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推測辨別怎樣可能康德先天知識(先天綜合判斷與後天綜合判斷)
康德的先天綜合判斷到底怎麼解釋?
1、“一切物體都是有廣延性的”是一個先天判斷,而“一切事物都是有原因的”是一個綜合判斷,這是毫無疑問的。由於,“一切物體都是有廣延性的”這個判斷中,“物體”這個主項的定義中,就包括瞭廣延性這個內涵,你可以去瞭解下笛卡爾關於物體的定義,或隨便查一查一本比較可靠的辭書,就應該瞭解,所謂物體就是“由物質組成的、具有廣延性的實體”,廣延性這個內涵是包括在“物體”這個主項中的,所以該判斷為先天判斷;而“一切事物”這個主項並不包括“有原因”這個內容,所以該判斷是綜合判斷。
2、就你的話來看,你之故有這種問題,原因就是你根本沒有弄清楚什麼是先天判斷、什麼是綜合判斷。簡單點說,先天判斷,就是判斷的謂項是含義已經包括在主項裡瞭,打比方說“所有感冒病人都是人”,“人”這個謂項已經包括在“感冒病人”這個主項之寓意裡,這個判斷具有必然性;而“感冒病人需要服用柴胡”,“需要服用柴胡”這個謂項並不包括在主項裡,所以該判斷是綜合判斷。而不是說,你從主項裡,“必然會想到”謂項的內容,就論明該判斷就是先天判斷。由於“必然想到”可以同樣歸結於經驗主義者所說的“習慣聯想”,還是有經驗性,還是不具有必然性。
3、俺的建議是,假如想真真正正搞清楚先天判斷、綜合判斷是什麼情況,光讀二手資料是不行的,最好還是要讀康德的原著,起碼該讀一讀《純粹理性批判》與《未來形而上學導論》,不讀原著,光讀一點二手資料,就想把康德弄清楚明白,不實際。
4、我也是高二學生,也很喜歡哲學,Q三78147278,歡迎交流。
先天綜合判斷怎樣可能,用通俗的語言講有什麼含義? 請舉個例子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的“緒論”中,對他自己提出來的先天的知識給出瞭明確地規定:“所謂先天的知識,將不是指單獨於這個或那個經驗的知識,而是指絕對單獨於一切經驗的知識。與這種知識相對立的是經驗的知識。經驗知識隻是後天地可能,亦即隻有通過經驗才可能。”這樣,康德就明確地把知識劃分為兩類:先天知識與後天知識即經驗知識。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的“先驗邏輯”中,又說"此刻我提出一點請讀者務必記住,由於這對這個以後所講的皆有關系。並不是每一種先天的知識都應叫做先驗的,而隻是那樣的知識才應該叫做先驗的,就是依據那種知識,我們認識到某些觀念(直觀或概念)能夠先天的來運用,或者是純粹先天的可能,並且認識到它們何以是這樣。這便是說,'先驗的'這個詞指的是這種知識,這種知識是關於先天的可能性和知識的先天的運籌使用的。"這樣俺們是可以清晰的看見,在康德看來,先驗的知識是先天的知識一種,也可以這樣說先驗的知識也是先天的知識,不過呢先驗的知識僅僅用以解釋或說明先天知識是何以可能的。
通過以上的摘引康德的論述,可以看見僅就字面來說康德的關於先天和先驗的劃分是非常清晰的。不過真真正正讀起康德的著作來,我冒昧地武斷地說是非常難理解清晰的:打比方說先天的知識是還是不是人腦中固有的?假如是固有的,是潛在的還是直接的?假如不是人腦中固有的,那麼有還是沒有來源?還打比方說先驗的知識有還是沒有對象?假如有對象,那麼它的對象是什麼?假如沒有對象(沒有來源),沒有對象的知識又應該怎麼解釋?應當說康德對如此問題好像沒有明確的說明。康德的著作比較晦澀,並不在於他的論理的艱深,而是如此問題,康德沒有明確的回答,或者甚至可以說康德沒有解決。應當說此亦為康德留給後來哲學界的任務。
康德哲學之因此出現上述的模糊不清,以我之拙見,重要原因甚至是根本原因,是因為康德沒有承認理性直觀造成的。在康德看來,認識的對象僅有一種,那麼這樣就是可以感性直觀的東西,也可以這樣說是可感的東西,凡是不可感的東西,皆不是認識的對象。打比方說認識形式。邏輯形式都是不可感的,數學中的定理。公理的對象。等等等等也都是不可感的,所以這些在康德看來也皆不是認識的對象。因此關於它們的知識就統統叫作先天的。然而人們腦袋中不可感的東西之間又是區別的。康德也認識到瞭這一點,可是他把這種區分化為先天的知識和先天的知識何以可能的知識(先驗知識)。不過這種劃分,使人感到困惑。
那麼應當如何劃分才是清晰的呢?就是要承認在感性直觀之外,還有理性直觀的認識源泉。
關於認識的兩種源泉問題,即認識的根源既有感性直觀又有理性直觀,在康德之前的西方哲學中,已經有些著名的哲學傢提出瞭,不過俺本人不曉得康德基於什麼原因,就是視而不見。假如承認認識有兩種源泉,也就必然承認認識有兩種對象,對於先天的。先驗的。經驗的劃分,也就非常清晰瞭。由於這樣我們就能夠把不是源出認識的東西,叫做先天的,打比方說認識規律。把通過認識得到的東西叫做後天的,在後天的東西中區分先驗的與經驗的,源出理性直觀的叫做先驗的,源出感性直觀的叫做經驗的。這樣我們也可以說一切知識都是後天的,先天的知識是沒有的,由於沒有不經過認識而形成的知識,而隻有認識規律和思辨邏輯基本規律才是先天的。
因此,我覺得康德關於先天的知識和先驗的知識劃分本身就是模糊的,不正確的。
我不是老師,俺的這個帖子隻是和您討論。俺的認識也很膚淺,僅供您參考。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裡隻講瞭先天推測辨別和先天綜合判斷的可能和後天分。。。
按康德的講法後天推測辨別已然沒有可能,後天綜合判斷當然更沒有可能瞭,不需要說瞭。我沒看過康德的文章,隻是從字面來看的,僅做參考。
康德怎樣論述先天綜合判斷?
康德為第1批判提出來的引導性問題是:先天綜合判斷是何以可能的?先天綜合判斷是關於經驗之對象之先天的判斷。總之,它一方面是先天的,即不能來自經驗;一方面又僅關乎也許經驗之對象,而非超越的對象。“借助於感性,對象被給予我們,且隻有感性才給我們提供直觀;但這幾個直觀通過知性而被思維。
康德怎樣論述先天綜合判斷?
康德為第1批判提出來的引導性問題是:先天綜合判斷是何以可能的?先天綜合判斷是關於經驗之對象之先天的判斷。總之,它一方面是先天的,即不能來自經驗;一方面又僅關乎也許經驗之對象,而非超越的對象。“借助於感性,對象被給予我們,且隻有感性才給我們提供直觀;但這幾個直觀通過知性而被思維。
數學哲學是邏輯學的研究領域嗎
要理解數學、哲學與邏輯學的關系,a good切入點是19世紀開始的數學哲學的研究。
盡管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已經對數學的根本進行過一些思考,但近現代對於數學哲學的系統研究著重是受到康德(17二十四-1804)的啟發。
康德認為,盡管數學知識與邏輯知識都是通過自省(reflection)獲得的可靠的知識,這兩種知識卻有著根本上的區別。邏輯知識是憑借著自己一身的意義為真的。打比方說“貓要麼活著要麼沒有活著“,或者”一個光棍漢是單身的“。這幾個句子的真取決於句子本身的結構或是構成句子的詞的定義。康德把像邏輯判斷這樣依靠自身的意義為真,且通過自省獲得的知識,稱為先天推測辨別(a priori analytic judgment)。 另一邊,固然數學知識也是通過自省獲得的,卻不是依靠自身意義為真,打比方說“2+2=4“或者費馬大定理 (4這個數的定義本身並不蘊含2)。康德將數學判斷稱作先天綜合判斷(a priori synthetic judgment)。先天綜合判斷和先天推測辨別之間的最大區別在於,前者給我們帶過來瞭真實的知識,而後者不然(我們通常認為“一個光棍漢是單身“是一句廢話,而”2+2=4“不是)。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的核心便是回答瞭基於數學是先天綜合判斷這個假設提出來的一個問題:先天綜合判斷是怎樣可能的?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固然別具一格,但卻並不令人信服。可以說,康德並沒有成功地指出數學知識是怎樣可能的。
對於這個問題,弗雷格(1848-1925)提出瞭本人的主張——邏輯主義。弗雷格的學說反對瞭康德的看法,即數學是先天綜合判斷,而邏輯是先天推測辨別。弗雷格試圖證明數學知識也是先天推測辨別。更具體的說,弗雷格試圖證明,所有數學知識皆可以通過邏輯推演獲得。弗雷格的主要看法收錄在他的著作《概念演算——一種按算術語言構成的思維符號語言》。他證明其論點的具體方法是先提出一套(他覺得)正確性不用多說的集合論(set theory),緊接著用這一套集合論證明算數的五條公理,即皮亞諾公理(Peano axioms)。這一個辦法當然基於一個前提:集合論是(一種)邏輯。可即使基於這個前提,弗雷格的try依舊失敗瞭。弗雷格提出來的集合論,後世稱為樸素集合論(naïve set theory),是不兼容的 (inconsistent),由於它會推導出羅素悖論。盡管弗雷格的努力宣告失敗,很多哲學傢和邏輯學傢認為弗雷格的失敗隻是在於選擇瞭錯誤的集合論作為證明皮亞諾公理的基礎,而邏輯主義本身以及弗雷格的研究方法都是正確的。在20世紀初,很多出色的哲學傢和邏輯學傢(包括羅素、懷特塞德、澤梅洛、弗蘭克)為瞭證明邏輯主義,提出瞭各式不同的集合論。 當今最常用的集合論,也是高中數學課本裡教的集合論,就是20年代提出來的澤梅洛-弗蘭克集合論(ZFC set theory)。
不幸的是,哥德爾(1906-1978)在1931年提出來的兩條不完備定理(Gödel's Incompleteness Theorems)給邏輯主義構建的美滿藍圖造成瞭致命一擊。簡單來說,哥德爾印證瞭在任何蘊涵皮亞諾公理的兼容的系統中,總可以構造不能被證明的真命題。總之,假如我們的算數體系是兼容的(即不能推導出悖論),那通過邏輯推演得不到所有算數體系中的真命題。單從這一點而言,弗雷格和羅素的努力,即證明所有數學真理皆能夠通過邏輯推導總結出,是無效的。換句話說,假如數學是正確的,那不是所有數學知識都是邏輯知識。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的意義如此之大,以至於它常被看作是現代邏輯學中最要緊的發現。
在哥德爾提出不完備定理之後,邏輯主義並沒有完全銷聲匿跡,而衍生出瞭新的學科,打比方說新邏輯主義(認為多數數學知識都是邏輯知識)和逆數學(研究邏輯推導出一條數學定理所所需的充分和必要的數學公理)。
以上的討論忽視瞭哲學與邏輯學之間的聯系,在此我補充一下。在理想的情形下,所有哲學的推演都或許應該是基於某些假設的邏輯遞推。可實際上,邏輯推演隻是哲學鉆石的一小部分,多數哲學傢的貢獻常常還是在於提出新穎的/系統的看法或者思維實驗(thought experiment)。不可忽略的是,目前確實有愈來愈多的哲學傢開始使用范式系統(formal system)來輔助其思維。通常我們把哲學分為形而上學(metaphysics)、倫理(ics),和認知學(epistemology)。邏輯學在哲學中的應用通常集中於後兩者,包括范式倫理(formal ics),語言哲學(philosophy of language),心靈哲學與人工智能的哲學(philosophy of mind and AI)。
以下是幾點小節:
邏輯學是數學與哲學鉆石的重要工具,邏輯推導是我們獲得數學知識和哲學知識的通常途徑。
數學是哲學的研究對象之一。
數學本身不能被簡化為邏輯學,由於不是所有數學真理都是邏輯真理。
哲學本身也不能被簡化為邏輯學,由於邏輯推論隻是哲學研究一個部分。
最後關於邏輯學我再想補充兩點。
邏輯在所有智能活動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不過我們不能因此聲稱邏輯是所有學科的本源。數學,哲學,以及其他別的所有學科的發展,都需要不同的能力和工具的輔助。
邏輯這個詞本身蘊含著幾種含義。平時我們經常會把邏輯本身當成一個不容置疑的體系,從而會說“這個人邏輯性很強“。 可是在邏輯學的研究中,不僅有一套邏輯,因此“真”的概念也是相比於某一個邏輯來講的。一個在邏輯A中為真的句子,不一定在邏輯B中為真。在這個廣義的范圍內,一套邏輯指的是一套語法(syntax)和一套語義(semantics)。語法規定瞭怎樣的句子是這個邏輯允許的,語義規定瞭某一個句子的意義或者真值。假如單純地對邏輯學有興趣,可以去讀一些數學邏輯的教材。
因為題主所提的問題涉及的面非常廣,我隻能選擇我覺得核心的方面來回答。回答不完善或不正確的地方,歡迎大傢指正。