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後改名字很麻煩嗎(40歲改名字會帶來什麼麻煩)
改名字的麻煩嗎?
名字可以改許多次。
但是成年後改名字比較麻煩。16周歲以後,改名字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戶口本上改名字是需要相關的流程和程序,改名字的審核結果會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會獲得通知的。
依據《小卖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的規定: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姓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
於是,沒有充分理由,小卖部門不輕易給予更改,假如是正在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滿三年的,小卖部門也要暫緩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法律根據】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刻,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第十九條 公民因出嫁、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刻,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第2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1)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的;
(2)假報戶口的;
(3)偽造、塗改、轉讓、出借、出賣戶口證件的;
(4)冒名頂替他人戶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依照規定辦理旅客登記的。
改名字麻煩嗎
古代人們認為世界萬物有陰陽二氣構成。易經中的“氣”,就是構成萬物的“陰陽二氣”。能夠想象為“元素”
成年後改名會帶來哪些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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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成年瞭還不錯改嗎?
身份證更改姓名要趁早,若成年後更改姓名後則非常的麻煩。first of all是自己不習慣新之名字;以往學籍檔案、履歷等當中都是以往曾用名,人事任命、入職等會有困難;同時在更改姓名後在社交網站、APP、朋友、同事等當中都要重新啟用新之名字,而且、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很多麻煩。
對18周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還need戶口所在居住地居(村)委會開具的證明。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僅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明)即可,如父母離異的也僅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無須以前那樣需要離異的父母雙方均同意。
公民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公民的戶口變更登記因為受客觀情況變化,為使原有的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而進行的 一項登記。戶口登記具有法定效力,變更隻能申請戶口登記部門依法進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動。
(1)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歲以上兒童 應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 18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所長審批。 18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成年人瞭,此刻改名字是還是不是很麻煩 皆有什麼手續?
確實很麻煩的,你以前所有的信息都跟你斷瞭聯系,你需要不斷地證明以前那個名字的東西是你的。
固然公民變更姓名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是很難改變的,改名字帶來的弊端和麻煩太多瞭,所以公安審批很嚴格,而且此刻戶口信息微機聯網,改名字需要縣區級公安機關以上部門批準。假如你沒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難改的,即使是你改瞭,重新辦瞭身份證,別的證件也需要變更,很麻煩。
“正當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變更收養關系的;
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況。
變更姓名的具體流程:
本人提申請,經戶口所在居住地居委會同意,有單位的單位出證明同意,在校學生還need學校同意的書面材料,把材料準備齊到戶籍地找管片民警填一份變更戶籍的表格,經過審查後未發現你有劣跡前科,緊接著找所長批準,再到縣級公安機關找戶政科科長批準,再到主管批準,最後回改名字。
成人可以改名字嗎?
法律分析:成年人是可以改名字的,但是有些難。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名字的程序:
1。寫更名申請;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假如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僅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
6。到市戶籍部門簽字;
7。回到戶口所在居住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
法律根據:《中華人民民法典》 第1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人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
第2條 中華人民公民,都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依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我們中國人民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3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的鎮,以公安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