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都是如何取名字的(外國人起名字規則)
一:中西方起名有何差別?西方的起名是依照什麼標準?
中西方起名的差別很大,最大的不同想必眾所周知,就是外國人的姓名都是把本人的名字放在前面,傢族的姓放在後面,而中國人起名則相反,姓氏在前,名在後,所以中國通常情況下都是問對方的姓名一詞由來或許和此習慣有關。
其實也就是說中西方起名還有一個差別,西方之名字基本都是X·X的格式,前為名,後為姓,但這而不是所有西方名字的格式,還有的格式是X·X·X,之間的那個就是中間名,多數是傢中面外人的姓氏,有時候是媽媽的,打比方說冬奧會一戰頭角的谷愛凌的英文名就有中間名,是她姥姥姥爺的姓名,還有許多人的中間名是傢族傳承下來的,不過後面改瞭姓,傢族古老的姓氏就作為中間名放在名字中間,大都都是歐洲古老貴族的姓氏,有這幾個中間名的也是貴族的後代,這也是西方文化傢族的一種傳承,中間名有或許不止一個,會出現X·X·X·X的情形,可能還會更加的多,這便是為啥那麼多外國人名字很長的緣故,當然譯為中文的英文名很長的緣故是音譯。
中文名字多數都是姓氏較為普遍,同姓的人有許多,這大約率是由於咱們國傢的歷史,剛開始的姓氏很少,都是後面慢慢發展而來的,所以中國人常常都會在名上面用心,同姓的少,同名的概率就降低瞭,許多名字之寓意背後是爸媽的期許。不過西方則不一樣,同姓的很少,同名的卻許多,許多外國人常見的名就那麼幾個,不過姓氏卻五花八門,而且還有中間名的存在,因此講不管怎樣都會都一個稱號來稱呼他人。那麼這樣也就是說,中國人的姓名,主要含義在名,而外國人更偏向於姓。
二:美國人怎如何起名字
美國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為序排列組成的。第1名又稱教名,是受法律承認的正式名字。中間名通常用縮寫預示,由鐘愛孩子的爸媽或其親戚所取,他們甚至把本人的名字直接取給孩子。中間名代表本人同親屬之間的聯系,其他人一般不稱呼中間名,也不得究其詳,甚至法院也沒有承認中間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傢族世代相傳的。美國法律規定,婦女婚後要使用老公的姓,即便離婚,也應予保留,非經法律判決,不可恢復未婚時的姓。 在歐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現要晚得多。公元11世紀後,歐洲人才開始一步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紀文藝復興,基督教會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廣泛使用。 18世紀末19世紀初美國猶太人因法律制約才被迫使用姓氏,因此他們對姓氏持一種無經常提到的態度,甚至往往更換;而西班牙人的後裔卻恰恰相反,他們比每個人都更看重本人的姓氏,絕不肯輕易改換。至於美國黑人的姓氏,則大部分是自當年奴隸主那裡承繼下來的。 采用歷史上非凡人物之名字在美國人中始終是一種時髦。象奧古斯丁、馬丁、查爾斯、威廉、伊麗莎白和喬治如此的名字俯拾皆是。同時,美國本國的總統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們的推祟,很多人給寶寶起名叫華盛頓、林肯,或叫富蘭克林、羅斯福。 在美國,人們並不會認為兒子沿用爸爸之名字是犯忌。相反,某些人還十分樂意讓兒孫沿用自己的名字,並引以為榮。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為兒子取瞭與自己一樣的名字。為有所區別,美國人稱呼與爸爸同名的人時,常冠以“小”字,例如“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等。 熟人在互相稱呼時,習慣於稱名不稱姓,即稱呼對方的第1名。名字被叫慣或預示親呢時,往往在發音上有所變化。例如,把約翰稱之為約翰尼,把詹姆斯稱之為吉米,把簡稱之為珍妮特,把伊麗莎白稱之為莉比、莉薩或莉齊。 美國婦女出嫁後要使用老公的姓,但仍保留本人的名。一般而講,人們在稱呼已經成傢婦女時都是用她老公的姓加上“夫人”二字。例如克拉拉·福特嫁給約翰·史密斯,人們便稱她為約翰。史密斯夫人。但她自己平時寫信或登記簽名時,常在夫姓前用她本人的名字並不是老公名,寫作克拉拉·史密斯。而一旦老公去世,她就完全用老公的姓名,不再用本人的名字。 然而,也有已經成傢婦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女演員往往使用藝名。劇院經理為瞭不作用與影響女演員的身價,常對她們的婚事嚴格保密,自然更不允許她們使用夫姓。此外,女作傢也因慣用筆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有趣的是,比較美國人之名字取得十分怪誕,以至鬧出笑話。據說,美國德克薩斯州立大學曾經有一個學生到圖書館申請做工。館長問他:“貴姓?”他答道:“你猜。”館長聽瞭十分惱火,怒氣沖沖地說:“實在對不起,我工作很忙,沒有時間來猜你的姓。”說罷拂袖而去。其實也就是說這個學生的姓名就叫威廉。你猜(WiliiamYo-gess),沒想到他竟因此失去瞭一次做工的機會。又如芝加哥有個捕头在街頭抓住一個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問他叫什麼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是酒鬼”。捕头怒喝道:“哪個不知道你是酒鬼,問你叫什麼名字?”誰知那醉漢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知你我叫酒鬼嗎?”捕头將信將疑地一查,才知他果然叫酒鬼·卡特(Toper Cate)。所幸這類古怪之名字在美國並不是很常見,否則不知要鬧出多少誤會
三:老外一般有多少個名字?都是如何取的?
之前我們外教老師剛好跟我們講過,名字的構成,不過因為我上課不認真聽講。至今都沒辦法分清first nameand last name。因此我就但是來誤人子弟瞭,俺就跟大傢講一下我記得的部分吧。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老外多數都是隻有兩個名字。第1個就是傢人為他起之名字,或許是兩段,也或許是三段式的。另一個名字就是他的friend叫他之名字,通常是他名字的縮寫,或者是前段小部分。打比方說Luoenzo,朋友多數都叫他Enzo。打比方說Careroline,朋友多數都叫她Care。
但是假如是女生的話,她在嫁人之後,一般會加上丈夫那邊的姓氏。這裡我也沒辦法細講,由於我這個部分沒有認真聽。
取名字的話,我可以詳細的給你說一下。
之前特別老套的上上一代或者是上一代人,為自己的孩子取名字多數都以全地球各地超級著名的建築名稱和城市名稱或者街道名稱河流名稱。
還有的是你自己熱愛的偶像,或者是心愛的人的名稱來命名本人的孩子。我們班老師跟我講,那個時候她給她孩子取名字特別不走心,由於她喜歡一個頻道的主持人,那個主持人特別帥,她就把她本人的兒子命名為那個主持人之名字。
還要說的就是直接用已逝的,或者是沒有去世的傢庭成員之名字,打比方說說祖母,祖父。可能後面會加上羅馬數字的one two以預示幾代幾世。
我認為上面的這幾個都超級不走心,要是走心的話,應該自己突發奇想想一個或者是想瞭很久想出來之名字,這樣才對孩子負責嘛。像我這個名字,真是超級不走心,我父母真的是夠夠的瞭。
以上。
四:外國人是如何取名字的?
隨著西方文明的演進,老外之名字變化也許多。 以Parent Soup的Name finder為例,first of all可以選擇男生或女生的姓名。有些人起名字的時刻也沒有分清楚,老外給男人用之名字女生也拿來用,還振振有辭的說這是女男平等。出瞭國難免又要貽笑大方。普通的名字音節數目差不多都在三個之內,當然音節越多的,字母也越多,喜歡偷懶的人,可不要虐待自己。許多人習慣用取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類似的洋名,你可以在前綴的地方選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接近的字母。
外國人的姓名有時候看得出來是什麼民族的,假如你鐘情法國或是德國名字,也可以在民族分類的地方選你心愛的文化背景。
英語姓名小知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起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許多場合中間名常常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很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依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刻,由牧師或爸媽親朋為其起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2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歷起源大體有以下幾類情況:
1、 采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時候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區別異體。
4、 采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 將媽媽的娘傢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戚朋友間常來預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假如本名以元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些時日裡隻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預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預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預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並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固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隻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 使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五:西方人是怎樣取名字的
西方人取名字的習慣
西方人非常講究名(given name)和姓(family name) 之間的平穩安定。無論選擇哪一個姓,爸媽們都會為孩子挑選一個與之相匹配之名字。他們在選擇名字時考慮的因素 (factor) 可多呢!
打比方說,名字要易讀 (easy to read)。如果孩子到瞭一個新的環境,老師或同學不能讀準他之名字時,雙方都會很尷尬。所以,能簡單容易的就盡最大力量不要把它弄復雜。
第2,考慮音節 (syllable) 的因素。在每個名字中,假如姓較長,名則應該短一點;反之,假如姓較短,則名應該長一些。有時為瞭達到重復強調的作用,名和姓的音節數量也要相同。
第3,受宗教 (religion) 習俗的作用與影響,西方人之名字有時也帶有宗教色彩。他們會去教堂 (church) 或寺院瞭解有關取名的一些情況。或者在聖經 (Bible) 中尋根溯源,引以其中的經典名字。
第4,選用時代新詞 (new word) 或流行詞 (popular word)。有的傢長喜歡用常見之名字或年度流行詞給孩子取名。
六:外國人是如何取名字的?是按什麼來取的?
怎樣取英文名字
隨著西方文明的演進,老外之名字變化也許多。 以Parent Soup的Name finder為例,first of all可以選擇男生或女生的姓名。有些人起名字的時刻也沒有分清楚,老外給男人用之名字女生也拿來用,還振振有辭的說這是女男平等。出瞭國難免又要貽笑大方。普通的名字音節數目差不多都在三個之內,當然音節越多的,字母也越多,喜歡偷懶的人,可不要虐待自己。許多人習慣用取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類似的洋名,你可以在前綴的地方選一個與自己中文姓名發音接近的字母。
外國人的姓名有時候看得出來是什麼民族的,假如你鐘情法國或是德國名字,也可以在民族分類的地方選你心愛的文化背景。
英語姓名小知識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起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許多場合中間名常常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很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依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刻,由牧師或爸媽親朋為其起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在取用第2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英語個人名的來歷起源大體有以下幾類情況:
1、 采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時候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區別異體。
4、 采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並。
6、 將媽媽的娘傢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戚朋友間常來預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假如本名以元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些時日裡隻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預示血統關系的詞綴,如後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預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預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並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固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隻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 使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