不同。民間訂婚的年齡為男性十八周歲、女性十六周歲,而且隻是定下瞭婚約,沒有正式結為夫妻,出嫁的法定年齡是男性二十二周歲、女性二十周歲,隻有復合規定的新人才能結為夫妻。

3。復雜程度

訂婚和出嫁的復雜程度不同。訂婚是定下婚約的過程,程序較為簡單,兩方父母見面,商談出嫁事宜即可,而出嫁的程序較為復雜,除瞭宴請賓客外,還有接親、迎親、拜別、敬酒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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