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名可以改姓嗎(孩子能否改名字)
一:孩子可以改姓嗎?
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孩子是可以更改戶口本(身份證)的姓名的(出生證之名字不能更改): 1,應由孩子的父、母各自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 出生醫學證明 》; 2,共同去任一方的 戶口所在居住地 的轄區,申報新生兒的戶口時,書面申請後,共同簽字確認即可。 一,戶口本改名字的條件及手續,局中人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十六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爸媽離異變更十六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 ;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 5。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居住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 6。經戶口所在居住地戶籍民警審查、所長批準後,報上一級批準,予以更改;變更姓名以一次為限。 二,《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改名可以改姓氏嗎
改名是可以改姓氏的。局中人在改姓氏時,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更改為其他別的姓氏:
1。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3。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中華人民民法典》
第1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不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1)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3)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習慣。
第1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不過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管束力。
三:可以改名改姓嗎
人既可以改名也可以改姓,不過規定人改名或者改姓僅有一次機會,你改過來之後就不能再改回來瞭。改姓的話是需要這自個的爸媽雙方同意,由於有的離婚的人背著一方偷偷的給孩子改姓,因此講這個是必須經過這個改姓氏人的爸媽都同意才能改。
改名字能改姓。十六歲以前需要爸媽認可。請所長提交申請表。寫明改名原因。有關公民姓名權的法律政策更改姓名是公民的自由。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很有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假如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有那些?
(2)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3)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習慣。
公民享有姓名權,但作為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有正當充分的理由,經審批後方能更改。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第1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2是理由要充分;第3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一個公民畢生隻能更改姓名一次。公民年滿16周歲以後,改名須由本人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此外,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被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將作為“曾用名”予以備查。成年人更改姓名的流程是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進行姓名變更所需的材料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匯總改名字是公民的權利,公民有權決定是否改變本人的名字。法律根據:《中華人民民法典》第1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人的姓名,不過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1千零一十三條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
法律根據:《民法典》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
四:改名字可以改姓嗎
改名可以改姓嗎? 從法律上說是允許的,不過從道德上說,可能此刻許多人都會接受不瞭!!畢竟咱們中國人對於這傢姓還是挺註重和重視的。我也建議不要改,改個名字也就好瞭,年輕人的念頭還真是。。。。恩。。。。那個啥瞭!
下面是復制別人的有關法律條款,看看唄!
有關公民姓名權的法律政策
更改姓名是公民的自由。誠然,在這兒所說的是更改在戶口簿上註冊的姓名。這樣才名 正言順,有法律效力。更改後,原名備案,新名即為真實姓名。不錯的名字便得到最大的肯定。我國民法通則把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劃分為(一)0-10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二)10 -18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三)18歲以上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第99條第(1)款還規定:“中華人民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和冒用。”我國戶口登記管理條理第七條規定:公民有更改姓名的自由。18歲以下的公民改名的,由他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口頭申請;18歲以上改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姓名更改後,身份證上的姓名也要作相應更改,但公民證編號不變。我國憲法還把,“公民的人身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寫入序言中。(其中公民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等)。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11)還規定:“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外人身權,財產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可見,改名是你的自由。然而,如若改姓,需由爸媽雙方同時出具同意子女改姓的聲明,否則不予更改。以爸媽姓氏合並起來作為子女姓氏的,國傢隻承認單姓,既姓名的工一個字。但國傢已承認的少數復姓除外。
我想等18歲以後改名並且改姓行嗎?要如何辦理 可以比較困難,聯系當地後去戶籍大廳辦理
改姓名去哪裡改,可以改姓嗎 假如不考慮倫理道德的話,想姓是什麼就姓是什麼,這是你的!改戶口‘姓’和‘名’的流程基本差不多吧!自己到去問吧!
人能否改名改姓 改名字能改姓。十六歲以前需要爸媽認可。請所長提交申請表。寫明改名原因。有關公民姓名權的法律政策更改姓名是公民的自由。誠然,在這兒所說的是更改在戶口簿上註冊的姓名。這樣才名 正言順,有法律效力。更改後,原名備案,新名即為真實姓名。不錯的名字便得到最大的肯定。我國民法通則把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劃分為(一)0-10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二)10 -18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三)18歲以上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第99條第(1)款還規定:“中華人民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和冒用。”我國戶口登記管理條理第七條規定:公民有更改姓名的自由。18歲以下的公民改名的,由他的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口頭申請;18歲以上改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姓名更改後,身份證上的姓名也要作相應更改,但公民證編號不變。我國憲法還把,“公民的人身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寫入序言中。(其中公民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等)。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11)還規定:“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外人身權,財產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可見,改名是你的自由。然而,如若改姓,需由爸媽雙方同時出具同意子女改姓的聲明,否則不予更改。以爸媽姓氏合並起來作為子女姓氏的,國傢隻承認單姓,既姓名的第1個字。但國傢已承認的少數復姓除外。打比方說:(一)有一男孩,其父姓劉,其母姓杜,其父為其子取名劉杜龍或劉杜建業,此處的劉杜合起來就隻算一個字,而劉杜後的“名”總字數不得超過七個;(二)其父姓端木(不管男孩的媽媽姓是什麼,都不能再把其爸媽的姓合在一起作為其子的姓),為其子取名端木建業,則端木便算是兩個字,其後的“名”總字數不得超過六個。女孩同理。總知,不論是兩種中的類型形式,“姓名”總字數不得超過八個,對所用文字不予限制。
長大改名字,能改姓嗎 你好,可以的,行使姓名權,包括改姓改名,希望對你能夠起到幫助作用。
改名字能改姓嗎 一般14歲後 不太好改瞭 18歲前 爸媽要同意 18歲後 自己改: 1 改名申請書 2 身份證 戶口本 檔案所在居住地證明 或單位證明 3 牽扯到 爸媽離異的 要離婚協議書 給成人改名的 唯一理由就是 :正當理由 他說 你不是正當理由 你就改不瞭 改姓名不難,隻要當地的願意給你的孩子改名就行。 一般而講,還是在他未成年的時刻改合適,由於孩子還小,與他之名字有關的材料亦即戶口本、保險等,改起來容易,著重是戶口本需要到當地的去更改,隻要這個解決好瞭,剩下的隻要找相關的機構進行辦理就能夠瞭。 假如非要等到他成年,則需要更改的材料除瞭戶口本,還會有他的身份證,以及其它以孩子個人名義辦理的保險、存折等。一般對於成年人,是不輕易辦理改名的,假如你沒有正當的理由,通常不予辦理。所以first of all以你的理由,恐怕改不瞭名字!
改名,把名改瞭,以後再改姓,行嗎?是還是不是畢生隻能改一次 似乎不能改姓吧,名字是可以改的,我們班有個同學改瞭好幾次名瞭,但沒改性
成年人改名改姓,需要哪些手續?謝謝。高分! 改名改姓主要就是 改 身份證 和 戶口本 把這改瞭 才能改 其餘證件的 ,還是要從下邊先辦 (本來成埂改 不用 爸媽的 意見 有自己做主的權利)
身份證改名可以改姓嗎? ①已經年滿十六歲的,所需要資料,本人身份證、傢庭戶口本、2者的復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遊民則所在居住地居委會出證(或者不用)。
沒有滿十六歲的,沒有辦身份證的,攜帶戶口本即可。
②準備好自己業已打算修改之名字,通常情況下姓別是不允許修改的,不過部分人員以前是跟媽媽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爸爸姓,跟爸爸姓的也可以修改跟媽媽姓。
③在工作時間到自己戶口本所在居住地的,戶籍中心申請辦理,跟戶籍科的人員說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緊接著就把有關素材提交給戶籍中心工作人員。
④的身份證,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名字和戶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後戶籍檔案裡面會註明本人的曾用名。
⑤最好改名時間是:滿十六歲辦理身份證時,一起把身份證之名字也修改,讀大學、工作之後改名字作用與影響還算大,比較麻煩。
五:名字改瞭學歷就廢瞭嗎
《康熙字典》對命數的解釋是:命也,不可改;運也,可以轉。普通人被‘命’所‘ 運’,而有的人卻能夠‘運命’。”
六:名字改瞭學歷就廢瞭嗎?
改瞭名字之前的學籍學歷是真實有效的,並沒有作廢。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1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2是理由要充分。
第3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特別提醒
改名務必要慎重,由於改名後會關系到本人的、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很多麻煩。
(一)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爸媽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申請,經審核批準後,辦理變更。
(二)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居住地公安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三)爸媽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四)爸媽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爸爸和繼母,或者媽媽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爸爸和繼母,或者媽媽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征得其自己的同意。
③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爸爸和繼母,或者媽媽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五)公民要求增添"曾用名"的,需增添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上面的內容參考:知識混裝大無極——公民變更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