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愛情婚姻法規定的重大疾病有哪些(愛情婚姻法對重大疾病的定義)
一:限制出嫁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看樣子不會和好瞭,最後你會退卻的。
二:新愛情婚姻法2023年新規定
新愛情婚姻法內容修改瞭哪些條款
《民法典》中的第五編愛情婚姻傢庭規定瞭很多新內容:
一、撤銷受脅迫愛情婚姻的起算點修改
《愛情婚姻法》:受脅迫一方請求撤銷愛情婚姻的期間起算點為“自出嫁登記之日起“
《民法典》:起算點修改為“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脅迫愛情婚姻】因脅迫出嫁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愛情婚姻。
請求撤銷愛情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愛情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刪除重病禁止出嫁條款,改為隱瞞重病的可撤銷
現行愛情婚姻法:“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出嫁的疾病”,屬禁止出嫁的情況
民法典:刪除“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出嫁的疾病”的條款,修改為患有重大疾病的,出嫁前需如實告訴另一方,否則另一方有權請求撤銷愛情婚姻。
第1053條【隱瞞疾病的可撤銷愛情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出嫁登記前如實告訴另一方;不如實告訴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愛情婚姻。
請求撤銷愛情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新增愛情婚姻無效或被撤銷時,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條款
第1054條【愛情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第二款:愛情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四、明確瞭“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
現行愛情婚姻法沒有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作出規定
民法典:吸收2023年司法解釋的規定,明確瞭“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
第1064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預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愛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一個傢平時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愛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傢庭平時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預示的除外。
五、新增“離婚冷靜期”制度
第1077條【離婚冷靜期】:自愛情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能同意離婚的,可以向愛情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愛情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看成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六、新增應當判決離婚的情形
第1079條【訴訟離婚】第五款: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七、離婚後子女撫養的條款,更有可操作性
現行愛情婚姻法:“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媽媽撫養為原則”
民法典:修改為“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媽媽直接撫養為原則”,增強瞭可操作性。
第1084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系】
第三款: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媽媽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據雙方的具體情況,依照最能夠起到好作用的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八、將法定共同財產制,也納入離婚經濟補償的范疇。
現行愛情婚姻法:主張離婚補償,需證明夫妻實行“婚內財產分別所有制”,致使許多“傢庭主婦”(或其他對傢庭付出較多的)固然對傢庭付出瞭許多,離婚時卻沒法主張離婚經濟補償。
民法典:刪除“婚內財產分別所有制”的前提條件,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財產制”的,也納入適用“離婚經濟補償”的范疇,加強瞭對傢庭負擔較多義務一方權益的保護。
第1088條【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 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判決。
九、離婚損害賠償條款,新增“有其他重大過錯”的兜底性規定
現行愛情婚姻法: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僅限 “重婚、與他人同居、傢庭暴力、虐待遺棄傢庭成員”,致使許多“出軌、與他人非婚生子、一夜情”的情形無法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民法典:新增“有其他重大過錯”的兜底性規定,將裁量權交給法院個案認定,以往不能得到賠償的“出軌、一夜情、與他人非婚生子”等過錯,有望得到法院認定
第1091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傢庭暴力;
(4)虐待、遺棄傢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十、新增婚內財產分割條款
現行愛情婚姻法:分割共同財產,須離婚
民法典:分割共同財產,可以不離婚,滿足特定情況即可。
第1066條【愛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愛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三:愛情婚姻法規定的重大疾病有哪幾種
(1)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癥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
(7)多個肢體缺失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9)良性腦腫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十一)腦炎後遺癥或腦膜炎後遺癥
(十二)深度昏迷
(十三)雙耳失聰
(十四)雙目失明
(十五)癱瘓
(十六)心臟瓣膜手術
(十七)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十八)嚴重腦損傷
(十九)嚴重帕金森病
(二十)嚴重Ⅲ度燒傷
(二十一)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二十二)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二十三)語言能力喪失
(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二十五)主動脈手術
(二十六)多發性硬化癥
(二十七)經輸血致使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二十八)植物人
(二十九)系統性紅斑狼瘡
(三十)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
(三十一)原發性心肌病
(三十二)重癥肌無力
(三十三)急性壞死性胰腺炎
(三十四)壞死性筋膜炎
(三十五)終末期肺病
(三十六)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
四:愛情婚姻法禁止出嫁的疾病皆有哪些
自西遊記
五:醫學上認為不適宜出嫁的疾病有哪些
精神類疾病,智力殘疾,烈性傳染病
六:民法典1053條中的重大疾病指的是什麼
牛根昌、牛鋒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