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後沒有愛瞭還很有必要生孩子嗎離婚該不該生孩子(有孩子沒感情該不該離婚)
夫妻出嫁20年,沒有感情瞭,很有必要為瞭娃兒堅持下去嗎?你如何看?_百度知 。。。
夫妻兩人出嫁20年,不過感情在日復一日中漸漸變淡瞭,已經沒有感情可言,不過雙方都想為瞭娃兒堅持下去,其實也就是說我覺得並沒有如此的必要。
二個人的堅持隻會同床異夢,孩子也能感受到爸媽之間的不高興,這麼做對孩子的作用與影響反而更加不膩。隻有爸媽生活的幸福,孩子才算是在健康幸福的傢庭中成長。很多夫妻都想營造良好的傢庭氛圍給孩子,殊不知,勉強維系的夫妻關系隻會讓自己的娃娃也沉浸在痛苦中。真真正正懂事的孩子在面對爸媽不和的時刻,並不會一味的想要維系爸媽的愛情婚姻關系,而是希望本人的爸媽能夠幸福快樂的活法,所以離婚可能還是較好的選擇。
對於很多傢庭來說,永久的低氣壓對孩子造成的作用與影響無法倒逆轉。孩子在如此的生活之中長大,對於傢庭的溫暖,對於未來的期盼並沒有太高。他們認為愛情婚姻可能如同本人的爸媽一般,永久處於冷戰和沒有溫暖和愛意的狀態才是正常的,因此也會讓自己的娃娃產生錯誤的脾氣和感受,同時在以後面對自己人生和。愛情婚姻知識並且容易變得自卑而敏感,由此,夫妻兩口子之間的感情破裂,對於孩子來說也是非常大的傷害。而不是離婚便會傷害孩子,而是一味的勉強讓自己的娃娃內心產生畏懼和負罪感,才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
出於使自己幸福的層面考慮,我們亦應當及時中止沒有感情的愛情婚姻。人生短短數十載,我們想要生活的幸福而快樂,就應該英勇的追求自己想要的活法。二個人沒有感情以後,應該好聚好散。雖然說有共同的孩子,不過哪怕離婚,自己對孩子的愛也是一分不少,反而還能再愛孩子的同時追求自己向往的活法,何樂而不為呢?為孩子做出良好的榜樣。既然生活需要我們幸福,我們就應該永久不停止尋找幸福的步伐。
愛情婚姻沒有感情依賴,還need孩子來維持嗎?
還記得出嫁的誓言,配偶的意義是什麼?是不管健康或者疾病,不管貧窮還是富貴皆能不離不棄,相濡以沫,白頭偕老,這才是名符其實的愛情婚姻,而聯系二個人最要緊的紐帶,便是對相互彼此的愛和感情,所以,當愛情婚姻沒有瞭感情依賴,那還能怎樣維持下去呢?
有人會講假如有孩子,那麼兩口子的關系可能會有所緩和。的確,本著對孩子共同的責任,兩口子會適當註重本人的言行,隻為瞭給孩子一個更好的傢庭環境。不過俺不以為可以依靠孩子而維持一段沒有感情的愛情婚姻。由於如此的日子不是出於感情和真心,而是由於一份不可不承擔的責任,實際上,假如一對夫婦做出瞭如此的選擇,那麼等同於他們的活法又被加上瞭一層重壓,由於他們是在彼此隱忍。
再試想,當他們繼續這樣生活下去,有極大可能還會產生樣式不一的矛盾,由於他們並沒有解決掉愛情婚姻中出現的最本質的問題。假如之後仍為矛盾不斷,那是否又會給孩子增添心理陰影呢?對孩子來說這何嘗不是一種傷害?因此我覺得當兩口子沒有感情瞭就當斷則斷吧,盡最大可能排除掉對孩子的不利因素,僅憑一份責任確實非常難使一段愛情婚姻繼續下去,由於隱藏的情緒隨時會爆發,由於他們始終沒有看似如此幸福。
無愛的愛情婚姻會作用與影響到孩子嗎?如此的一段愛情婚姻該不該繼續呢?
我認為會作用與影響到孩子的;如此的愛情婚姻不應該繼續,這樣子對孩子的作用與影響無比的大。
結瞭婚就務 必要生孩子嗎?
不一定,看各自的選擇,還要和你丈夫商量好。。。
出嫁三年多瞭,目前確定對方業已不再愛瞭,還很有必要維持下去嗎?
假如已經確定對方不再愛瞭,那麼這樣就沒有堅持下去的意義瞭,這樣隻會讓二個人都浪費時間浪費感情。
當愛情婚姻裡感覺未到愛,該繼續還是離開?
繼續,愛情婚姻裡沒有愛,不過有親情,漫長的愛情婚姻中,假如一直能有愛最好,假如沒有愛亦有彼此離不開對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