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13卦测诉讼太阳夫妻婚姻(易经第6十卦测感情)
《易经》第一3卦——同人卦
同人卦
从下往上看:下卦为离,上卦为乾。
乾为天,为阳,高高在上,把光明洒向人间,给人带来光明,带来温暖。
离为火,在下,火光熊熊,也公给人光明,带来温暖。
由此可见,太阳和火两者的具体位置固然不同,不过作用却是一样,可以说是志同道合,由此称为同人。
给俺的思考:
同人,不但要与同类人和谐相处,走在一起成长,更要能不同类人玩成一片,共同发展。
在这儿,我先申明下,不同类人,即为某方面不同,但最基本道德底线一致。人有千差万别,月有阴晴圆缺,怎样在差别中求同?
同人卦,教会我:
1、要有包容大度的心,存在是合理,差别能理解。
2、人要有大的格局,不计较眼前小得小失,以长远的眼光看人及物。
3、要不断进化自己,自己能力撑得起帮助他人,更好地实现求同存异的价值。
手抄同人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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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卯木为喜用神,临月而旺。元神鬼官持世来生。喜在子孙动化回头克,不克鬼官。元神不受阻,学业随心如愿。
易经文本—讼卦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讼,争论,诉讼。做事谋始。水天讼。
这一卦与“需”卦正相反,互相是“综卦”。一方是等,一方是争,交互为用。
“讼”是争论,蕴含诉讼在内。
“序卦传”:饮食必有讼,孤受之以讼。饮食难免发生争执,将讼卦放在需卦之后(前)。
讼卦上乾,刚健。下坎,陷险。一方刚强,一方阴险,必然争讼。
以人比拟,内卦即内心阴险,外挂即外表刚强有才干,并且容易与人争讼。因而以“讼”为卦名。
“九二”阳爻,在中位,象征信实,但与“九五”同为阳爻,不能相应,以致,半信受到窒碍。
根据“说卦传”,“坎”有忧虑加多之寓意,所以须加警惕。又讼卦是由遁卦变化而来。即遁卦“九三”降到“二”占据中位成为讼卦。因此要中庸,心中警惕,才会吉祥。“上九”重叠三个阳爻的最上方,过于刚强,逞强争讼,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最后是凶。
“大人”指“九五”,阳爻在上卦中间位置,又是尊位,而且刚健中正,居于领路人地位。整体来看,刚强的上卦“乾”,在陷险的下卦“坎”之上,亦充实却踏在陷井上,因而,自以为信实而逞强,则行不通,唯有反省,戒慎畏惧,把握中庸的原则行动,才会吉祥。假如逞强,最后那么是凶。遇见公正的“大人”裁判,会有利,但像“涉大川”一般逞强冒险,则不利。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室,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讼卦来自遁卦,称作“变卦”上面的爻下降,称作“来”下面的爻上升称作“往”。遁卦“三”位刚爻,来到中位的“二”成为讼卦。所以心中有孚信,会有变化,必须警惕才会吉祥。《论语》“颜渊篇”中,孔子说“对于裁判,我也和他人一样,但最好别发生诉讼吧!!!争讼,本来就不是上策,难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最终结果凶险。“利见大人”是要崇拜中正。“不利涉大川”,由于会坠入深渊。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象曰”:讼卦上卦“乾”为天,下卦“坎”是水,天在上,水在下,行动方向不同,所以造成争讼。因而,君子处理事物,在开始就应当慎重思考筹谋,以防止争讼。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初六,阴爻阳位不正,又在最下方,因而柔弱。固然与上卦的“九四”阴阳相应,但中间有“九二”阻隔。力量薄弱,无力排解争讼。但“九四”阳刚,始终有呼应的倾向。因而,只要不将争讼拖的太久,固然会有小责难,最后还会吉祥。
“象传”说:争讼本来则不能拖延。固然稍微有不满的责难,一经说明,就能够破解。
这一爻,劝诫争讼不可拖延过久,应当以解释求得破解。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逋”逃亡。
“眚”眼睛生翳,散光,看物产生虚幻飘渺的光晕,太阳的光晕称作日眚,亦有灾难之义。
“九二”阳刚,在下卦险的中间位置,本来就喜欢争讼。又与“九五”同是阳爻,不能相应,当然发生争讼。但“九五”阳爻阳位,又在上卦中间位置的尊位,至刚,至中,至正,而“九二”固然阳刚,却在阴位,不正位置又低,争讼必然失败,只好逃亡隐藏。逃亡到村民只有三百户不显眼的小村中,谨慎守本分,就不可能有灾难,要不然,逃亡到显著的大城镇,绝对会被敌人追讨,难以逃脱。
“窜”是隐匿。
“掇”Duo,是自取。
“象传”说:争讼无法获胜,逃亡为了躲藏,但下卦坎是穴。“九二”躲藏在中间位置的穴中,自我管束,就能够避开灾害。地位在下的“九二”与高高在上的“九五”争讼,这是本人的灾祸。
这一爻,强调不可逞强争讼,应当退让深自反省。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食”—公卿。等同于食邑,古时候做官的人,以分瓜采邑的税收生活,而且世袭。
“旧德”是说前往印先祖遗德所得到的领地去就食。旧—消息卦变之。
“六三”阴柔,无力与人争讼,因而隐忍前往祖先遗留的领地,坚守纯正,自励自勉,才能度过艰难,最后得到吉祥。或者亦有从政的可能,但不可能有成就。
“象传”说:处逆境时,追随比本人的地位高的人有利,自己不会成功。
这一爻,解释说应当知足,不可逞强争胜,隐忍自励,才是上策。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夏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即”是就之义。
“命”天命,正理。
“渝”是改变。
“九四”固然阳刚,但在上卦的最下方,不得中,阳爻阴位,又不得正,地位弱,争讼不会得胜。然而,正由于柔,能够回头去就正道,改变初衷,自然而然,安于正理,就不会️过失,终于吉祥。
这一爻,强调自然而然,安于正理,则心安理得。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在至尊的具体位置,阳刚又至中至正,象征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判诉讼,因而吉祥。
这一爻,说明裁判诉讼,应以中正为根本。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锡”同赐。
“鞶带”是古时依身分颁赐的腰带。
“褫”是剥夺之义。
这一爻,是由“六三”的“或葱王事”延伸而来。
“上九”阳刚已达到极点,可以逞强赢得诉讼,不过 也不会持久或者会赏赐“鞶带”,但在一天之间,就被剥夺了三次。
“象传”说:以争讼得到的赏赐的服饰,也不足以让人尊敬。
这一爻,劝诫以争讼到达目的,也不足以持久,并且不会受人尊敬,虽胜亦可耻。
汇总:讼卦,阐释在事业的推进中,难免发生争执,引起争论,但劝诫不可争讼。
争讼多半由于内心险恶,行动过于刚强,会使信实蒙羞,招来忧伤,必须警惕。不可自以为得理而逞强,难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反而让自己陷入泥沼。应当深自反省,戒慎畏惧,把握中庸的原则,避开争讼。
解读易经(第十三卦)——同人卦
十3。同人卦
第十三卦是同人卦,同人卦在六十四卦中十分重要,它是告知我们如何才能会同、和同别人的。“同”有会同、和同之义,如何才能会同?这是人人都碰到的问题。作为一个领路人者更要应该考虑,怎么使你的下属或者你的同辈乃至长辈都与你会同。假如人人都会同了,社会将达到一个怎样的境界呢?大同。
大同是什么境界呀?大同在哪里出现过?是在《礼记》中的《礼运》这一篇谈到的。孙中山先生经常写的四个字“天下为公”,就是大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那如何才能大同?要“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不独亲其亲”就是不但仅要孝顺本人的爸妈,“不独子其子”就是不但仅要爱护本人的孩子,还要推广到别人的爸妈和孩子,这便是大同。这一卦就是讲怎样才能达到大同的。
从卦爻结构看,“柔得位得中而应乎干”,这是一柔应五刚;另一边,卦唯一阴,众阳所欲同,也是五刚应一柔。刚柔两类皆以和顺为本,主动向对方追求,阴求阳,阳求阴,这就顺其自然结成了一种互相交往的关系,为通过交往达到与人和同目的提供了可能。
交往first of all是从自我出发的,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应该端正自俺的心态,不可偏私狭隘,局限于切近的宗族朋党的小圈子的范畴,而是要胸怀磊落,大公至正,走向公共范畴进行宽广的社交活动。因此讲“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野”是郊野旷远之地,象征社会的公共范畴,只有超越私人范围从事公共范畴的交往,才能摆脱否塞不通的状态,为全社会确立普遍联系的精神纽带,做到同心同德,与人和同。
再从上下二体的组合看,下卦离为文明,上卦乾为刚健,文明象征具有觉察明照的理性精神,刚健象征具有不屈不挠克服阻力的坚强意志,二五爻,中正而应,无偏无倚,正而不邪,因而这种组合关系展现了交往过程中所应当履行的价值准则,叫作君子之正道。假如履行正道,依照文明刚健、中正而应这几项价值准则来调整自俺的行为,就能沟通整合,发挥凝结聚集群体的功能,因此讲“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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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山谦卦妻才伏藏几爻
【 15地 山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