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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生克乘侮之寓意和順序五行水克火木生火(五行的生克乘侮關系圖)

五行 風水命理 03-17

一:五行為怎樣相生相克,相辱相亢

生克乘侮

(一)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效果;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效果。五行學說認為,相生和相克是大自然的正常現象;對人的身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由於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使得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讓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因為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因為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亦即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其實就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因為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因為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隻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循環不已,才能生化不息,並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二)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五行之中還有“相乘”和“相侮”乘勢趁虛而入,相乘就是過度克制,侮是欺侮,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本人的那一行。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受克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過於虛弱,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比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邊,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比如:木本但是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因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瞭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比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邊,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後者那麼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如:木過強時,既可以乘土,又能夠侮金;金虛時,既能夠受到木的反侮,又能夠受到火乘。

二:五行相克五行相生 求順序

在中醫學裡,五行為指人體內五種物質的運行,依據其運行規律,分為木、火、土、金、水五行,正對應人體的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腎(水)。 五臟(行)是相互依賴、相互克制的關系,亦即相生相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火克金,金克木。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三:五行中的相生相克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構成瞭萬事萬物,但五行之間仍按一定的規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約,以維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動態平衡。在正常狀態下,有五行相生與五行相克兩種機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資生、助長、促進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循環往復的圓周運動。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種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難經》稱為母子關系。以木為例,因為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亦即土是木之母,木為土之子。而火為木之子,木為火之母。

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約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與五行相生一樣,也形成循環往復的圓周運動。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與“我克”兩種關系。“克我”者為我“所不勝”,“我克”者為我“所勝”。《內經》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以土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為土的“所不勝”;我克者是水,故水為土之“所勝”。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約、克制;化即生化、變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動態平衡關系。《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五行相生,助長、促進事物的發生與成長。相生太過,就必須克制,因此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約事物的過分亢盛為害。這樣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維持和促進事物正常的平衡協調和發展變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圍內,雖有量的變動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動,但不致出現質的變化。若因某種原因,對立統一的生克制化關系失去瞭動態平衡,就會致使反常的生克關系。常常見到的有相生太過、相生不及、相克太過與反克四種情況。

1、 相生太過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過,若無有效及時抑制,絕對會亢盛為害。例如水氣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為金氣及時有效制約,必致使過克與反克,亦即乘土侮金。並 且,木氣偏旺,生火也偏亢,致使火氣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虛衰,必將引起兩種相生不及的異常變化。一種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則土子也不足,結果火衰土虛。另一種是子病累母,例如木為水之子,若木氣久衰,勢必下損水母,終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將致使乘侮異常。

3、 相克太過

相克太過又稱為相乘,簡稱過克。乘是乘虛侵襲之義。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度克制“所勝”行的狀態。常見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偏亢則會過度克制此氣之“所勝”。例如,金氣偏亢,必乘木;火氣偏亢,必乘金;土氣偏亢,必乘水。另一種是某氣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氣過度虛弱,此時某氣正常的克制就成為瞭一種相對過度的克制,也稱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氣過衰,則水氣雖未偏亢,而已造成過度克制火氣情況,稱為火虛水乘,同樣還有土虛木乘、木虛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稱反侮。侮有持強凌弱之義。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勝”行的狀態。常見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某氣有餘則會反向克制其“所不勝”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氣偏亢,必侮土;金氣偏亢,必侮火。另一種是某氣處於正常水平,而“所不勝”之氣偏衰,此時某氣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成為瞭一種相對強盛的反向克制,也稱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氣偏衰,此時土氣固然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變成反向克制“所不勝”之木的狀態,稱為木虛土侮。並且 還有金虛木侮、水虛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後者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現象,而形成五行間的生克制化異常。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總的來說,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異常均可表現為相關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過與相生不及均可引發相關下的相乘或相侮。這4種生克反常實質上是息息相關、相互聯系、相互作用與影響的。正如《素問·五運行大論》所說:“氣有餘,則制已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四:中醫五行乘侮是麼意思啊?求老師詳細解釋。

五行的相乘、相侮

相乘與相侮,是五行關系在某種因素作用作用與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現象。乘,即乘虛侵襲。侮,即恃強凌弱。相乘,即相克的太過,超過瞭正常制約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

中醫五行

關系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克之行。

應當說明,"相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相克是多數情況下的制約關系;相乘那麼是正常制約關系遭到破壞以後的過度克伐,是反常現象。在人體,則前者是生理狀態,後者則為病理狀態。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系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亦有兩種情況: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應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而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反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氣虛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因此講:"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其實就是說,五行若某一行之氣太過,則對其所勝(我克)之行過度制約,而發生相乘。而對其所不勝(克我)之行發生相侮,即反克。若某一行之氣不足,則克我之行必過度制約而乘之。而己所勝者,即我克之行必因我之不足而反克相侮。例如臨床所見的支氣管擴張病證,病位在肺,每因肝氣鬱結,氣急上逆,化火灼肺,而見咳血,則為木火刑金(即木旺侮金);肝鬱氣滯,作用與影響脾胃消化吸收,則為木鬱乘土。濕熱型高血壓,多因濕熱困脾,引發肝失疏泄,肝陽亢逆,則為土侮木。至於金乘木(虛)證候,臨床則為少見。

五:金木水火土是怎麼相生相克的?

相生即相互資生和相互助長。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關系又可稱為母子關系,如木生火,亦即木為火之母,火則為木之子。

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管束。五行的相克次序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不可分離的,沒有生,事物就無法發生和生長;而沒有克,事物無所管束,就無法維持正常的協調關系。隻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動態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發生與發展。

假如五行相生相克太過或不及,就會破壞正常的生克關系,而出現相乘或相侮的情形。相乘,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打比方說,木過於亢盛,而金又不能正常地克制木時,木就會過度地克土,使土更虛,這便是木乘土。相侮,即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過,使克它的一行無法制約它,反而被它所克制,故而又被叫作反克或反侮。打比方說,在多數情況下水克火,但當水太少或火過盛時,水不僅不能克火,相反的會被火燒幹,即火反克或反侮水。

六:五行為怎麼相生相克的排列?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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