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子婚配極簡史婚姻生肖夫妻(古老的屬相婚姻配對表)
我國古代的愛情婚姻制度是如何的,究竟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還是一夫一妻一妾。。。
中國古代的愛情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便皇帝也隻是有一個妻子,但當時的內容隻要有條件,可以娶許多個妻子,但那叫妾,不能稱妻。妾下面還有通房丫頭。隻有辦瞭手續的通房丫頭才能稱妾。
在禮法中,妾的數量是有嚴格規定的。
《禮記》規定:“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
《周禮》:“王之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禦八十一人。”
我國古代男女婚姻配對表。
1。屬相婚配的基本說法:
蛇與猴合 紅蛇白猴滿堂紅,合婚相配古來興,大婚相對子孫有,福壽雙全多康寧。
鼠與牛合 黑鼠黃牛正相合,結交匹配不岔脫,兒女百年多長時間,富貴榮華福祿多。
馬與羊合 紅馬黃羊兩相宜,這等愛情婚姻不累罪,日子豪富久長在,子孫壽祿更奪魁。
兔與狗合 青兔黃狗古來有,合婚相配到長時間,傢門古慶福壽多,傢財足北鬥。
虎與豬合 青虎黑豬上等婚,男女相合好來因,財祿豐盆當事順,人口興狀有精神。
龍與雞合 黃龍白雞更相投,出門發財好來由,兒女滿堂子孫廣,福壽長綿永不休。
羊鼠一旦休 羊鼠相交一旦休,愛情婚姻匹配古代人們留,諸君若犯羊與鼠,夫妻不利難則天。
白馬怕青牛 隻未白馬怕青牛,十人近看九人愁,配夫若犯青牛馬,婦女也難到白頭。
金雞怕玉犬 金雞玉犬難逃避,合婚子虧不可迂,二屬相爭大不通,世上犯者要緊忌。
龍兔淚交流 合婚不幸皺眉頭,兔兒見龍淚交流,男女時常犯爭鬥,苦如黃蓮少夢愁。
虎蛇如刀錯 蛇虎配婚如刀錯,男女不合沒著落,生兒養女也難活,日子艱難沒法過。
豬猴未到頭 豬與猿猴未到頭,終朝每日淚交流,男女若能長共久,合傢不利一筆勾。
2。屬相婚配的第2種表述
1。鼠——宜配猴、鼠、牛、龍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舉案齊眉,心心相印之最吉祥的代表象征,富貴幸福萬事亨通。
忌配馬、羊、兔、雞兇 不成傢業,禍不單行,兇煞重生夫妻反目,傢業破敗。
2。牛——宜配蛇、雞、鼠、牛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老天爺撮合,必可成功成名,富而且貴,到老榮昌。
忌配馬、羊、龍、狗兇 吉兇各半,無進取之心,內心多憂愁辛苦。前半世吉,後半世兇。
3。虎——宜配馬、狗、虎大吉,豬吉兇各半,其它生肖次吉。 永結同心,德高望重,終成傢業,富貴有餘,福壽興傢之大吉,子孫昌盛。
忌配猴、蛇。 夫妻相克,或不和,憂愁不絕,無成功之望有破敗之嫌,畢生難免空虛寂寞之感,致有傷疾命短之苦。
4。兔——宜配羊、狗、豬、兔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鳳凰於飛,功名成就,安穩富貴,成功興傢之大吉,宜養柔德慎行,定然亨通。
忌配鼠、雞、牛、龍。 傢庭難得幸福,逆境之象,事業不成,不得時運,禍不單行,吃盡痛苦之嫌。
5。龍——宜配鼠、雞、猴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締結良緣,富貴成功,勤儉建功立業,到老昌盛,子孫後代継承幸福。 忌配兔、狗、牛、龍。 夫妻不能和睦相處,破壞別離,招災惹禍,敗傢之兆,不幸之至。
6。蛇——宜配牛、雞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福祿鴛鴦,智勇雙全,意志堅定,功名成就,名利俱全,畢生幸福富貴。 忌配猴、豬、虎。 傢境固然無困苦及失敗,夫妻說無蜜語,子女緣薄,災禍不斷,晚年不祥之運格。
7。馬——宜配虎、羊、狗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相敬如賓,東來紫氣,安享富貴,傢道昌榮為至子孫昌隆終世。
忌配鼠、牛、兔、馬。 不惑之年的人趁人快樂,後來病弱短壽,難望幸福,兇氣重重,亂離兇兆,畢生困難辛苦,喪失配偶,子女別離。
8。羊——宜配兔、馬、豬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性質和合,天賜之福,建大業,健全而有德望,能成大業最大吉。
忌配鼠、牛、狗。 夫妻一世難得幸福,厄難疊來,多於遭難,畢生無衣祿,喪失配偶或克子孫,災禍頻來勞苦。
9。猴——宜配鼠、龍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珠聯璧合,順風順水,不能為害,成功富貴,子孫興盛,五世其昌矣。
忌配虎、蛇、豬。 起初災害並至,至晚景福偕來,中年運或災殃並來,或少失怙恃,或壽不永,災難疊至,病疾困苦。
10。雞——宜配牛、龍、蛇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祥開百世,享天賜之福,兼有名望,功利榮達,威望隆重之吉,傢世亨通。
忌配鼠、兔、雞、狗。 性質溫良,但有不測之災,傢屬無祿,子息無多,每多災害之困苦,但亦不致有大害之配也。
11。狗——宜配虎、兔、馬大吉,其它生肖次吉。 老天爺撮合,事事成功,尊榮之福,清閑之福祿悠久,傢運隆昌,福祿綿長之貴。
忌配牛、龍、羊、雞。 意志交合,但災害疊來,嫌遭財散敗,難得福運大亨通,畢生困難辛苦,事與心違。
12。豬——宜配羊、兔、大吉,相虎吉兇相半,其它生肖次吉。 五世其昌,安富尊榮,作事財星必重臨,幸慶特多之財,子孫興盛終世。
忌配蛇、猴、豬。 固然和合,或有獨立之嫌克,傢皆薄,甚至不能完壽之悲,畢生難得大幸福。
註意和提防:假如男女雙方是同年生,甚至是同月同日生,那麼,則婚配通常主吉。
古時候女子幾歲出嫁
古時候成婚的年齡,各朝代並不相同。春秋時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出嫁;又謂“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為不失時。《漢書·惠帝紀》中就明文記錄載入:“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稅。其實也就是說,我國古代早婚的現象也非常嚴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並聽婚嫁”的規定。《後漢書·班昭傳》中就記錄載入:班昭“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漢書·上官皇後傳》中更甚者會有“月餘遂立為皇後,年甫六歲”的記錄載入。但多數都是在二十歲前後。
其實也就是說關於婚齡古時候是呈現一種轉變的趨勢,不過大體都回歸到瞭二十歲左右,而關於成婚年齡的利與弊古書上有一段講述得很好,引用如下
“人之男女不可於幼小之時便議愛情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論目前,悔必在後。蓋富貴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賢否須年長乃可見。若早議愛情婚姻,事
無變易固為甚善。或昔富而今貧,或昔貴而今賤,或所議之婿蕩浪不肖,或所議之女狼戾不檢。從其前約則難保傢,背其前約則為薄義。而爭訟由之而興,可不戒哉?”
我國古代愛情婚姻制度的特征。
我國古代愛情婚姻非常註重形式,愛情婚姻必須符合形式要件,才是合法愛情婚姻,要不然便是違法愛情婚姻並為社會所不容。尤其是周朝初期周公把愛情婚姻納入禮制軌道後,便使我國古代的愛情婚姻制度自始至終充滿瞭與形式主義的色彩。《禮記·昏義》載“夫禮始於冠,本於婚,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致也。”這便是周公制禮的主要內容六禮,其涵蓋瞭一整套國傢制度和文化的建構。後唐孔穎達又疏曰:“六禮謂冠1。婚2。喪3。祭4。鄉5。相見六。”六禮中,當以婚禮為本,由於有愛情婚姻才可形成傢庭,有傢庭才可組成國傢。 (1)出嫁的形式。按周禮之規定,愛情婚姻關系的成立,first of all要滿足其三項實質要件:即“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及“爸媽之命、媒妁之言”,這是愛情婚姻關系成立的原則性前提。“一夫一妻”在本文的第2部分將有專門論述。“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一傢子人之間的通婚行為。此忌諱與禁忌主要基於兩方面的考慮,其一是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①,認為同姓出嫁會作用與影響下一代的健康,從而作用與影響全傢族、民族的發展,說明那個時候對優生已有較為科學的認識。其二是因多與異姓出嫁能夠起到好作用的“附遠厚別”②,通過聯姻的方式在上加強與異姓貴族的結盟,以便於擴充本人的、維護既定的統治秩序。“爸媽之命,媒妁之言”,《詩經·齊風·南山》有“娶妻如之何,必告爸媽”、《詩經·幽風·伐柯》有“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句子其實就是例證。在古時候,愛情婚姻的終極目的,除繁衍後代、承嗣傢族以外,就是“合二姓之好”,乃傢族大事,絕非青年男女個人之事,必須由爸媽主持,再加上媒人撮合,才算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會所承認。 其次,愛情婚姻關系的締結除必須符合以上實質要件外,還必須合乎一定的形式要件,即務 必要經過“愛情婚姻六禮”流程才能完成合法愛情婚姻的締結。“六禮”即要求愛情婚姻關系成立必須嚴格遵循六道禮儀流程,依次為納采(男方請媒人攜禮物向女方傢求婚);問名(女方傢長答應議婚後,男方請媒人問明女子生辰、名字、身分,卜於宗廟以確定是否適合婚配);納吉(卜得吉兆後,男方傢即準備禮物通知女方傢決定締出嫁姻);納征(又稱納幣、納聘財,男方派人送聘禮到女方傢,正式定婚,愛情婚姻開始受禮法保護);請期(男傢商請女方傢擇定婚期);親迎(男子親自到女方傢迎娶),這是“六禮”中的最後一道儀式,也是最要緊、最復雜的一道儀式。西周時,要求男方先到女方的傢廟拜祭其祖先,緊接著再用車接女方到男傢。將女方迎進男方傢門後,還要舉行夫婦同器共餐、共飲交杯酒等儀式。次日尚須留在傢裡以謁見舅姑(即公婆)。如舅姑先已去世,則三個月後在傢廟祭奠舅姑,此稱為廟見之禮。廟見完成則該女子便正式成為傢族正式成員(如未行廟見之禮,該女子去世,就不可以葬於男傢之祖墳)。 至此婚禮始告完成,愛情婚姻最終成立。 “六禮”的名稱和儀式,在咱們國傢古時候愛情婚姻制度發展史上作用與影響十分深遠。以後各朝愛情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雖不一定經過六道禮儀程式,但“六禮”的名稱卻一直相傳下來。直至中國近代乃至現代,有一些鄉村的出嫁儀式仍可見到“愛情婚姻六禮”的明顯痕跡。 (2)離婚的形式。在中國古代,解除愛情婚姻關系也形成瞭一套完整的制度,稱為“七出三不去”。“七出”又稱“七去”,是西周時確立的男方傢可以休妻的七項條件。《大戴禮》載“婦有七去:不順爸媽,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口多言,去;盜竊,去。”不順爸媽(公婆),為其逆德;無子,為其絕嗣不孝;淫,為其亂族;妒,為其亂傢;有惡疾,為其不能共同生活;口多言,為其離親;盜竊,為其反義。隻要女子有裡邊 的任何一條,夫傢就能夠合禮、合法的解除愛情婚姻關系。《禮記·內則》載“子甚宜(愛)其妻爸媽不說(悅),出;子不適宜其妻,爸媽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婦之禮焉,沒身不衰。”表明愛情婚姻關系能不能持續與夫妻感情無關,愛情婚姻關系從開始到解除完全由爸媽控制。夫傢為瞭維護夫權和傢族利益,可以輕易找出“七出”中的一條為借口,使女子陷於被遺棄的悲慘境地。 在古時候,解除愛情婚姻關系亦有一些限制性條件,按西周的禮制,女子在三種情況下,可以不被夫傢休棄,即所謂“三不去”。具體為“有所娶無所歸,不去(女子被休棄時娘傢已無親人的,不能休妻);與更三年喪,不去(女子嫁入夫傢後與老公一起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能休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女子嫁入夫傢時貧賤以後變得富貴的,不能休妻)。”依照禮制的要求,“妻者,齊也”,夫妻應為一體,貧賤時娶之,富貴時休之,義不值得選取,故不能休妻。對男傢任意出妻的限制性規定,雖是出於維護宗法倫理秩序的需要,但也反映瞭中國古代愛情婚姻制度中人道主義精神的一面和對婦女合法權益之特點保護。 “七出三不去”的作用與影響也極其深遠,漢唐乃至明清,各朝法律中關於解除愛情婚姻的條件和限制的相關規定,大致均未超出其范圍。 2。我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愛情婚姻制度 原始社會後期,由群婚制變為對偶婚制,即一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擇一女為“主妻”即正妻,其餘為副妻;而一女子在很多的老公中擇一男為“主夫”即正夫,餘者為副夫。對偶婚仍以女子為中心,女娶男嫁,實行族外婚,夫從妻居,婚制的變化,改變瞭過去子女“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狀況。生父的確定從血緣結構上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出現創造瞭條件。 進入階級社會後,男子居於絕對統治地位,擇妻制度被保留下來,而女子則失去瞭擇夫的“自由”。至夏商時期,一元化的“一夫多妻”的愛情婚姻制度正式形成。不過,夏商二朝國王的多妻使得王子甚多,因其母不分嫡庶,眾子均有王位繼承權;所以,每當王位交接即王位繼承時,就會產生激烈的矛盾沖突;甚至禍起蕭墻,在眾王子之間出現流血拼爭,甚至發生弒父殺兄的慘劇。 周朝則吸取瞭夏商的教訓,通過實行“一夫一妻多妾”的愛情婚姻制度確定王位的歸屬,成功的解決瞭王位繼承的難題。所謂“一夫一妻”是指依照西周宗法制度的要求,從天子到諸侯、百姓,一男子隻能有一個“老婆”,即正妻,也稱嫡妻,正妻必須經過聘娶大禮迎娶;“多妾”則指國王與貴族占有的其他女人。周為這種愛情婚姻繼承制度的改革還尋找瞭按道理來講的支撐,即強調妻在傢庭中與夫相埒的具體位置。“太陽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③夫與嫡妻如日月成為宇宙的主體,而眾妾則謂之小星,隻是日月的點綴。《禮記·昏義》也載“天子之與後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相須而後成也”,可見,妻居於傢庭的統治地位。且嫡妻隻能有一個,“並後匹嫡(妻妾不分)兩政,耦國亂之本也”④。國王如有二妻,則各自為政,不但傢庭秩序混亂,而且還會引起社會動亂,國難當頭。後果的嚴重性,使得王室隻有實行一夫一妻制,才能防止宮廷政變的發生,保障周朝社會秩序的穩定。妻妾的地位一經固定便不能改變,要不然便易生亂,致使國破傢亡。所以,中國歷代統治者均以立法保證妻的正統地位。夏商周三代雖已難以查考,但漢以後各朝則均有記錄載入,如《唐律·戶婚律》載“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傢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傢不坐,各離之”。《元史·刑法志》載“諸有妻妾復娶妻妾者,笞四十七,離之”。明清朝的律例也規定“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離異”。實施以上規定的意圖,是為瞭鞏固妻的唯一正統地位,以利傢庭、傢族和國傢的有序、穩固。 一夫一妻制並不能限制周王與貴族占有妻以外的多個女子,從周朝的法律和禮法上看,除瞭強調男子隻能有一妻之外,又允許天子與諸侯、貴族以種種名義合法擁有數量不等的妾媵。《禮記·曲禮》載“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後是天子的正妻,夫人是公侯的正妻,其他均為妾,妾的名分不同,地位亦有異。士是最低一級的貴族,一般也擁有一妻一妾。真真正正實行一夫一妻的隻有平民,《論語·憲問》載“別無媵妾,唯有夫婦相匹而已”。以後的封建社會基本延續瞭西周確立的“一夫一妻多妾”的愛情婚姻制度,如漢朝的皇帝除皇後外,還有昭儀、婕妤、美人等各級“諸姬”,還有所謂“後宮三千人”。漢初宰相張蒼“妻妾以百數”⑤。可見,“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實質是按權力的大小來占有數量不同的女人,女人則如同財物一樣沒有單獨的人格;其作用一是為瞭滿足王公貴族的淫欲,二是幫助王公貴族解決權力的繼承問題。 “一夫一妻多妾”制的核心在於區分嫡庶,即所謂“法無二嫡”,正妻所生子是為“嫡系”,妾媵所生子是為“庶出”。其意義在於它可以幫到王族與各方貴族很好地解決王位與爵位的繼承問題,並為“嫡大兒子繼承制”的實施做好瞭鋪墊工作。周成王以後,嫡大兒子繼承制度正式確立,即所謂“立嫡以長不以賢”⑥。按嫡大兒子繼承制的要求,王位、爵位等身份以及對一傢子人的領導權、對傢族財產的支配權,都隻能由嫡妻所生的大兒子來繼承。如嫡大兒子早逝,則由嫡二兒子繼承;如嫡妻無子,才可以在庶子中選擇最貴者繼承。嫡大兒子繼承制度從長遠的角度解決瞭王權、族權的交接過渡和財產繼承問題,以此保證瞭王族世代有序的延續,並成為西周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支柱。
中國規定的出嫁年齡是多少
國傢規定出嫁年齡為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並且 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出嫁;
1。男女雙方出嫁是願意的,沒有人幹涉;
2。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沒有法律禁止出嫁的疾病;
4。雙方無配偶。
【法律根據】
《民法典》第1千零四十六條
出嫁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幹涉。
第1千零四十七條
出嫁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1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出嫁。
中國法定出嫁年齡是多少?
生肖狗今年犯太歲,辰戌犯沖,並且申子辰合水局辰乃水庫,寅午戌合火局戌乃火庫,辰戌沖實乃水庫沖火庫,今年壬辰壬水助水庫,辰龍為水庫,水庫氣盛沖開火庫,可見兇多吉少,可用祥雲玉兔吉祥物通關來破解。感情愛情婚姻和財運今年將多災多難,一年多動,是過好或過壞的一年,水火庫沖開,傢庭財運皆宜守為好,健康不利心血管;《論衡·物勢》載:戌,土也,其禽,狗也。“戌”為“滅”,指萬物停止生長之義。12生肖狗,今年運程不順,宜把握進退之道,切忌投機倒把,眼高手低給自己一身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生肖狗在十二地支中代表的五行是土,與2012壬辰年形成相沖之象,太歲壬辰與戌土為沖太歲,小人居多可用飛馬行運風水飾品擺件借助帝旺貴人破解。沖者,散也,動蕩之意。今年在事業方面容易損財起口舌是非,應以守為重。不適宜參與擴大經濟投資。防止小人是非,戀愛當中的青年男女會出現口角爭論失和之象,已經成傢人士夫妻兩口子之間因多多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