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什麼理由才能辦理改名夫妻婚姻(二次改名基本不會成功)
改名字的理由有哪些?
沒有
七種理由可以改名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念起來有歧義;
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4、僧侶尼姑等出傢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
6、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況的。五種情況最想改名
1、由於封建思想,要在姓名中加五行的字;
2、姓名中有生僻字,電腦錄入時很麻煩;
3、和閩南話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4、爸媽離婚後,孩子跟媽媽姓需要改名;
5、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在手工錄入戶籍信息時有筆誤或口誤情況,造成戶口頁上之名字不是事實上取的那一個字。《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進行姓名變更所需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公司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需要提示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要不然的話,遇見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基於以上考慮,你若堅持要改名字就應該在上述問題都還沒有形成前進行,以此刻就改為最佳。身份證上的住址是學校的地址,說明你的身份證是在學校辦理的,那麼你的戶口當然是在入學時遷到瞭學校,屬於學校的集體戶口,當然你不可能有戶口簿,但在學校的集體戶口上,你會有一張屬於你本人的單頁。你的任何戶籍變化(包括姓名變更)都要在戶籍登記中載明。假如在讀大學的話,改變後的姓名將出此刻你的大學畢業證書上,應該說因姓名變更而需要同樣變更姓名的證件或證明還不是太多(中小學的畢業證書以及其它資料等變不變,都不作用與影響你最後學歷證件上的姓名效力),或者基本可以不予考慮。上文提到的諸如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你此刻還都沒有。這亦即你此刻改名字時機最友好的原因所在。
可以改名的七種理由 哪7個理由可以改名字
1。一般滿18周歲變更姓名比較困難,要有合理的理由。一般比較有效的理由應當是如今的名字給你的活法、工作帶來不便。因此你可以說由於你如今的工作單位存在於你重名的情形,給你的工作環境和發展機遇帶來極為不便。
2。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4。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不好決定的,應報上一級戶籍管理機關批準。
5。18周歲以下的人,申請由乳名改為大名的,依據本人或者爸媽的申報即可給予變更。但被收養或者被認領的人,年齡較大的須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給予變更。
6。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職工需要變更姓名時,務必要有所在公司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才可給予變更。
7。依法被剝奪權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處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勞動教養的人,一律不準變更姓名。
戶口改名字什麼理由能通過
劉邦(公元前二十四7~前195, 一說前256~前195)
漢朝開國皇帝,著名傢、軍事統帥。字季。沛縣(今屬江蘇)人。曾在咸陽(今陜西咸陽東北)服徭役。秦末,為沛縣泗水亭長。送本縣刑徒往驪山(今臨潼東南),途中將刑徒釋放,自匿於芒、碭山澤間(今河南永城東北)。秦二世元年(前209)九月,受蕭何、曹參等推舉,據沛縣反秦,稱沛公,聚兵3000人。二年四月,投項梁,屢與項羽協同作戰。項梁死,劉邦被封為武安侯、碭郡長。後九月,奉令收集陳勝、項梁散卒西向攻秦。僅率數千人自碭郡出發,轉戰半年,兵始逾萬。三年七月,克宛城(今南陽)。自此攻撫兼施,順利挺進至霸上(今西安東南)。漢王元年(前206)十月入咸陽,滅秦(見秦末農民戰爭)。與秦民約法三章,並分兵把關,欲為關中王。十二月,見項羽擁40萬大軍入關,慮及實力懸殊,乃委曲求全,親至鴻門(今臨潼東北)謝過,險遭殺戮。其後被迫接受項羽封號,為漢王。八月,回兵復取關中。二年三月,進至洛陽(今河南省洛陽東),聲討項羽殺死楚懷王之罪,發動楚漢戰爭。四月,大敗於彭城(今江蘇徐州)。其後,親率主力扼守戰略要地滎陽(今河南滎陽東北)、成皋(今滎陽西北),與項羽抗爭兩年餘,最終迫使項羽訂鴻溝之盟。五年十二月,圍殲楚軍於垓下(今河南鹿邑東,一說安徽靈璧東南),統一天下。二月即皇帝位於定陶(今山東定陶西北)氾水北,建立漢朝。劉邦順應民心,知人善任,故能屢敗屢起。曾與諸將論楚漢戰爭得失,認給自己之所以獲勝,主要在於重用張良、韓信、蕭何。為帝七載,屢次親征,陸續平定燕王臧荼、楚將利幾、韓王信、陽夏侯陳豨、淮南王英佈、燕王盧綰等反叛,並剪滅韓信、彭越兩大功臣。以和親之策結好匈奴,對南越割據政權實行安撫,註重和重視農耕,休兵養民,使社會趨向安定、發展。
高祖為人,隆準而龍顏,美須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仁而愛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傢人生產作業。及壯,試為吏,為泗水亭長,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從王媼、武負貰酒,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龍,怪之。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及見怪,歲竟,此兩傢常折券棄責。
高祖常繇咸陽,縱觀,觀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老公當如此也!!!”
單父人呂公善沛令,避仇從之客,因傢沛焉。沛中豪桀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蕭何為主吏,主進,令諸大夫曰:“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乃紿為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呂公者,好相人,見高祖狀貌,因重敬之,引入坐。蕭何曰:“劉季固多大言,少成事。”高祖因狎侮諸客,遂坐上坐,無所詘。酒闌,呂公因目固留高祖。高祖竟酒,後。呂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無如季相,原季自愛。臣有息女,原為季箕帚妾。”酒罷,呂媼怒呂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沛令善公,求之不與,何自妄許與劉季?”呂公曰:“此非兒女子所知也。”卒與劉季。呂公女乃呂後也,生孝惠帝、魯元公主。
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呂後與兩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過請飲,呂後因哺之。老父相呂後曰:“夫人天下貴人。”令相兩子,見孝惠,曰:“夫人所以貴者,乃此男也。”相魯元,亦皆貴。老父已去,高祖適從旁舍來,呂後具言客有過,相我子母皆大貴。高祖問,曰:“未遠。”乃追及,問老父。老父曰:“鄉者夫人嬰兒皆似君,君相貴不可言。”高祖乃謝曰:“誠如父言,不敢忘德。”及高祖貴,遂不知老父處。
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之,時時冠之,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乃是也。
改名字最佳正當理由
趙思雅,趙思羽
變更姓名最充分的理由
變更姓名最充分的理由
變更姓名最充分的理由,名字是我們的身份象征之一,一般在報備等級之後很少有人改動,關於更改名字我們需要明白的事情也是有許多的,當然法律上對於這一方面也是有嚴格的規定,以下變更姓名最充分的理由。
變更姓名最充分的原因1
七種理由可以改名: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念起來有歧義;
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4。僧侶尼-姑等出傢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
6。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況的。
五種情況最想改名:
1。由於封建思想,要在姓名中加五行的字;
2。姓名中有生僻字,電腦錄入時很麻煩;
3。和閩南話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4。爸媽離婚後,孩子跟媽媽姓需要改名;
5。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在手工錄入戶籍信息時有筆誤或口誤情況,造成戶口頁上之名字不是事實上取的那一個字。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所需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公司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需要提示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愛情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要不然的話,遇見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建議咨詢專業的建議,詢問專業律師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一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你的利益不受傷害。
變更姓名最充分的原因2
改名字需要什麼理由
(1)姓名中帶有生僻字
固然生僻字起名是此刻不提倡的一種取名方式,不過由於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帶來的不利作用與影響而是要求改名的亦有許多。目前小卖部門的字庫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來,但在其他部門的電腦上,卻隻能以拼音或者“”來代替。
由於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必然也在生活與打工時給你的人際交往和溝通會帶來很多的麻煩,也會給人際交往帶來作用與影響,嚴重時會作用與影響個人成功運。如此的情況就會很想要改名瞭,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瞭改名申請的最佳理由。
(2)名字念起來使人產生岐義
姓名中由於有諧音,便比較容易使人產生岐義,並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顯,同時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作用。在所有申請改名的理由當中,諧音產生岐義的情形也是最多的,這樣的狀況也是屬於申請改名字最有利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數。重名太多的情形下就應該改名。重名也絕對會產生一些不利的作用與影響,此亦為改名字的正當理由。
(4)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此刻年輕人大體上不按族譜來起名,免不瞭會發生和祖上重名的現象”。此刻亦有不少申請者,名字和祖輩上的人之名字重名。民警說,申請者隻有瞭正當申請改名的理由,民警經過核實清楚後,一般也會幫對方辦理。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
民警說,夫妻離婚後需要給孩子改名的也不少,思明轄區有一對夫婦離婚後,法院判決各自撫養一個孩子。媽媽便帶著兒子去改名,如此的`情況務必要經過孩子的生父同意後才能通過。
(6)僧侶尼姑等出傢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要求改名的也出現有這樣的狀況:警方曾經收到過幾位出傢人的改名申請,對方要求用法號來代替俗傢姓名。打比方說,一位俗傢名姓王的僧人,法號和名字截然不相同,但他強烈要求更改原來之名字為法號史。盡管叫起來有點奇奇怪怪的,這位僧人卻很滿意,為此民警也隻好受理瞭這為姓王的僧人的改名申請。
(7)有特殊情況的
其它特殊需要改名的情形,打比方說對於入贅、過繼或被人收養而是要求變更改姓名的,隻要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機關也會準予變更。
變更姓名最充分的原因3
改名字什麼理由才算充分
最好就是和戶口室的負責人先說好,能以傢中老人疼愛孩子,名字和他的四柱不合,要求重起,假如沒做身份證的更簡單瞭。
七種理由可以改名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念起來有歧義;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4。出傢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6。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的;7。有特殊情況的。
改名的註意和提防問題與事項和重點須知:
不錯的名字對 命運有提升作用,成人改名是依據本人“生辰八字”命局的特征,結合命局“用神”,並參考“五格剖象法”而取的,也可以依據不同的行業起“藝名”“筆名”“別名”等,這樣能夠起到好作用的所從事的的工作,提高成功的機會。成人最有利的改名期是在工作前期或出嫁前。
名字是人畢生中最寶貴的財富,名字中所包含的強大能量,足以作用與影響人生的命數和事業的成敗。從周易命理角度看,八字為先天所成無法更改,而後天所能利用的一切事物,萬靈易玄風水皆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增旺我們的運勢與運氣。姓名是伴隨我們一輩子的,它真的可以彌補補充命局中的不足!
改名字容易通過的理由是什麼?
1。姓名中帶有生僻字。
目前小卖部門的字庫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來,但在其他部門的電腦上,卻隻能以拼音或者來代替。由於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在生活與打工時給你的人際交往和溝通會帶來很多的麻煩,也會給人際交往帶來作用與影響,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瞭改名申請的最佳理由。
2。名字念起來使人產生岐義。
姓名中由於有諧音,便比較容易使人產生岐義,並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顯,同時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作用。在所有申請改名的理由當中,諧音產生岐義的情形也是最多的,這樣的狀況也是屬於申請改名字最有利的理由。
3。重名。
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數。重名太多的情形下就應該改名。重名也絕對會產生一些不利的作用與影響,此亦為改名字的正當理由。
4。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此刻年輕人大體上不按族譜來起名,免不瞭會發生和祖上重名的現象。名字和祖輩上的人之名字重名。民警經過核實清楚後,一般也會幫對方辦理。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
夫妻離婚後需要給孩子改名的也不少,如此的情況務必要經過孩子的生父同意後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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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很有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假如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