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兩次公司名稱變更改名公司公司名稱(1982年陰歷3月15日生辰八字)
公司變更名稱
公司名稱是可以再變更的。變更公司名稱屬於公司自治的范圍,不過變更公司名稱受到一定年限的限制,且會通過法定流程才能變更。總之,公司改名,公司應向有關部門提交有關素材申請變更公司名稱,在經過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就能夠進行改名。
公司改名不能隨意隨時進行,我國法律規定瞭公司在登記註冊一年內,沒有特殊原因不能申請變更公司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2十二條
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註冊後,無特殊原因在一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根據】
《刑法》第2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躲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按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數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依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1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不過,五年內因躲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假如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有關信息,同專傢進行詳細溝通。
公司註冊一年可以進行名稱變更嗎?
大夥都瞭解,公司名稱對企業的營銷推廣有十分大的作用與影響,很多創業人全是等公司註冊出來之後,才發覺這個問題,又立刻如果想開展變更,那公司註冊一年可以開展公司名稱變更嗎?文中給大夥兒梳理瞭一下,僅作大夥兒參照。
1。公司註冊一年可以變更公司名稱嗎?
公司名稱不可以隨意改,如果公司註冊時間過短,工商管理局不審理公司名稱變更問題與事項,根據《企業名稱備案管理規定》:企業名稱經審批註冊登記後,無獨一無二原因在一年內不可申請辦理變更。
2。什麼特殊原因能夠在一年內申請公司變更
假如有獨一無二原因,一年內能夠變更公司名稱,那麼獨一無二原因蘊含什麼呢:
1、主要經營的業務發生改變,業務范圍項內容變更;
2、企業組織形式產生變更(可變更組織形式,公司名不會改變);
3、大股東要變更公司名稱(多數情況下隻適合使用於上市企業);
4、因名字侵權行為或者和別的同一行行政區內審批的企業名稱類似被責令變更等。
3。公司名稱怎樣辦理變更
1、新取3-五個公司名稱,去工商管理局再次申請辦理企業核名;
2、企業核名依據後,向工商管理局申請公司變更備案,領到新的企業營業執照;
3、刻公章,舊公司章銷毀;
4、去稅局開展稅務變更,避開稅務出現異常;
5、去國傢商標局辦理商標變更,避開商標logo被撤銷。
公司營業執照一年能變更幾次?
18~20次左右。實際辦理方面,變更營業執照是有一個審核、新發和歸檔周期的。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問題與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2023年9月28日,全國首批異地辦理的11張營業執照和1張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長三角G60科創走廊誕生。2023年3月1日起,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
2023年4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發佈《關於提高企業開辦效率的通告 》顯示,申請人通過“e窗通”平臺辦理業務,市場監管部門1天內予以核準並向企業頒發電子營業執照,其他問題與事項二十四小時內並行辦理完成,企業2-3天即可具備經營條件。
公司名稱和經營范圍可以同時變更嗎
tarot
公司改名稱需要什麼程序
公司名稱變更程序如下:
1。持工商局的變更申請書、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工商局辦理登記;
2。刻章到進行備;
3。持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卡到技術監督局辦理;
4。持的變更申請書、舊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辦理稅務變更;
5。公司賬戶變更。
通常情況下,新註冊的公司一年之內是不能更名的。
《中華人民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2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問題與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問題與事項。
第2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按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問題與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問題與事項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第2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第3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公司法》
第3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錄載入下列問題與事項:
(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股東的出資額;
(3)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錄載入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問題與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3人。
企業名稱變更的條件是什麼
中小 企業名稱變更 的條件條件如下: 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2。營業場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 公司的經營范圍 不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4。國傢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 設立分公司 務 必要先報經批準的,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在登記之前需要報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因此滿足上述條件的可以依法進行名稱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