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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認為病況較輕淺五行木克土金克木(八字五行看身體疾病類型)

五行 智能起名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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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學說,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概念、特性、生克制化乘侮規律,並用來闡釋宇宙萬物的發生、發展、變化及相互之關聯聯系的一種古時候哲學思想,屬於我國古代唯物論和辯證法領域。五行學說認為,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所構成的,自然界各式事物和現象的發展變化,都是這五種物質不斷運動和互相作用的結果。

1。五行的概念

(1)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及其運動變化。五行中的“五”,指由宇宙本原之氣分化的構成宇宙萬物的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行”,指這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如《尚書正義》說:“言五者,各有材幹也。謂之行者,若在天,則為五氣流註;在地,世所行用也。”但若從其方法論的角度來看,五行已超越瞭其物質性的概念,衍化為歸納宇宙萬物並闡釋其相互之關聯聯系的五種基本屬性。

五行最初的涵義與“五材”有關,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或基本元素。《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說:“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木、火、土、金、水這五種物質是人類日常生產和生活之中最為常見和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質,如《尚書正義》說:“水火者,百姓之所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作也;土者,萬物之所資生,是為人用。”因為人類在生產和生活之中,經常接觸這五種物質,而且認識到這五種物質互相作用,還不錯產生出新的事物,如《國語·鄭語》說:“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

五行一詞,最早見於《尚書》。《尚書·周書·洪范》說:“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並對五行的特性從哲學高度作瞭抽象概括,指出:“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此時的五行,已從木、火、土、金、水五種具體物質中抽象出來,上升為哲學的理性概念。古代人們運用抽象出來的五行特性,采用取類比象和推演絡繹的方式方法,將自然界中的各式事物和現象分歸為五類,並以五行“相生”、“相克”的關系來解釋各式事物和現象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於是,五行學說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特性及其相生、相克規律來認識世界、解釋世界和探求宇宙變化規律的一種世界觀和方法論。

中醫學把五行學說使用於醫學范疇,以五行學說來闡釋人體局部與局部、局部與整體、體表與內臟的有機聯系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的統一。五行學說代表一種思維方法貫穿於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各個方面,用來說明人體的生理病理,並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成為中醫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五行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代人們在長期的活法和生產實踐中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直觀觀察和樸素認識的基礎上,進行抽象而逐漸形成的理性概念,是用來識別各式事物的五行屬性的基本根據。一般認為,《尚書·洪范》所說的“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是對五行特性的經典性概括。現分述如下: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指樹木的枝條具有生長、柔和,能屈又能伸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木。

“火曰炎上”:“炎”,是焚燒、熾熱、光明的意思;“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熾熱、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溫熱、上升、光明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火。

“土爰稼穡”:“爰”,通“曰”;“稼”,即種植谷物;“穡”,即收獲谷物。稼穡,泛指人類種植和收獲谷物的農事活動。引申為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土。所以有“土載四行”、“萬物土中生”、“萬物土中滅”和“土為萬物之母”說。

“金曰從革”:“從”,順也;“革”,即變革。是指金有剛柔相濟之性:金之質地雖剛硬,可作兵器以殺戮,但有隨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為凡具有沉降、肅殺、收斂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金。

“水曰潤下”:“潤”,即滋潤、濡潤;“下”即向下、下行。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下行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滋潤、下行、寒涼、閉藏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水。

從上述五行的特性可以看出,五行學說中的木、火、土、金、水,業已不是這五種具體物質本身,而是五種物質不同屬性的概括。

(3)事物和現象的五行歸類

五行學說根據五行各自的特性,對大自然的各式事物和現象進行歸類,從而構建瞭五行系統。事物和現象五行歸類的方式方法,主要有取象比類法和推演絡繹法兩種。

取象比類法:“取象”,其實就是從事物的形象(形態、作用、性質)中找出能反映本質的特有征象;“比類”,其實就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屬性為標準,與某種事物所專有的征象相比較,以確定其五行歸屬。事物或現象的某征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於木;與水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於水;其他以此類推。比如:以方位配五行:日出東方,與木升發特性相似,故東方歸屬於木;南方熾熱,與火特性相類似,故南方歸屬於火;日落於西方,與金之沉降相類似,故西方歸屬於金;北方寒冷,與水之特性相類似,故北方歸屬於水;中原地帶土地肥沃,萬物繁茂,與土之特性相類似,故中间位置歸屬於土。

推演絡繹法:即依據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歸屬,推演歸納其他有關的事物,從而確定這幾個事物的五行歸屬。比如:已知肝屬木(大前提),因為肝合膽、主筋、其華在爪、開竅於目(小前提),因此可推演絡繹膽、筋、爪、目皆屬於木;同理,心屬火,則小腸、脈、面、舌與心相關,故亦屬於火;脾屬土,胃、肌肉、唇、口與脾相關,故亦屬於土;肺屬金,大腸、皮膚、毛發、鼻與肺相關,故亦屬於金;腎屬水,膀胱、骨、發、耳、二陰與腎相關,故亦屬於水。

五行學說以五行特性為根據,運用取象比類和推演絡繹的方式方法,將自然界千姿百態、千變萬化的各式事物和現象分別歸屬於木、火、土、金、水五大類,而每一類事物和現象之間皆有著一樣的或相似的特定屬性,彼此構成瞭一定的聯系。

中醫學在天人相應思想指導下,以五行是中心,以空間結構的五方,時間結構的五季,人體結構的五臟為基本框架,將大自然的各式事物和現象以及人體的生理病理現象,按其屬性進行歸納,從而將人體的生命活動與大自然的事物或現象聯系起來,形成瞭聯系人體內外環境的五行結構系統,用來說明人體以及人與自然環境的統一(表1-3)。

表1-3 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表

自 然 界

人 體

五音 五味 五色 五化 五氣 五方 五季 五臟 五腑 五官 形體 情志 五聲 變動

角 酸 青 生 風 東 春 木 肝 膽 目 筋 怒 呼 握

徵 苦 赤 長 暑 南 夏 火 心 小腸 舌 脈 喜 笑 憂

宮 甘 黃 化 濕 中 長夏 土 脾 胃 口 肉 思 歌 噦

商 辛 白 收 燥 西 秋 金 肺 大腸 鼻 皮 悲 哭 咳

羽 咸 黑 藏 寒 北 冬 水 腎 膀胱 耳 骨 恐 呻 栗

2。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五行相生與相克、五行制化與勝復、五行相乘與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個方面。其中五行的相克相生是指五行間存在著動態有序的互相資生和互相制約的關系;五行的制化和勝復,是指五行系統中擁有的自我調節機制。因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相生、相克與制化勝復的關系,從而維持五行結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促進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與母子相及是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異常的生克變化,主要用於闡釋某些異常的氣候變化和人體的病理變化。

(1)五行相生與相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系。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難經》將此關系比喻為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於是,五行相生,事實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木為火之“母”;因為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土為火之“子”。木與火是母子關系,火與土也是母子關系(圖1-3)。

2.五行之間相克

五行之間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

五行之間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之間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系。《內經》把相克關系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於是,五行之間相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如以木為例,因為木克土,故“我克”者為土,土為木之“所勝”;因為金克木,故“克我”者為金,金為木之“所不勝”(圖1-3)。

(2)五行制化與勝復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既互相資生,又互相制約,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

五行制化,源於《素問·六微旨大論》“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之論,屬五行相生與相克相結合的自我調節。五行的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間的正常協調關系。於是,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維持事物間的平衡協調,促進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故明·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五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而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具體地說,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周而復始(圖1-3)。

2.五行勝復

五行勝復,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勝氣),則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的報復性制約,從而使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復歸於協調和穩定。

五行勝復,屬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按相克規律的自我調節。勝氣的出現,有兩種情況:一是因為五行中一行的太過,即絕對亢盛;二是因為五行中一行的不足而致其所不勝的相對偏盛。復氣那麼是由於勝氣的出現而產生,即先出現勝氣,而後有復氣產生,以對勝氣進行“報復”,使勝氣復平。復氣即勝氣的所不勝:若勝氣為木,則復氣為金;勝氣為火,則復氣為水;勝氣為土,則復氣為木;勝氣為金,則復氣為火;勝氣為水,則復氣為土。

五行勝復的規律是:“有勝則復”。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絕對亢盛或相對亢盛),則按相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旺盛,以制約該行的亢盛,使之復歸於常。如以木行亢盛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則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則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則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此處木行偏亢為勝氣,而金行旺盛為復氣,金行旺盛是對木行亢盛的報復。餘四行的勝復依此類推(圖1-4)。

圖1-4 五行勝復示意圖

五行勝復,又稱“子復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為勝氣;其所不勝,是為復氣,又恰為其所勝之子。復氣之母受勝氣所害,復氣制約勝氣,為母復仇,故稱“子復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為勝氣,金行旺盛為復氣;土為木之所勝,而土之子金可以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則為子復母仇。通過勝復調節機制,五行系統在局部出現不平衡的情形下,自行調節以維持其整體的協調平衡。

(3)五行相乘與相侮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勝的過度制約或克制。又稱“倍克”。

五行相乘的次序與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圖1-5)。

致使五行相乘的緣故有“太過”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致使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亢盛,對其所勝行進行超過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勝行的虛弱,從而致使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協調關系失常。如以木克土為例:多數情況下,木可以克土,土為木之所勝。若木氣過於亢盛,對土克制太過,可致土的不足。這種因為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稱為“木旺乘土”。

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於虛弱,難以抵禦其所不勝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顯虛弱。仍以木克土為例,多數情況下,木能制約土,若土氣不足,木固然處於正常水平,土仍難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虛侵襲,使土更加虛弱。這種因為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稱為“土虛木乘”。

相乘與相克固然在次序上相同,但根本上是有區別的。相克是多數情況下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制約關系,相乘那麼是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異常制約現象。在人體,相克預示生理現象,相乘預示病理變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向制約和克制。又稱“反克”。

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圖1-5)。

致使五行相侮的緣故,也有“太過”和“不及”兩種情況。

太過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於強盛,使原來克制它的一行不但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氣過於亢盛,其所不勝行金不但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現“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現象,這種現象稱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過於虛弱,不但不能制約其所勝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勝行的“反克”。如多數情況下,金克木,木克土,但當木過度虛弱時,則不但金來乘木,而且土也會因木的衰弱而“反克”之。這種現象,稱為“木虛土侮”。

也就是說,五行的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度的克制,後者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兩者之間聯系是:在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比如:木過強時,木既可以乘土,又能夠侮金;金虛時,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與相侮之間存在著親密的聯系。《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這是對五行相乘與相侮產生的緣故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所作的不錯說明。

(4)五行的母子相及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種情況,皆屬於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相生關系異常的變化。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累及其子行,致使母子兩行皆異常。母病及子的一般規律是:母行虛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終致母子兩行皆不足。比如:水生木,水為母,木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致使木亦虛弱,終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作用與影響到其母行,終致子母兩行皆異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規律有兩種: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結果是子母兩行皆亢盛,一般稱為“子病犯母”。如火旺致使木亢,終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虛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終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稱為“子盜母氣”。如木不足致使水枯,終至木水皆不足。

3。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五行學說在中醫學的應用,著重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剖析歸納人體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等組織器官和精神情志等各式功能活動,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進而與自然環境相聯系,建立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並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規律來剖析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防治。於是,五行學說作為中醫學主要的思維方法在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建立中起著重要作用,而且還對中醫臨床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1)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

五行學說在生理方面的應用,主要包括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以生克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等幾個方面。

1.說明五臟的生理特點

五行學說將人體的五臟分別歸屬於五行,並以五行的特性來說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如木有生長、升發、舒暢、條達的特性,肝喜條達而惡抑鬱,有疏通氣血,調暢情志的功能,故以肝屬木。火有溫熱、向上、光明的特性,心主血脈以維持體溫恒定,心主神明以為臟腑之主,故以心屬火。土性敦厚,有生化萬物的特性,脾主運化水谷、化生精微以營養臟腑形體,為氣血生化之源,故以脾屬土。金性清肅、收斂,肺具有清肅之性,以清肅下降為順,故以肺屬金。水具有滋潤、下行、閉藏的特性,腎有藏精、主水功能,故以腎屬水。

2、 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

五行學說除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確定五臟的五行屬性外,還以五臟為中心,推演絡繹整個人體的各式組織結構與功能,將人體的形體、官竅、精神、情志等分歸於五臟,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並且還將大自然的五方、五氣、五色、五味等與人體的五臟聯系起來,建立瞭以五臟為中心的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將人體內外環境聯結成一個密切聯系的整體。如以肝為例:“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肝主目”(《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其病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問·金匱真言論》),這樣把大自然的東方、春季、青色、風氣、酸味等,通過五行的木與人體的肝、筋、目聯系起來,構築瞭聯系人體內外的肝木系統,展現瞭天人對應的整體觀念。

3.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

五臟的功能活動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的。五行學說不但用五行特性說明五臟的功能特點,而且還運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論來說明臟腑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系,即五臟之間存在著既互相資生又互相制約的關系。

(一)以五行相生說明五臟之間的資生關系:肝生心即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濟心,肝之疏泄以助心行血;心生脾即火生土,如心陽溫煦脾土,助脾運化;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氣運化,化氣以充肺;肺生腎即金生水,如肺之精津下行以滋腎精,肺氣肅降以助腎納氣;腎生肝即水生木,如腎藏精以滋養肝血,腎陰資助肝陰以防肝陽上亢。

(二)以五行之間相克說明五臟之間的制約關系:腎制約心即水克火,如腎水上濟於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約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陽熱,可以抑制肺氣清肅太過;肺制約肝即金克木,如肺氣清肅,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制約脾即木克土,如肝氣條達,可疏泄脾氣之壅滯;脾制約腎即土克水,如脾氣之運化水液,可防腎水泛濫。

(三)以五行制化說明五臟之間的協調平衡:根據五行學說,五臟中的每一臟都具有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的生理聯系。五臟之間的生克制化,說明每一臟在功能上因有他臟的資助而不能夠虛損,又因有他臟的制約和克制,而不致於過亢;本臟之氣太盛,則有他臟之氣制約;本臟之氣虛損,則又可由他臟之氣補之。如脾(土)之氣,其虛,則有心(火)生之,其亢,則有肝(木)克之;肺(金)氣不足,脾(土)可生之;腎(水)氣過亢,脾(土)可克之。這種制化關系把五臟緊緊聯系成一個整體,從而保證瞭人體內環境的統一。

應當指出的是,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互相資生、互相制約的關系,是以五行的特性及其生克規律來論述的。不過,五臟的功能是多樣的,其互相間的關系也是復雜的。五行的特性並不可以說明五臟的所有功能,而五行的生克關系也不容易以完全闡釋五臟間復雜的生理聯系。於是,在研究臟腑的生理功能及其互相間的內在聯系時,不能囿於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相克相生的論理。

(2)說明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

五行學說,不但可用來說明在生理情況下臟腑間的互相聯系,而且也可以說明在病理情況下臟腑間的互相作用與影響。某臟有病可以傳至他臟,他臟疾病也可以傳至本臟,這種病理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叫作傳變。以五行學說闡釋五臟病變的互相傳變,可分為相生關系的傳變和相克關系的傳變兩類。

1.相生關系的傳變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個方面。

母病及子,即母臟之病傳及子臟。如腎屬水,肝屬木,水可以生木,故腎為母臟,肝為子臟。腎病及肝,即屬母病及子。臨床常常見到的因腎精不足不能資助肝血而致的肝腎精血虧虛證,腎陰不足不能涵養肝木而致的肝陽上亢證,腎陽不足不能資助肝陽而致的少腹冷痛證,皆屬母病及子的傳變。他臟之間的母病及子傳變,可以此類推。母病及子,多見母臟不足累及子臟虧虛的母子兩臟皆虛的病證。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的傳變,從子臟傳及母臟。如肝屬木,心屬火,木可以生火,故肝為母臟,心為子臟。心病及肝,其實就是子病及母。臨床常常見到的因心血不足累及肝血虧虛而致的心肝血虛證,因心火旺盛引動肝火而形成心肝火旺證,皆屬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臟虛引起母臟也虛的虛證,又有子臟盛致使母臟也盛的實證。另外還有子臟盛致使母臟虛的虛實摻雜病變,即所謂“子盜母氣”,如肝火亢盛,下劫腎陰,以致腎陰虧虛的病變其實就是。

2.相克關系的傳變

包括“相乘”和“相侮”兩個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過致病。引起五臟相乘的緣故有二:一是某臟過盛,而致其所勝之臟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臟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臟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克關系來講,相乘傳變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氣乘脾)和“土虛木乘”(即脾虛肝乘)兩種情況。因為肝氣鬱結或肝氣上逆,作用與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而出現胸脅苦滿、脘腹脹痛、泛酸、泄瀉等表現時,稱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虛弱,不能耐受肝氣的克伐,而出現頭暈乏力、納呆噯氣、胸脅脹滿、腹痛泄瀉等表現時,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臟相侮也有兩種情況,即太過相侮和不及相侮。太過相侮,是指因為某臟過於亢盛,致使其所不勝無力克制而反遭克的病理現象。比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因為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但無力制約肝木,反被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現急躁易怒,面紅目赤,甚則咳逆上氣,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癥狀,稱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因為某臟虛損,致使其所勝之臟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如脾土虛衰不能制約腎水,出現渾身水腫,稱為“土虛水侮”。

也就是說,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如肝臟有病,病傳至心,為母病及子;病傳至腎,為子病及母;病傳至脾,為乘;病傳至肺,為侮(圖1-6)。其他四臟,以此類推。

圖1-6 五臟傳變規律示意圖(以肝為例)

五行學說認為,按相生規律傳變時,母病及子病況輕淺,子病及母病況較重,如清·徐大椿《難經經釋》說:“邪挾生氣而來,則雖進而易退”;“受我之氣者,其力方旺,還而相克,來勢必甚。”依照相克規律傳變時,相乘傳變病況較深重,而相侮傳變病況較輕淺。如《難經經釋》說:“所不勝,克我者也。臟氣本已相制,而邪氣挾其力而來,殘削必甚,故為賊邪”;“所勝,我所克也。臟氣既受制於我,則邪氣亦不能深入,故為微邪。”

此外,運用五行學說還不錯闡釋五臟發病與季節的關系。五臟外應五時,因此五臟發病的一般規律,是在其所主之時受邪而發病,即春天多發肝病,夏天多發心病,長夏多發脾病,秋天多發肺病,冬天多發腎病。故《素問·咳論》說:“五臟各用其時受病……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之,乘夏則心先受之,乘至陰則脾先受之,乘冬則腎先受之。”

因為五行生克規律不能完全闡釋五臟間復雜的生理關系,因而五臟間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也不容易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說明。《素問·玉機真藏論》已有“然其卒發者,不必治於傳,或其傳化有不以次”的論述。故對於疾病的五臟傳變,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規律的束縛,而應在現實情況出發去把握疾病的傳變。

(3)指導疾病的診斷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當內臟有病時,其功能活動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的異常變化,可以反映到體表對應的組織器官,出現色澤、聲音、形態、脈象等諸方面的異常變化,即所謂“有諸內者,必形諸外”(《孟子·告子下》)。五行學說將人體五臟與大自然的五色、五音、五味等都作瞭相應聯系,構成瞭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因而觀察剖析望、聞、問、切四診所搜集的外在表現,根據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和五行生克乘侮規律,可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推斷病況進展和判斷疾病的預後。即所謂“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靈樞·本藏》)。

1.確定五臟病變部位

五行學說以事物五行屬性歸類和生克乘侮規律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包括以本臟所主之色、味、脈來診斷本臟之病和以他臟所主之色、味、脈來核實確定五臟相兼病變。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是心火亢盛之病。若脾虛病人,而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是肝氣犯脾;心臟病人,而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多見於腎水上凌於心等等。故《難經·六十一難》說:“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聞而知之者,聞其五音,以別其病。問而知之者,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切脈而知之者,診其寸口,視其虛實,以知其病,病在何臟腑也。”

2.推斷病況的輕重順逆

五行學說依據五色之間的生克關系來推測病況的輕重順逆。因為內臟疾病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的異常變化,皆可從面部色澤的變化中展現出來。於是,俺們是可以依據“主色”和“客色”

中醫中的五行為啥意思?

五行為指 木

水 火

金 土

相克相生 我是學中醫的 你假如想進一步理解,

可以看《中醫基礎理論》來學習

希望對你能夠起到幫助作用

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和五臟病傳

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和五臟病傳

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和五臟病傳,古代人們認為天地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這五種元素組合而成的,這五種元素之間存在著一種相克相生的制約關系,很多爸媽在給寶寶起名時會依據孩子五行的缺失和強弱來挑選出最特別適合之名字,五行跟人體內的五臟六腑也密切相關,下面來看看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和五臟病傳。

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和五臟病傳1

1.發病:

五臟外應五時,所以六氣發病的規律,通常是主時之臟受邪發病。因為五臟各以所主之時而受病,當其時者,必先受之。因 此,春天的時刻,肝先受邪;夏天的時刻,心先受邪;長夏的時刻,脾先受邪;秋天的時刻,肺先受邪;冬天的時刻,腎先受邪。

主時之臟受邪發病,這是普通的規律,不過也有所勝和所不勝之臟受病的。氣候失常,時令不到而氣先至,屬太過之氣;時令已到而氣未至,屬不及之氣。太過之氣的發病規律,不但可以反侮其所不勝之臟,而且還要乘其所勝之臟;

不及之氣的發病規律,不但所勝之臟妄行而反侮,即便是我生之臟,也有受病的可能。這是依據五行所勝與所不勝的生克乘侮規律而推測的。這種發病規律的推測,固然不能完全符合臨床實踐,但它說明瞭五臟疾病的發生,受著自然氣候變化的作用與影響。

2.傳變:

因為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內臟之間又是互相滋生、互相制約的.由此在病理上必然互相作用與影響。本臟之病可以傳至他臟,他臟之病也可以傳至本臟,這種病理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叫作傳變。從五行學說來說明五臟病變的傳變,可以分為相生關系傳變和相克關系傳變。

(一)相生關系傳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兩個方面。

母病及子:又稱“母虛累子”。母病及子系病邪從母臟傳來,侵入屬子之臟,即先有母臟的病變後有子臟的`病變。如水不涵木,即腎陰虛不能滋養肝木,其臨床表此刻腎,則為腎陰不足,多見耳鳴、腰膝酸軟等;在肝,則為肝之陰血不足,多見眩暈、消瘦、乏力、肢體麻木,或手足蠕動,甚則震顫抽掣等。

陰虛生內熱,故亦現低熱、顴紅、五心煩熱等癥狀。腎屬水,肝屬木,水可以生木。現水不生木,其病由腎及肝,由母傳子。因為相生的關系,病況雖有發展,但相互滋生作用不絕,病況較輕。

子病犯母:又稱“子盜母氣”。子病犯母系病邪從子臟傳來,侵入屬母之臟,即先有子臟的病變,後有母臟的病變。如心火亢盛而致肝火熾盛,有升無降,最終致使心肝火旺。心火亢盛,則現心煩或狂躁譫語、口舌生瘡、舌尖紅赤疼痛等癥狀;肝火偏旺,則現煩躁易怒、頭痛眩暈、面紅目赤等癥狀。心屬火,肝屬木,木可以生火。肝為母,心為子.其病由心及肝,因為傳母,病況較重。

疾病按相生規律傳變,有輕重之分,“母病及子”為順,其病輕;“子病犯母”為逆,病重。

(二)相克關系傳變:包括“相乘”和“反侮”兩個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過為病,如木旺乘土,又稱木橫克土。木旺乘土,即肝木克伐脾胃,先有肝的病變,後有脾胃的病變。因為肝氣橫逆,疏泄太過,作用與影響脾胃,致使消化機能紊亂,肝氣橫逆,則現眩暈頭痛、煩躁易怒、胸悶脅痛等癥狀;及脾則表現為脘腹脹痛、厭食、大便溏泄或不調等脾虛之候;

及胃則表現為納呆、噯氣、吞酸、嘔吐等胃失和降之證。由肝傳脾稱肝氣犯脾,由肝傳胃稱肝氣犯胃:木旺乘土,除瞭肝氣橫逆的病變外,多數是脾氣虛弱和胃失和降的病變同時存在。肝屬木,脾(胃)屬土,木可以克土,木氣有餘,相克太過,其病由肝傳脾(胃,)。病邪從相克方面傳來,侵犯被克臟器。

相侮:又稱反侮,是反克為害,如木火刑金,因為肝火偏旺,作用與影響肺氣清肅,臨床表現既有胸脅疼痛、口苦、煩躁易怒、脈弦數等肝火過旺之證,又有咳嗽、咳痰,甚或痰中帶血等肺失清肅之候:

肝病在先,肺病在後。肝屬木,肺屬金,金可以克木,今肝木太過,反侮肺金,其病由肝傳肺。病邪從被克臟器傳來,此屬相侮規律傳變,生理上既制約於我,病則其邪必微,其病較輕,故《難經》謂“從所勝來者為微邪”。

也就是說,五臟之間的病理作用與影響及其傳變規律,可以 使用五行生克乘侮規律來解釋。如肝臟有病,可以傳心稱為母病及子;傳腎,稱為子病及母。這是按相生規律傳變,其病輕淺,《難經》稱為“順傳”。若肝病傳脾,稱為木乘土;傳肺,稱為木侮金。這是按乘侮規律傳變,其病深重,《難經》稱為“逆傳”,

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和五臟病傳2

五行簡單介紹

木、火、土、金、水是指五行的五種運動的物質。而五行為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研究它第1個須留意的,是“行”,假使算命半仙算命,把行認為是走路,那麼這樣就絕對錯瞭。

我們翻《易經》,乾卦的“天行健”此句話,這個“行”是代表運動之義,就是“動能”,宇宙間物質最大的相互關系,就在這個動能。這個“動能”有五金,以金、木、水、火、土作代表。

也和卦一樣,是種傳統符號,不要看得太嚴重瞭。所謂“金”並不是黃金,“水”亦並不是和杯中喝的水一樣,一定不要看成瞭五行就是五種物質。上古文化的五行:金、木、水、火、土,就是現代的地球文化,地球外面的五星,對俺們的關系很大。

1。相生規律:

生,含有資生、助長、促進的意義。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都具有相互資生、相互助長的關系。這種關系簡稱為“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系,亦即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以水為例,生我者為金,則金為水之母;我生者是木,則木為水之子。其它四行,以此類推。因為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結合五臟而言,就是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腎生肝起資生和促進作用。

2。相克規律:

克,含有制約、阻抑、克服的意義。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都具有互相制約、互相克服,互相阻抑的關系,簡稱“五行之間相克”。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之間相克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系,亦即“所勝”、“所不勝”的關系。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以木為例,克我者為金,則金為木之“所不勝”,我克者為土,則土為木之“所勝”。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結合五臟而言,就是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起著制約和阻抑的效果。

3。五行制化:

在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克,在相克之中,並且也寓有相生。這是自然界運動變化的一般規律。假如隻有相生而無相克,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發展;有相克而無相生,則萬物不可能有生化。推薦:看姻緣看面相,五行方位陰陽八卦算命

所以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條件。隻有在互相作用,互相協調的基礎上,才能促進事物的生化不息。例如,木可以克土,但土卻能生金制木。於是,在這樣的狀況下,土雖被克,但並不會發生偏衰。

其它火、土、金、水皆如此。古代人們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克和五行之間相克寓有相生的這種內在聯系,名之曰“五行制化”。制化規律的具體情況如下:

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

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

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

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

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4。相乘規律:乘,是乘襲之義。

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是一種病理的反常現象。相乘與相克意義相似,隻是超出瞭正常范圍,達到瞭病理的程度。相乘與相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其實就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如木克土,當木氣太過,金就不可以對木加以正常的制約,於是,太過無制的木乘土,即過強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虛,而不能生金,因而金虛弱,無力制木。星恒教導搜集整理

5。相侮規律:侮,是欺侮之義。

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與相乘一樣,同樣屬於病理的反常現象。但相侮與反克的意義相似,所以有時又曰反侮。相侮的次序也與相克相反,其實就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以上相乘、相侮的兩個規律,都是在病理情況下才會產生,例如,水氣有餘,便克害火氣,並且還會反過來侮土。假如水氣不足,則土來乘之,火來侮之。這都是因為太過和不及出現的反常現象。

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和五臟病傳3

身體各部位與五行的相呼應之關系是什麼

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

五臟相應的五行、五色、五季分別為什麼

心、肝、脾、肺、腎相應的五行是火、木、土、金、水; 相應的五色為紅、青、黃、白、黑;相應的五季為:心對應夏4。五月,肝對應春正、二月,脾對應3。6。九、臘月,肺對應七、八月,水對應十、冬月(均以陰歷為準)。

金木水火土分別對應人體什麼器官

肝屬木,與膽相表裡、心屬火,與小腸相表裡、脾屬土,與胃相表裡、肺屬金,與大腸相表裡、腎屬水,與膀胱相表裡!!!

五行屬性歸類,主要用於概括人體及其與自然界多種事物或現象在屬性上的某些內在聯系。例如以五行特點來比象說明五臟之某些生理功能特點:如木性條達曲直,有生發的特別,而肝性柔和舒暢且主疏泄,又主升發之氣,故肝屬木;

火為陽熱的預兆,有上炎之性,而心為陽臟主動,心陽有溫煦作用,故心屬火;土為萬物之母,有生化、長養萬物之特性,而脾能運化水谷精微,為氣血生化之源,後天之本,故脾屬土;金有清肅,收斂特性,而肺主呼吸,主肅降,故肺屬金;水有濕潤下行之特性,而腎能藏精,主人體水液代謝之調節並能使廢水下行排出體外,故腎主水。

金木水火土分別對應人體什麼器官

以五臟配屬五行,則由於肝主升而歸屬於木,心陽主溫煦而歸屬於火,脾主運化而歸屬於土,肺主降而歸屬於金,腎主水而歸屬於水。

①說明五臟的生理活動特點,如肝喜條達,有疏泄的功能,有「木」生發的特性,故以肝屬「木」;心陽有溫煦的效果,有「火」陽熱的特性,故以心屬「火」;脾為生化之源,有「土」生化萬物的特性,故以脾屬「土」;肺

氣主肅降,有「金」清肅、收斂的特性,故以肺屬「金」;腎有主水、藏精的功能,有「水」潤下的特性,故以腎屬「水」。

②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系。如腎(水)之精以養肝,肝(木)藏血以濟心,心(火)之熱以溫脾,脾(土)化生水谷精微以充肺,肺(金)清肅下行以助腎水。這便是五臟互相資生的關系。

肺(金)氣清肅下降,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木)的條達,可以疏泄脾土的壅鬱;脾(土)的運化,可以制止腎水的氾濫;腎(水)的滋潤,可以防止心火的亢烈;心(火)的陽熱,可以制約肺金清肅的太過,這便是五臟互相制約的關系。

③說明人體與外界環境四時五氣以及飲食五味等的關系。也就是說,五行學說應用於生理,就在於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之間互相聯系的統一性。

五行對應人體哪些部位?

金:肺、大腸、鼻、皮毛、悲;木:肝、膽、眼、筋膜、爪、怒;

水:腎、膀胱、耳、骨、恐;

火:心、小腸、舌、血脈、喜;

土:脾、胃、口、肉、思。

中醫講的五行定理皆有什麼?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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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之中如何利用五行金木水火土理論

五行的說法在中醫及生活之中都是有著寬廣的應用,你曉得在生活之中有啥應用到五行的嗎?我為各位收集整理瞭生活之中的五行,供大傢學習借鑒,希望能夠幫到你!

生活之中利用五行金木水火土理論

中醫的五行金木水火土理論,是祖先從老百姓生活之中匯總來的。用五行金木水火土理論來養生保健有必要,舉個例子,有一部分人有些脾虛,叫脾虛之人。脾虛之人怎麼能夠保健脾?讓它不能老虛,我們的祖先告知我們,中醫的脾在五行裡,主土,脾土。在五色裡面脾是黃的,主黃。你在生活之中,你就要吃從土裡面出來的黃色物質,這東西就一定健脾。我們先人多麼偉大,這個叫同氣相求之說。脾虛的人要吃什麼?土豆、白薯、山藥、芋頭,都是從土裡出來的黃色物質,從土裡面出來的黑色物質別吃,不健脾,黃色物質健脾,很有意思。這便是日常生活中用五行金木水火土理論給我們提出保健、養生、延壽,一些具體的方式方法。同樣,你這人腎不好,我為瞭保證俺的腎,我們飯桌上什麼黑吃什麼。多喝黑米粥、多吃黑木耳,我們的黑豆,種出來的黑豆,你拿鐵鍋炒一炒,炒十分鐘。剛剛開皮,行瞭放在一個瓶子裡。看電視時候抓一把炒黑豆,堅持吃,你的腎一定會好。由於黑豆屬黑,入腎。這便是我們說的五行金木水火土理論和人體的五臟關系十分密切。

五行學說指導臨床診斷與治療

1、 診斷診斷

診斷包括診察與推斷疾病。中醫學在四診之中,依據陰陽五行是基礎的整體觀念,依照“有諸內必形諸外”的根據,對內在臟腑病變反映到體表組織,表此刻色澤、形態、聲音、脈象等病理變化,運用五行歸類表與五行生克乘侮關系診斷病況,常常有相當高的診斷價值。如患者面青、喜食酸味、脈弦,可以診斷為肝病;患者面紅,舌赤、口苦、脈洪數者,可斷為心火亢盛。從五行生克看色脈是否相合,也是古代人們判斷疾病順逆的一種依據。例如,脾病色黃,為本臟色,色赤,為心火旺,母來顧子。肝病色青脈弦,為色脈相符,以上皆為病順。色脈不符,已現其色,不得其脈則逆。但又有得生則生,得克則死之分。如肝病色青,得沉脈則生,因沉脈為腎水滋養肝木的預兆,而得浮脈則死,因浮脈為肺金克乘肝木的預兆。

2、 指導治療

五行學說指導治療主要表此刻確定治則治法、診斷臟腑用藥、指導情志療法等方面,現分述如下。

(1)確定治則與治法

①按相生規律確定治則與治法

依據相生規律確定的治療原則包括“虛則補其母”和“實則瀉其子”。前者主要用於母子兩臟虛弱之證;後者主要用於母子兩臟俱實之證。

依據相生規律制定的具體治法有:

滋水涵木法:又稱滋腎養肝法或滋補肝腎法。指通過滋腎陰以養肝陰的方式方法。

培土生金法:又稱補脾養肺法。指通過培補脾氣以助肺氣的方式方法。

金水相生法:又稱補肺滋腎法、滋養肺腎法。指通過肺腎同治以糾正肺腎陰虛狀態的治法。

益火補土法:又稱溫陽健脾法,通過溫陽以補助脾胃。應當指出,此處的陽,原本指心火,但自從命門學說興起後,隨著對腎的註重和重視,臨床上多將此專指為腎陽或命門之火。

展現“實則瀉其子”治則的具體治法有:

肝旺瀉心法:是指用清心火以治療肝火旺者方法。

腎實瀉肝法:是指用瀉肝火以治療腎功能偏亢的方式方法。應當說明的是,古時候醫傢強調“腎無實證”,腎實著重是指相火偏亢。

②依據相克規律確定治療原則:引起相乘相侮的緣故,不外乎一方過強,表現為機能亢進;另一方偏若,表現為機能不足。於是,治療就是“抑強”、“扶弱”。所謂“抑強”,指抑制功能過亢之臟;所謂“扶弱”,即接濟虛弱之臟,從而糾其偏頗,使雙方力量對比恢復均衡。

五行之間相克詳細資料大全

又作“五行相勝”,指木、火、土、金、水五種自然物質互相克制、互相制勝,是我國古代五行說的內容之一。隋代肖吉的《五行大義·論相克》說:“克者,制罰為義,用其力強能制弱,因而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之間相克”說和“五行相勝”說,原本是古時候思想傢解釋宇宙萬物變化的樸素唯物論的論理,在戰國末期,被陰陽學派創始人鄒衍附會到社會歷史范疇,認為每一個朝代都受一種五行之德的支配,朝代的更替,正所謂五行之間相克、五行相勝的最終,因而提出瞭“五德終始”說和“五德轉移”說,陷入瞭歷史唯心論。《春秋繁露》有《五行相勝》篇,解釋五行相勝的道理,並附會瞭一些社會歷史方面的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五行之間相克
  • 類別 :中醫藥術語
解讀,中醫套用,

解讀

五行之間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五行之間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之間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系。《內經》把相克關系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於是,五行之間相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如以木為例,因為木克土,故“我克”者為土,土為木之“所勝”;因為金克木,故“克我”者為金,金為木之“所不勝”。

中醫套用

1。說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 五臟的功能活動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的。五行學說不但用五行特性說明五臟的功能特點,而且還運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論來說明臟腑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系,即五臟之間存在著既互相資生又互相制約的關系。 以五行之間相克說明五臟之間的制約關系:腎制約心即水克火,如腎水上濟於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約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陽熱,可以抑制肺氣清肅太過;肺制約肝即金克木,如肺氣清肅,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制約脾即木克土,如肝氣條達,可疏泄脾氣之壅滯;脾制約腎即土克水,如脾氣之運化水液,可防腎水泛濫。 2。說明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 五行學說,不但可用來說明在生理情況下臟腑間的互相聯系,而且也可以說明在病理情況下臟腑間的互相作用與影響。某臟有病可以傳至他臟,他臟疾病也可以傳至本臟,這種病理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叫作傳變。以五行學說闡釋五臟病變的互相傳變,可分為相生關系的傳變和相克關系的傳變兩類。相克關系的傳變包括“相乘”和“相侮”兩個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過致病。引起五臟相乘的緣故有二:一是某臟過盛,而致其所勝之臟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臟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臟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克關系來講,相乘傳變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氣乘脾)和“土虛木乘”(即脾虛肝乘)兩種情況。因為肝氣鬱結或肝氣上逆,作用與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而出現胸脅苦滿、脘腹脹痛、泛酸、泄瀉等表現時,稱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虛弱,不能耐受肝氣的克伐,而出現頭暈乏力、納呆噯氣、胸脅脹滿、腹痛泄瀉等表現時,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臟相侮也有兩種情況,即太過相侮和不及相侮。太過相侮,是指因為某臟過於亢盛,致使其所不勝無力克制而反遭克的病理現象。比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因為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但無力制約肝木,反被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現急躁易怒,面紅目赤,甚則咳逆上氣,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癥狀,稱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因為某臟虛損,致使其所勝之臟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如脾土虛衰不能制約腎水,出現渾身水腫,稱為“土虛水侮”。 也就是說,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如肝臟有病,病傳至心,為母病及子;病傳至腎,為子病及母;病傳至脾,為乘;病傳至肺,為侮。其他四臟,以此類推。 五行學說認為,按相生規律傳變時,母病及子病況輕淺,子病及母病況較重,如清·徐大椿《難經經釋》說:“邪挾生氣而來,則雖進而易退”;“受我之氣者,其力方旺,還而相克,來勢必甚。”依照相克規律傳變時,相乘傳變病況較深重,而相侮傳變病況較輕淺。如《難經經釋》說:“所不勝,克我者也。臟氣本已相制,而邪氣挾其力而來,殘削必甚,故為賊邪”;“所勝,我所克也。臟氣既受制於我,則邪氣亦不能深入,故為微邪” 。 因為五行生克規律不能完全闡釋五臟間復雜的生理關系,因而五臟間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也不容易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說明。《素問·玉機真藏論》已有“然其卒發者,不必治於傳,或其傳化有不以次”的論述。故對於疾病的五臟傳變,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規律的束縛,而應在現實情況出發去把握疾病的傳變。 3。推斷病況的輕重順逆。 五行學說依據五色之間的生克關系來推測病況的輕重順逆。因為內臟疾病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的異常變化,皆可從面部色澤的變化中展現出來。於是,俺們是可以依據“主色”和“客色”的變化,以五行的生克關系為基礎,來推測病況的順逆。“主色”是指五臟的本色,“客色”為應時之色。“主色”勝“客色”,其病為逆;反之,“客色”勝“主色”,其病為順。清·吳謙《醫宗金鑒·四診心法要訣》說:“肝青心赤,脾臟色黃,肺白腎黑,五臟之常。臟色為主,時色為客。春青夏赤,秋白冬黑,長夏四季色黃。常則客勝主善,主勝客惡。” 五行學說還將色診和脈診結合在一直,即色脈合參,結合五行生克規律來推斷疾病的預後。如肝病色青而見弦脈,色脈相符;假如不得弦脈而反見浮脈,則屬相勝之脈,即克色之脈,為逆,預後不佳;若得沉脈,則屬相生之脈,即生色之脈,為順,預後較好。如《靈樞·邪氣藏府病形》所說:“見其色而得不到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 4。控制疾病的傳變。 依據五行生克乘侮理論,五臟中一臟有病,可以傳及其他四臟而發生傳變。如肝有病可以作用與影響到心、肺、脾、腎等臟。心、肺、脾、腎有病也可以作用與影響肝臟。不同臟腑的病變,其傳變規律不同。於是,臨床治療時除對所病本臟進行治療之外,還要根據其傳變規律,治療其他臟腑,以防止其傳變。如肝氣太過,或鬱結或上逆,木亢則乘土,病將及脾胃,此時應在疏肝平肝的基礎上預先培其脾氣,使肝氣得平,脾氣得健,則肝病不得傳於脾。如《難經·七十七難》所說:“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故先實其脾氣。”此處的“實其脾氣”,是指在治療肝病的基礎上佐以補脾、健脾。 疾病的傳變與否,主要取決於臟氣的有盛有衰。“盛則傳,虛則受”,是五臟疾病傳變的基本規律。在臨床實踐中,我們既要依據五行的生克乘侮關系掌握五臟病變的傳變規律,調整太過與不及,控制其傳變,防患於未然,並且還要根據具體病況辨證施治,切不要把它作為刻板公式而機械地套用。 5。確定治則治法 五行學說不但用來說明人體臟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傳變,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預防,而且還以五行相克相生規律來核實確定疾病的治療原則和方法。根據五行之間相克規律確定治則和治法:臨床上運用五行之間相克規律來治療疾病,其基本治療原那麼是抑強扶弱。 人體五臟相克關系異常而出現的相乘、相侮等病理變化的緣故,不外乎“太過”和“不及”兩個方面。“太過”者屬強,表現為機能亢進;“不及”者屬弱,表現為機能衰退。因而治療上須同時采取抑強扶弱的治療原則,並側重於制其強盛,使弱者易於恢復。若一方雖強盛而沒有發生克伐太過時,亦可利用這一治則,預先加強其所勝的力量,以阻止病況的發展。 抑強,適合使用於相克太過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肝氣橫逆,乘脾犯胃,出現肝脾不調、肝胃不和之證,稱為“木旺乘土”,治療應以疏肝平肝為主。又如木本克土,若土氣壅滯,或脾胃濕熱或寒濕壅脾,不僅不受木之所克,反而侮木,導致肝氣不得疏達,稱為“土壅木鬱”,治療應以運脾祛邪除濕為主。抑其強者,則其弱者機能自然易於恢復。 扶弱,適合使用於相克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脾胃虛弱,肝氣乘虛而入,致使肝脾不和之證,稱為“土虛木乘”或“土虛木賊”,治療應以健脾益氣為主。又如土本制水,但因為脾氣虛弱,不但不能制水,反被腎水之反克而出現水濕泛濫之證,稱為“土虛水侮”,治療應以健脾為主。接濟弱者,加強其力量,可以恢復臟腑的正常功能。 根據五行之間相克規律確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抑木扶土法、培土制水法、佐金平木法和瀉南補北法四種。 抑木扶土法:是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以治療肝脾不和或肝氣犯胃病證的治法,又稱疏肝健脾法、調理肝脾法(或平肝和胃法)。適合使用於木旺乘土或土虛木乘之證。臨床套用時,應根據具體情況的區別而對抑木和扶土法有所側重。如用於木旺乘土之證,則以抑木為主,扶土為輔;若用於土虛木乘之證,則應以扶土為主,抑木為輔。 培土制水法:是健脾利水以治療水濕停聚病證的治法,又稱為敦土利水法。適合使用於脾虛不運,水濕泛濫而致水腫脹滿之證。 佐金平木法:是滋肺陰清肝火以治療肝火犯肺病證的治法,也可稱為“滋肺清肝法”。適合使用於肺陰不足,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證。若屬肝火亢盛,左升太過,上炎侮肺,耗傷肺陰的肝火犯肺證,當清肝平木為主,兼以滋肺陰以肅降肺氣為治。 瀉南補北法:是瀉心火補腎水以治療心腎不交病證的治法,又稱為瀉火補水法、滋陰降火法。適合使用於腎陰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濟,心腎不交之證。因心主火,火屬南方;腎主水,水屬北方,故稱瀉南補北法。若因為心火獨亢於上,不能下交於腎,則應以瀉心火為主;若因腎水不足,不能上奉於心,則應以滋腎水為主。但必須指出,腎為水火之宅,腎陰虛亦可致相火偏旺,也稱為水不制火,這屬於一臟本身水火陰陽的偏盛偏衰,不能與五行生克中水不克火混為一談。 也就是說,依據五行相生、相克規律可以確立有效的治則和治法,指導臨床用藥。但在具體運用時又須分清主次,要根據雙方力量的對比進行全面考慮。或以治母為主,兼顧其子;治子為主,兼顧其母。或以抑強為主、扶弱為輔;扶弱為主,抑強為輔。如此,方能正確地指導臨床實踐,提高治療效果。 6。指導針灸取穴 在針灸療法中,針灸學傢將手足十二經近手足末端的井、滎、輸、經、合“五輸穴”,分別配屬於木、火、土、金、水五行。在治療臟腑病證時,依據不同的病況以五行的生克規律進行選穴治療。如治療肝虛證時,依據“虛則補其母”的原則,取腎經的合穴(水穴)陰谷,或本經合穴(水穴)曲泉進行治療。若治療肝實證,依據“實則瀉其子”的原則,取心經滎穴(火穴)少府,或本經滎穴(火穴)行間治療,以達到補虛瀉實,恢復臟腑正常功能之效。 7。指導情志疾病的治療 人的情志活動,屬五臟功能之一,而情志活動異常,又會損傷相應內臟。因為五臟之間存在相克相生的關系,故人的情志變化亦有互相抑制作用。臨床上可以運用不同情志變化的互相抑制關系來達到治療目的。如“怒傷肝,悲勝怒……喜傷心,恐勝喜……思傷脾,怒勝思……憂傷肺,喜勝憂……恐傷腎,思勝恐”(《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這便是情志病治療中的所謂“以情勝情”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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