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第6卦天水訟卦王明光(周易第6卦的詳細解讀)
一:易經第6卦 誰幫忙看一下這有什麼含義?
大不吉卦,此婚會會莫名的發生變化,本人的爸媽不同意此婚事。另有人介入。甚至會有鬥毆發生,傷及年輕人,鬧至官司。
二:《易經》第6卦 訟 天水訟 乾上坎下 求卦象註解解讀,非常感謝
起初順利,有利可圖,繼而受挫,務必警惕,慎之又慎,不得固執已見,極力避開介入訴訟糾紛的爭執之中。與其這樣,不如退而使人,求得破解,安於正理,可免除不測之禍。陷入爭訟,即便獲勝,最後還得失去,得不償失。
三:易經中六十四卦分別預示什麼
64卦代表這宇宙隻有64種情景,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
四:易經第6卦 訟 天水訟 乾上坎下 請明 白人幫忙解下
卦藏太多的內意。
單以此卦論,訟主刑事。
卦中無官,難生官量持世,兄弟午火若持事,如遇日破,定化回頭之克,午火適秋冬日受刑,其實就是入月建之墓,墓者“牢”也。雖有爸媽卯木相應看守住大局,卻也隻能是護住本卦而無法多有作為。
縱論此卦,如論感情則為入“墓”,如不能及時善待護身又應有刑訟之事,主感情波折具多。若再應月破,必有訟訴的事發生。
想探究底,還得看你當初起課時的互卦是什麼。
五:易經中六十四卦分別預示什麼
64卦代表這宇宙隻有64種情景,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
六:命理學中天水相違接有什麼含義?
易經》第6卦 天水訟 乾上坎下
天水訟:這一卦,其與與需卦正相反,相互是“綜卦”,一方是等,一方是爭,交互用。“訟”是爭論,當然也蘊含訴訟在內。“序卦傳”說:“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意,飲食必然會生爭訟,因此在預示飲食的需卦之後,接著是訟卦。上古的物質條件缺乏,飲食是人類生存必需的物質條件,假如不能滿足任何人的需要,這就要爭奪,爭奪起來就要打官司,訟是爭訟、打官司的訴訟。訟卦的上卦“乾”,剛健;下卦“坎”,險陷。一方剛強,一方陰險,必然爭訟。
卦辭: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這個卦辭有三層意思:第1層意思講爭訟乃是由於誠實信用受到阻塞而起,對此當要引起警惕戒備。第2層意思講爭訟的利與弊,作為爭訟一事,中間也許會有吉祥;但終究必定是兇險的,終將為兇禍。第3層意思則是講,爭訟之事,需要有大人也能夠起到好作用的“大人”的出現,但是,在爭訟時期,對於並不強大者來講,還有害於“涉大川”。就周易的歷史背景來講,此處著重是針對姬周王朝的處境來講。
就爻象來看,“九二”陽爻,在中位,象徵信實;但與上卦的“九五”,同陽爻,不能相應;以致,孚信受到窒礙。另外,“上九”在重疊三個陽爻的最上層,過於剛強,逞強爭訟,以求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最後是兇。“大人”指“九五”,陽爻在上卦中间位置,又是尊位;因而剛健中正,居於領導地位。以卦的整體來看,剛強的上卦“乾”,在險的下卦“坎”之上,也就是居於陷阱之上;因而,自以信實而逞強,則行不通,惟有反省,戒慎恐懼,把握中庸的原則行動,才會吉祥。假如逞強而爭訟不休,最後必是兇禍。訴訟需要公正的“大人”,就大人來講,這是有利;但是涉險之道貴在同心,相互爭訟,則有害於涉渡險難也。
彖傳: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兇,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彖傳”說:訟卦的上卦“乾”是剛,下卦“坎”是險;也就是內“坎”為險象,而外“乾”為健象,因而成爭訟的卦象。訟卦來自遁卦,為“變卦”。上面的爻下降,稱作“來”;下面的爻上升,稱作“往”。遁卦“三”位的剛爻,“來”到中位的“二”,成訟卦;所以,心中的孚信,會有變化,必須警惕才會吉祥。爭訟,本來就不是上策,難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最後的結果兇險。“利見大人”,是要崇拜中正。“不利涉大川”,因會墜入深淵。按彖辭“剛來而得中”的提示,訟卦的九二是很關鍵的一爻。九二來到下卦中位,上下有兩個柔爻相合,所以有“孚”。孚是信,在別的卦裡多指誠信,訟卦是打官司,信是憑信,有證據,有孚是有徵信。窒是窒塞,與亨通意義相反,在訟卦裡是指心中鬱悶窒塞。從象上講是因“水與天違行”。需卦是水蒸發到天上,上下流通。訟卦是水從天下落在地下,天高出水上,水反回地下,背道而行,越離越遠,上下由交流又恢復到不交流,故窒塞不通。
孔穎達:“窒”,塞也,“惕”,懼也。凡訟之體,不可妄興,必有信實被物止塞而能惕懼,中道而止,乃得吉也。“終兇”者,訟不可長,若終競訟事,雖復窒惕,亦有兇也。物既有訟,須大人決之,故“利見大人”。若以訟而往涉危難,必有禍患,故“不利涉大川”。
胡氏瑗:“孚”者,由忠之信。人所以興訟,必有由忠之信,而為他人之所窒塞,不得已而興訟。然雖已有信實,而為人之窒塞,亦須恐懼兢慎而不敢自安,則庶幾免於兇禍。又中道而止,那麼可以獲吉也。“大川”,謂大險大難也,凡歷險涉難,必須物情相協,志氣和同,則可得而濟也,今訟之時,物情違忤而不相得,欲濟涉險難,必不可得。
訟不可妄興,必因信實被他人窒塞,不得已而興之,雖如此,亦須惕懼而為之,適可而止則吉,強爭不止則兇,故“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中”者,適可之謂也,“終”者,久終之謂也。既有訟事,則利於大人裁決之,而有害於私相爭鬥,故“利見大人”。涉險之道貴在同心,相互爭訟,則有害於涉渡險難也,故曰“不利涉大川”,“大川”即險難之謂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初六陰爻陽位不正,又在最下方,因而柔弱。固然與上卦的“九四”,陰陽相應,但中間有“九二”阻礙,力量薄弱;所以,無力排解爭訟。但“九四”陽剛,始終有呼應的傾向;因而,隻要不將爭訟拖得太久,固然會小有責難,最後還會吉祥。就初六爻位的來講,則是不久將陷於爭端中之象;固然會受到一些非難和指責,但終久將獲得吉祥。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爭訟本來則不能拖延。固然稍有不滿的責難,經過訟之適度的辨析,就能夠明瞭。這也是告誡告誡爭訟不可拖延過久,應當以解釋求得破解。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逋”是逃亡。“眚”是眼睛生翳,散光,看物產生虛幻飄渺的光暈;太陽的光暈,稱作日眚,也有災禍之義。“九二”陽剛,在下卦險的中间位置,本來就喜歡爭訟。又與“九五”同是陽爻,不能相應,當然發生爭訟。但“九五”陽爻陽位,又在上卦中间位置的尊位,至剛、至中、至正;而“九二”固然陽剛,卻在陰位,不正位置又低,爭訟必然失敗,祇隻好逃回穩藏起來。自己三百戶的邑人被收錄,且自己謹守本分,方得沒有災禍;從卦象上看,九二是從逐卦的九三下到二位,使下卦成坎,坎是在坤的中間夾瞭一個剛爻,坤為土地、為國邑,人於邑中成坎,坎為隱伏,故為“歸而逋”。
這裡應該是講的管仲奪伯氏驕邑三百戶的典故。管仲是春秋時期的一位大傢、軍事傢,他的豐功偉績被後人經常頌揚。齊國有位伯氏,名叫伯偃,因他是貴族的身份,故有一大片封地,供他衣食住行之用。伯氏人品並不壞,但容易輕信人。他手下有位傢臣,名叫章禾,此人心如蛇蠍,表面上卻一派謙。伯氏見其謙和,加上罩禾騙術高明,伯氏竟將封邑的事情全部交出來給瞭他。覃禾一有瞭大權,猙獰面目立刻顯露瞭出來。加上章禾的妻子也是個壞女人,二人整天盤算怎麼搜刮邑人的錢財,弄得封邑內人人怨聲載道。以前,封邑內人人衣食豐足,戶戶傢有餘糧。覃禾搞瞭一年,邑內的人傢上頓不接下頓,很多人窮得連衣服也沒有瞭。因此,幾位有聲望的人合計,決定向伯氏告發覃禾的人面獸心,胡作非為。覃禾知道後,馬上找來他的幫兇們將這幾位準備告發他的人監禁起來。他又授意這幾個人聯名上書伯氏,說封邑在覃禾的治理下已成為齊國最好封邑瞭。一個偶然的機會,伯氏在外聽到罩禾的倒行逆施,對覃禾開始有所懷疑瞭。但他周圍被覃禾的人包圍著,所以,隻是半信半疑。伯氏問覃禾:"我在外面聽到一些關於你的傳聞。"覃禾一震,馬上裝出一副卑謙、溫和的神態,回答說:"我是你最忠誠的奴仆。自你令我管理封邑以來,封邑已成為齊國的最有利的地府,我出去時,總有別的封邑的人要請介紹怎樣治理屬地。我知道這所有的都是你主人的,我隻是按你的建議辦。所以,我在外面都隻是講,封邑成功都是在主人領導下所取得的。"對此伯氏不由得不相信覃禾。伯氏出外會見同僚時,忍不住誇起覃氏的忠心,說他真是一位瞭不起的人才。同僚都暗自笑他上瞭騙子的當,可怕氏一點也不洞察。自此,覃禾更肆無忌憚瞭。但覃禾也有疏於防范的時刻。一次,終於有多少個邑人見到伯氏,向他控訴瞭覃禾的令人發指的種種罪行:殘害忠良、搜括民財、奸淫婦女等等。伯氏聽瞭,根本不信,還訓斥瞭邑人。邑人們忍無可忍,就設法告到相國管仲那裡。管仲馬上派人去到伯氏的封邑,獲悉到伯氏封邑的真實情況。覃禾知道後,通過幾個幫兇要用重金收買管仲。管仲一代賢相,召集伯氏與邑人代表一齊來到相府。嚴厲地訓斥瞭伯氏任用奸小,將覃禾處於極刑。封邑的三百戶人傢,預示不願再做伯氏的封邑人傢瞭。管仲於是將三百戶人傢收歸瞭國有。伯氏服氣地接受瞭相國的處罰。從此,吃粗糧渡過一世,但卻無一點怨恨之心。孔子曾稱贊管仲說:"他真是個人才啊!剝奪瞭伯氏封邑的三百戶人傢,使伯氏隻能吃粗糧,但伯氏卻至死都沒有一句怨言。
象曰:不克訟,歸而逋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