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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乘五行學說五行木克土金克木(五行相乘的順序)

五行 智能起名 04-16

一: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內容如下:

1、五行相生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2、五行之間相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內經》把相克關系稱為"所勝"、"所不勝"關系。"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

3、五行制化

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

4、五行相乘

即過度克制,次序與相克次序相同: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5、五行相侮

即反向克制,次序為: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6、五行的母子相及

即相生關系異常的變化。

母病及子:母行虛弱→子行虛弱→母子俱虛。

中醫應用

五行學說在中醫學的應用,著重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剖析歸納人體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等組織器官和精神情志等各式功能活動,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進而與自然環境相聯系,建立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

並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規律來剖析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系,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五臟病變的互相作用與影響,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防治。於是,五行學說作為中醫學主要的思維方法在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建立中起著重要作用,而且還對中醫臨床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二:五行相乘的相乘與相侮的關系

相乘與相侮的概念,皆源於《黃帝內經》,是中醫學對古時候哲學的五行學說的發展。相乘與相侮,都屬於不正常的相克現象,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兩者的不同在於:相乘是按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的克制太過,相侮那麼是與相克次序相反方向的克制異常。兩者的聯系在於:發生相乘時,有時也可同時出現相侮;發生相侮時,有時也可同時伴有相乘。兩者皆用於闡釋疾病的病理變化。如《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既指出瞭五行相乘與相侮的產生原因,又說明瞭相乘與相侮之間的聯系。

三: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具有啥相互之關聯聯系?

五行學說在研究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特性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探討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相互之關聯聯系,這種關系被叫作“生克制化”,即五行互相之間既有促進、助長,又有制約、抑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具體內容如下:

相生:即促進、資生、助長之意。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另一行具有促進、資生、助長的效果,如木能夠助火燃燒,叫做木生火;水能夠滋養木生長,叫做水生木;火燃燒後成灰而變成灰土,叫做火生土;金埋在土中,可認為是土生金;金熔化後變成液汁,可以認為是金生水。《難經》中把這種關系比喻為“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如木生火,木為火之母,火為木之子。

餘可類推。五行學說還規定瞭五行相生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即制約、抑制之意。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另一行具有制約、抑制的效果。如水能夠滅火,叫做水克火;火能夠熔金,叫做火克金;金屬制品可以伐木,叫做金克木;木生土中可以疏達土壤,叫做木克土;土能夠築堤擋水,叫做土克水。這種關系又稱“所勝”、“所不勝”。

我克者為我所勝,克我者為我所不勝。例如金克木,金對木講,木為金“所勝”,金為木“所不勝”。餘可類推。五行之間相克亦有固定次序: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克相生是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正常關系,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就是在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的關系中保持著動態平衡。五行間的這種關系又稱為“生克制化”關系。例如土克水,假如隻有相克,水被制約,就會愈來愈弱,不過水又生木,木能夠克上,所以水又間接地對土進行制約,而土又生金,金能夠生水,因此土又間接地促進瞭水,這樣才保持瞭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動態平衡。張景嶽在《類經圖翼》中作瞭非常好的說明:“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假如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出現異常的克制現象,破壞瞭五行的平衡,稱為“相乘”和“相侮”。

相乘,是指某一行對另一行過度的相克。因為某一行的過度亢盛,恃強凌弱,超過瞭正常制約的范疇,在五行學說中稱為“相乘”,如木克土,木行太盛,過度克土,稱為“木乘土”。

相侮,是指反克。如木克土,而土行太過,不但未被木所制約,反而欺凌木行,叫做土侮木。

四:簡述五行學說的主要內容

1。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一)相生與相克

1、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

2、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

(二)制化與勝復

1、制化: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既互相資生,又互相制約,以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序變化與發展的關系。

2、勝復:五行中一行亢盛,引起其所不勝的報復性制約,使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復歸於協調穩定的關系。

(三)相乘與相侮

1、相乘:對其所勝之行的過度制約。

2、相侮:對其所不勝之行的反向制約。

(四)母子相及(相生關系異常的變化)

1、母病及子,母虛累子。

2、子病及母,包括子盜母氣和子病犯母。

2。五行學說的應用:

(一)根據五行相生規律確定的治法

常用的有滋水涵木法、益火補土法,培土生金法和金水相生法四種。

滋水涵木法:是滋腎陰以養肝陰的治法,又稱滋腎養肝法,滋補肝腎法:適合使用於腎陰虧損而肝陰不足,甚或肝陽上亢之證。

益火補土法:是溫腎陽以補脾陽的治法,又稱溫腎健脾法,溫補脾腎法。適合使用於腎陽衰微而致脾陽不振之證。

培土生金法:是健脾生氣以補益肺氣的治法。主要用於脾氣虛衰,生氣無源,以致肺氣虛弱之證;若肺氣虛衰,兼見脾運不健者,亦可應用。

金水相生法:是滋養肺腎之陰的治法,也叫滋養肺腎法。主要用於肺陰虧虛,不能滋養腎陰,或腎陰虧虛,不能滋養肺陰的肺腎陰虛證。

(二)根據五行之間相克規律確定的治法

常用的有抑木扶土法、培土制水法、佐金平木法和瀉南補北法四種。

抑木扶土法:是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以治療肝脾不和或肝氣犯胃病證的治法,又稱疏肝健脾法、調理肝脾法。適合使用於木旺乘土或土虛木乘之證。

培土制水法:是健脾利水以治療水濕停聚病證的治法,又稱為敦土利水法。適合使用於脾虛不運,水濕泛濫而致水腫脹滿之證。

佐金平木法:是滋肺陰清肝火以治療肝火犯肺病證的治法,也可稱為“滋肺清肝法”。適合使用於肺陰不足,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證。

瀉南補北法:是瀉心火補腎水以治療心腎不交病證的治法,又稱為瀉火補水法、滋陰降火法。適合使用於腎陰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濟,心腎不交之證。因心主火,火屬南方;腎主水,水屬北方,故稱瀉南補北法。

五:何謂五行學說?

五行學說是古代人們從生活實踐中匯總出來的。他們認為世界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元素構成的,自然界各個事物的發展,變化都是這五種不一樣屬性的物質在不斷運動和互相作用的結果。 五行在不同的事物上有不同的表現。打比方說五色:青、赤、黃、白、黑;五聲:角、徵、宮、商、羽;五味:酸、苦、甘、辛、咸;五臟:肝、心、脾、肺、腎;五情:喜、樂、欲、怒、哀;五常:仁、禮、信、義、智等等,每種事情的五項內容都分別顯示出木、火、土、金、水的五行順序。五行有生成、相生、相克的順序。生成的順序是木、火、土、金、水;相生的順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順序是: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五行生克中,並不隻存在順克,如旺克衰,強克弱,有時也會出現逆克,衰克旺,弱克強的現象。即;土旺木衰,木受水克;木旺金衰,金受木克;水衰火旺,水受火克;土衰水旺,土受水克;金旺火衰,火受金克。這叫反侮。 從季節來講,春天屬木,夏天屬火,秋天屬金,冬天屬水,而在每個季節之始,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後十八天,那麼是屬於四季土。 方位分為東南西北中,東方五行屬木,南方五行屬火,西方五行屬金,北方五行屬水,中间位置屬土。 氣候分為風寒暑濕燥,風屬木,寒屬水,暑屬火,濕屬土,燥屬金。 顏色分為青紅黃白黑,青屬木,紅屬火,黃屬土,白屬金,黑屬水。其他顏色亦但是是青紅黃白黑的變奏。 味道分為酸苦甘辛咸,酸屬木,苦屬火,甘屬土,辛屬金,咸屬水。 人體分為五臟五腑,五臟是心、肝、肺、脾、腎,五腑是小腸、大腸、胃、膽、膀胱,心和小腸屬火,肺和大腸屬金,脾和胃屬土,肝和膽屬木,腎和膀胱屬水。 情緒分為怒喜思悲恐,其中怒屬木,喜屬火,思屬土,悲屬金,恐屬水。

六:五行學說的基本概念

五行,其實就是金、木、水、火、土 五種的運動。

五行學說認為全地球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基本條件之間的運動變化而生成的。並 且,還以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關系來闡釋事物之間的互相聯系,認為任何事物皆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克的運動之中維持著協調平衡。這其實就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

這種看法中是建國以後,老中醫為瞭表明中醫思想具有唯物主義特征而註釋的。 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運動方式。中國古代思想傢用五行金木水火土理論來說明世界萬物的形成及其相互之關聯聯系。中醫用五行來解釋生理病理上的種種現象。預測推算未來的人用五行相克相生來精密推算人的命數(當下還沒有大量可靠的證據證實五行相克相生來精密推算人的命數是不是準確)。在這一看法中,“行”被理解成運動。

《糖尿病行為醫學技術指南》作者、天津醫科大學王英博士,撰著瞭《儒醫理論與心身疾病治療》,對陰陽五行學說進行瞭全面訓詁和重新解析。引起學術界註重和重視。鄭玄《洪范註》:“行者,順天行氣也。”《春秋繁露》解釋說:“行者,行也。”五行的“行”first of all是動詞,緊接著轉化成描述“動”的名詞。五行,亦即五種基本走勢。所以接著就用瞭五種運動方式來說明木火土金水。可見漢代儒傢理解的木火土金水,是基於陰陽運動方式作出的定義,而不是五種基本物質。至於《左傳》中才出現“五材” ,這並不預示五行就是五材。“行”字在古時候從來就沒有“材”之寓意,把“五行”解釋成“五材”也就沒有任何依據。這種把不同的文獻的內容沒經過文字訓詁而硬放到一起解說的做法,在學術上是不嚴謹的。 第1種看法

這種看法追溯於《洪范》。今人多理解為:

木的特性:日出東方,與木相似。古代人們稱“木曰曲直”。“曲直”,實際是指樹木的生長形態,為枝幹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為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木。火的特性:南方熾熱,與火相似。古代人們稱“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溫熱、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為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火。

土的特性:中原肥沃,與土相似。古代人們稱“土爰稼穡”,是指土有種植和收獲農作物的效果。因而引申為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土。所以有“土載四行”和“土為萬物之母”之說。

金的特性;日落於西,與金相似。古代人們稱“金曰從革”。“從革”是指“變革”之義。引申為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金。

水的特性:北方寒冷,與水相似。古代人們稱“水曰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和向下的特性。引申為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於水。

第2種看法

這種看法追溯於當代學者聶文濤對《素問》的訓詁。

五行的性質應從“平氣”、“不及”、“太過”三方面考慮。平氣時, 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不及: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太過: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衍。從這三面考慮之後,才能體會出中醫學思維中對生命自我維護的理解。對人的身體能力的區別理解,正所謂中西醫學的差異所在。

第3種看法

木,生發、條達、主仁,其性直,其情和。

火,熾熱、向上、主禮,其性急,其情恭。

土,長養、化育、主信,其性重,其情厚。

金,清凈、收斂、蕭殺、主義,其性剛,其情烈。

水,寒冷、流動、向下,主智,其性聰,其情善。 ①歸類法:事物的五行屬性是將事物的性質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總結出的。如事物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於木;與火的特性相類似,則歸屬於火等等。比如:以五臟配屬五行,則因為肝主升而歸屬於木,心陽主溫煦而歸屬於火,脾主運化而歸屬於土,肺主降而歸屬於金,腎主水而歸屬於水。以方位配屬五行,則因為日出東方,與木的升發特性相類,故歸屬於木;南方熾熱,與火的炎上特性相類,故歸屬於火;日落於西,與金的肅降特性相類,故歸屬於金;北方寒冷,與水的特性相類,故歸屬於水。

②推演法。如:肝屬於木,則肝主筋和肝開竅於目的“筋”和“目”亦屬於木;心屬於火,則“脈”和“舌”亦屬於火;脾屬於土,則“肉”和“口”亦屬於土;肺屬於金,則“皮毛”和“鼻”亦屬於金;腎屬於水,則“骨”和“耳”、“二陰”亦屬於水。

③五行學說還這樣想屬於同一五行屬性的事物,都存在著相關的聯系。如方位的東和大自然的風、木以及酸味的物質都與肝相關。現將自然界和人體的五行屬性,列簡表如下。

對人的身體來說,是將人體的各式組織和功能歸結為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個生理系統。 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相克相生的關系與規律,沒有相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想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發展和變化中的平衡與協調,任何事物內部以及事物之間的聯系都存在生和克的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並且生中有克,克中有生,互為因果,相反相成,相互為用,推動和維持著事物的正常的發生,發展與變化。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之間相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一)相生與相克。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效果;相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效果。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學說中認為是大自然的正常現象;對人的身體生理來說,也是屬於正常生理現象。正由於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才能使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讓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說“制則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因為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作用關系,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一行”來說,都存在著“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個方面的聯系。

“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為“母”和“子”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母子”關系。如以火為例,因為木生火,故“生我”者為木;因為火生土,故“我生”者為土。這樣木為火之“母”,土為火之“子”;亦即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其實就是“克我”者是“所不勝”,“我克”者是“所勝”。再以火為例,因為火克金,故“我克”者為金;因為水克火,故“克我”者為水。

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隻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環無原由,才能生化不息,並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

(二)相乘與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後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 相乘: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從而引起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比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為“木乘土”。另一邊,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因而對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而其本身就更衰弱。比如:木本但是於強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但因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瞭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我”的“一行”進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比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別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對金進行反侮(即反克),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另一邊,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五行學說使用於生理,就在於說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之間互相聯系的統一性。

中醫五行分類表——五行與人體和大自然的相呼應之關系

五行 木 火 土 金 水

人體五臟肝 心 脾 肺 腎

六腑膽 小腸 胃 大腸 膀胱

五官目 舌 口 鼻 耳

形體 筋 脈 肉 皮毛 骨

情志 怒 喜 思 悲 恐

五聲 呼 笑 歌 哭 呻

變動 握 憂 噦 咳 栗

自然界五音 角 徵 宮 商 羽

五味 酸 苦 甘 辛 咸

五色 青 赤 黃 白 黑

五化 生 長 化 收 藏

五氣 風 暑 濕 燥 寒

五方 東 南 中 西 北

五季 春 夏 長夏 秋 冬 (一)在疾病診斷上的運籌使用

從本臟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本臟病。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可以診斷為心火亢盛。脾虛的病人,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心臟病人,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等等。

從它臟所主的色、味、脈來診斷五臟疾病的傳變情況。如脾虛病人,面見青色,脈現弦象,為肝病傳脾(木乘土);肺病之人,面見紅色,脈現洪象,為心病傳肺(火乘金)。五臟中任何一臟有病,皆可以傳及其他四臟,用五行學說來剖析,存在著相乘、相侮、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四種傳變關系。

從色與脈之間的生克關系來推測斷定疾病的預後。如肝病面色青,見弦脈,為色脈相符。假如不見弦脈,反見浮脈,則屬相勝之脈,則克色之脈(金克木),為逆,主預後不良;若見沉脈,則屬相生之脈,即生色之脈(水生木),為順,主預後良好。

(二)在疾病治療上的運籌使用

①控制五臟疾病的傳變。如肝病能傳脾(木乘土),預先予以補脾,防其傳變。“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故先實其脾氣”。

②確定治療原則。概括為“補母瀉子”法,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補母,是針對具有母子關系的虛證而治療的,如肝虛補腎,由於腎為肝之母,所以補腎水能夠生肝木。瀉子,是針對具有母子關系的實證而治療的,如肝實瀉心,由於心為肝之子,所以瀉心火有用且助於瀉肝木。 依據相克關系來核實確定治療原則,可以概括為“抑強膚弱”法,即瀉其克者之強,補其被克者之弱。如肝木太過而乘脾土,肝木太過為強,必須瀉之,脾土為弱,必須補之。

③制定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方面,如滋水涵木法,是用滋補腎陰以涵養肝陰的方式方法,適合使用於腎陰虧損而肝陰不足的病證。又如培土生金法,是用健脾益肺的方式方法,適合使用於脾失健運而肺氣虛弱的病證。又如扶土抑木法是用疏肝健脾藥治療肝旺脾虛的一種方法。

此外,在針灸和精神療法方面,皆可以利用五行的克制作用以選穴和調節情志。如悲可以勝怒,是由於悲為肺志屬金,怒為肝志屬木的原因。

在實際運用的過程中,陰陽五行學說,往往是互相聯系,不可分割的。陰陽五行學說的結合,不但可以說明事物矛盾雙方的一般關系,而且可以說明事物間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較為具體和復雜的關系,從而能夠起到好作用的解釋復雜的生命現象和病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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