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改名字的理由改名離婚姓名(改名非常難被批準不準呢)
改名字最佳正當理由
趙思雅,趙思羽
可以改名的七種理由?
1。姓名中帶有生僻字
固然生僻字起名是此刻不提倡的一種取名方式,不過由於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帶來的不利作用與影響而是要求改名的亦有許多。
2。名字念起來使人產生岐義
姓名中由於有諧音,便比較容易使人產生岐義,並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顯,同時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作用。在所有申請改名的理由當中,諧音產生岐義的情形也是最多的,這樣的狀況也是屬於申請改名字最有利的理由。
3。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的
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數。重名太多的情形下就應該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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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戶口本和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法律根據:《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或者爸媽、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
1。本人或者爸媽申請;
2。戶口本。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變更姓名審批流程: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審批→辦理
變更姓名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份工作日
變更姓名審批收費:不收費
參考資料來源:知識混裝大無極—改名
改名字需要什麼理由?
提問一:改名字需要哪些理由 first of all告知你,多大年齡皆可以改名字的,但是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要不然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由於大夥都以本人的名字不好聽或為理由不喜歡就去改的話,戶籍部門就不用幹其他別的工作瞭您說對吧?改名字最有利的理由就是“重名”,接下來由我來教你更改名字的詳細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女,1990年10月02日出生,現年18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生活和工作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準!!! 年月日)
2:證明(隻須證明有你這個人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就能夠,不必證明重名的事,學校單位街道皆可以)
3: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超過16周歲就應該公證的,可他們亦有的時刻抽風,不要先公證,萬一他們不要就省200塊錢的)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所需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好象是19,我忘瞭,其他別的費用就沒有瞭)
另外,你改瞭名字之後不用擔心其他證書什麼的,由於如今的身份證上的信息很全的,有你改名字隻前的“曾用名”的,再說,新戶口本上的第二欄就是“曾用名”一欄,放心好瞭!!!
願你開心!!!!!!!!!
提問二:改名字的理由要怎麼寫才容易通過 樓上的friend的回答真的有點兒意思!!!
你改名字要去 *** 嗎???算命的說名字不好就給你改???唉。。。。。。
改名字真的是很費勁的一件事,假如沒有充分的理由是根本不會給你改的,除非你和戶籍部門的工作人員有關系,改名字最有利的理由就是“重名”或者名字中含有“生僻字”,不用緩役俺的回答,俺的回答不僅是經驗而且還是戶籍的friend教的,然而,假如沒有很你重名的你撒謊說重名也是不可以的,由於戶籍部門是可以查詢的,至於你如何去改,我隻能教你改名字的步驟,假如不能通過,那麼這樣就隻有你本人去想辦法疏通關系瞭!!!
接下來由我就加入你以“重名”的理由去申請改名字: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閥XX,性別,?,?年?月?日出生,現年?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生活和工作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準!!! 年月日)
2:學校。單位或街道證明(隻須證明有你這個人就能夠,不必證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超過16周歲就應該公證的,可他們亦有的時刻抽風,不要先公證,萬一他們不要就省200塊錢的)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所需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好象是19塊錢,我記不起瞭)
天天開心!!!!!!!!!
提問三:改名字的正當理由? 一個是戶籍民警,一個是所長,加上一個副,個人申請,四鄰證明,一切向錢看,OK!!!
提問四:改名有啥理由 1、需要你提出書面的申請;
2、需要你的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3、需要到你戶口所在居住地申請;
4、有個別也許會提出一個月隻辦理一次,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去辦理。改名有哪些理由假如你要去辦理姓名變更手續,你需要告知他們什麼理由呢?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
2。寓意不好或者諧音不好,極大作用與影響個人生活工作;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作用與影響識記,對生活工作極其不便。並且從法理和原則上說,一旦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請不需要任何附加條件和理由,小卖部門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公民的改名申請。《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本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一8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提問五:請問改名字需要什麼理由才可以呢 改名字不需要理由,但是假如你讀完書或出嫁生瞭孩子或有房產的話可能就麻煩點瞭。
問題六:改名字都需要什麼條件。 能不能改名字重點是你的理由是否充分,實話實說,改名字,特別是改生日是非常難批準的。
1。變更姓名的有關規定:
未滿18周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爸媽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予以變更;對18周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準予變更的證明。還need戶口所在居住地居(浮)委會開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爸媽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變更收養關系的;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況。
假如你清楚明白“人事”可能好好辦的多。
問題七:請問戶口本改名時,要寫申請,申請為啥要改名字,請問什麼理由最好? 一般理由就是上報戶口時本叫XXX誤報為XXX 給以後的工作和學習帶來不變需要更正,還要說的就是報戶口時年齡小沒有正式之名字,報的是乳名現需要更正等等,
問題八:成年人改名字要什麼理由可Yi經過。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1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2是理由要充分,
第3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畢生隻能更改一次。
戶口改名字什麼理由能通過
劉邦(公元前二十四7~前195, 一說前256~前195)
漢朝開國皇帝,著名傢、軍事統帥。字季。沛縣(今屬江蘇)人。曾在咸陽(今陜西咸陽東北)服徭役。秦末,為沛縣泗水亭長。送本縣刑徒往驪山(今臨潼東南),途中將刑徒釋放,自匿於芒、碭山澤間(今河南永城東北)。秦二世元年(前209)九月,受蕭何、曹參等推舉,據沛縣反秦,稱沛公,聚兵3000人。二年四月,投項梁,屢與項羽協同作戰。項梁死,劉邦被封為武安侯、碭郡長。後九月,奉令收集陳勝、項梁散卒西向攻秦。僅率數千人自碭郡出發,轉戰半年,兵始逾萬。三年七月,克宛城(今南陽)。自此攻撫兼施,順利挺進至霸上(今西安東南)。漢王元年(前206)十月入咸陽,滅秦(見秦末農民戰爭)。與秦民約法三章,並分兵把關,欲為關中王。十二月,見項羽擁40萬大軍入關,慮及實力懸殊,乃委曲求全,親至鴻門(今臨潼東北)謝過,險遭殺戮。其後被迫接受項羽封號,為漢王。八月,回兵復取關中。二年三月,進至洛陽(今河南省洛陽東),聲討項羽殺死楚懷王之罪,發動楚漢戰爭。四月,大敗於彭城(今江蘇徐州)。其後,親率主力扼守戰略要地滎陽(今河南滎陽東北)、成皋(今滎陽西北),與項羽抗爭兩年餘,最終迫使項羽訂鴻溝之盟。五年十二月,圍殲楚軍於垓下(今河南鹿邑東,一說安徽靈璧東南),統一天下。二月即皇帝位於定陶(今山東定陶西北)氾水北,建立漢朝。劉邦順應民心,知人善任,故能屢敗屢起。曾與諸將論楚漢戰爭得失,認給自己之所以獲勝,主要在於重用張良、韓信、蕭何。為帝七載,屢次親征,陸續平定燕王臧荼、楚將利幾、韓王信、陽夏侯陳豨、淮南王英佈、燕王盧綰等反叛,並剪滅韓信、彭越兩大功臣。以和親之策結好匈奴,對南越割據政權實行安撫,註重和重視農耕,休兵養民,使社會趨向安定、發展。
高祖為人,隆準而龍顏,美須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仁而愛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傢人生產作業。及壯,試為吏,為泗水亭長,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從王媼、武負貰酒,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龍,怪之。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及見怪,歲竟,此兩傢常折券棄責。
高祖常繇咸陽,縱觀,觀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老公當如此也!!!”
單父人呂公善沛令,避仇從之客,因傢沛焉。沛中豪桀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蕭何為主吏,主進,令諸大夫曰:“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乃紿為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呂公者,好相人,見高祖狀貌,因重敬之,引入坐。蕭何曰:“劉季固多大言,少成事。”高祖因狎侮諸客,遂坐上坐,無所詘。酒闌,呂公因目固留高祖。高祖竟酒,後。呂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無如季相,原季自愛。臣有息女,原為季箕帚妾。”酒罷,呂媼怒呂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沛令善公,求之不與,何自妄許與劉季?”呂公曰:“此非兒女子所知也。”卒與劉季。呂公女乃呂後也,生孝惠帝、魯元公主。
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呂後與兩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過請飲,呂後因哺之。老父相呂後曰:“夫人天下貴人。”令相兩子,見孝惠,曰:“夫人所以貴者,乃此男也。”相魯元,亦皆貴。老父已去,高祖適從旁舍來,呂後具言客有過,相我子母皆大貴。高祖問,曰:“未遠。”乃追及,問老父。老父曰:“鄉者夫人嬰兒皆似君,君相貴不可言。”高祖乃謝曰:“誠如父言,不敢忘德。”及高祖貴,遂不知老父處。
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之,時時冠之,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乃是也。
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成人改名需要以下手續:
1。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居住地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很有必要的時刻,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3。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4。成人改名所需的資料有:戶口簿,身份證,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
5。《戶口登記條例》第一8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瞭,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作用與影響,賠禮道歉。
《身份證相關法律規定》第十一條,國傢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假如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有關信息,同專傢進行詳細溝通。
成年人改名字都需要哪些程序?
姓名陪伴人的畢生,許多人都比較註重和重視,不過一部分人卻並不太算滿意本人的姓名。打比方說“招弟”、“大力”、“區區”等,這類之名字局中人也許會想著去更改。
可因為沒有統一該名申請標準和程序,多數地區都會傾向於嚴格對待。媒體對此類情形評價說“‘招弟’該名,不該障礙重重”。那麼成年人改名字都需要哪些程序呢?接著下面,我給小夥伴們捋一捋。
第1步,我們需要寫更名申請,緊接著到街道或單位去開證明蓋章。開證明的時刻要記得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最好就是提前和街道(社區)辦事處聯系一下。
在這兒有特別重要的一點得說一下,那麼這樣就是更名申請的理由必須充分合理。一般更名申請的理由建議以“名字有諧音,給生活造成困擾”、“重名太多,不方便開展工作”、“姓名中帶有生僻字,難以辨識”等原因,這樣的話會相對較好通過一些。
第2步,開好證明之後就能夠拿著證明去戶口所在居住地的戶籍部門(亦即)申請更名瞭。
在這一步中,需要填寫戶籍部門提供的申請更名表格(記得帶1張1寸的個人照片)。填寫後要加蓋戶籍專用章,並且 還需要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第3步,就是拿著申請表格去縣級的戶籍部門(縣)簽字瞭。
第4步,縣級簽好字以後,去市裡面的戶籍部門(市)簽字。經審批後,就能夠改名字,去戶口所在居住地(鄉鎮)打印新的戶口本瞭。
至此,整個改名程序結束。其實也就是說,歸根結底改名的程序並不輕松,需要一級一級去辦理簽字,審批。不過為瞭自己能有個稱心如意之名字,也沒有辦法。
誠然,改名字也並不是所有人都符合,存在以下情況的人員是不能申請改名的。
1。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權利、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
2。正在被收監服刑、被勞動教養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尚未執行完畢的;
4。對於爸媽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爸媽協議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專學生。
另外,假如你在申請改名的過程中遇見瞭特意刁難的情況,更不要怕,可以到當地的法院提出申訴,要求仲裁。
《民法典》第1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人的姓名,不過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刻,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瞭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Yi經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在最後,還是要提醒各位小夥伴,不要輕易申請改名,由於這會關系到你很多材料的變更,更甚者給你以後的活法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