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義和周易本義比較分析(周易正義有什麼含義)
周易的主要思想
古時候中國學者的哲學思考,通過對易經的研究得到啟發,哲學思辯能力也大部分是在對易經的分析闡解和不同意見的爭鳴中得到訓練和提高。老子將易經的思想精華溶入《道德經》中,創造瞭一個以辯證思維為核心的哲學體系。他在經卦陰陽相抱三爻成卦的組合方式的基礎上,構造瞭一個“道生一,畢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萬物起源圖式,揭示瞭事物內部所蘊含的種種的對立統一。“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陰陽相抱這一思想在易經還是一目瞭然的符號圖,到瞭老子便有瞭種種具體的事物形象的分析。其間流傳後世對中國哲學作用與影響最大的命題莫過於“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矛盾對立的雙方,必有一方為主,另一方為次。物極則反,對立面相互轉化的思想,在易經是通過爻辭,對爻象在卦體中的區別位置使用吉兇等結語加以反映的。而在老子這裡,已經到瞭社會、、倫理等一切方面,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蔽則新、少則得、多則惑、認為委曲總是由保全轉化。屈枉總是向伸直轉化,卑下總是向充盈轉化,蔽舊總是向新奇轉化,這種辮證思維思考方式,是老子觀察世界的方式方法。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他運用這條物極則反原理,對天地萬物進行著辯證概括,兵強則滅,木強則折,堅強處下,柔弱處上,他又用這一條金科玉律,提出瞭一系列處理問題的具體辦法,老子這幾個從易經中得到啟發而形成的辯證思想譜寫瞭中國哲學史上頗有特色的一頁華章。
孔子深得易經之道瞭,最顯著者有二:一是關於正名這一主張,二是關於舉一反三類推思想。在易經的推論規則中,有一條是關於陰陽爻與陰陽位是否一致的“當位律”。這一條思維規律要求在自然遞進推演時,每一爻的陰、陽性質必須與所在位置的陰陽屬性進行對照,一般來講,凡陽爻居陽位,或陰爻居陰位即“當位”預示此爻所象符合(順)事物發展規律,倘若陽爻居陰位,或陰爻居陽位,則不當位,即此爻不符合(逆)事物發展規律,孔子把這一條推演規律擴大到瞭社會范疇,提出瞭“正名”學說。在他看來社會范疇中人與人之間的具體位置關系,也應當如同陽爻居陽位、陰爻居陰位那樣當位才能使一個國傢秩序井然局面穩定,否則名不正、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不但不能越位,並且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能產生不當位思想,孔子這一思想又被後人推廣。
被考定成於戰國中期的“周易大傳”,是那個時候學者在匯總前人認知易經的成果基礎上,對易經卦爻符號體系及卦爻辭所作的一整套註釋和闡解,其中既有老子、孔子這幾個哲學大傢的思辯成果,也有更加的多古時候優秀哲學傢的思辯結晶,正所謂他們使易經這部古典在哲學方面產生瞭巨大作用與影響,成為我國古代哲學的發源處。
先秦時期百傢爭鳴,所有學派多多少少都受到易經作用與影響。後來的古時候哲學發展每個重要時期,易經思想都充當著軸心角色。到瞭唐代,易經不但受到學者註重和重視,也得到瞭統治階級如唐太宗的青睞,欽命孔子後裔孔穎達博采眾長主編《周易正義》,推動瞭以易經研究為中心的哲學研究的開展,因此之後不少學者紛紛自註易經。
宋代哲學傢如邵雍、周敦頤、張載、程顥、朱熹等人對易經皆有很深的造詣,邵雍依據《易傳》關於八卦形成的解譯,構造瞭一個宇宙構造圖式,創立瞭被稱為“先天學”的理學象數學派;周敦頤依據“易傳”和道傢思想指出瞭一個簡單而又系統的宇宙構成論《太極圖說》;朱熹在《周易本義》中深入探討,認為易經的核心是講事物內部矛盾的對立統一,易隻消陰陽二字括盡,對立統一是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明清之際的王夫之,在《周易外傳》中將哲學研究和易經研究更進一步,提出“實道而器虛”的命題,明確指出“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謂之道之器”。總之,一般原理存於具體事物中,並不是具體事物依存於一般原理,矛盾雙方相反相成、相互轉化,雜因純起,即雜以成純,變合常全,奉常以處變,則相反而固會其通雜和純變和常相反相成對立統一。在推理時即要推出情之所必至,也要推出勢之所必反,即要存其通,即掌握普通的相通之理,又要存其變即因時、因地等不同條件而靈活推論。隻有把握瞭這種相通之理,才能行於此而不礙於彼這易經所專有的思維方法,用以指導行為,必無往而不勝。
易經之於我國傳統哲學的深遠作用與影響,以及它在我國傳統哲學中的地位、作用,是其他任何一部古典著作所不可及的,這或許就是其列為群經之首的本質原因。 《周易》中有多處關於法律問題的論述,還有訟與噬嗑兩卦專論法律問題。
第一,君權神授思想。
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最集中展現,而這種展現,first of all表此刻立法權上。“君權神授”必然要求君主為立法的主體,人民沒有立法權,也沒有司法權,法律面前不平等,與之對應的是專制,“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正所謂這種意思的集中表達。《易傳》的本質思想是專制,“法自君出”便形成題中應有之意,所以《易傳》中反而沒有對此加以論述。
第二,“刑罰清”與“刑罰中”。
豫卦的下體是坤,上體是震;坤的性質為順,震的性質為動。上下結合形成順與動的特征,而順是動的前提條件。大自然的日月星辰、晝夜交替、四時更替,都是依照一定的順序先後出現的,這才保證瞭大自然的正常運轉;人類社會是大自然的必然產物,法律的實施也要依此而行。這應該是自然法思想的最早表述,不過,近代自然法思想的出發點是強調一切權自於自然,《周易》強調“法權君出”,與人們所講的自然法完全不相同,而是從司法的角度,要求各級官員應仿效大自然的運行特點來執法。
第三,明罰敕法與明慎用刑。
噬嗑“大象”:“先王以明罰敕法。”這是從立法的角度講的,由於要實現“明罰清”與“明罰中”,前提是“明罰敕法”。也就是成文法或法律的公開化問題,把定罪與量刑以成文的形式固定下來,並公之於眾,使天下民眾明白,知道其可為與不可為之事,盡或許不違法犯罪;即便違法犯罪,也由於有明文規定來定罪量刑適中,民心折服。以盡最大力量避開執法者的主觀隨意性,顯示法律的公正性。所以,“明罰敕法”的重點不在於罰,在敕不在法;在於育民教民,不在於制民刑民,與法傢的思想根本不同。這是“為政以德”的延續,主張德教為先,先教後刑,德主刑輔。
第四,息訟思想。
《周易》中專門有一卦———“訟”講訴訟問題的,但卦義卻不鼓勵人們爭訟,更不教人們怎樣取得訴訟的勝利。作為一個忠實誠信的人,即便遇見不公正的待遇和委屈,也應保持內心平靜,戒驕戒躁,能不訴訟就不訴訟;假如迫不得已非要訴諸法律時,也要保持冷靜,不可采取過激行為,唯獨這樣,才能最終獲吉。“終兇”,卦中指上九,上九有終極為訟之象,總之,把官司徹底打到底之義,這種行為不管勝訴還是敗訴,皆兇;在《周易》看來,無訟為最理想境界,雖有爭訟出現,但經過調解而平息爭訟也不錯,不聽勸解把訴訟進行到底最不好。“利見大人”,需由有德有威望的大人物聽訟———即由德才兼備的法官斷案,才能息訟;“不利涉大川”,大川是大險大難,這是說,當某人陷入爭訟的旋渦時,不可涉險其它危險之事,由於此時的人心浮氣躁,運時不佳,涉險其它,比較容易出其它問題;“君子以做事謀始”,與“終兇”對應,從另一個角度告戒人們,與其爭訟不止,不如剛開始就謹慎從事,理順各種關系,從本質上杜絕訴訟。 (1)兩儀與經濟。
周易在經濟上的重大啟示,是陰陽兩儀的動靜觀念。根據陰陽兩儀的動靜觀念,人類經濟活動總源頭太極的第一個創化,是從消費者的主觀價值中找出穩定合理的主觀價值,其後分別有私有及公共消費財的後續創化。經濟學認為,一切最終財貨都直接或間接充當生活欲望的手段,凡能滿足人類生活欲望的財貨便是具有效用。個體的消費理論及資產選擇理論,即建基於此。經由交換交易,再加上交易市場競爭角逐性的提高,可衍生出合理穩定的客觀價值之創化。客觀價值不隻能夠適合使用於消費者與生產者等微觀經濟的測量分析,也能適合使用於一個國傢宏觀經濟的測量分析,宏觀經濟的客觀價值,通常隻是微觀經濟的直接疊加。
由一個國傢經濟活動價值流匯集起來所得到的產業關聯價量模型合理的兩儀解析,還可印證周鐮溪《太極圖說護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的“太極動而生陽”。此外,依據廠商的活動、經濟環境對廠商無言的弱約定、及廠商對員工有言的強約定,經由就業與投資市場致中和之力的解析,也能指出中和是中華文化的分析觀念,不隻能夠包容均衡,亦可以包容“為道也屢遷”之各種動因。
中華文化中虛實亦是陰陽兩儀互動對待概念,可用來說明商品與貨幣之關系。桑弘羊《鹽鐵論·力耕》即說:“以末易其本,以虛(貨幣)蕩其實也就是說(商品)。”北宋周行己《浮址集》亦說,物為實,錢為虛。元初趙孟頰也說:“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需,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
(2)三才與經濟。
《周易·系辭上》:“六交之動,三極(即天地人三才)之道也。”世界受天地人三才之主宰,因而三才是有意志、有意識、有感情的。要主宰就必須有精神作為,因此三才亦有為精神性萬事之本的涵義。
經濟學假設人類的欲望是無窮的,所以每一位消費者追求主觀直接效用的極大,就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消費支出預算的客觀限制,是精神性的地。同理,社會集體消費追求社會福利的極大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消費支出預算的客觀限制是精神性的地。每一位生產者追求客觀利潤的極大是精神性的天,但受到生產技術限制是精神性的地。
若將消費活動的正而問題再視作天位陽交,政經領導下社會集體消費的正面問題視作人位陽交,生產活動的正面問題視作地位陽爻,緊接著聯立起來,已十足體現出乾卦的卦象。若再將消費活動的對偶問題視作天位陰爻,政經領導下社會集體消費的對偶問題視作人位陰爻,生產活動的對偶問題視作地位陰乏,緊接著聯立起來,則十足體現出坤卦的卦象。八卦以乾坤象征天地,來定上下之位,這便是易經說卦的天地定位。
(3)五行與經濟。
《春秋繁露·五行對》論述,五行相生循環是一種生、長、養、收、藏的生產性循環。而由藏再到生,即是反者道之動。因此生產活動不與消費、投資活動合理連結,無法形成一個完整的經濟活動因果循環。
對於因果循環的五行邏輯推演,一個成功的應用是企業小循環上。任何企業的勞動與資本(或資金)投入是生產活動最基本的投入。由於勞動投入是動因,故主“動”,為陽儀;資本投入是條件,故主“靜”,為陰儀。而附加價值計算概念令其有專業經營以提高生產力的能動,故主動與沖刺,為經營理念之陽儀;生產毛額的計算概念可令其有企業分散風險綜合理財以力求穩健之另一能動,故主靜並求穩定,為對應之陰儀。若將勞動投入之陽儀與專業經營之陽儀結合,其所取之象符合事物實際發展狀況,是為實象。勞動投入之陽儀與綜合理財之陰儀結合,其所取之象是虛假之象,是為假象。資本投入之陰儀與綜合理財之陰儀相結合,是為用象。資本投入之陰儀與專業經營之陽儀相結合,是為義象。
關於易經的研究
有基礎(五行天幹地支河圖洛書等)可以買皇極經世觀物內外篇,另一個也是可以買的,建議先看一下電子書在考慮買哪個。
易經共有幾種版本
傳說《易經》有三種版本,也就是《易經》從古至今有三個系統:《連山易》、《歸藏易》、《周易》。《連山易》以艮卦開始,艮代表山,連山,意思是“山之出雲,連綿不絕”;《歸藏易》以坤卦開始,坤代表地,象征萬物皆生於地,最終歸藏於地;《周易》傳說周代周文王所創,故名《周易》。
關於三種版本的形成時間,也有不同的講法:一說是《連山易》形成在夏代,《歸藏易》形成於商代,《周易》形成於周代,一說是《連山易》形成於伏羲時代,《歸藏易》形成於黃帝時代,《周易》成於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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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思想:
古時候中國學者的哲學思考,通過對易經的研究得到啟發,哲學思辯能力也大部分是在對易經的分析闡解和不同意見的爭鳴中得到訓練和提高。老子將易經的思想精華溶入《道德經》中,創造瞭一個以辯證思維為核心的哲學體系。
他在經卦陰陽相抱三爻成卦的組合方式的基礎上,構造瞭一個“道生一,畢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萬物起源圖式,揭示瞭事物內部所蘊含的種種的對立統一。“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陰陽相抱這一思想在易經還是一目瞭然的符號圖,到瞭老子便有瞭種種具體的事物形象的分析。其間流傳後世對中國哲學作用與影響最大的命題莫過於“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矛盾對立的雙方,必有一方為主,另一方為次。物極則反,對立面相互轉化的思想,在易經是通過爻辭,對爻象在卦體中的區別位置使用吉兇等結語加以反映的。
而在老子這裡,已經到瞭社會、、倫理等一切方面,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蔽則新、少則得、多則惑、認為委曲總是由保全轉化。屈枉總是向伸直轉化,卑下總是向充盈轉化,蔽舊總是向新奇轉化,這種辮證思維思考方式,是老子觀察世界的方式方法。
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他運用這條物極則反原理,對天地萬物進行著辯證概括,兵強則滅,木強則折,堅強處下,柔弱處上,他又用這一條金科玉律,提出瞭一系列處理問題的具體辦法,老子這幾個從易經中得到啟發而形成的辯證思想譜寫瞭中國哲學史上頗有特色的一頁華章。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周易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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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什麼叫“兌易”?
(據《漢魏叢書》) 古三墳序 (宋)毛漸 《春秋。左氏傳》雲:楚左史倚相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孫安國敘《書》以謂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 《漢書。藝文志》錄古書為詳,而三墳之書巳不載,豈此書當漢而亡歟?元豐七年,予奉使西京,巡按屬邑,而唐州之泌陽,道無郵亭,因寓食於民舍。有題於戶:《三墳》書某人借去。亟呼主人而問之。曰:古之《三墳》也,某傢實有是書。因命取而閱之。《三墳》各有《傳》,《墳》乃古文,而《傳》乃隸書。觀其言簡而理暢,疑非後世之所能為也。就借而歸錄,間出以示好事,常常指為偽書。然考《墳》之故有三,蓋以山、氣、形為別: 《山墳》言君、臣、民、物、陰、陽、兵、象,謂之《連山》;《氣墳》言歸、藏、生、動、長、育、止、殺,謂之《歸藏》;《形墳》言天、地、日、月、山、川、雲、氣,謂之《乾坤》。與先儒之說《三墳》特異。皆以義類相從,曲盡天地之理。復有《姓紀》《皇策》《政典》之篇,文辭質略,信乎上古之遺書也。《胤征》引《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孔氏以謂夏後為政之典籍,頗與《書》合,豈後人之能偽邪?世人徒以此書漢時已亡,非後世之宜有。且《尚書》當漢初重購而莫得,武帝時方出於屋壁間,詎可遂為偽哉?予考此書,既篤信之,將詒諸好事君子,故為之敘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