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婚姻是怎樣產生的(怎樣的愛情婚姻最穩定)
愛情婚姻是怎樣產生的
愛情婚姻的源頭與演變
原始人類並不需要愛情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相同的,不必細說。後來有瞭氏族社會,采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這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瞭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習俗。再後來進入瞭私有制社會,才有瞭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系,由此就產生瞭愛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為愛情婚姻產生於私有制,所以它一直與人的財產關系息息相關。因為男子是私有制社會的主體,所以女子一直被認為男子的財產,於是大部分古時候社會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搶婚、買賣妻妾等現象也源於此。因為私有制的財產因為血緣關系中的男性繼承,為瞭保證血緣的純凈,就有瞭“處女情結”和對女子性行為的嚴格管束。
當顯現瞭部落和國傢等社會組織之後,愛情婚姻又成瞭一種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傢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愛情婚姻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愛情婚姻仍被富豪傢庭用於結盟和理順財產繼承關系。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愛情婚姻則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當今社會社會中的老百姓,愛情婚姻則是為瞭組成一個傢庭,在滿足人的正常平穩的生活需要的同時,承擔為傢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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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婚姻的源頭其實就是對財產的保護。它是父系社會的產物,是把女人視作物,一種可供交換的財產。至於母系社會裡的一些經常提到的“走婚”等,而不是愛情婚姻,隻是人類繁衍的本能在生產力極其低下的情形對抗惡劣的自然環境下的選擇。那時,多生下一個孩子,當然就多一份人類活下去的可能。女人由於生育而成為神祗,有權與想xingjiao的任意一個男性發生關系,包括亂倫。“活下去”這3個字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還決定瞭母系社會剛邁入父系社會時的性行為。相當長一些時日,人們是依照供養關系,並不是血緣關系來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不過伴隨著生產力的逐漸提高,人類學會狩獵與農耕,私有財產出現,保護財產成瞭首務之急,因此,愛情婚姻出現,老婆成瞭老公的財產。剛開始規矩還不嚴,愛情婚姻還未能完全統治性,女人在婚前還不錯有性行為,所以那個時候普遍有“殺首子”之風俗,以求保證血緣的純凈。到之後的日子,愛情婚姻完全統治瞭性,人類徹底邁入農業社會,任何一位女士的愛情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說瞭算。女人已經完全淪為財產,她不但是爸媽待價而沽的商品,也是某個男人即將購買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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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愛情婚姻的源頭始於氏族群居時代,人類建立瞭最初的性關系禁規,對性行為加以規范。所以愛情婚姻從剛開始就具有管束和規范人們的性行為的功能。在當今社會社會一夫一妻的背景下,愛情婚姻更成為保障性關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
愛情婚姻的源頭是什麼
愛情婚姻的詞語解釋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對男和女結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的表述。那麼,愛情婚姻的源頭是什麼呢?
人類的愛情婚姻傢庭形態是一個能動的歷史因素,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自有人類至今,它大致經歷瞭群婚和個體婚兩大歷史階段。而在群婚之前,曾存在過一種與從動物狀態向人類狀態過渡相適應的雜亂的性關系時期。這是由那個時候人類(300萬年前的猿人)的生存條件所決定的。那時猿人僅僅會使用石塊和木棒,卻面對嚴酷的生存競爭角逐,他們得以生存的唯一優勢就是群體的團結。因而唯有成功地排除瞭兩性關系上的動物妒忌本能,才有可能實現自然界最偉大的進化——從猿到人的飛躍。
兩性關系的這種極原始的狀態,已找未到直接的證據。但在中外的神話中卻不乏蛛絲馬跡。《呂氏春秋·恃君覽》中說:“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埃及的神話說亞孟神做瞭自己媽媽的老公;印度的神話也說婆羅門同本人的女兒薩拉伐斯匹配。而在公元前8世紀成書的古希臘的《神譜》中說:地母該亞與其子天神烏拉諾斯匹配,生下六男六女。幾個文明古國的神話傳說竟不約而同地體現出一幅人類先民的血親雜交圖景,應該說不是一種偶然巧合,而是人們對蠻荒之世的一種蒙矓的記憶。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原始人開始產生一定的勞動分工,精力旺盛的青壯年經常外出采集、狩獵,有經驗的老年人則留在住地打制石器,磨削骨器。這使年齡相當的同輩男女有經常接觸的機會,從而逐漸排除瞭上下代之間的兩性關系。這是對兩性關系最初的限制,由它產生出人類歷史上的第1種愛情婚姻形態——群婚制。
最初的群婚是血緣群婚。其特征是實行血緣群體內的等輩通婚,而排除不同輩分之間的兩性關系。即凡同輩的兄弟姐妹,亦即愛情婚姻中的配偶。如我國漢、彝等族都傳說自己是伏羲兄妹婚配傳下的子孫。學術界普遍認為,血緣群婚存在於猿人階段。那個時候的人類已能用火,以狩獵采集為生,過一種原始共產制的群居生活。人們的活法單位稱為“血緣傢族公社”,或稱“血緣公社”。
人類愛情婚姻傢庭的進一步發展,是逐漸排除親兄弟姐妹間的愛情婚姻,繼而逐漸排除一切母系血親間的愛情婚姻。即由血緣群婚(族內婚),發展為氏族群婚(族外婚)。這一巨大無比的進步,致使人類的體質由猿人進化為智人;人類的社會組織也由血緣公社發展為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外婚開始是兩合群婚,即甲氏族的男子與乙氏族的女子匹配,反之亦然。但並非個體婚配,而是以氏族為單位的群體愛情婚姻。氏族群婚的發展走勢是:通婚范圍的一步步擴大和通婚對象的一步步縮小。通常是發展為環狀聯婚。此種婚制在澳洲、非洲和亞洲皆有發現,它的根本是單向的姑舅表婚,即舅舅傢的閨女必須嫁給姑母的兒子;姑傢的閨女則絕不能返轉回嫁給舅傢為媳,因而需要三個以上的通婚集團才能構成這種婚制。我國景頗族的姑爺種、丈人種,就是環狀聯婚的遺制。
氏族外婚最終致使在群婚中孕育的對偶婚逐漸取代群婚制。當成對的偶居趨向穩定時,就象征著群婚已向對偶婚過渡。這樣的狀況發生於母系氏族的晚期。但對偶婚尚處於群婚遺俗的包圍之中,它是一種不穩定的個體婚,由配偶雙方組成的對偶傢庭也缺乏單獨的經濟生活,而仍然依附於母系傢庭公社。即最初的對偶婚是男子結婚,女子則娶進老公,並終身與本人的母系親人居住在一起。對偶婚階段,女子與男女一樣有離婚權,再婚對雙方都不困難。
對偶婚給傢庭增加瞭一個新的成員:除生身的媽媽之外,又確立瞭生身的爸爸。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子的勞動在傢庭經濟中日益舉足輕重,傢長也逐漸由女性變為男性。而最具震撼性的變革是:由女娶男變為男娶女,進而變對偶婚為一夫一妻制,變母系制為父權制。
一夫一妻制出現之初,並非就與個體小傢庭相聯系,而是蘊含在由一個男性祖先的直系後裔組成的父系傢族公社裡。在生產進一步發展,剩餘產品成為經常現象後,人類最初的階級分化也隨之發生。父系傢庭公社遂演變為傢長奴隸制傢庭。此時老婆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成為老公生兒育女的工具。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父系傢庭遂成為普遍通行的愛情婚姻形態並一直延續至今。
歷史表明:在無階級的原始社會,人類的愛情婚姻傢庭制度發生過很多巨大無比的變化,經歷瞭從雜亂無序到血緣群婚、氏族群婚和對偶婚的發展。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兩性之間的聯系從總體上看是平等的。而自私有制的發展,顛覆瞭原始共產制並形成階級社會以來,以男子為主體的一夫一妻制傢庭卻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這給人們造成一種錯覺,以為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傢庭是古已有之的永恒現象。其實也就是說它不但與人類的愛情婚姻史大相徑庭,與我國現實民族婚俗也相去甚遠。如前所述,我國少數民族因為各自具體的歷史條件有別,社會發展的程度也頗不平衡,導致各民族愛情婚姻習俗異彩紛呈,從而構成中國人民文化中富有情趣趣味的一個重要部分。
一般說我國絕大都民族是實行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同時,在一些民族中也有招贅婚。另外,在藏、普米、門巴、珞巴等民族中,有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後者——一夫多妻制,在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絕大都民族中都廣泛流行,它成為民族上層和富有者的特權,也是某些缺乏子嗣的傢庭采取的補救性措施。但不管哪種情況,一夫多妻都象征著婦女已淪為生兒育女的工具。一夫多妻制除少數姐妹或母女共招一夫,從而出現母系承繼外,大部分情況是父子相承。
在保留原始公社遺制的獨龍、怒、傈僳〔lisu栗粟〕、景頗、佤、鄂溫克、鄂倫春、拉祜〔hu戶〕等民族中,對偶婚和對偶傢庭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尚未最終完成。對偶傢庭本來是包容在母系的大傢庭中,也有的延續到早期的父系大傢庭。
雲南寧蒗〔lang浪〕縣永寧區的摩梭人,解放前的社會經濟形態是封建領主制,但因為歷史發展的跳躍性——由母系氏族越過父系氏族和奴隸制,直接進入封建領主制,其傢庭愛情婚姻仍保留著男不婚、女不嫁的原始走訪婚形態,其生產、生活單位也不是以愛情婚姻為基礎的傢庭,而是純粹以母系血緣為紐帶的母系傢族,它不包括男女成員的配偶。
母系傢族是單系的血緣組織,一旦女子娶進老公,對偶傢庭就產生瞭。同一個母系傢族的若幹對偶傢庭,就組成為母系傢庭公社。在雲南拉祜族中,曾有過由25對配偶組成的龐大的母系傢庭公社。
正所謂伴隨著對偶傢庭的產生,出嫁儀式才應運而生。由於已經很有必要向社會宣佈,也要求社會尊重一個新傢庭的誕生。而在走訪婚狀態下,人們舉行瞭成年儀式,就自然地卷入愛情婚姻生活,無所謂出嫁或離異,更無需舉行任何儀式。對偶傢庭的出嫁儀式還十分簡單,拉祜族男子帶著簡單容易的農具結婚到女方,就算舉行瞭婚禮。彝族中的阿細人,男子隨女子下地勞動,就表明他們的愛情婚姻已經成立。有瞭出嫁儀式,離異也就需要一定手續,開始同樣是很簡單容易的。傣族是由提出離異的一方給對方遞一對蠟條。佈朗族則是割斷一根蠟條,或砍開一根木樁,就能夠分道揚鑣瞭。
在摩梭人、佤等很多民族中,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均伴隨著由妻方居住改變為夫方居住,進而變母權制為父權制。這一變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新興的父權制與沒落的母權制相互消長的過程中,產生出種種相互對立的習俗,如走婚與嫁娶;逃婚與搶婚;不落夫傢與強迫坐傢;婚前的性自由與審新娘等等。盡管母權制依賴守舊的力量,對父權制進行瞭多種形式的反抗,父權制無疑掌握瞭歷史的主動權,在很多民族的民俗中留下瞭他們節節勝利的印記。諸如以改變命名的習慣來改變傳統,獨龍族和佈朗族就在不遠的過去,才變母與子女聯名為父子聯名。而在仡佬、壯、高山、傣等族的歷史上,都出現過一種奇特的“產翁”風俗,即當老婆分娩後,老公立即爬上產床,以模仿婦女生育和哺乳的姿態,來預示嬰兒確系己出。此種強化父子血緣關系的戲劇性手段,在世界很多民族中都曾發現。而普米族的“審新娘”和佈依族的“戴假殼”習俗,則反映瞭父權對母系遺俗大興問罪之師,不惜以強權逼使婦女就范。在父權制下,買賣婚、交換婚和轉房婚等愛情婚姻形態隨之應運而生。
買賣婚多以聘禮的形式出現,原是男方對女方喪失一個成年勞力提供的補償,後來與出身門第和女子的美醜巧拙聯系起來,在一些民族中聘禮達到相當大的數額,使貧困的男子終身無力娶妻。用自己一身勞力來償付老婆身價的服役婚或以姐妹換妻的交換婚是他們有限的選擇。而對於統治階級,愛情婚姻是一種行為,是借新的聯姻來擴大的機會,門當戶對自然成為擇偶的首要條件。
不管在哪一種情況下,婦女都已淪為交換和買賣的對象,她們喪失瞭單獨的人格,完全失去瞭自由愛情婚姻的權利,隻能任人擺佈。即便老公亡故,她也是夫族的一筆動產,必須在夫族中“轉房”而不允許外嫁。就是男子愛情婚姻也取決於爸媽之命而沒有自主權。
上述的諸種愛情婚姻形態:由任意的走訪婚到包辦的買賣婚;由多偶制到一夫一妻制,這幾個在咱們國的民族婚俗中同時並存,加以各族婚俗的千姿百態,使咱們國的民族婚俗猶如一座風俗畫的長廊,又好似一座有無數珍藏的博物館。在這兒我們將看見:有的民族婚戀自由,更加的多的則由爸媽包辦;有的民族婚禮熱烈而隆重,有的則不拜天地,也不入洞房;有的婚禮歡歌滿堂,有的卻哭聲不斷;有的男娶女,有的則女娶男。不管怎樣,各民族的愛情婚姻習俗,都滲透著傳統性、群眾性,並受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使之蘊含著鮮明的民族特點和鄉土氣息。透過民族的婚俗,將有可能從一個側面瞭解社會歷史的脈絡。
我國各族的愛情婚姻傢庭形態都處於發展之中,在1949年之後,各民族的一夫一妻制都在原有基礎上得到改善,它還將繼續發展,直至兩性間實現名符其實的完全平等。
愛情婚姻是什麼決定的
愛情婚姻是什麼決定的
愛情婚姻是什麼決定的,每一個人都是會有樣式不一的情緒和情感感情的,亦即人們口中的七情六欲,這是很復雜的,受作用與影響的因素太多,在不同時代對於情感感情的又有著不同的定義。那麼你曉得愛情婚姻是什麼決定的嗎?
愛情婚姻是什麼決定的1
我覺得兩個傢庭決定瞭愛情婚姻。許多人認為愛情婚姻象征著功德得到滿足,沒有煩惱。實際上,愛情婚姻是愛情婚姻考驗的開始。許多人猜測開始,卻猜未到結束。原因也在這兒。由於他們沒有意識到愛情婚姻和感情需要為相互彼此的生活付出代價。
一旦愛情婚姻的一方步入正軌,或者坐下來享受愛情婚姻的成功,他們就不想共享。一起長大,那麼此時現在的愛情婚姻必然伴隨著隱患。老話說,傢傢皆有難念的經。這便是事實。太過靈敏會讓二個人在愛情婚姻中逐漸產生芥末味。
一些不作用與影響彼此感情的小問題和小缺點會被擱置一旁。沒很有必要要求對方完全符合你的興趣、愛好、做事方式或其他方面。這不但會傷害感情,還會讓你們相處融洽。變得困難。a good關系模式必須是互動的。互相鼓勵,互相參與,既不失興趣和氛圍,又有“容錯模式”。上一代人的思想肯定不同於當代人。
假如你選擇讓婆婆照顧孩子,那麼請不要幹涉太多。幹預之後,一定會有一場大屠殺。假如可以的話,最好自己帶。教育自己。讓你的孩子生活在一個和諧的環境中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假如你有條件,一個傢庭可以和你的嶽母分開生活。這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沖突的可能性。愛情婚姻中的自卑感不是命裡已經定好的。
你把一部分帶給你自己,另一部分帶給你的伴侶。那種隻埋怨、隻哭窮的愛情婚姻是痛苦的,一方的苦楚也會轉移到另一方。一旦不能得到伴侶的認可和尊重,比較容易積累負面情緒,讓人不快樂,致使愛情婚姻生活出現裂痕。學會做愛情婚姻中的智者,明 白尊重和認可伴侶,讓愛情婚姻充滿幸福。因此我認為兩個傢庭決定瞭愛情婚姻。
愛情婚姻是什麼決定的2
什麼決定愛情婚姻成功的因素
1。性生活是否和諧
出嫁後性生活占瞭夫妻生活的一大半,假如性生活不和諧,即便兩人再相愛也會產生矛盾,甚至發生出軌現象。但對於性,中國人都是比較守舊的,不能同意和親近的人談論這件事情。
所以愛情婚姻生活之中,假如二個人都不能知曉彼此真實的念頭,就比較容易會產生誤解,讓雙方難受。
2。傢務分配
一個人時,什麼事情都是自己做,怎麼舒服怎麼來。但二個人一旦結合,就要長久的相處,而傢務事是最繁瑣的。固然事情很小、也不費力,但總是一方做心中肯定會有微詞。
所以想要愛情婚姻更美滿,公平的安排傢務事實很好重要的。
3。沖突與矛盾
即便和有血緣關系的傢人相處,我們亦會有爭吵,更不必說是沒有血緣關系的伴侶呢?
爭吵是在所難免的,但怎樣解決爭吵就要看你們自己瞭。當然嘍做好的解決方式就是雙方坐下來,冷靜的聊一聊。
4。信任
維持愛情婚姻最要緊的一個因素就是包容、尊重和信任,假如兩人互不信任是不會走下去的。
所以當對方背著你打電話、偷偷的發短信,請不要懷疑他[包]養第3者,有可能他是為你準備驚喜。具體事實是什麼,請查清原因。等到證據拿到手之後,你就能夠表演瞭。
5。溝通
夫妻想要深入地瞭解彼此,溝通是必不可少的,許多愛情婚姻遭遇滅亡都是由於溝通問題。
你不問,俺也不說,兩人就靠猜疑過生活。等到哪天,猜疑愈來愈大、愈來愈重,便會爆發。
6。財務分配不均
許多愛情婚姻問題在愛情婚姻誓言前就已經產生瞭,打比方說金錢,從你們開始計劃婚禮費用時就開始瞭。
所以請坦白地告知伴侶你的財務狀況,盡最大力量兩人共同辦一張,共同的存錢,財務支出務必要透明化。在有大的消費之前,兩人需要商量。假如有一方不同意,請表明你的'觀點,最後就看誰說服誰瞭。當然,你們不能當月光族,要做好理財計劃哦。
7。不再關註對方
愛情是有一個保鮮期的,當過此個保鮮期,你就不會過多地關註對方,甚至會有點厭煩對方。不由自主的去尋找對方的缺點,甚至不斷放大。
可以多想想他以前為你做的事情,多想一想他的優點,也能夠做一些你們第1次約會時的事情,如一個欣賞的手勢,說稱贊對方的話語。
愛情婚姻是什麼決定的3
愛情婚姻是天註定的、還是自己決定的?
俗話講,千裡姻緣一線牽。姻緣乃是天註定。是你的,到 底是你的,或早或晚;不是你的終究會走的,留也無用。 錯的人遲早會走散,對的人終究會相逢。所謂山水有相逢,真的是難能可貴。愛情最美滿的樣子,大約就是兜兜轉轉,久別重逢。眾裡尋他千百度,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緣分這個東西,確實非常奇妙。
這輩子,你會和誰在一起,早就冥冥之中註定瞭,所以,沒必要特意遇到誰,也不急著擁有誰,更不勉強留住誰。 有緣千裡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緣分能讓你遇到這輩子註定要和你攜手走進愛情婚姻殿堂的人。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剛好就遇見瞭,成就瞭一世夫妻,這便是緣分。 你要相信若果有緣,無論暮雪千山,還是溝壑萬裡,那一個人終有一天會與你相遇。
愛情婚姻其實也就是說不需要百裡挑一,它隻要二個人在一起時,把對方放進心裡。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換得這一生的一次擦肩而過。夫妻在茫茫人海中,二個人能夠相遇相知相愛並攜手此生,多麼可貴的緣分。 世間事唯有感情勉強不得,愛情婚姻也是命裡已經定好的緣分,是你的到 底是你的。
要走的人留不住,變瞭的心挽不回,強求沒有好結果。 相識後陪伴是緣,相伴後相守是緣。無緣之人別留戀, 有緣的人不少陪伴。屬於你的要珍惜, 不是你的莫糾纏。珍惜有緣的人,放下無緣的人。那些不愛你的人,都是緣分盡瞭的人,沒必要糾纏和強求。 緣聚緣散,緣深緣淺,皆是註定。餘生不長,願你珍惜相遇,笑對別離,從此以後每一天,活得溫暖豐盈。
愛情婚姻是怎麼產生的?愛情婚姻又是如何發展的?
愛情婚姻是社會認文的產物
愛情婚姻的源頭與演變?
愛情婚姻的源頭
早期的人類社會,即原始社會,與動物的群居沒有根本上的分別,不存在固定的夫妻關系,更毋庸提愛情婚姻關系。雌雄之間的交配,完全是隨意性和隨機性,隻是自然生存金科玉律的一部分。雄性之間對雌性的爭奪,是自然間優勝劣汰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即更強壯的雄性,才也許有機會將本人的基因繁衍延續生存下去。這一階段雌雄之間的聯系,隻具有自然屬性,沒有社會屬性。
隨著人類的進一步進化和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以遊獵為生之人類群體,開始形成以部落為主要形式的社會組織。各個部落之間,由於各種資源的爭奪,經常會有爭鬥,勝利的一方,往往將失敗一方的女性,掠奪為戰爭的勝利品。搶劫得來的女人,便形成瞭勝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財產”,變成瞭有主之“物”,男人就會時時看守,不允許別的男人侵犯。這一階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瞭固定性和專屬性,慢慢發展,就形成瞭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這便是夫妻關系的雛形。
隨著經濟社會的更進一步的發展和進步,隨著社會財富的一步步豐沛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與女性之間的聯系,社會屬性的需求一步步取代自然屬性的需求。一是為防止近親之間的繁衍後代,提升後代因素質量的需求;二是為減少男性之間為爭奪異性,而普遍發生爭鬥和沖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戰爭,維護社會組織的穩定和和諧的需求;三是為維護最基礎的社會單元即傢庭的相對穩定,從而維持社會組織的相對穩定的需求。基於以上三種需求,維系固定夫妻關系的制度應運而生,這便是愛情婚姻制度。通過愛情婚姻制度,來管束男女婚配的對象,以及婚配之後男女的歸屬性,以此來杜絕男性為爭奪女性而產生的各種爭鬥以及各種不穩定的社會因素。所以,愛情婚姻制度的根本,是維系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有序而不亂夫妻關系的重要原則。在古時候,淫與亂,是兩個完全不相同的概念,據《詩—雄雌序疏》中的講法,“淫”不為大惡,“亂”則是鳥獸行,曰禽獸行,在誅絕之科也。
聘禮的來歷
聘禮,延續瞭幾千年,如今仍然是婚禮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存在意義與那個時候已經截然不同。在社會生產非常不發達的先秦社會,男性是傢庭組織的主宰,女性是男性的從屬品。所以,女性一旦結婚,就大體上變成瞭男方的傢庭“私產”,因此在結婚前,男方必須給予女方傢庭一定的經濟補償,這便是聘禮最開始的本意。《曲禮》中“女子許嫁纓。”中的“纓”,即貝與皮,貝與皮都是古時候的錢幣。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曲禮》)。愛情婚姻六禮中,納征或納幣,也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也足已說明聘禮在愛情婚姻當中的重要地位。
不過伴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尤其是進入封建社會之後,聘禮更加的多的變成瞭婚禮的一種過程和形式,而不再是男方傢庭對女方傢庭的一種補償。甚至反過來,很多男性通過愛情婚姻,獲得大量女方傢庭的資助,有些人還因此改命。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私奔之後,卓文君的爸爸卓王孫,仍然給予司馬相如百餘名仆人、數百萬錢幣和大量的財物。
秦朝末年的名士張耳和陳餘,也都是由於娶瞭娘傢很有錢勢的妻子,獲得瞭娘傢的資助,才開始顯貴。 張耳娶瞭富人傢的閨女後,從貧困中擺脫出來,以妻子娘傢的金錢支持廣泛交遊,廣招賓客,後來做瞭魏國外黃的縣令,名聲日益顯現。陳餘,也是娶瞭當地一位有錢人公乘氏的閨女,公乘氏資助他學習遊歷,積累瞭富饒的人生閱歷,增長瞭見識才幹。
“爸媽之命、媒妁之言”的根本
封建社會的愛情婚姻,崇拜的“爸媽之命、媒妁之言”和門當戶對。男女愛情婚姻,當事人的男女雙方,不能自主,出嫁前連面都見不上,完全是聽憑爸媽做主。爸媽考察好瞭之後,再請媒婆上門提親。在“爸媽之命、媒妁之言”中,爸媽首要慎重考慮是門當戶對,關鍵還是對方的經濟實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禮,能不能有助於婆傢的傢業,之後才會考慮婆傢風門庭。帝皇之傢,兒女的愛情婚姻,考慮的是聯姻,是不是有助於自傢的江山永固;諸侯將相之傢,兒女的愛情婚姻,考慮的是對方的傢族實力,是不是有助於乘勢借力;平常人傢,兒女的愛情婚姻,考慮的也是經濟實力和未來可能的前途。
至於男女雙方的品德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悅,將來生活是否和諧,則基本不在考慮之列。秦末的陳平,儀表堂堂、溫潤如玉,是個標準的美男子、大靚仔,而且學識非凡,才華橫溢,卻僅僅是由於傢中貧窮,拿不出聘禮錢,所以老大年紀瞭仍然找未到妻子,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愛情婚姻的源頭是什麼
愛情婚姻的詞語解釋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對男和女結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的表述。那麼,愛情婚姻的源頭是什麼呢?
人類的愛情婚姻傢庭形態是一個能動的歷史因素,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自有人類至今,它大致經歷瞭群婚和個體婚兩大歷史階段。而在群婚之前,曾存在過一種與從動物狀態向人類狀態過渡相適應的雜亂的性關系時期。這是由那個時候人類(300萬年前的猿人)的生存條件所決定的。那時猿人僅僅會使用石塊和木棒,卻面對嚴酷的生存競爭角逐,他們得以生存的唯一優勢就是群體的團結。因而唯有成功地排除瞭兩性關系上的動物妒忌本能,才有可能實現自然界最偉大的進化——從猿到人的飛躍。
兩性關系的這種極原始的狀態,已找未到直接的證據。但在中外的神話中卻不乏蛛絲馬跡。《呂氏春秋·恃君覽》中說:“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埃及的神話說亞孟神做瞭自己媽媽的老公;印度的神話也說婆羅門同本人的女兒薩拉伐斯匹配。而在公元前8世紀成書的古希臘的《神譜》中說:地母該亞與其子天神烏拉諾斯匹配,生下六男六女。幾個文明古國的神話傳說竟不約而同地體現出一幅人類先民的血親雜交圖景,應該說不是一種偶然巧合,而是人們對蠻荒之世的一種蒙矓的記憶。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原始人開始產生一定的勞動分工,精力旺盛的青壯年經常外出采集、狩獵,有經驗的老年人則留在住地打制石器,磨削骨器。這使年齡相當的同輩男女有經常接觸的機會,從而逐漸排除瞭上下代之間的兩性關系。這是對兩性關系最初的限制,由它產生出人類歷史上的第1種愛情婚姻形態——群婚制。
最初的群婚是血緣群婚。其特征是實行血緣群體內的等輩通婚,而排除不同輩分之間的兩性關系。即凡同輩的兄弟姐妹,亦即愛情婚姻中的配偶。如我國漢、彝等族都傳說自己是伏羲兄妹婚配傳下的子孫。學術界普遍認為,血緣群婚存在於猿人階段。那個時候的人類已能用火,以狩獵采集為生,過一種原始共產制的群居生活。人們的活法單位稱為“血緣傢族公社”,或稱“血緣公社”。
人類愛情婚姻傢庭的進一步發展,是逐漸排除親兄弟姐妹間的愛情婚姻,繼而逐漸排除一切母系血親間的愛情婚姻。即由血緣群婚(族內婚),發展為氏族群婚(族外婚)。這一巨大無比的進步,致使人類的體質由猿人進化為智人;人類的社會組織也由血緣公社發展為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外婚開始是兩合群婚,即甲氏族的男子與乙氏族的女子匹配,反之亦然。但並非個體婚配,而是以氏族為單位的群體愛情婚姻。氏族群婚的發展走勢是:通婚范圍的一步步擴大和通婚對象的一步步縮小。通常是發展為環狀聯婚。此種婚制在澳洲、非洲和亞洲皆有發現,它的根本是單向的姑舅表婚,即舅舅傢的閨女必須嫁給姑母的兒子;姑傢的閨女則絕不能返轉回嫁給舅傢為媳,因而需要三個以上的通婚集團才能構成這種婚制。我國景頗族的姑爺種、丈人種,就是環狀聯婚的遺制。
氏族外婚最終致使在群婚中孕育的對偶婚逐漸取代群婚制。當成對的偶居趨向穩定時,就象征著群婚已向對偶婚過渡。這樣的狀況發生於母系氏族的晚期。但對偶婚尚處於群婚遺俗的包圍之中,它是一種不穩定的個體婚,由配偶雙方組成的對偶傢庭也缺乏單獨的經濟生活,而仍然依附於母系傢庭公社。即最初的對偶婚是男子結婚,女子則娶進老公,並終身與本人的母系親人居住在一起。對偶婚階段,女子與男女一樣有離婚權,再婚對雙方都不困難。
對偶婚給傢庭增加瞭一個新的成員:除生身的媽媽之外,又確立瞭生身的爸爸。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子的勞動在傢庭經濟中日益舉足輕重,傢長也逐漸由女性變為男性。而最具震撼性的變革是:由女娶男變為男娶女,進而變對偶婚為一夫一妻制,變母系制為父權制。
一夫一妻制出現之初,並非就與個體小傢庭相聯系,而是蘊含在由一個男性祖先的直系後裔組成的父系傢族公社裡。在生產進一步發展,剩餘產品成為經常現象後,人類最初的階級分化也隨之發生。父系傢庭公社遂演變為傢長奴隸制傢庭。此時老婆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成為老公生兒育女的工具。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父系傢庭遂成為普遍通行的愛情婚姻形態並一直延續至今。
歷史表明:在無階級的原始社會,人類的愛情婚姻傢庭制度發生過很多巨大無比的變化,經歷瞭從雜亂無序到血緣群婚、氏族群婚和對偶婚的發展。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兩性之間的聯系從總體上看是平等的。而自私有制的發展,顛覆瞭原始共產制並形成階級社會以來,以男子為主體的一夫一妻制傢庭卻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這給人們造成一種錯覺,以為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傢庭是古已有之的永恒現象。其實也就是說它不但與人類的愛情婚姻史大相徑庭,與我國現實民族婚俗也相去甚遠。如前所述,我國少數民族因為各自具體的歷史條件有別,社會發展的程度也頗不平衡,導致各民族愛情婚姻習俗異彩紛呈,從而構成中國人民文化中富有情趣趣味的一個重要部分。
一般說我國絕大都民族是實行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同時,在一些民族中也有招贅婚。另外,在藏、普米、門巴、珞巴等民族中,有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後者——一夫多妻制,在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絕大都民族中都廣泛流行,它成為民族上層和富有者的特權,也是某些缺乏子嗣的傢庭采取的補救性措施。但不管哪種情況,一夫多妻都象征著婦女已淪為生兒育女的工具。一夫多妻制除少數姐妹或母女共招一夫,從而出現母系承繼外,大部分情況是父子相承。
在保留原始公社遺制的獨龍、怒、傈僳〔lisu栗粟〕、景頗、佤、鄂溫克、鄂倫春、拉祜〔hu戶〕等民族中,對偶婚和對偶傢庭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尚未最終完成。對偶傢庭本來是包容在母系的大傢庭中,也有的延續到早期的父系大傢庭。
雲南寧蒗〔lang浪〕縣永寧區的摩梭人,解放前的社會經濟形態是封建領主制,但因為歷史發展的跳躍性——由母系氏族越過父系氏族和奴隸制,直接進入封建領主制,其傢庭愛情婚姻仍保留著男不婚、女不嫁的原始走訪婚形態,其生產、生活單位也不是以愛情婚姻為基礎的傢庭,而是純粹以母系血緣為紐帶的母系傢族,它不包括男女成員的配偶。
母系傢族是單系的血緣組織,一旦女子娶進老公,對偶傢庭就產生瞭。同一個母系傢族的若幹對偶傢庭,就組成為母系傢庭公社。在雲南拉祜族中,曾有過由25對配偶組成的龐大的母系傢庭公社。
正所謂伴隨著對偶傢庭的產生,出嫁儀式才應運而生。由於已經很有必要向社會宣佈,也要求社會尊重一個新傢庭的誕生。而在走訪婚狀態下,人們舉行瞭成年儀式,就自然地卷入愛情婚姻生活,無所謂出嫁或離異,更無需舉行任何儀式。對偶傢庭的出嫁儀式還十分簡單,拉祜族男子帶著簡單容易的農具結婚到女方,就算舉行瞭婚禮。彝族中的阿細人,男子隨女子下地勞動,就表明他們的愛情婚姻已經成立。有瞭出嫁儀式,離異也就需要一定手續,開始同樣是很簡單容易的。傣族是由提出離異的一方給對方遞一對蠟條。佈朗族則是割斷一根蠟條,或砍開一根木樁,就能夠分道揚鑣瞭。
在摩梭人、佤等很多民族中,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均伴隨著由妻方居住改變為夫方居住,進而變母權制為父權制。這一變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新興的父權制與沒落的母權制相互消長的過程中,產生出種種相互對立的習俗,如走婚與嫁娶;逃婚與搶婚;不落夫傢與強迫坐傢;婚前的性自由與審新娘等等。盡管母權制依賴守舊的力量,對父權制進行瞭多種形式的反抗,父權制無疑掌握瞭歷史的主動權,在很多民族的民俗中留下瞭他們節節勝利的印記。諸如以改變命名的習慣來改變傳統,獨龍族和佈朗族就在不遠的過去,才變母與子女聯名為父子聯名。而在仡佬、壯、高山、傣等族的歷史上,都出現過一種奇特的“產翁”風俗,即當老婆分娩後,老公立即爬上產床,以模仿婦女生育和哺乳的姿態,來預示嬰兒確系己出。此種強化父子血緣關系的戲劇性手段,在世界很多民族中都曾發現。而普米族的“審新娘”和佈依族的“戴假殼”習俗,則反映瞭父權對母系遺俗大興問罪之師,不惜以強權逼使婦女就范。在父權制下,買賣婚、交換婚和轉房婚等愛情婚姻形態隨之應運而生。
買賣婚多以聘禮的形式出現,原是男方對女方喪失一個成年勞力提供的補償,後來與出身門第和女子的美醜巧拙聯系起來,在一些民族中聘禮達到相當大的數額,使貧困的男子終身無力娶妻。用自己一身勞力來償付老婆身價的服役婚或以姐妹換妻的交換婚是他們有限的選擇。而對於統治階級,愛情婚姻是一種行為,是借新的聯姻來擴大的機會,門當戶對自然成為擇偶的首要條件。
不管在哪一種情況下,婦女都已淪為交換和買賣的對象,她們喪失瞭單獨的人格,完全失去瞭自由愛情婚姻的權利,隻能任人擺佈。即便老公亡故,她也是夫族的一筆動產,必須在夫族中“轉房”而不允許外嫁。就是男子愛情婚姻也取決於爸媽之命而沒有自主權。
上述的諸種愛情婚姻形態:由任意的走訪婚到包辦的買賣婚;由多偶制到一夫一妻制,這幾個在咱們國的民族婚俗中同時並存,加以各族婚俗的千姿百態,使咱們國的民族婚俗猶如一座風俗畫的長廊,又好似一座有無數珍藏的博物館。在這兒我們將看見:有的民族婚戀自由,更加的多的則由爸媽包辦;有的民族婚禮熱烈而隆重,有的則不拜天地,也不入洞房;有的婚禮歡歌滿堂,有的卻哭聲不斷;有的男娶女,有的則女娶男。不管怎樣,各民族的愛情婚姻習俗,都滲透著傳統性、群眾性,並受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使之蘊含著鮮明的民族特點和鄉土氣息。透過民族的婚俗,將有可能從一個側面瞭解社會歷史的脈絡。
我國各族的愛情婚姻傢庭形態都處於發展之中,在1949年之後,各民族的一夫一妻制都在原有基礎上得到改善,它還將繼續發展,直至兩性間實現名符其實的完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