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例假碰瞭風水物件風水婦女禁忌(女人的經血在堪輿風水裡叫什麼)
女人來月事,碰瞭將要擺放擺列風水的寶物,如何才能破解呀?請教大師幫忙!急。。。
沒有啥關系的,不需要破解!!!
有沒說剛行房或身上來例假,不能去買風水物(如:龍、龍龜等)或摸風水物。。。
就看你信不信那些東西瞭,要是信就不要碰。就好像的東西都不可以沾穢物的,洗澡要摘下來,不能沾水等有許多講究 的!!!
去廟裡求的符被來例假的女人碰到瞭,有關系嗎
不可能有任何作用與影響。許多人認為來例假的女人不幹凈,身有血光,事實上是一種的講法。我專門向好幾位法師咨詢過類似問題,發在下面供你參考:
月經期可不可以進寺院上香拜佛?
此問題許多人問,都被“月經期內不可以進寺院上香拜佛”的講法嚇住瞭,其實也就是說這在佛教裡面是沒有此類說法的,佛也不計較這個,此外,我也請教瞭許多高僧大德,包括女眾僧人(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尼姑”),得到的答復都是肯定的,你想,特別是女眾道場(俗稱“尼姑庵”),她們都住在裡面修行的,到處都供奉著佛,莫非到瞭那幾天都得搬到寺外住宿不成?可見“月經期內不可以進寺院上香拜佛”的講法是謬傳。因此你隻管去拜佛上香便是。
——誠然,凡事皆有根由,“月經期內不可以進寺院上香拜佛”的講法由何而起呢?源自中國民間風俗祭祖,因為祖先成神,陽氣很重,因此在拜祭祖先的時刻,禁止來月經的 女人入內,原因是認定一來女性為陰,會沖克;二來祖先祭祀來自遠古,那個年代科學知識沒有普及,認為月經來自下身,和屎尿同源,不幹凈,三來血代表戰爭、災禍和流血,不吉祥,因此就禁止月經期內的 女人祭祀先祖。緊接著一點一點的被後人誤解,引申到變成“月經期內不可以進寺院上香拜佛”的誤解瞭。
同理可證,假如女孩子懷胎期、小產後等因素,假如體力上許可,肯定也可以去寺院上香拜佛的。
風水樹被來月經的女人觸摸後有啥破解的方式方法?
來事的女人不會觸摸風水物品那都是胡扯!!!此刻微博上,一些註冊為。XXX風水知識共享的賬號,大部分是商業營銷號,內容大多數是采集或瞎編出來的,是不專業的,他們為求達到嘩眾取寵的意圖,就沒事找事來說。風水物品隻要不被經血之類陰煞之氣污染,多數都會沒事的所以不必在意!!!
古時婦女經血有哪些須留意的?
“女人就是禍水”,原因就是女人的血水,著重是經血。
在原始的萬物之靈中,血被看成是靈中之靈,受到特殊的信仰。《淮南子·精神訓》曰:“血氣者,人之華也。”古代人們不知血的制造過程和作用,隻是由種種實在的事例體味到血之重要:他們親自看見動物和人受傷就會血流如註,若是血流不止就會死亡。而當他們發現婦女的經血排出後對人的身體無任何作用與影響,閉經卻對身體有害時,便認為經血與普通的血不同,為毒物、污物。
經期婦女便為不祥之人。歐洲人認為經期婦女像是惡魔附體,漢族民間男人忌被人用月經帶打,或僅僅是當面顯示,要不然是一個男子的大恥辱,沾上不盡的晦氣。
因為古時婦女褲裙常被經血玷污,女之褲裙亦被看成是不祥。民間流傳一則名為《神馬》的故事:古時有傢人養著一匹神馬,能夠日行萬裡,來去無蹤。神馬從不吃喂給的馬料,也不吮附近的河水和井水,專門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喝聖水。
有次,神馬喝水歸來,遍身大汗直流,傢中的婦人見之,趕快撩起圍裙給馬揩汗。這一揩竟使馬倒地而亡。所以俗信婦女的裙子會污染動物,不能亂揩動物,到現在還代表一種忌諱與禁忌。
男人們忌諱和避諱從晾曬著的婦女衣褲下走過,忌諱與禁忌婦女的褲裙,特別是內褲曬得很高,一般婦女的褲子隻能曬到廁所旁邊或僻靜之處。此刻農村婦女還勸誡小孩,不得穿過婦女裙褲,要不然,難以長高。
同樣原因,漢族民間視女性胯下為不潔之處。如果男子在樓下,婦女不得上樓,若必須上時,須示意對方避免,要不然以為大兇。還忌諱與禁忌婦女住在樓上,尤其忌外來的已經成傢婦女住在樓下,說是怕沖犯瞭祖宗。
忌諱與禁忌婦女坐在堂屋門檻上,以為婦女坐瞭要辱沒傢神,傢裡要損財的。漢族舊時還忌諱與禁忌婦女到打麥場上去,忌諱與禁忌她們坐在打麥場上的石磙上,恐怕沖中犯瞭財神,少打瞭食糧;忌諱與禁忌婦女跨坐建房用的梁檁上,怕沖瞭宅神,將來房子不牢固,會有禍事發生。
因為不知婦女是還是不是處在經期,為保險起見,在一些特殊的場合對所有的婦女皆有忌諱與禁忌。以節日期間來講,北京地區陰歷正月初一至初五忌婦女串門和走親戚,俗稱正月忌門。
以為此間有婦女串門不祥。熱河一帶,舊時年初五以前,婦女“如貿然前往,必被痛惡。蓋彼間以婦女為不祥物”。
在天津,據劉炎臣《天津年俗》說:除夕這天,擺好供品後,一般舊式傢庭,就臨時處於戒嚴狀態,禁止親戚鄰居的婦女進入。因是舊俗相襲,一般自傢的婦女們到瞭這天,也就不再到別傢串門瞭。我國西南地區漢族,婦女在過新年的頭幾天,也不得步出大門。在祭祀鬼神或逢年節祭龍時,都嚴禁婦女參加。
漢族有陰歷十二月二十三日夜祭祀灶君的風俗,諺語雲:“男不拜月,女不祭祭灶。《帝京景物略》雲:“灶,老婦之祭,今男子祭,禁不令婦見之。祀餘糖果,禁幼女不不當令啖。”可知忌諱與禁忌婦女主祭灶神之嚴格。
在各民族的忌諱與禁忌中,有不少是專門限於婦女的。阿昌族婦女忌諱與禁忌跨坐在傢堂屋的門檻上,不能住在樓上,也不能從犁、耙、鋤、刀、槍等物上跨過,認為這會給男人們招來不幸的後果。
鄂倫春族忌諱與禁忌婦女到“仙人柱”後邊供神像的地方去,也忌諱與禁忌乘坐供神騎用的馬匹。傈僳族、苗族亦忌諱和避諱婦女參加祭神活動,忌觸摸上供之物,認為那樣都是會觸犯神靈的。漢族婦女的行動也不自由,惠西成、石子編《中國民間風俗大觀》一書,收錄瞭河北安次婦女的忌諱與禁忌:沒有訂婚的姑娘,不可以在用畚箕人的前面走,說是怕把媒人扇跑瞭。沒出嫁的姑娘,不看新婦理妝,怕沖瞭美神,使新郎看到新婦就生氣,以至於夫婦不和。
女人不會磨刀,磨瞭的刀便從此再磨不鋒利;又說姑娘磨刀,嫁“千磨頭”(固執之義)老公。姑娘不用黑碗吃飯,怕嫁個黑老公;不用長短不齊的筷子,怕嫁個矮老公;不坐有孔的器物,怕患痔疾;不枕包袱睡覺,怕得雜癆病。
婦女的枕頭不要接補,怕重婚;不用橫絲佈做衣服,怕性情橫野,又說怕遭難產;踞坐起來,膝蓋不能與額頭接觸,怕早寡。出嫁的那一天不可穿紅鞋,要不然老公見瞭就氣得眼紅。最好穿藍鞋,可以攔婆婆的嘴。
姑娘不吃一盤饅頭頂上的那個,吃瞭會受氣,等等。這幾個與婦女有關的忌諱與禁忌風俗和觀念,絕多數形成於父權制占統治地位,尤其是封建社會儒傢思想占統治地位時期,濃烈厚重的封建宗法意識和男尊女卑觀念的深刻作用與影響,是它們最大特點。
對一般婦女有忌諱與禁忌,對孕婦的忌諱與禁忌就更加嚴重。
在不少民間風俗中,孕婦被貶為不潔之物,她們的行動常常要受到限制,懷胎之後還有很多的忌諱與禁忌。誠然,其中有一些忌諱與禁忌對孕婦的特殊身體情況,能夠起到保護的效果。遺憾的是,即便是這類忌諱與禁忌,對於它們的解釋,卻一般也仍為的和歧視婦女的。
對孕婦的忌諱與禁忌的主要方式是對其進行種種短暫的隔離,以免其身上的“不潔”污染周圍。第1,孕婦不能參加婚嫁禮儀。新娘未進新房前,孕婦不得老祖宗內,不然便認為會沖走瞭喜氣。江蘇儀征愛情婚姻中“上頭”和“攙戚”的女眷務必是夫婦全福而未懷胎者。不但如此,在廣大漢族地區,忌諱與禁忌孕婦觸摸新房的一切東西(包括新娘)。第2,孕婦忌接觸喪葬、祭祀儀式。其理由或許是喪葬、祭祀的對象——神靈和胎兒——尚未成形,亦為精靈類似,恐二者相互作用與影響,尤其恐前者傷害後者之故。孕婦要是“沖”瞭喪禮或棺木,就被看作要有“血光之災”,會招致逝者和傢室不祥。於是,夫傢假如正為長輩服喪,孕婦要另找臨時住所,移至離本宅很遠的地方待生產。廣東梅縣婦女懷胎之時,忌見死屍,如見,胎兒產出後皮膚(面部)色澤較暗。第3,孕期婦女忌參加一切具有重大意義之事,更忌參加巫術活動或神事。孕婦因其污穢性(民間傳統認為污穢性的東西,如糞便,具有化解法術的效果與功能)而具有厭勝功能,因此忌諱與禁忌參加一切與神有關的活動。而民聞的一些意義重大的活動,常常與神事有關。因此孕婦必須與這些重大活動隔離開來。
東北地區傳統風俗禁止孕婦接近醬缸,古時候亦信仰此俗,《齊民要術》卷八載:“若為妊娠婦人壞醬者,取自葉棘子著甕中,則還好。俗人用杖攪醬及炙甕,醬雖回葡胎損。”一些地方破土建房、打井時,孕婦都不可以在場。
尤其是蓋房上梁,為瞭怕孕婦“沖撞”,多數都把時間進在清晨。打井時,假如被孕婦沖瞭,就被看作破瞭龍脈,不是打不出水來,就是打出來的水質量不好。第4,傳統信仰中婦女生殖能力和自然生殖具有交感聯系,婦女(孕婦)一旦接觸果樹,兩者旺盛的生殖力量就會相互排斥。
於是,廣東梅縣“懷胎的婦人,不得攀折花木,采摘果實。花木如被攀折,香氣和色素都會變異,果實被采摘瞭以後,味清純者變為苦酸之類。”“凡果樹曾經孝子孕婦手折,則來年不生,或數年不著花結實。”
對婦女的產血就更為忌諱和避諱,認為它帶有更大的破壞力。普通人生病時每每大意,假若有出血、吐血現象,就立即驚怖異常,惶悚失措瞭。
女子出血無過於分娩,因此婦女生產被叫作“血光之災”,佛經別造出瞭一部《血盆經》來祈禳消災。此經雖是偽經,不載於《大藏經》目,但隋唐時依然出現,可知流傳已久。看過巴金著名小說《傢》的人一定還記得這樣一個情節:當封建世傢的傢長高老太爺一命嗚呼、魂歸西天之時,恰好高老太爺的長孫覺新的老婆就要生產瞭,因為叔叔克明的反對,覺新隻好把老婆搬置鄉下的一所房子裡分娩。最後,其妻難產,因為離城太遠醫救延誤,母子雙雙告亡。
導演這出悲劇的克明反對瑞玨在傢生產的理由是什麼呢?是忌諱和避諱辦紅白喜事之傢遇女人生育,以防止“兇”沖“喜”,給傢中人帶來災難。產婦分娩中的這類忌諱與禁忌風俗在老百姓中大量存在,歸結其緣由是由於在咱們國傢傳統文化之中,認為婦女分娩是一件異常神秘、可怕、充滿畏懼和災禍的事件,婦女生育時伴隨而下的羊水、血水等物,都是污穢不祥的,處理不好,不但這種血光之災會給產婦和胎兒帶來不利,還可能褻瀆祖宗和各路神靈,使受神靈們的懲處。於是,人們造瞭各式帶有強烈色彩的忌諱與禁忌做法,以避開這一種所講的的災難發生。
在咱們國傢各民族生活的廣大區域裡,對婦女分娩的住處曾經有過異常嚴格的限定,其目的是通過這樣的人為的忌諱與禁忌來逃避婦女分娩產生的“兇災”。
忌諱和避諱婦女在原住地生產是最常常見到的避邪手段之一。《中華全國習俗志》說:“鄂倫春婦臨產,夫為搭棚寮數裡外,送婦居之,既生兒,乃迎歸。”解放後,鄂倫春人在其聚居的村寨修建瞭公共產房,哪傢有婦女臨產,哪傢產婦就到裡面分娩、坐月子。的高山族雅美人亦流行過瞭這俗,每當產婦臨蓐,必須從傢中移出,另住一所房子,且天花板要豎兩隻竹竿,人們認為它能夠趕走鬼神,保佑產婦與嬰兒的平安。
居住我國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在其歷史上也時興過這種忌諱與禁忌民間風俗。如羌族忌避產婦在傢裡生產,人們相信:產婦的“不潔”將給傢人帶來邪氣。因此規定,產婦必須到圈養牛羊的房屋裡分娩。獨龍族亦禁止婦女在傢裡生育。
他們擔心孕婦生產時的污物,會沖犯室內像弓弩一類的狩獵工具,拿它們出去狩獵有可能一無所獲。
在咱們國傢一些民族的歷史上,不僅曾經有過忌諱與禁忌婦女在傢中生育的風俗,並且在某些地區還有避忌產婦回娘傢分娩的風俗。產生這種風俗的緣故,仍然是對婦女生育過程缺乏瞭解,認為產婦不潔,其血污會給娘傢帶來兇災。漢代應劭在《習俗通義》中即言:“不適宜歸生,俗雲令人衰。
(按:婦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許歸。)”原來是男傢不許產婦回娘傢生產。究其原因,一則擔心產婦若生瞭女孩,在重男輕女的年代,她或她的傢人可能來個移花接木之計,換瞭別人傢的男嬰,以致亂瞭自傢的血脈;二則回傢生育顛簸操勞,使產婦衰弱對其身體不利。
民間風俗風水:沾瞭女人的月經血是還是不是會倒黴?
民間風俗上面的定義,沾染瞭是屬於沾染污穢,因此講是會阻絕好運。以如今的認知是不可能有這樣的狀況的,不過也是屬於不衛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