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算姻緣要提供什麼(道觀可以求姻緣嗎)
一:算姻緣的時刻要怎麼問
從古到今皆有人算姻緣,到底要算什麼?怎麼問先生才好,並沒有什麼講究和規定。假使你感的想問就問。但普通人算姻緣都是問二個人合不合,也就是依據二個人的生辰八字,算一算二個人在一起生活能不能合的來,能不能幸福平安生活畢生。所以算姻緣都問二個人在一起生活合不合的來,有什麼需要小心的地方。
二:請懂的人士回答:預測婚姻與平安福的錢務必要付清給算命的師傅嗎?_百度知 。。。
命運自己掌握!
三:燒香算姻緣,燒幾柱香
三枝為一柱,一般燒香燒一柱或都三柱,都行。給佛菩薩供香強調的是誠心,誠心誠意才是最重要的。
可Yi經過佛教修行的方法來求得好愛情婚姻。1。如何求得好姻緣?
網上有二篇文章《求姻緣的感應共享和理論方法大匯集 》、《印光大師說求姻緣方法》自已搜索來看吧,講得都是求愛情婚姻成功瞭的真實際案例子,非常值得看。
2。如何求得錢財廣聚?也有二篇文章參考:《放生三年瞭》、〈我同修工作搞定,我也加薪,三星期內我傢年收入增添十四萬人民幣!〉
3。還有一篇關於事業的:《一個女孩隱形的翅膀》,網上皆有,自已找來看吧,非常有啟發意義的。
4。還不錯用關鍵詞“放生感應”、“念佛感應”、“讀經感應”等,在網上找到大量成功的真實際案例子,非常震憾的。
四:算命先生算姻緣一般怎麼說
順便稀罕上帥人緣這幾個事兒 其實也就是說不管他們如何說 都沒有太多的科學道理 所以不要太相信 不要被他所作用與影響瞭 隻能拿它當做一種娛樂而已
五:姻緣真的是天註定嗎?
我相信,姻緣天註定。而且真的相信姻緣就是老天早已註定好的。在遇見姻緣之前,不管你有過多少次死去活來的戀愛,總會有這樣那樣的理由而不能走到一起,做勞燕分飛。由於這一切都是由於要和你生活一輩子的那一個人還沒有出現,需要等待,這便是過度。
六:道教文化的愛情婚姻觀
道教是我國古代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盡管道教與儒傢思想有許多不同之處,但二者都肯定人生的美滿。隻是儒傢比較側重於人生的社會性一面,強調處理好與自己有關的各種社會關系。而道教則更側重於祈求自然生命的改良和永遠,而對社會生活之中美滿的東西如婚姻,都希望在另一個世界即仙境中得到延續,對待人間的愛情婚姻,道教的絕大都派別都持肯定的態度。他們的理由是:天地之間的事物皆由陰陽結合而成,男陽女陰,相互配合和諧才能展現天道 。
道教早期經典《太平經》認為,假如沒婚姻關系,必然致使“陰陽不交,乃(出)絕滅無世類也”。被道教界看成是養生權威的彭祖,則從人的生理與心理本能出發,認為“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很多道書都表達瞭這樣一個看法:男女住房,人之大倫。獨陽不生,獨陰不成,人道不可廢。可見,道教對愛情婚姻采取的是肯定的態度,即使是清規戒律嚴明的全真道,也不一概地否定社會上的愛情婚姻制度,對民眾的愛情婚姻不加批評,並且也接受在傢者為本派的居士。
道教對愛情婚姻雖持肯定態度,但卻堅持將宗教與愛情婚姻分開,兩者不相幹涉。在《三百大戒》中規定道士“不得與人間愛情婚姻事”。當然,更是萬萬不可以“破人愛情婚姻事”(《雲笈七簽》卷三十九)。
道教對婦女的尊重,在我國傳統文化中表現得非常獨一無二。這也許和他們繼承瞭老子“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的思想有關。在他們的神仙理想中,女仙具有與男仙相同或相近的地位,女冠(道姑)可以與男性道士一樣直接成為仙人。道教的愛情婚姻觀,在一定程度上表現瞭男女平等的思想理念。特別是早期道教,男女平等的觀念尤為典型。《太平經》認為,“女之就夫,比若男子之就官也,當得衣食也。”這便是說,做老婆如同做官,應當享受“俸祿”。因此,一旦愛情婚姻關系成立,夫妻就應當共同努力生產勞作,創造美滿生活。“女之就夫傢,乃當相與並立同心治生,乃共傳天地統,到死尚復骨肉同處,當相與並力,而因得衣食之。”不但如此,這種共同的協力勞作,還是鞏固愛情婚姻關系的關鍵原因:“夫人各衣食其力,則令婦人無兩心,則其意專作事,不復狐疑也。”(《太平經合校》卷三十五)這種強調在共同勞動基礎上的夫妻平等觀念,能出此刻1900多年前的道教經典中,不能不令人嘆服。
道教在討論愛情婚姻生活時,強調夫妻生活的平穩安定。這和他們長期的養生實踐有直接關系。本來,提倡性生活的平穩安定是祖國醫學中的優良傳統,道教從初建起,便繼承瞭古時候房室養生的傳統,並有所發展,在往後的演變中逐漸排除瞭粘附於上的巫術成分,一步步形成瞭道教的養生理論。道教反對禁欲主義,但也反對無節制的縱欲。道教中的有識之士反對青年男女過早婚嫁或參與性生活。這幾個看法對於中國長期存在的早婚陋習,是一種合乎科學的批評。另外,道教繼承瞭古時候房室養生的傳統,形成瞭本人的房室養生學,其中對於性科學的研究,曾達到很高的水平。對這部分遺產,探討得還很不夠。人們對其中的糟粕揭露較多,而對其合理因素尚很少有科學的分析。對此,我們還是要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
道教對婚外性關系持否定的態度。《太上經戒》述元始天尊所頒十戒中有“不得淫亂骨肉姑姨姐妹及其他婦女”一項。與“骨肉”即親姐妹發生性關系,很早就被中國古代人們視作淫亂逆倫,至於“姑姨姐妹”,則不妨娶為妻室。但從現代的遺傳學和優生學的眼光看來,卻同樣不妥,由於出嫁者血緣關系過近,容易致使各種遺傳疾病的發生。道教反對與姨表或姑表姐妹發生性關系,不知出於怎樣的考慮,但其間的合理性則是顯然的。戒律規定不可淫人妻女,也不可從事婚外性行為:“不得教人淫佚,別離夫婦。”(《要修科儀戒律抄》卷五)宋以後漸漸盛行的道門勸善書中,對“淫”的批評相當突出,這是針對封建時代部分富人的縱欲無度,並且也是針對著舊社會普遍存在的賣淫嫖娼的歪風。這種腐朽的兩性關系,在舊社會,既是對不合理愛情婚姻制度的一種補充,又是對正常愛情婚姻的一種銷蝕劑。道教對它的抨擊當然有合理之處,即使在今天,道教的這種思想也未失落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