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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裡無姻緣的前世夫妻愛情婚姻(前世姻緣未瞭啥意思)

夫妻 智能起名 04-18

夫妻姻緣前世通常是種的什麼因?

  • 夫妻的因緣,並 不是一世二世的事,而是多生所種的樣式不一的善惡之因交融,不是簡單容易的公式。

    愛情根本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

    世間自古多少人歌頌愛情,贊嘆愛情,更希望愛情能使有情人終成眷屬,浪漫淒美的愛情故事,賺取多少人的熱淚,如中國梁山伯與祝英臺,西方羅蜜歐與朱麗葉,多得不勝枚舉,不過佛教以什麼看法來解釋呢?

    以佛教的看法,愛情根本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所謂‘願力’,是主動積極的力量,源自內心的‘意願’;所謂‘業力’是被動不自主的力量,也是源自內心,但卻是‘不願’。兩者力量會促使愛情的發生。(當然世間角度,會有各式理由,如溫柔體貼,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傢境富裕等)。

    就‘願力’來說,如一對夫婦感情本來很恩愛,更希望來生續為夫妻,故在佛前發願,希望來生再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為夫妻,永不分離,這種願力,將來時機成熟後就會發生(無論人變成什麼模樣)。或者這一生相愛至深,因戰亂或傢庭反對,以致這一生無緣的男女情人,兩人互相約定,希望下輩子再來成為夫妻。由於彼此都惦記這個約定,故在輪回中兩人再次相遇,會有一見如故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決定共渡畢生。

    另外一種情況,因受到對方的恩惠,無以回報,如患病被救活,或者幫忙償還債務,或者救回爹娘至親,故願意來生做牛做馬回報,因此因為感恩報恩的心願,來生可可以成為老婆侍候,心甘情願,毫無怨言,這種‘願力’經過多生多世之後,仍會發生。

    就‘業力’來說,如一個人欠下巨債,無以償還,固然這一生至死都沒有還清債務(有一部分人還故意拒還),緊接著就有一股力量,在未來世發生作用。假如是成為夫妻的情形,先生(太太)便有一種無奈,為啥呢太太(先生)老是折磨他呢?他一點辦法也沒有,隻有痛苦往肚吞,承受這樣壓力,兩個就成瞭怨偶。

    又假如在過去生本來為夫妻,先生曾遺棄太太(如另結新歡,或惡意遺棄,或出傢隱居)造成太太的怨懟,於是業力的牽引下,這一生他便可能遭配偶的遺棄(或者被折磨,以瞭宿債),這種‘業力’,無論天涯海角,時空轉變,無論變成什麼樣子,還是會發生。

    因為願力和業力的互相作用,加上兩個的習慣、傢庭、教導、觀念等不同,同時又和別的人的牽扯,交錯復雜,因此男女之間便產生不同的形式,也構成大千世界男男女女之間的愛情瞭。

    接著下面討論夫妻關系的那種,並提供我本人的看法,以供參考。

    夫妻關系的那種

    夫妻關系的那種粗分為五類:

    1。恩愛型:兩人相處雖有不同原因,但因往世結下瞭善緣,關系和睦,非常恩愛,不易分離。:

    2。怨偶型:往世結下惡緣,兩人相處,或者冷淡,或者爭吵,或者壓迫傷害,甚至殺死對方。

    3。鳥巢型:兩人關系簡單,感情平淡,不穩定,隨時可能分離。

    4。平順型:兩人關系除瞭感情,通常來講還有別的因素的保障,如事業、傢族、生活背景等共同的依靠環境,因此還算平順。

    5。共修型:兩人關系除瞭非常好的感情,還有宗教、修行上的緣故。

    造成這幾個類型的因果業力真相

    1。恩愛型

    (1)男歡女愛型::男女雙方深陷情欲,並多重於淫欲,雙方認為要表現愛情,惟有肉體親蜜的接觸。現在的人對愛情觀念越來越開放,隻要我喜歡,有何不可以的情形下,易發生以‘淫欲’為基礎的愛情,這幾個男女就是往世各自欠下瞭淫債,且從惡道中出離不久,所以習氣深重。

    (2)相敬如賓型:彼此態度穩重,也比較和諧。因為雙方個性成熟穩重,能為對方考量,不以自己為中心,所以相處時較少爭執,這是以‘成熟’為基礎的愛情。這幾個男女往世緣分較好,相互照顧和關心。

    (3)甜似膠漆型:相互彼此的香甜如膠似漆,不過在個性上較依賴,也欠缺單獨,感情是相互依賴,這是以‘相互依賴’為基礎的愛情。 這種多數是往世感情深刻的父子母女等傢親眷屬這一生相遇,因往世的疼愛之情過目難忘,所以這一生仍然如此強烈的相互依賴占有對方。

    (4)如父如女型:男女年齡有較大的差距,男較年長,可靠穩重,女較年輕,依賴撒嬌,相處有如父女相偎相依,如5。60歲的先生和2。30歲的太太,其相處也頗為愉快,這是以‘照顧’為基礎的愛情。

    (5)比翼雙飛型:因個性和理想相同,彼此也能互相配合,有如比翼雙飛,相知相惜,同為理想目標而努力。雖有磨難,但能彼此齊心協力,因此這是以‘理想’為基礎的愛情。

    (6)惺惺相惜型:男女雙方可能同樣落魄,或有志不能展其才,或都是出身貧窮,所以彼此相互體諒,惺惺相惜,彼此攜手,共同努力,這是以‘相互體諒’為基礎的愛情。

    (7)情深似海型:彼此曾是多年的friend,但有著深情,經過歲月的歷煉,彼此相互珍惜這份情誼,於是由情生愛而進入愛情。在有深邃的‘友情’基礎上,這份愛情能耐得起歲月的考驗。

    親蜜型的愛情,一般來自過去曾結的善緣(不管是過去生或這一生),留有好的體驗感覺,無論是恩情、愛情、親情、友情,在相互彼此的意識或下意識,留有好的記憶。從這個角度來講,居士學佛,仍應善待對方,為對方付出,關心對方,留下好的印象,無論這一生或來世,至少相處或再見面時,對方也能回報善待,相互都以好的態度相處,此亦為‘善的循環’。

    不用羨慕他人的愛情,這一切隻是個‘好夢’!!!

    2。怨偶型

    (1)仇深似海型:彼此中間有非常大的仇恨。在雙方互動中,不滿、仇恨、嗔怒慢慢產生,直到‘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有如結瞭十幾輩子的仇恨。或許在過去生中真的是仇人也說不定,過目難忘,由於某些業力在這一生將兩位結為夫妻,不過香甜一過,過去的怨仇便一一自下意識浮現出來。

    (2)討債型:一方極度耗用另一方的福分,一點也不覺得可惜。常見先生勤奮工作,但太太卻大筆揮霍;或是太太節儉,但先生賭得傾傢蕩產;或者太太對先生照顧無微不盡,卻任憑閑賦在傢的先生辱罵淩虐,也不敢吭聲。或許在過去生同樣的景象依在,但角色互換,如今時空一變,欠的總該還回來。

    (3)討命型:一方謀害另一方,但無極大冤仇,可能隻是為瞭小事而已,便錯手把對方致於死地。夫妻兩口子之間或許有可能累積瞭很多委曲和怨恨,但一般還不致於殺夫或殺妻,但假如過去生有殺死對方(不一定是夫妻,亦有或許是貓狗的動物)的因果,這一生成為夫妻,很有可能便會發生‘討命’的情形,在有意無意之間,果報便發生。假如曾經殺死對方,就算天涯海角,也還是會碰面,果報是跑不掉的。

    (4)爭吵型:常為小問題大吵特吵,吵得不可開交。或許看法不一致,或許習慣不同,或許本身愛爭吵(更甚者會有人視爭吵為運動),反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已司空見慣。打開社會版新聞,例子處處可見,因爭吵而歐打,潑硫酸,離傢,跳河跳樓,此亦為當今社會的問題。假如有爭吵,必須以慈悲對待對方,爭吵的氣氛才會降低。假如視爭吵為理所誠然,將會破壞生命的平穩安定(怒火三丈,人的情緒狀態也不容易保平靜)。

    (5)遺棄型:一方無論另一方的死活而遺棄對方。如先生遺棄妻兒遠走他方,或者男性有新歡而遺棄舊愛。這種遺棄的行為,會造成另一方深深記恨,這種恨意,將在未來的時空中,會產生‘報復’的行為(特別是所謂‘報復’的行為(特別是所謂‘惡意遺棄’)。遺棄他人的一方,本身將會留下‘虧欠’的記憶,對於被報復,無形中也看成是命該如此,也隻能無奈。假如遺棄妻女,出傢修行,因中止瞭夫妻本有的因緣,即便這一生修行有成,不過還是必須再輪回,必須再出嫁,以瞭前緣。等宿緣全瞭,才能不再輪回,這是‘因果不昧’之理。

    (6)相敬如冰型:雙方態度冰冷,已不再為對方著想,但不撕破臉面。盡管身處同一屋簷,但貌不合,神亦離,根本是各過各的活法,也不相互過問關心。通常來講也是由於彼此緣份(或說善緣)快盡瞭,所以沒有任何感覺。‘名存實亡’,剩下的隻是愛情婚姻契約的名份而已。假如此時各有各的對象,預示舊緣已瞭,開始另一段因緣(即便不離婚,舊因緣等於已結束)。

    (7)不服輸型:雙方比較學歷高低,賺money多寡,傢世貴賤,地位高下,能力強弱,彼此互不服輸(在修行上,還是互比境界和神通)。好勝心的效果下,生活如戰爭,為瞭自尊一點都不服輸。有些天界的天人和阿修羅,亦有這種習性,故轉入人間時,各方面表現也不錯,但就是‘不服輸’沿襲瞭以前的習慣。

    (8)脾氣古怪型:一方脾氣古怪,難以相處,另一方隻好忍氣吞聲。例如先生性格孤獨,憤世疾俗,自比不世出的英雄,但眼高手低,終究一事無成,身為太太隻有無奈無言;或者太太深信算命風通常來講脾氣古怪的一方都不自知自己‘脾氣古怪’,反而自以為是,指責別人的不是。探究原因,一方面是‘欠缺慈悲心’,另一邊是‘癡業’所造成的。欠缺慈悲心,所以不能善待對方;由於癡業,所以自以為是,脾氣古怪而不自知。

    (9)離傢型:先生或太太常想離傢,以爭脫傢庭的束縛。可能沒有外遇,沒有理想,不過傢庭的壓力甚大,束縛甚多,已沒有足夠的勇氣來面對壓力和束縛,所以常離傢,流漣在外,或許到朋友傢,或許喝悶酒,或許留在單位加班,借口不回傢,此亦為沒有勇氣承擔責任的一種類型。這種人往世都曾讓他人感到壓抑和煩悶,所以這一生也要承受。

    (10)虐待型:以殘酷狠毒的手段迫害另一方,如動粗、歐打、鞭打,關在密室等。這種虐待對被虐者來講,身心都是一種煎熬,這種痛苦將深刻記錄於意識和下意識,在未來總有機會報仇,也要將對方折磨得死去活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把這股怨氣出瞭才算一個瞭結,這種殘酷對方的心態,是因往世冤仇重大,這一生會繼續造成極重的惡業,在八識心田容易造成地獄種子。這種夫妻的愛情,亦可稱為‘地獄的愛情’。

    世間怨偶許多,以上隻是大體列舉。這幾個原因造成雙方痛苦無奈,怨恨心起,又無力解決,最後訴諸法律,請求離婚。同時雙方結下惡緣,在未來生中,事情可能重演,但角色互換,眾生便在生生死死的輪回中,一再演出這種無奈的悲劇。這便是‘惡的循還’。

    無奈的悲劇,是不是有終止的一天呢?許多人以為學佛,或者遁入空門,便可以擺脫這個輪回的夢魘。此說法表面沒錯,不過就算是再高明的修行者,也要償還過去結下惡緣的宿債。這是法界‘因果定律’,在法界內沒有人可免。

    在消極方面是懺悔,在積極方面那麼是誠心求佛菩薩協助弟子面對(不是佛菩薩全部代還,許多學佛者會錯意,還會怪罪佛菩薩不護念加持)。詳細情形因人而異,還要請教善知識‘如法’解決才是。

    人生數十載,何必結惡緣呢?假如能以‘最積極’的態度,來善待對方,慈悲對方,忍辱對方,即便再大的惡緣,終有破解的一天,進而轉為結善緣。千萬勿再自以為是,還要對方服侍,種下惡緣還不自知,將來隻好受惡果瞭。或許這此話有此危言聳聽,但法界自有因果定律,亦不是你我可以隨意否定。

    3。鳥巢型

    鳥巢之義為‘簡單但不穩定’的關系,有如鳥巢。兩人關系隻是暫時的,或關系淡薄,隨時有分離的可能,這預示兩人固然有緣,但終究不踏實,緣也不深。

    (1)同命鴛鴦型:雙方都沒成就,又沒社會地位,受社會忽視,生存於陰暗的一角,同病相憐,而且朝不夕保。例如逃難的夫妻或偷渡客,可能都不曉得明日會怎樣。從古至今,戰爭之後,許多夫妻便淪於這種命運。

    (2)露水鴛鴦型:因緣不深,有如露水鴛鴦,今日有緣相會,但明日又各奔東西。這種情緣,多數緣於男方在過去生,曾對女方有救命之恩,故這一生女方對男方發生愛情,並有一宿之緣,不知不覺中也瞭此救命之恩。以往所謂‘救命之恩’,以佛教因果來看,會有各式方式來償還此救命之恩(而且必定要償還),但以情感感情方式最多。

    (3)人生過客型:有些夫妻出嫁沒多長時間,或者由於罹患絕癥,或者突然患病,或者意外災難,即告命終。傢屬當然悲痛,更有甚者,喜事當日變喪事(如車禍意外)。或許他們彼此有些宿緣,但緣份又短,來人間一遭,有如人生過客。

    (4)非正室型:非正室其實就是無正式的愛情婚姻關系,在當今社會社會稱為‘外遇’。這種關系在現今社會並無保障,所以遲早也會結束。為啥除瞭正室,還會有這這種關系呢?可能是由於貪欲;或許在過去生他們雙方是夫妻,在輪回之後,這一生再遇,所以一瞭宿緣,隻是如今的太太無法忍受,甚至大動幹弋。在多生多世的輪回,我們個人在各道都可能結瞭太數次緣,人就是與太多人牽扯,因此才會有如此多糾紛。

    (5)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型:年長的一方生命所剩無多,於是財產便遺留給年輕的一方,或許彼此相愛並不深,或許年輕的一方隻是覬覦另一方的財產,大部份還是‘功利取向’的考慮。由於是‘利益’考量,而非感情因素,所以雙方緣份並不深。

    (6)異國情懷型:雖為夫妻,但常年分居兩地,相聚時間少之又少。譬如先生為瞭事業被公司調派海外分公司,太太在此又有事業走不開,兩人聚少離多。由於分居兩地,彼此固然有情,但仍屬於緣份不深(因仍有力量使其分居兩地)。

    (7)借腹生子型:彼此其實也就是說沒有感情,隻是留下與媽媽或爸爸緣份較深的孩子。在古時候為瞭延續香火,有時采用借腹生子,當今社會則有精子銀行。有瞭小孩之後,彼此關系便告結束。基於‘某種目地’而有關系的男女,由於不是由於情緣,所以將來亦會有‘某種目地’的共同果報,亦即他們的“共業”。

    (8)萍水相逢型:因某些因緣而相聚在一起,如一起旅遊,或共同出任務,在相聚時,彼此有感情,可是等旅遊或任務結束,因緣結束之後,便分開各奔東西。對彼此來講,隻不過是一段美滿的記憶,但到 底是萍水相逢而已,無法延續。萍水相逢,也可能造成未來更深的因緣,由於彼此皆有好印像,在意識和下意識會記下對方。例如本師佛的本生故事中,在過去生為修行童子時,為瞭供養燃燈佛,與賣花女子結下‘五莖花’的因緣。賣花女子希望修行童子未成正果前,可以成為修行童子之妻,修成正果後,能被修行童子所渡化,最後修行童子也答應賣花女子的要求。

    有關鳥巢型的那種應不在少數,這種緣盡人散,在當今社會社會還真多,或許以平常心看待,也就不足為怪瞭。對於學佛者來講,看待這型的愛情或愛情婚姻,至少要曉得兩方面:(一)學佛者如發願行菩薩道,固然彼此緣淺,但仍要珍惜把握來善待對方,結好善緣。(二)學佛者仍要曉得世事一向就無常,如夢如幻。

    4。平順型

    (1)事業成功型:因事業成功,傢庭基礎穩固,所以雙方愛情有面包的基礎,還算穩固,各方面的需求,也不虞匱乏,生活的享受也較常人為高,這可能可歸功於其‘人間福報’較足。事業成功,一般來自過去的褔報。假如事業屬於兩人共創,彼此會更加珍惜。

    (2)共同理想型:因求學懷有共同理想,自然共組傢庭,生活平順。共同追求理想,在第八識並且容易種下共同記憶的種子,假如經過多生皆有共同理想,轉來學佛,說不定亦會有共同的願呢!!!有共同理想,可為夫妻、兄弟、好朋友等關系。

    (3)門當戶對型:不管在事業、個性、傢世、學歷、地位都得雙方傢族同意,門當戶對,所以相互彼此的感情相當平順,斷然不會因差距太多而有沖突。假如門當戶對,多能維持某種程度的穩定關系,這種感情多已加入傢族的成份。

    (4)共同成長型:因背景環境許多相同,如鄰居,或青梅竹馬,或共同求學,或相同工作環境,彼此有許多相同經驗可以共享,也一起渡過低潮磨難,一起共同成長,這種關系穩固瞭相互彼此的感情。因為共同成長,可以一起面對難關考驗,這種力量的延續,這一生可以相系,來生或許比較容易再來相聚。

    (5)媒妁之言型:經由相親方式,彼此也能認同,進而共組傢庭。彼此因需要安定,所以感情也相當平順。某些經由宗教方式而產生的愛情(如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大體上也可算是這一型。

    5。共修型

    (1)共有願力型:修行人本身有願力,彼此相約來世間,可能彼此亦有宿緣,因此也就相約成為夫妻。固然是世間夫妻,不過 也都精進修行,因此生活上也多與宗教有關(不管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任何宗教),共同利益世間。

    (2)共有習性型:由於修行的習慣、方式相類似,或生生世世常在一起修行,彼此多能熟悉,所以這一生這一世也一起共修,共同學習。一般假如還未修行有成,一方面尚未瞭生脫死,一方面又要瞭卻人間因緣,以此方式最好。

    (3)共有業力型:夫妻固然共修,但來世間必須承擔共同的果報。由於固然也在修行,在智慧不足時可能犯下某個錯誤,因此未來世必須共同承擔曾犯下錯誤的果報。面對果報時也不須驚慌,必須兩人同心面對,共同解決,即便共同賠上性命,也必須坦然接受,不是學瞭佛,佛菩薩就必定保平安。假如這樣做,佛菩薩也違背瞭法界因果原則。

    以上討論,僅提供參考。世間夫妻千百樣,樣樣不一樣。居士學佛,不見得是‘幸福美好’的活法,但再不濟也能‘安貧樂道’,不再憂煩。

    面對不同因緣的正確態度

    瞭解愛情的根本,夫妻關系的那種,並 不是消極的認知、宿命,就認為隻好如此悲哀命運過一世,相反的,而是在面對相互彼此的問題時,積極尋求解決之道,好好相互善待。爭爭吵吵在所難免,假如能保持理性的態度,有誠意的相互溝通,相互體諒,不要記恨(從某種角度來講,由於自己有問題,才會記恨別人,假如自己能學習慈悲,別人的誤會諷刺,就能夠視作‘虛妄’,就能夠不記恨),問題總有解決的時刻。就怕‘主觀認定’、‘無中生有’,無法溝通,不講道理,也不認錯道歉,一味指責對方的不是,問題大約也永久無解。

    從學佛的看法,修行本是要瞭生脫死,不入輪回,但誰能保證這一生修行必定成就呢?假如效法佛菩薩行菩薩道,也務 必要有願,重回世間,進入輪回。以居士身修行,愛情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其實也就是說更正確的講法,居士修行,是隨順因緣而不強求因緣。假如出傢修行,愛情婚姻問題也就不再是重點瞭)。最有利的情況,夫妻共修,共組學佛傢庭,瞭這一生之緣,又能共行菩薩道。(拋傢棄子的修行方式,並不圓滿。有一部分人說‘要修行就要出傢’,通常來講這幾個人認知不清,不然就是隻會要求別人,自己不做的批評者而已。)

    萬一有惡緣宿債時該如何辦?是一走瞭之嗎?是拒絕來往嗎?我本人的看法,不是消極忍受,而是要積極破解,坦然承受,要沒有怨言,由於一切最初的作者皆為自己,自己往世寫好瞭劇本來為自己這一生演出,其它的角色也皆為自己往世邀請來的,不管善惡皆為自己的作品,與他人無關。他人對等本人的好與壞就是自己曾經對待他人的好與壞,若感覺這一生委屈、痛苦、受傷害,就應該想到他人往世就是被自己如此對待的,越決定痛苦就應該越慚愧,越虔誠懺悔,越坦然面對,越善待對方,勿讓惡緣成為這一生的夢魘,兩人成瞭怨偶。更積極的作法,是讓對方瞭解學佛佛的有益之處(就自個的經驗,須要一位對方能認同,又能相信的‘善知識’,才能讓對方信服,憑自己非常難說服對方),可以接受學佛人,進一步本身本固然有些困難,假如因緣到瞭也水到渠成,說不定還比自己精進!!!),兩人相互‘慈悲’對方,在菩薩道上相互扶持。在有惡緣宿債時,這時忍辱的功夫尤為重要。

    假如對方就是不學佛呢?別急!!!想想當初自己,還不是由不學佛轉入學佛的呢?因此這時應以更和善的態度對待對方,不急著要對方學佛,更是萬萬不可以責罵對方,說對方業障重(罵對方‘不學佛就是業障重’,這種是傲慢的心態),要用本人的修行成果來感召對方,自己沒有做好是感化不瞭對方的。修行要讓傢人肯定,等到對方發覺自己所作所為,都能符合佛教的慈悲心,柔和忍辱時,才會覺得學佛的確很好(能做到慈悲,而不是掛在嘴吧上說說而已)。假如對方真的學佛瞭佛,應保持‘協助鼓勵’的心態,而非‘嘲諷數落’的心態,不然學佛的心再熱。也立刻就泠瞭。

    萬一經過如此多努力,對方仍執迷不從,還是欺負虐待呢?(甚至還這樣想你學佛,就該慈悲我、侍候我;我沒學佛,所以不必慈悲你,也可欺負你。)假如‘確定’自己已完全盡力做到‘慈悲喜舍’(至少能無怨無悔的付出),宿緣已瞭(該還總該還清),然而對方仍認為理所誠然,絲毫不改,我本人的角度,是對方無此褔報,應該早早離開才是,不須留戀。學佛人是‘學佛’,學慈悲智慧大老公,不是‘學懦弱’,該舍則舍則舍。(行菩薩道,應‘不舍眾生’,但不是‘不舍愛情婚姻’,可以協助學佛,但不務必要留戀婚絪)。

真的有啥命裡已經定好的姻緣嗎,什麼前世緣,這一生情

沒有,罷瞭,想一個人是由於思念,喜歡就要去爭取,沒有啥命裡已經定好,假如真的有命裡已經定好的話,豈不是不用努力啊不用付出就能夠取得成功,收過?所以所有的都要憑借自己把握,不勞而獲什麼的不如果想

這 一生的姻緣和上輩子有關系麼

你好朋友,我感覺這 一生愛情婚姻應該和這 一生沒有關聯的,把握住這一生,保住自己姻緣就能夠瞭,努力生活,開心生活,開心面對,二個人開心的去生活,就能夠白頭到老的。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夫妻之緣又是怎樣安排的,這個緣就是月下老人手裡的紅線,沒有可能。

能結為朝夕相伴、共同生兒育女的夫妻,能沒有任何前生或前幾生的數世因緣,兩人結為夫婦,是前生姻緣註定的,是瞭緣來的。善待彼此,一定不要舊業未瞭,又添新業,一切有緣眾生都是來瞭緣的。

正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表面上佛傢是從惜緣的角度,勸世人要珍惜人與人之間難得聚合的緣份。但名符其實的涵義卻是提醒世人,世間所有的都是因緣而合,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果報定律絲毫不差,欠什麼還什麼,一點都不由人的。

世間沒有無緣無故的緣分,這一生你們相遇相知,是前世結下瞭的因緣。

請問這一生姻緣晚到或者無姻緣,前世是何因?

三世因果經寫的隻是大約。愛情婚姻不順的前世原因許多,例如有人前世發誓與某某人世世結為夫妻,但假如對方轉世後墮入三惡道,有此願力的原因,這一生就極有可能等對方等到天荒地老都等不來。有人是因前世邪淫的原因。有的。。。。也就是說,原因太多,無宿命通的話,誰說的都不一定準哪怕是再出名的法師也是這樣。 我記得菩薩可以看見8萬大劫中宇宙中所有的事情,佛的果位是無所不知,因此叫正遍知。

第十一千,大吉,愛情婚姻簽。前世姻緣這一世遇,莫因聘重兩分離。若能早得人。。。

字面意思是:你們的這段姻緣是前世就註定瞭的,至今終於遇見瞭一塊。不要由於聘禮重把二人拆散,假如能得到人的幫忙,夫妻和諧是沒有問題的!!!

隻對文字負責!!!

若是求婚有貴人,姻親嫁娶必能成,前世姻緣這一世遇,更添財喜進門庭是什麼。。。

意思這麼明顯,你假如今年想要找老婆出嫁,一定能夠成功,是你前世這一生的緣分,而且更佳的是,對方還很有錢,能給你帶來一大筆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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