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算命改名用什麼理由改名算命起名(改名後運氣特別差為啥)
改名什麼理由容易通過?
原則上身份證姓名不能輕易更改,
總歸是個人重要身份信息,
不過,有足夠的理由,一般會允許的。
下列給出一些常常見到的理由:
爸媽離異更名,再婚子女更名,被收養人更名,
公安機關戶口登記管理工作造成姓名差錯等。
不過這幾個有的時候可能還need對應的證明。
下面給出一些備選:
乳名改學名,同一單位、同一學校、同小區、同
班級等有重名重姓,名字冷僻怪異不便使用等
改名用什麼理由才能成功?
呵呵,這個有啥的啊,俺的姓名都改瞭3個瞭,很簡單,拿著戶口本到你的傢鄉的去改名,假如問理由是什麼,就論,我此刻這個姓名不好,不合八字,不信你問算命的,我取的這個名字,(意思就是說將來之名字)合我八字,
呵呵,最好帶著你的傢長,這樣更佳,也許不用我說的那些理由,就能夠直接起名瞭。
算命半仙說我應該將姓名改一改,不過俺的戶口薄上已確定瞭,請問何處可以改。。。
你好,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不過,更改名字,不是兒戲,應當有充足的理由。方法:帶著你的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居住地的,提出書面申請,理由充分,予以辦理。記好瞭,你說的算命半仙的理由肯定站不住腳,務必要有充分的理由。(打比方說,重名,諧音作用與影響自己生活和學習等等,重名是比較過硬的理由)
關於改名的理由
畢生中任何時候皆可以改名,十八周歲後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改名。改名不需要理由,假如非要給一個理由那麼這樣就說重名太多。
改名申請最佳理由
改名申請書材料內容如下:
申請日期:××年×月×日
局中人原用姓名
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與局中人關系
本人局中人之爸媽聯絡電話
擬改用姓名
法令根據
姓名條例第×條第×項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條款,請準改名:
1。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2。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3。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4。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5。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6。命名文字文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七、因長期錯誤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遺忘者。
八、因出國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附繳證件
1。戶籍部
2。同意書
3。證明文件
申請人國內戶籍地址
審查意見
附註:
1。原用姓名及擬改用姓名請用正楷書寫清楚正確。
2。依姓名條例第七條第1項第6款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以二次為限。
3。未成年子女申請改名爸媽不可以同時申辦者,請增附父或母同意書。
註意和提防問題與事項
1。標題(居中):申請
2。對方稱謂,並要寫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如何
3。落款:包括申請人姓名及時間
用詞盡最大力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語化。如此便可以瞭。
◆范文如下:
自己改名:
敬仰的各位領導:
俺的名字稱之為 ,因為 原因,俺的名字一直被誤作為 ,與俺的(身份證\學籍等)不符,現給俺的生活/學習帶過來瞭很多不便.為瞭在今後的一生旅途中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特申請將原誤名改為 .謹請領導批準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申請人:
年 月 日
給別人改:
XXX:
本人女兒現用名梅春玲,女,漢族,兩千年5月6日出生於XX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附《出生證》XX婦幼[2000]產2892號影印件)。此刻,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梅芷洋的申請。依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一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因此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因為那個時候取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註意和提防到與姑母之名字梅純婷讀音接近(“純”與“春”相同、“玲”與“婷”音接近),以至於在之後的生活之中帶過來瞭不便,尤其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傢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因此為瞭避開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作用與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完全瞭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
此申請。
申請人:某某
最好祝你成功!!!
改名的理由寫什麼
怎麼還信這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