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區域公司名稱不正當競爭角逐(公司名稱沒有地域)
一:不正當競爭角逐解釋
對於不正當競爭角逐解釋問題的回答如下: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獲知的商品,應當認定為 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 第五條第(2)項規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認定知名商品,應當考慮該商品的銷售時間、銷售區域、銷售額和銷售對象,進行任何宣傳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域范圍,作為知名商品受保護的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原告應當對其商品的市場知名度負 舉證責任 。 在不同地域范圍內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知名商品專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在後使用者能夠證明其善意使用的,不構成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2)項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角逐行為。因後來的經營活動進入相同地域范圍而使其商品來源足以產生混淆,在先使用者請求責令在後使用者附加足以區別商品來源的其他標識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第二條 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2)項規定的“專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認定為知名商品專有的名稱、包裝、裝潢: (1)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 (2)僅僅直接預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商品名稱; (3)僅由商品自己一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以及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 (4)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 前款第(1)、(2)、(4)項規定的情形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的,可以認定為專有的名稱、包裝、裝潢。 知名商品專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預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以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他人因客觀敘述商品而正當使用的,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角逐行為。 第三條 由經營者營業場所的裝飾、營業用具的式樣、營業人員的服飾等構成的具有獨一無二風格的整體營業形象,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2)項規定的“裝潢”。 第四條 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歷起源產生誤認,包括誤認為與知名商品的經營者具有許可使用、關聯企業關系等特定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2)項規定的“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視覺上基本無差異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應當看成是足以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 認定與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相同或者近似,可以參照 商標 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斷原則和方法。 第五條 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屬於 商標法 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當事人請求按照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2)項規定予以保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條 企業登記主管機關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以及在中國境內進行商業使用的外國(地區)企業名稱,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3)項規定的“企業名稱”。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獲知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3)項規定的“企業名稱”。 在商品經營中使用的自然人的姓名,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3)項規定的“姓名”。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獲知的自然人的筆名、藝名等,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3)項規定的“姓名”。 第七條 在中國境內進行商業使用,包括將知名商品專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企業名稱、姓名用於商品、商品包裝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2)項、第(3)項規定的“使用”。 第八條 經營者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1)對商品作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的; (2)將科學上未定論的看法、現象等當作定論的事實用於商品宣傳的; (3)以歧義性語言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商品宣傳的。 以明顯的誇張方式宣傳商品,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不屬於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人民法院應當依據平時生活經驗、相關公眾一般註意和提防力、發生誤解的事實和被宣傳對象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認定。 第九條 相關信息不為其所屬范疇的相關人員普遍獲知和容易獲得,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不為公眾所獲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相關信息不構成不為公眾所獲知: (1)該信息為其所屬技術或者經濟范疇的人的一般常識或者行業慣例; (2)該信息僅涉及產品的尺寸、結構、材料、部件的簡單組合等內容,進入市場後相關公眾通過觀察產品即可直接獲得; (3)該信息已經在公開出版物或者其他媒體上公開披露; (4)該信息已通過公開的報告會、展覽等方式公開; (5)該信息從其他公開渠道可以獲得; (6)該信息無需付出一定的代價而容易獲得。 第十條 相關信息具有現實的或者潛在的商業價值,能為權利人帶來競爭角逐優勢的,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 第十一條 權利人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與其商業價值等具體情況相適應的合理保護措施,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保密措施”。 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所涉信息載體的特性、權利人保密的意願、保密措施的可識別程度、他人通過正當方式獲得的難易程度等因素,認定權利人是否采取瞭保密措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多數情況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應當認定權利人采取瞭保密措施: (1)限定涉密信息的獲知范圍,隻對必須獲知的相關人員告訴其內容; (2)對於涉密信息載體采取加鎖等防范措施; (3)在涉密信息的載體上標有保密標志; (4)對於涉密信息采用密碼或者代碼等; (5)簽訂 保密協議 ; (6)對於涉密的機器、廠房、車間等場所限制來訪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7)確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第十二條 通過自行開發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獲得的商業秘密,不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十條第(一)、(2)項規定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前款所稱“反向工程”,是指通過技術手段對從公開渠道取得的產品進行拆卸、測繪、分析等而得來該產品的有關技術信息。當事人以不正當手段獲知瞭他人的商業秘密之後,又以反向工程為由主張獲取行為合法的,不予支持。 第十三條 商業秘密中的客戶名單,通常是指客戶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交易的習慣、意向、內容等構成的不同於相關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戶信息,包括匯集眾多客戶的客戶名冊,以及保持長期穩定交易關系的特定客戶。 客戶基於對職工自個的信賴而與職工所在單位進行市場交易,該職工離職後,能夠證明客戶自願選擇與自己或者其新單位進行市場交易的,應當認定沒有采用不正當手段,但職工與原單位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當事人指稱他人侵犯其商業秘密的,應當對其具有的商業秘密符合法定條件、對方當事人的信息與其商業秘密相同或者實質相同以及對方當事人采取不正當手段的事實負舉證責任。其中,商業秘密符合法定條件的 證據 ,包括商業秘密的載體、具體內容、商業價值和對該項商業秘密所采取的具體保密措施等。 第十五條 對於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商業秘密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提起 訴訟 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和權利人共同提起訴訟,或者在權利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和權利人共同提起訴訟,或者經權利人書面授權,獨立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於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判決停止侵害的 民事責任 時,停止侵害的時間一般持續到該項商業秘密已為公眾獲知時為止。 根據前款規定判決停止侵害的時間假如明顯不合理的,可以在依法保護權利人該項商業秘密競爭角逐優勢的情況下,判決侵權人在一定期限或者范圍內停止使用該項商業秘密。 第十七條 確定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十條規定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損害賠償額,可以參照確定侵犯 專利權 的損害賠償額的方法進行;確定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四條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角逐行為的損害賠償額,可以參照確定侵犯 註冊商標 專用權的損害賠償額的方法進行。 因 侵權行為 致使商業秘密已為公眾所獲知的,應當依據該項商業秘密的商業價值確定損害賠償額。商業秘密的商業價值,依據其研究開發成本、實施該項商業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競爭角逐優勢的時間等因素確定。 第十八條 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四條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角逐民事第 一審 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 。 各高級人民法院依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確定若幹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不正當競爭角逐民事第一審案件,已經批準可以審理 知識產權 民事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受理。 第十九條 本解釋自二__七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二:企業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角逐
關於企業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角逐的相關法律法規 訴訟實踐要點 在實踐中,有關企業名稱近似構成不正當競爭角逐的法院案例數量極少,我們在訴訟準備中不妨參考《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第五條第三項“擅自使用企業名稱”及其案例。詳細來講,訴訟實踐中應當考慮的因素如下: (1)企業名稱近似構成不正當競爭角逐的前提條件 1)企業名稱是否構成近似。在後登記的企業名稱與在先登記的企業名稱近似是構成不正當競爭角逐的基礎。判斷企業名稱是否近似,可參照認定商標近似的原則。 2)兩企業是否存在競爭角逐關系。通常,在後登記企業須與在先登記企業經營相同或近似的業務,從而保證兩企業具有相同或近似的客戶群體,從而為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提供前提。 但這並不代表瞭要構成不正當競爭角逐,經營者之間必須存在直接的競爭角逐關系,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指導案例30號——蘭建軍、杭州小拇指汽車維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天津市小拇指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角逐糾紛案中認為,“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並未限制經營者之間必須具有直接的競爭角逐關系,也沒有要求其從事相同行業。經營者之間具有間接競爭角逐關系,行為人違背反不正當競爭角逐法的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也應當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角逐行為。因此,固然被告天津小拇指公司與原告杭州小拇指公司從事行業不同,天津小拇指公司從事汽車維修行業,杭州小拇指公司從事汽車玻璃修補、汽車油漆快速修復等技術開發活動,但鑒於杭州小拇指公司是企業維修市場的相關經營者,故其與天津小拇指公司之間存在間接競爭角逐關系。”簡來講之,隻要滿足“損人利己”的條件就能夠構成不正當競爭角逐。 (2)法院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角逐關註的焦點 1)在後登記企業具有“搭便車”的主觀惡意。通常主觀惡意越大,法院認定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角逐的可能性也越大。法院在考量在後登記企業是否具有主觀惡意時,主要關註以下兩方面: 一是在先登記企業名稱的知名度。假如在後企業在進行登記註冊時,在先登記的企業名稱已經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包括在後企業在內的相關公眾所獲知,則通常推定在後登記企業具有主觀惡意。此處的“市場知名度”依據兩企業所在居住地域的區別也有不同的要求。假如在後登記企業與在先登記企業在同一登記機關管轄區內,通常要求在先登記企業在該區域內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假如在後登記企業與在先登記企業分屬不同的行政區劃,通常要求在先登記的企業名稱知名度能突破本地的局限,為在後登記企業所在區域的相關公眾所獲知。 二是在先登記的企業名稱的顯著性。在先登記企業名稱的顯著性越強,如一部分人造的非通用詞匯,在多數情況下與他人企業名稱近似的可能性越小,因此如在後登記企業的名稱使用瞭與在先登記企業近似的企業名稱,在後登記企業極有可能模仿瞭在先登記企業的企業名稱,其主觀惡意就越明顯。 2)是否致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上述三種因素作用的最終效果是能否致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在後登記企業與在先登記企業存在關聯企業關系等特定聯系,從而損害在先登記企業的利益,最終致使不正當競爭角逐。
三:公司名稱侵權應該怎麼處罰?
就是管不瞭之義,至於幸福不幸福那要看你屬於哪種類型的,是還是不是喜歡言聽計從
四:公司名稱同行不同地區同名如何辦?行嗎?算不算侵權。
這個看情況來定
但應該不能夠侵權那麼嚴重的
先看下面這個規定
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六條的規定:企業隻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條文裡面說到,“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總之,那個企業和你屬於同一個工商局管理的,才會不符合規定。
譬如說,我在廣州辦的企業之名字叫“廣州市買賣興旺有限公司”,在深圳市辦瞭個“深圳市買賣興旺有限公司”,那麼這兩個公司名稱是沒有任何沖突的。
又例如,我在北京市的海淀區辦瞭個“北京市海淀區買賣興旺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的朝陽區辦瞭個“北京市朝陽區買賣興旺有限公司”,這兩個公司名稱也是沒有任何沖突的。
以上例子之所以沒有問題,關鍵在於公司登記機關是不一樣的,所以不構成什麼侵權不侵權的行為。
但假如在同一個工商局的管轄范圍,那不如就有關系瞭,例如在已經有瞭“北京市海淀區買賣興旺有限公司”的情況下,還去辦一個叫做“北京市海淀區買賣興旺有限公司”的公司,那就絕對肯定是違法的瞭。
況且,隻要給你辦營業執照的工商局發瞭營業執照給你,那麼你的公司名稱就是合法的,完全不用顧慮啥問題,由於工商局本身是不允許在其轄區內存在字號名稱相同的企業的。
附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七條,使用他人企業名稱的處罰規定:
第二十五條:兩個以上的企業因已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而發生爭議時,登記主管機關按照註冊在先原則處理。
第二十七條: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居住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不帶地域的公司名稱怎麼註冊
無地域的公司名稱需要在總局進行註冊,先去總局提交公司名稱,審核通過後回到當地的市級工商局進行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等。
不帶行政區域的公司名稱核準是在國傢工商總局辦理的,工商總局核名是指在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進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此類名稱可以無行政區劃,直接由 企業字號+行業+組織形式(如:長江+科技+有限公司),無地域限制。
辦理方式:
一、新設:
1。不含行政區劃的名稱。請申請人提交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情況說明,其中,新設立企業提交投資人在2個以上省份(含2個)設立企業的情況說明(由全體投資人簽字蓋章),投資人多個的,最少有1個投資人在2個以上省份(含2個)設立企業。
2。不含行業表述的名稱。請申請人提交跨行業綜合經營情況說明,其中,新設立企業提交投資人在3個以上國民經濟門類分別設立企業的情況說明(由全體投資人簽字蓋章),投資人多個的,最少有1個投資人在3個以上國民經濟門類分別設立企業。
二、變更:
1。變更名稱的企業,提交該企業在2個以上(含2個)省份設立企業的情況說明(由本企業蓋章)。
2。變更名稱的企業提交該企業在3個以上國民經濟門類分別設立企業的情況說明。
六:公司註冊可不可以不帶地名
註冊公司名稱前是可以不帶省會市區地名的。
企業名稱不想帶地名,企業名稱中不冠行政區劃需要具備,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法人,國傢批準的,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註冊的,註冊資本,由來已久、字號馳名的企業,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的。
註冊不帶地域限制的公司名稱,又稱國傢工商總局核名,是指企業名稱在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進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此類名稱可以無行政區劃,直接由 企業字號+行業+組織形式,無地域限制。
國傢工商總局核準企業名稱的范疇。依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國傢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
不含行政區劃的,需要國傢工商總局核名內資企業名稱條件要求:無行政區劃表述的企業名稱。無行政區劃表述,無行業表述的企業名稱。必須註冊資本金一億人民幣以上,經營范圍必須蘊含五大類。中字頭企業名稱核準。國字頭企業名稱核準。國傢工商總局核準內資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名稱。
帶行政區劃及中間帶(中國)企業名稱的要求,不帶行政區劃的合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中間帶(中國)的外商投資企業。企業註冊資本五千萬人民幣以上。外商獨資企業或外方控股企業。不帶行政區劃不帶行業特性的合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
剛剛創業,一般不清楚公司註冊事宜的,剛出茅廬的人,都鐘意把公司名字取的很大,很龐大,甚至希望註冊一一個全球某某實業集團的名稱。其實也就是說,對於剛起步的人而言,最後是老老實實的註冊一個公司,名稱依照當地工商部門的要求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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