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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改名字怎樣辦理離婚夫妻離異(孩子改完名字後都需要做什麼)

婚姻 風水命理 03-05

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

小孩子改名字所需的手續包括: 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或居(村)委或在讀學校同意證明。 爸媽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爸媽結(離)婚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小卖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根據。

法律根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需要帶上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以及準備申報孩子戶口的一方的戶口本。去戶口本所在居住地,依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刻,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

小孩需要申請更改戶籍系統名字,需要監護人陪同帶上戶口簿原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等資料到戶籍部門咨詢辦理的,因為名字更改作用與影響到戶籍以及學籍等系統,一般有些難進行更改。

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資料進行辦理:

1。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工作單位或居(村)委或在讀學校同意證明;

4。爸媽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爸媽結(離)婚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5。小卖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根據;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公民姓名登記原則

姓名是公民之間借以相互識別的文字符號,是公民特定化的個人標識,也是公安機關進行人口治理的基礎。

(1)公民姓氏登記。新出世的小寶貝申報出生登記,其姓氏應當隨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記。公安在為公民登記名字時,除姓氏可保留異體字外,其名字應使用國務院公佈的漢字簡化字填寫,不應使用繁體字、異體字、冷僻字,不應在名字中摻雜字母、符號、數字等。

2。變更姓名的條件

(1)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姓氏變更登記。

①因血緣關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間變更的;

②因收養關系變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愛情婚姻關系變更姓氏的;

④因爸媽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⑤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變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

①由乳名改為學名的;

②在同一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名字一樣的;

③未成年人因爸媽離異、再婚或收養關系要求變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識別的冷僻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⑤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容易引人誤解、歧視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傢或僧尼還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違社會公德的;

⑧婦女稱氏改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變更姓名的情況。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對於爸媽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爸媽協議不成的;

(4)變更後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

②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未成年人本人申請的,需監護人簽字同意);

③學校同意變更姓名證明(在校學生);

④爸媽共同簽署的同意書(爸媽離異的);

⑤本人同意書(本人已滿10周歲,爸爸和繼母或媽媽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

⑥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2)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

②本人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自願承擔由變更姓名而引發的一切法律及其它有關責任);

③公證機關公證書;

④所在單位同意變更更正的證明(僅限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

⑤調查核實材料(對是不是有觸犯法律記錄進行調查核實);

⑥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5。註意和提防問題與事項

(1)處理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問題,應堅持既要尊重公民的意願,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則,成年人變更姓名從嚴控制。

(2)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原則上隻能變更一次。

(3)成年人申請更改姓名,沒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夫妻雙方同意。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對於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到公安機關辦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爸媽一方查未到下落的,應由其爸爸或媽媽出具保證書或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對方失蹤。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姓名而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5)對於爸媽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後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應區別以下不同情形,準予局中人及監護人憑相關證明辦理姓名變更手續。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16周歲以下10周歲以上的,爸爸和繼母,或者媽媽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應當征得其自己的同意;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爸爸或繼母,或媽媽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6)姓名更改後,仍應將原名在居民戶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記表的“曾用名”欄上明確記錄,有多個“曾用名”一並記錄;嚴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形下,直接添加“曾用名”。

(7)被收養人因收養關系變更姓氏後,在為其下一代辦理出生登記時隻能依照被收養人夫妻現有的姓氏確定姓氏。被收養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復被收養人原來姓氏的(還祖姓的),憑本人或監護人(未成年人)申請、被收養人原有姓氏的證明、收養人同意書、《居民戶口簿》,經縣區審批後辦理。

6。審批權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負責人審批,“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縣審批。

7。辦理時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工作日內辦結;“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辦結。

小孩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O型血的天蠍座

往往說天蠍座很神秘,但是O型天蠍卻帶著O型的直白和坦率。他們充滿活力和熱情,對朋友古道熱腸。

O型血天蠍情感感情的流露也是最強烈的,一旦喜歡上一個人,就會積極的表白,毫無保留的對對方好;即便對方並不一定接受他們的好意,他們仍會樂此不疲。感覺遭到侵犯時,O型天蠍反擊的速度上最快也是最強的,愛恨分明,對於不心愛的人或事會毫不顧忌的流露在臉上。他們在團體中非常活躍,喜歡並善於競爭角逐,天蠍不服輸的性 格在他們身上得到充分的展現,從各個角度,皆盼望自己成為強者。

O型天蠍因為對審美有著非常良好的品位,喜愛名牌,相信名牌確實有其價值所在,但不喜高調誇張的式樣,隻選擇適合本人的。O型的天蠍女多數是非常性感嬌艷的,活潑明朗的氣質加上天蠍的性感,使她們像個磁場,擁有極多的桃花。O型天蠍男的魅力也是驚人的,因起熱情明朗的特征氣質,能夠把天蠍生下來就帶著的的性感最大限度的發散著來。

孩子改名字需要去哪些部門辦理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假如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依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很有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一8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瞭,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作用與影響,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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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十六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爸媽離異變更十六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居住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

緊接著由戶籍所在居住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主管所長同意後打印變更更正表(十六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參考資料來源:知識混裝大無極——公民變更姓名

參考資料來源:知識混裝大無極——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

改瞭名字之後需要改哪些證件

讓你對別人好一些,要比對自己好,就會十分好的。"孔明七擒孟獲,郭子儀封王做壽"這一句中,諸葛亮和郭子儀,都指智臣,宰相,又為文曲下凡,結局會大吉,但過程會很曲折,終究,諸葛亮七擒孟獲,平定南蠻,郭子儀蕩平安史,力挽狂瀾,都不平靜,但結局很好,南蠻幾十年無事,挽大唐於傾倒,都是大吉之兆。

過程必定曲折,最後吉星高照,註意和提防你周邊的人,很有或許是你的姻緣。

改瞭名字之後需要改哪些證件

法律主觀: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進行姓名變更所需的材料是:(一)本人書面申請;(二)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三)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四)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五)其他證明。需要提示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則的話,遇見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基於以上考慮,你若堅持要改名字就應該在上述問題都還沒有形成前進行,以此刻就改為最佳。你此刻是大學生,改變後的姓名將出此刻你的大學畢業證書上,應該說因姓名變更而需要同樣變更姓名的證件或證明還不是太多(中小學的畢業證書以及其它資料等變不變,都不作用與影響你最後學歷證件上的姓名效力),或者基本可以不予考慮。上文提到的諸如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你此刻還都沒有。這亦即你此刻改名字時機最友好的原因所在。何謂戶口簿,參閱以下法律規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4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問題與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5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掌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掌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以上是改名字需要什麼證件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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