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生為事物發展變化的正常現象五行木生火木克土(五行相生是怎麼相生的)
一:五行中的相克相生
五行相克相生的原理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在五行相生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系,亦即母子關系。
五行之間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二: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咱們國傢的老祖先從古至今就對五行有研究,五行說的道理就是萬物相克相生,無論啥都有互相克制的現象,亦有不同的規律,下面來看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吧。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1
五行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規律
所謂相生,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是互相資生、促進、助長,說明事物有互相協同的一面。
相生有一定的規律性: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順次孳生,循環不已。從這相生規律,可見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
以火為例,木生火,木為火之母,火為木之子;火生土,則火為土之母,土為火之子,木、火、土三者的關系是:火之母為木,其子為土。又如土生金,金生水,土為金之母,水為金之子,可以說五行的相生關系是“母子”關系。
相克,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互相制約、抑制、克服,說明事物有互相拮抗的一面。
五行之間相克具有一定的規律性: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的相克與五行相生一樣,是循環不已的。
在五行之間相克規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我克”和“克我”兩方面的關系。我克者為俺的勝,克我者為我所不勝。因 此,五行之間相克關系又稱“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
以木、土、水三者的相克關系來舉例:木克土,木對於土來說是“所勝”方,土對於木來說是“所不勝”方,土克水,則土對水來說是“所勝”方,水對於土來說是“所不勝”方。
從以上生克關系舉例可以看見,五行中每一行皆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的生克關系,以土為例:生我者(母)是火也,我生者(子)是金也,我克者(所勝)是水也,克我者(所不勝)是木也。
五行的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運動和變化,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發展。於是,事物間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運行不息。
如木克土,但土生金以制木,木有金制,就不會對土克之太過,反之,土有木制,就不會對金生之太過。古代人們就曾有:“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的見解。
概括來講,五行學說認為,自然界一切事物是按木、火、土、金、水的相生順序,並且還以木、土、水、火、金的相克順序,循環往復,如環無原由,不斷運動變化。
五行生克關系失去協調發生異常改變時,便會引起事物反常的發展和變化,出現“相乘”和“相侮”兩種生克異常的表現。
所謂“相乘”是乘虛侵襲之意,即相克太過,超過正常的約制程度,是事物間的關系失卻正常協調的一種表現。比如:木氣偏亢,而金又無能對木加以正常的克制,亢盛的木便去乘土,使土更虛。
相侮,是恃強凌弱之意,相克的反向,又稱“反克”或“反侮”即被克方強於克方,而反過來產生對克方的抑制。比如:正常金克木,若金氣不足,或木氣偏亢,木就反過來侮金。
五行學說在氣功中亦被普遍運用,掌握好五行屬性歸類的方式方法,以及五行的生、克、乘、侮關系,對於正確運用不同的功法,以祈達到療病強身的意圖,大有裨益。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2
1。相生規律:
生,含有資生、助長、促進的意義。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都具有相互資生、相互助長的關系。這種關系簡稱為“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系,亦即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
以水為例,生我者為金,則金為水之母;我生者是木,則木為水之子。其它四行,以此類推。因為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結合五臟而言,就是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腎生肝起資生和促進作用。
2。相克規律:
克,含有制約、阻抑、克服的意義。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都具有互相制約、互相克服,互相阻抑的關系,簡稱“五行之間相克”。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之間相克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系,亦即“所勝”、“所不勝”的關系。
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以木為例,克我者為金,則金為木之“所不勝”,我克者為土,則土為木之“所勝”。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結合五臟而言,就是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起著制約和阻抑的效果。
3。五行制化:
在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克,在相克之中,並且也寓有相生。這是自然界運動變化的一般規律。假如隻有相生而無相克,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發展;有相克而無相生,則萬物不可能有生化。
所以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條件。隻有在互相作用,互相協調的基礎上,才能促進事物的生化不息。
例如,木可以克土,但土卻能生金制木。於是,在這樣的狀況下,土雖被克,但並不會發生偏衰。其它火、土、金、水皆如此。古代人們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克和五行之間相克寓有相生的這種內在聯系,名之曰“五行制化”。制化規律的具體情況如下:
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
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
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
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
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4。相乘規律:
乘,是乘襲之義。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是一種病理的反常現象。相乘與相克意義相似,隻是超出瞭正常范圍,達到瞭病理的程度。相乘與相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其實就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如木克土,當木氣太過,金就不可以對木加以正常的制約,於是,太過無制的木乘土,即過強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虛,而不能生金,因而金虛弱,無力制木。
5。相侮規律:
侮,是欺侮之義。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與相乘一樣,同樣屬於病理的反常現象。但相侮與反克的意義相似,所以有時又曰反侮。相侮的次序也與相克相反,其實就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以上相乘、相侮的兩個規律,都是在病理情況下才會產生,例如,水氣有餘,便克害火氣(圖所勝),並且還會反過來侮土(所不勝)。假如水氣不足,則土來乘之(所不勝),火來侮之(圖所勝)。這都是因為太過和不及出現的反常現象。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3
五行生克乘侮
(一)五行相乘
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又或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所以克制它的一行顯得相對的增強。
(二)五行相侮
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俺的一行進行反侮,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相當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
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五行生克乘侮關系
1。相乘與相侮皆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
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著重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
2。相侮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
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
3。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如木過強時,既可乘土,又可侮金;金虛時,既可受到木的反侮,又可受到火乘。
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
1。相乘
木旺乘土、土虛木乘;
2。相侮
木火刑金、土虛水侮。
3。五行相乘
克制太過,太過或不及,例木乘土,土虛木乘。
4。五行相侮
反向克制,太過或不及,例木反侮金,木虛土侮。
5。五行相生的規律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6。五行之間相克的規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三:中醫五行相克相生
中醫五行相克相生
中醫五行相克相生,在我們的平時生活中許多的事情都是有講究的,而且多數的講究都是隨著我們的發展一點一點的積累和流傳下來的文化內容,以下瞭解中醫五行相克相生。
中醫五行相克相生1
五行為中國人民造就的哲學理論。多用來社會學、中醫藥學和占卦層面。五行學說是中華文明關鍵構成部分。古代先輩覺得,世間萬物皆由五類元素組成,分別為金、木、水、火、土,互相間存有五行相克相生的關聯。
五行就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健身運動轉變。於是,在我國,“五行”有悠久的歷史歷史淵源。下邊一起來瞭解下有關中醫五行五行相克相生基本原理。
五行為:木火土金水
按大自然金科玉律:木生火,火生土,木生火,金生水,火生土。身體也是一個小宇宙各內臟器官中間擁有相互的關聯,進而產生統一總體,人體五臟,也是五大元素,擁有相呼應之關系。
五臟的效果活動並不是單獨的,隻是相互配合的。五臟中間具有相互滋長的關聯,又有相互牽制的關聯。
肝生心便是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濟心;心存脾便是火生土,如心陽以溫脾;脾生肺便是木生火,如性子散精,上歸入肺;肺生腎便是金生水,如肺金清肅下滑以助腎水;腎生肝便是火生土,如腎藏精以滋潤肝的陰血,這幾個。
通俗化地講,五臟相互滋長的關聯如同母親和小孩的關聯,肝生心便是木生火,肝可視作心的母親,而心則可視作肝的小孩。一樣,木便是火的母親,火那麼是木的小孩,依次類推。這便是用五行相生的基礎理論來詮釋五臟相互滋長的關聯。在臨床治療中醫師就運用五行相生的基本原理醫治有關病癥。
由於木、火、土、金、水相匹配肝、心、脾、肺、腎五臟,中醫學講火生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黃帝內經》中講克其實就是不敵之意,換句話說,水可勝火,火不敵水。由於克中有生、制則生物化學,因此稱它主導。
如今大夥都講中醫養生,註重防患於未然。中醫學講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便是要慎重考慮到總體,運用五臟中間的相沖關聯來看病。
腎屬水,腎主骨,腎是血液通暢系統的過濾裝置;
肝屬木,肝主免疫力,肝是解的;
心屬火,心是驅動力泵,心是促進血液運作的內臟器官;
脾屬土,脾胃不和。胃是容下,脾是消化吸收,向渾身供電液;
肺屬金,肺是丞相,肺是消化吸收,呼出有機廢氣,吸進co2
腎是先天之本:腎臟功能調整好啦,滋潤肝;肝功能檢查調整好啦,滋潤心;心臟功能調整好啦,滋潤脾;脾功能調整好啦,滋潤腎。它是相克相生,也是量變到質變。與腎向相匹配的是膀光,若有腎虛的盆友小便多;與肝相匹配的是膽,患難與共;與心相匹配的是結腸,情系結腸;與脾相對性應的是胃,脾胃不和。與肺相匹配是腸子,它是五俯。
再有就是五竅:
腎開竅於耳,耳鳴,耳閉,耳朵裡面炎,都和腎虛相關。肝開竅於目,眼睛幹,澀,霧,與肝臟相關;心通竅於舌,舌頭麻。出泡,破潰與心臟相關;脾通竅唇,口幹舌燥,唇幹,全是脾胃不和;肺通竅與鼻,嗅覺差,與肺部相關,它是五竅。
再有就是五色:
腎臟功能不太好的人,顏面色調黑特異腎虛生產
肝功能異常的人,顏面色調青特異造血機能差生產
心臟功能不太好的人,顏面色調紅特異血液通暢系統弱生產
脾功能不太好的人,顏面色調黃特異消化道作用弱生產
肺功能檢查不太好的人,顏面色調白特異呼吸道作用弱生產乃五色
中醫五行相克相生2
五行相克相生詳細解讀,五行的相克相生關系查詢大全
五行系指古代人們把宇宙萬物劃分為五種性質的事物,也即分成木、火、土、金、水五大類,並讓它們為“五行”。早見於《尚書》中的“洪范篇”記錄載入:“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五行為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而金、木、水、火、土是指五行的五種變化的物質。五行那麼是對世界萬物更為細致的剖析,古代人們認為,世界萬物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元素組成的,並且更進一步認為,這五種元素之間是相互轉化,相互制約的,由此轉化和制約,從而構成瞭世間萬物千姿百態的架構和趨向,對於五行轉化的規律可分為相生和相克兩種: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由於少陰之氣(金氣)溫潤流澤,金靠水生,銷鍛金也可變成水,因此金生水。
水生木——由於水溫潤而使樹木生長出來,因此水生木。
木生火——由於木性溫暖,火隱伏其中,鉆木而生火,因此木生火。
火生土——由於火灼熱,因此能夠焚燒木,木被焚燒後就變成灰燼,灰即土,因此火生土。
土生金——由於金需要隱藏在石裡,依附著山,津潤而生,集土成山,有山必生石,因此土生金。
五行之間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金克木——由於金屬打造的割切工具可鋸毀樹木。(有礦的土地不長草)
木克土——由於樹根吸收土中的養分,來補己用,樹木強壯瞭,土壤假如不能得到補充,自然削弱。
土克水——由於土能防水。(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水克火——由於火遇水就熄滅。
火克金——由於烈火能煉化金屬。
相克相生,象陰陽一樣,是事物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的發展和變化中的平衡與協調。沒有相生就沒有相克,沒有相克,就沒有相生,這種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相互為用的關系推動和維持事物的正常生長、發展和變化。
五行為在不同時空狀態下存在的五種不一樣的,是有著一定能量、運動著的物質。五行的“行”就是運行之義,而運動著的物質勢必具有一定的能量,故五行的基本屬性是運動和能量,在其能量場的對外擴充過程中,存在著相向或相反的效果力——即五行的生和克。
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的生克是以能量場擴張的形式來實現的,五行相生,是指五行中的某一方對另一方能量場的加強與促進;五行之間相克,是指五行中的某一方對另一方能量場的減弱與抑制。所以古代人們對五行的認識從來就不是機械的。五行的運動決定瞭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存在著生克耗泄的關系,五行的能量決定瞭五行生克耗泄的程度。
中醫五行相克相生3
相克相生相乘相侮之寓意
所不勝行虛弱不足,而其所勝行則相對偏亢,故所不勝行必然受到其所勝行的反向克制而出現相侮。如金行虛弱不足,而木行相對偏亢,金行不僅不能制約木行,反而被木行反向克制,一般稱為“金虛木侮”。臨床所見的慢性肺病(如肺癆)常因情緒劇烈變化而加重或發作,即屬此種情況。
既有所勝行的過於亢盛,又有其所不勝行的虛弱不足,兩者的力量差距拉大,易出現較為嚴重的相侮。如既有金行的虛弱不足,又有木行的過於亢盛,兩者差距拉大,相侮則較為嚴重。一般稱為“木侮金”。臨床所見的既有慢性肺病長期不愈,肺精氣已虛,又有較為強烈的情緒刺激,肝氣正亢,因而發作為較為深重的病證,一般屬於此種情況。
相乘與相侮的'關系
相乘與相侮的概念,皆源於《黃帝內經》,是中醫學對古時候哲學的五行學說的發展。相乘與相侮,都屬於不正常的相克現象,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兩者的不同在於:相乘是按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的克制太過,相侮那麼是與相克次序相反方向的克制異常。
兩者的聯系在於:發生相乘時,有時也可同時出現相侮;發生相侮時,有時也可同時伴有相乘。兩者皆用於闡釋疾病的病理變化。如《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既指出瞭五行相乘與相侮的產生原因,又說明瞭相乘與相侮之間的聯系。
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克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某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效果。
相生次序:木火土金水木肝心脾肺腎肝
在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稱為“母子關系”。推薦:史上最全最實用的行業五行分類表
五行之間相克,是指某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效果。
相克次序:木土水火金木肝脾腎心肺肝
2。相乘相侮
五行相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
相乘次序:木土水火金木,(即相克的順序)
引起相乘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理]過於強盛,可造成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引起異常;如“木乘土”即木強克土太過。第2種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虛弱,使克制它的一行相對增強,本身就更虛弱瞭。如“土虛木乘”,因為土本身不足,形成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
四:維持平衡與協調:五行相克相生規律原理
五行相克相生的原理,五行的相生和相克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約的兩個方面。大傢都清楚,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運動和變化,沒有克,就不能維持萬事萬物的平衡與協調。於是,宇宙中的規律是: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生生不息。
五行相克相生的原理木是事物發展的初級階段,而火是鼎盛階段,因而木生火;凡事陰極則陽生,陽極則陰生。火到瞭頂點,向前發展的性質就告一段落,土是事物發展的歸宿,因而火生土;陽盡則陰生,事物衰退的性質就顯現出來瞭,金是衰退的代表象征,因而土生金。繼續向前一步,水是事物衰退到極點的代表象征,因而金生水。凡事盛極則衰,衰極則又復興,而木是萬物萌發的代表象征,因而水又生木。此乃一循環過程,生生滅滅,循環往復,無有窮盡。
五行相克相生的原理,在相克相生的關系中,任何一行,皆有「生我」和「我生」兩個方面。如:以「木」為瞭例,「生我」:水生木,「我生」:木生火。同樣,在相克的兩個方面,任何一行,皆有「克我」和「我克」兩人個方面的。以「木」為例,「克我」:金克,「我克」:木克土。
五行相克相生的規律
五行相生:
金生水,由於地球上最原始的水就是從地球內部轉化而來的;
水生木,由於水灌溉樹木,樹木便能欣欣向榮;
木生火,由於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燒盡,則火會自動熄滅。
火生土,由於火燃燒物體後,物體化為灰燼,而灰燼便是土;
土生金,由於金蘊藏於泥土石塊之中,經冶煉後才提取金屬;
五行之間相克:
金克木,由於金屬打造的割切工具可鋸毀樹木;
木克土,由於樹根吸收土中的養分,來補己用,樹木強壯瞭,土壤假如不能得到補充,自然削弱;
土克水,由於土能防水;
水克火,由於火遇水就熄滅。
火克金,由於烈火能溶解金屬;
五行相克相生的秩序是: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
火生土,由於火燃燒物體後,物體化為灰燼,而灰燼便是土;
土生金,由於金蘊藏於泥土石塊之中,經冶煉後才提取黃金;
金生水,由於金若被烈火燃燒,便溶為液體,液體屬水;
水生木,由於水灌溉樹木,樹木便能欣欣向榮;
木生火,由於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燒盡,則火會自動熄滅。
五行之間相克的秩序是: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五:五行相克相生規律是什麼?
五行為華夏民族創造的哲學思想。多用於哲學、中醫學和占卜方面。五行學說是華夏文明重要組成部分。古時候先民認為,天下萬物皆由五類元素組成,分別為金、木、水、火、土,彼此之間存在相克相生的關系。
木生火者,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鉆灼而出,因而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熱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因而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潤而生,集土成山,山必長石,因而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陰之氣,潤燥流津,銷金亦為水,所以山石並且從潤,因而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潤而能生,因而水生木也。
天地之性,多勝寡,因而水勝火。精勝堅, 因而火勝金。剛勝柔,因而金勝木。專勝散,因而木勝土。實勝虛, 因而土勝水。
六: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咱們國傢的老祖先從古至今就對五行有研究,五行說的道理就是萬物相克相生,無論啥都有互相克制的現象,亦有不同的規律,下面來看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吧。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1
五行的相生、相克、相乘、相侮規律
所謂相生,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是互相資生、促進、助長,說明事物有互相協同的一面。
相生有一定的規律性: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順次孳生,循環不已。從這相生規律,可見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
以火為例,木生火,木為火之母,火為木之子;火生土,則火為土之母,土為火之子,木、火、土三者的關系是:火之母為木,其子為土。又如土生金,金生水,土為金之母,水為金之子,可以說五行的相生關系是“母子”關系。
相克,是指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互相制約、抑制、克服,說明事物有互相拮抗的一面。
五行之間相克具有一定的規律性: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的相克與五行相生一樣,是循環不已的。
在五行之間相克規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我克”和“克我”兩方面的關系。我克者為俺的勝,克我者為我所不勝。因 此,五行之間相克關系又稱“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
以木、土、水三者的相克關系來舉例:木克土,木對於土來說是“所勝”方,土對於木來說是“所不勝”方,土克水,則土對水來說是“所勝”方,水對於土來說是“所不勝”方。
從以上生克關系舉例可以看見,五行中每一行皆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的生克關系,以土為例:生我者(母)是火也,我生者(子)是金也,我克者(所勝)是水也,克我者(所不勝)是木也。
五行的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運動和變化,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發展。於是,事物間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運行不息。
如木克土,但土生金以制木,木有金制,就不會對土克之太過,反之,土有木制,就不會對金生之太過。古代人們就曾有:“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的見解。
概括來講,五行學說認為,自然界一切事物是按木、火、土、金、水的相生順序,並且還以木、土、水、火、金的相克順序,循環往復,如環無原由,不斷運動變化。
五行生克關系失去協調發生異常改變時,便會引起事物反常的發展和變化,出現“相乘”和“相侮”兩種生克異常的表現。
所謂“相乘”是乘虛侵襲之意,即相克太過,超過正常的約制程度,是事物間的關系失卻正常協調的一種表現。比如:木氣偏亢,而金又無能對木加以正常的克制,亢盛的木便去乘土,使土更虛。
相侮,是恃強凌弱之意,相克的反向,又稱“反克”或“反侮”即被克方強於克方,而反過來產生對克方的抑制。比如:正常金克木,若金氣不足,或木氣偏亢,木就反過來侮金。
五行學說在氣功中亦被普遍運用,掌握好五行屬性歸類的方式方法,以及五行的生、克、乘、侮關系,對於正確運用不同的功法,以祈達到療病強身的意圖,大有裨益。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2
1。相生規律:
生,含有資生、助長、促進的意義。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都具有相互資生、相互助長的關系。這種關系簡稱為“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系,亦即母子關系。生我者為母、我生者為子。
以水為例,生我者為金,則金為水之母;我生者是木,則木為水之子。其它四行,以此類推。因為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結合五臟而言,就是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腎生肝起資生和促進作用。
2。相克規律:
克,含有制約、阻抑、克服的意義。五行金木水火土之間,都具有互相制約、互相克服,互相阻抑的關系,簡稱“五行之間相克”。
五行之間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之間相克的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系,亦即“所勝”、“所不勝”的關系。
克我者為“所不勝”,我克者為“所勝”。以木為例,克我者為金,則金為木之“所不勝”,我克者為土,則土為木之“所勝”。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結合五臟而言,就是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起著制約和阻抑的效果。
3。五行制化:
在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克,在相克之中,並且也寓有相生。這是自然界運動變化的一般規律。假如隻有相生而無相克,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發展;有相克而無相生,則萬物不可能有生化。
所以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條件。隻有在互相作用,互相協調的基礎上,才能促進事物的生化不息。
例如,木可以克土,但土卻能生金制木。於是,在這樣的狀況下,土雖被克,但並不會發生偏衰。其它火、土、金、水皆如此。古代人們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克和五行之間相克寓有相生的這種內在聯系,名之曰“五行制化”。制化規律的具體情況如下:
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
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
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
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
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4。相乘規律:
乘,是乘襲之義。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是一種病理的反常現象。相乘與相克意義相似,隻是超出瞭正常范圍,達到瞭病理的程度。相乘與相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其實就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如木克土,當木氣太過,金就不可以對木加以正常的制約,於是,太過無制的木乘土,即過強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虛,而不能生金,因而金虛弱,無力制木。
5。相侮規律:
侮,是欺侮之義。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與相乘一樣,同樣屬於病理的反常現象。但相侮與反克的意義相似,所以有時又曰反侮。相侮的次序也與相克相反,其實就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以上相乘、相侮的兩個規律,都是在病理情況下才會產生,例如,水氣有餘,便克害火氣(圖所勝),並且還會反過來侮土(所不勝)。假如水氣不足,則土來乘之(所不勝),火來侮之(圖所勝)。這都是因為太過和不及出現的反常現象。
五行相生克相乘侮的規律3
五行生克乘侮
(一)五行相乘
乘其實就是以強凌弱之義,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反應。
當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過於強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過,促使被克的一行虛弱;又或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虛弱,所以克制它的一行顯得相對的增強。
(二)五行相侮
侮在這兒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為五行的某“一行”過於強盛,對原來克俺的一行進行反侮,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相當強盛時,不但不受金的克制,稱作木侮金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
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不但不能對木進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稱作金虛木侮。
五行生克乘侮關系
1。相乘與相侮皆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
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相乘與相侮的著重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
2。相侮是與五行之間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
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侮;
3。發生相侮時也可同時發生相乘
如木過強時,既可乘土,又可侮金;金虛時,既可受到木的反侮,又可受到火乘。
五行生克乘侮的規律
1。相乘
木旺乘土、土虛木乘;
2。相侮
木火刑金、土虛水侮。
3。五行相乘
克制太過,太過或不及,例木乘土,土虛木乘。
4。五行相侮
反向克制,太過或不及,例木反侮金,木虛土侮。
5。五行相生的規律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6。五行之間相克的規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