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不應當疾病有哪些(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出嫁的疾病)
一:醫學上認為不應當出嫁的疾病有哪些, 哪些屬於不應當出嫁的疾病呢?
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節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種疾病。一是指定的傳染病,指定傳染病,如《中華人民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醫學上認為作用與影響出嫁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凡患有傳染病而仍處於規定隔離期內的病人或正處於活動期的慢性病病人,如肺結核人、嚴重心臟病等應暫緩出嫁。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風病等患者應徹底治愈後才能出嫁。二是嚴重遺傳性疾病,是指因為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後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為不適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如各種類型的先天性癡呆、進行性肌營養不良、肌強直等病三是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另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3日公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怎樣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幹具體意見》第1條“一方患有禁止出嫁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如一方有嚴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發生性行為亦應屬於醫學上認為不適宜出嫁的疾病。
二:不應當出嫁的疾病是指哪些
有時候調侃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吧,打比方說說娛樂節目的話
三:民法典禁止出嫁的疾病皆有哪些
《民法典》沒有規定禁止出嫁的疾病,但是愛情婚姻登記條例規定有不太適宜出嫁的疾病的男女雙方,愛情婚姻登記機關不會辦理出嫁證。不能辦理出嫁登記的疾病有:1。嚴重遺傳性疾病;2。有關精神病;3。指定傳染病。
【法律根據】
《民法典》第6條
辦理出嫁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愛情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不到法定出嫁年齡的;
(2)非雙方願意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另一半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出嫁的疾病的。
四:不適宜出嫁的疾病有哪些?
缺維生素A:指甲出現凹陷線紋,頭發枯幹,皮膚粗糙瘙癢,夜盲癥、幹眼炎,記憶力衰退心情煩躁及失眠等。
缺維生素B1:腳氣病、消化不良、對聲音過敏、厭食,小腿會偶有疼痛感。
缺維生素B 2:口角潰爛,失眠、頭皮屑增多,眼角膜發炎,出現各種皮膚性疾病,精神倦怠。
缺維生素B 3:舌頭腫痛,口臭,口腔潰瘍,心情不佳。
缺維生素B 6:舌苔厚重,嘴唇浮腫,頭皮特多,口腔粘膜幹燥,肌肉痙攣。
缺維生素B 12:行動易失平衡,身體時有間歇性不定位置痛楚,皮膚蒼白,毛發稀黃,手指腳趾常有麻刺感。
缺維生素C:骨質和牙質疏松,傷口難愈合,牙床出血,舌頭有深痕,易患感冒,微血管破裂,虛弱。
缺乏維生素D:佝僂病,軟化病,頭部常多汗。
五:愛情婚姻法禁止出嫁的疾病皆有哪些
自西遊記
六:哪些疾病不能出嫁
獨生女就是大女兒,東南巽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